已领两地退休金,如果不退回,后果会怎样?
问题:80岁老人已领多年两地退休金,如果不退还,后果会怎样?
我曾经从事人事工作多年,对退休事务有一定的了解,在此谈一下自己的认识。今年80岁的老人,应该是1938年生人,推算起来,应该是国企或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不知是男是女,按法律规定,最晚应该是1998年退休的。出现题主说的这种情况,我认为是极端的个例,不具有代表性。结合你工作的年代,我猜可能你是先在一个地区提前办理了病退,那时候很多地区对病退管的松,办理起来也相对容易,后来又去了另一个地区,重新在另一个单位参加了工作,隐瞒了之前的情况,重新建立了人事档案,工作至退休。当然也有其他可能,题主没有说明。
1、现在还有在两个地区领养老金的人吗?有。如果是50后,60后,甚至提前退休的70后,在两地领养金的则不同,现实中还真有那么一个群体,占社会福利的便宜,在两地领取的,个中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比如下岗职工,在自己的户籍地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凑够了1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领另一份养老金。如果下岗后去其他地区打工,累计缴费满15年,也可以在外地办理退休,领取一份养老金。真有一些这样的人,两地交,两地领。
2、为什么能两地领取养老金?七八十岁的老人也好,50后,60后,70后也好,已领多年两地养老金金,目前还没有被查出来,都是有可能的。因为我国各地的社保系统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办公,没有统筹处理信息和数据。大多数时候,相关资料目前还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监督监管不到位。但客观地讲,将来一定会全国联网办公的,这是可以确定的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不过国家到底什么时候能彻底实现全国联网统筹办公,不知道。因为目前没有听说或看到具体的时间表。
3、两地领取养老金合法吗?如果不退还,后果会怎样?不合法。不管是哪个阶段的人,同时领两份养老金都是违法的。国家的规定是每个人只能领取一份养老金。同一社保险种不可以,不同社保险种也不可以。只能领取一份城镇职工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养老金。
两地领取了养老金的,如果不退回,不被发现就那么着了。如果被查出来,麻烦可大可小。处理的比较轻的话,一般会退回非法所得,罚款。处理的比较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按骗保罪,情节严重,数额巨大,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例的老人今年已经80岁了。客观地讲,如果生前被查出来,估计也只会追究民事责任了,会从经济上追讨国家的损失,并进行经济惩罚。退回非法所得,也可能视情节和骗取养老金的数额罚款。刑事责任够呛了,年龄太大了。如果老人去世后查出来了,估计会不了了之了。如果用的是两个名字,两个身份证,无人举报,也有可能始终查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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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两地退休金,如果不退回,后果会怎样?
题主你好!我是凭栏观潮,很乐意回答你提出的问题。8旬老人已领多年两地退休金若合理合法即使不退回也没有多大的问题。因为80岁老人约1940年左右出生。男的无论干部与工人均在2000年或之前就已经退休,而女的国企职工50岁办理退休则多是在1990年退休,就算是女性的退休干部或者是事业编制也在1995年办理完退休。而我国社会化养老保险政策是在1993年才进行试点工作,在全国普遍展开则是三年后即1996年开始的。
也就是说养老保险政策是8旬年龄人退休后才实行的,那么他们退休后去往外地再参加工作不管是自己或单位交纳社保,十五年后再次享受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应属合理合法。比如说一个四川的女性职工50周岁时或提前五年办理时其实际年龄只有45周岁,大约1985~1990年在四川当地的厂矿或事业单位办理完退休后,前往广东或别地参工并建立人事档案又至60或65周岁退休。这样的人在两地领养老金应该不算占社会福利的便宜。
有下岗职工在户籍地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够15年且达到退休条件领取养老金后,再去外地打工缴社保费满15年,又在外地办理退休再领一份养老金也有可能,但就算两地交,两地领养老金与合一起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资金总数上没太大的区别。比如说两地缴费合一起满三十年的办理退休社保养老金每月是3100,而这人非在两地分别以十五年办理,欠发达地区约为1200~1500左右,而发达地区1500~1900左右都不够折腾的,况且现养老保险基本上全国联网一般是不可能的,但若用俩名或俩身份也是有可能的,不过作假的违法风险终会得不偿失。
目前就笔者所在的大连市,社会保险政策允许退役军人可再享受社保退休待遇,退役军人指军龄够一定年限的军队干部或职务等同副营职即以上的军人这个特殊群体,他们自掏腰包交满十五年以后可以办理退休享受社会化养老。比如三楼的战友老刘哥早前是部队的正团职,在2003年从部队退役后从每月的一千多元现涨至每月一万多元退役金,而他于2005缴纳的社保至2020年6月满十五年,今年七月老刘哥60周岁的当月再次办理了社保退休,每月领取社保金1900元,他非常开心当年积极响应政策并率先交纳社会保险。
已领两地退休金,如果不退回,后果会怎样?
这个问题这样说罢,能领两份退休金的人,在社会上的活动能力和人脉关系是肯定的,或者说家里人或亲戚是当官的才能办理两份退休工资手续,我国有明文规定,不允许领两份退休金。那么领双份多年的人怎么办呢?当然是依靠国家出台更加严厉的政策,不折不扣的施试,该退的必须退,该停的必须停领。我老家就有这样一个例子,该男子的单位在机关上班有保险,能退休,但他又到别的地方上班自然一人领两份工资,名子改成他的媳妇,这样他媳妇到年龄了就能退休,有些人会钻国家空子,只要国家重视,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已领两地退休金,如果不退回,后果会怎样?
此事了解不全面,牵涉两地一老,行业有规章,三方商量,可了解各地类似比事参照协商,因事因人因情内部处理,领导们想集思广议找到可取办法是好事,此事复杂面广技术含量管理层面难定论。
已领两地退休金,如果不退回,后果会怎样?
题主的具体描述是:老人80岁,已领多年两地养老金,如果不退还后果会如何?
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诈骗行为,其法律后果是极为严重的:诈骗金额较小的,社保经办机构会依法追回被骗取的基本养老金,并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诈骗金额较大及以上的,完全可以按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判刑坐牢。为什么这样说呢?
毫无疑问,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之后,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所有居民的一项法定权利。这对我国所有的居民都是适用的。人生一世,肯定没有人会嫌钱多,但获取养老金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正当途径来办理,无论是参保缴费,还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都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非常明确的是:每个人只能参加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一份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即使你缴费同时参加了两份养老保险,法律也严格地禁止个人同时领取两份基本养老金,或者一份基本养老金、一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当然同时领取两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也是严格禁止的。之所以这样做,原因是非常简单的:所有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或者直接享受国家的财政补贴资金,或者享受以减少国家税基为代价的用人单位配套缴费。领取两份养老金,事实上等同于偷税或者直接骗取财政补贴资金。
这类问题的形成,基本的原因在于: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从县一级统筹的基础上起步的,统筹层次太低;加上社会保险全国联网的信息化建设没有相应地跟上,导致这种同一个人在不同的省或地级市缴费参保,没有有效的联网核查机制,让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钻了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的空子。随着社会保险国家统筹的推进,互联互通的社会保险专用信息化网络的建成运行,这种违法行为会大量地暴露出来,以后这方面的漏洞也会越来越少。
总而言之,一个人同时领取两份养老金,可以100%肯定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是涉嫌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那么这类性质的问题一旦被社保局发现:1、如果诈骗的金额不大,就必须与另外一个基本养老金领取地的社保局联手,在两地分别查清领取金额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保留其中合法的一份,对另一份就必须采取坚决的行政措施,依法责令退回被骗取的养老保险基金,并视具体情节处以被骗取金额2-5倍的罚款。总之,以全部追回骗取的养老金为基本原则,还应该依法予以罚款,决不能让其在经济上占便宜。对此,《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极其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是社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处罚手段。
2、如果骗取的金额比较大,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就必须依法移送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刑事侦查,按刑事司法程序追究领取人的刑事责任。对此,《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是:“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罪名就是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法律条文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按“两高”的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为诈骗3000元至1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一般为诈骗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一般为诈骗50万元以上。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为了防止在社会保险待遇方面的犯罪行为出现适用法律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4月24日还专门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这部法律的规定其实只是一句话:“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为所有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犯罪行为,在法律层面做出了明确的最终定性:诈骗罪。
因此,题主提出的已领两地养老金,如果不退还,后果会怎样的问题,结论十分简单:这是极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人人这么胡干,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就破产了。考虑到已领了至少20年了,如果都属于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金,诈骗金额估计至少在20万-50万元的范围内,肯定属于诈骗金额巨大的范畴,当然会被依法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到监狱反省。还想不返还诈骗的资金,那公安机关会帮着追回资金的。想撒泼耍赖,门儿都没有。说到底:所骗取养老金的具体数额,才是采取何种惩治措施的关键。
已领两地退休金,如果不退回,后果会怎样?
谢诚邀!
己领两地恳休金,如果不退回,后果会怎样?对于这个提问,我考虑是否有以下情况?
(1)第一次参加工作。比如:在一个企业或者国企参加工作,单位一直缴养老保险,自已工作了很多年,单位、自己也交了很多年的养老保险,有单位、有缴养老保险的依据和凭证。符合退休条件,领了养老保险,(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
(2)第二次参加工作。甭管什么原因,离开了多年的工作单位,到了大城市,以及更好的单位,从事工作多年,单位、自已也缴了养老保险,也符合退休条件,办理了退休,领取了养老保险,(第二次参加工作到退休时这个阶段)。
(3)两个参加工作时间段,各领各的时间段养老金。现在虽然实行了全国统筹,一个人异地领退休养老金已经这么多年,涉及年龄这么大了,为什么还在领养老金,可能有一定的原因,或者说符合条件。
(4)如果一人领两地退休金养老金,工龄已有一方接续,(工龄第一次、第二次参加工作时间合在一起,
计算养老保险金),这样就会终止一方,并要退回多领的养老金。
总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取具体的办法,社保部门会合理、妥善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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