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期间个人已经实际缴费,退休时怎么计算?

问题:视同缴费期间个人已经实际缴费,退休时怎么计算?

视同缴费,视同缴费,顾名思义,视同缴费期间是不应该交费,按缴费计算的时间。如果这期间出现了实际交费,当属非正常情况。退休时,在有人事档案佐证的情况下,应该按视同缴费计算,退回不应该缴纳的个人费用,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费用一般是退不回来的。至于在实践中已经缴纳的个人费用,是否能够被退回,还真不一定。

1.什么是视同缴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社保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2.视同缴费期间指的是什么期间?

(1)城镇企业职工“中人”

指1992~1995年各地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建立实际时间前的,有实际工龄,有人事档案记载工作履历的工作期间。

(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人”

2014年10月1日企事业养老金并轨制度改革前的,有实际工龄,有人事档案记载工作履历的工作期间。

(3)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期间年限

文革前后,响应国家政策,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期间年限,须有人事档案手续佐证。

(4)军人役期间年限

须有人事档案手续佐证。

3.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在视同缴费期间实际缴了费呢?

(1)个人原因

我国的社保政策很复杂,目前并不是国家统筹,而是省市级统筹。各地有各地的政策,而且历经多次动态调整。很多老百姓并不那么了解政策。即便是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往往不那么专业,有的还不是那么负责任,有的地区,就可能会出现非专业操作。有的个人,也并不了解自己视同缴费期间的应用权益,尤其是下岗或失业人员,后来在没有工作单位期间,稀里糊涂的在灵活就业等窗口,或者挂靠其他社会机构或单位缴纳或补缴了视同缴费期间的费用。社保窗口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一对一的去了解个人的情况,于是稀里糊涂的就办理了收费。

(2)单位原因

往往出现在改革前合同制员工身上,在人事档案里往往体现出,大多未及时在劳动相关部门正式备案的人员身上,尤其是未转正期间的试用期员工或学徒。各地情况也很复杂,但有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上述情况,后来也未及时纠正,一直将错就错。前面错的人,没有纠正,后面管理档案的人或因没有当年的责任人或部门出具材料,或没有权限,将错就错。

3.视同缴费期间个人已经实际缴费,退休时怎么计算?

一般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合理合情的理想情况,一种是实践中的无奈。

(1)合理合情的理想结果

前提:如果人事档案能够证明你是“中人”,能够证明你的视同缴费权限时间窗口,退休时,审核部门工作人员工作给力,那么你是幸运的。

结果:退回视同缴费期间的个人帐户费用,修改社保记录,应视同缴费期间实际缴费年限=实际视同缴费年限。

(2)实线中的无奈情况

前提:没有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材料不足以确认你的视同缴费权益,或当地退休审核部门以自己没有相关权限等理由拒绝修改,没有纠正机制。

结果:将错就错,应视同缴费期间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客观的说,由于我国各地政策不统一,实操中有多种可能性,情况太复杂,到底在实践中结果会怎样,还真无定论。欢迎各地的朋友,以实际经历或见闻在留言区进行补充,以便帮到真正有需要的人。

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退休顾问,欢迎大家关注我,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你的任何一次点赞,或哪怕只言片语的留言评论,都是我继续前行,为大家服务的动力,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视同缴费期间个人已经实际缴费,退休时怎么计算?

我认为,这里有两个相互关联的实际问题,需要在确认与厘清的基础上,给出明确的解读与回答:一个是对视同年限期间,存在有缴费事实的认定问题。另一个是视同年限确有缴费记录,与退休待遇如何计算的问题。

众所周知,视同年限期间缴费是客观的历史事实,是不可否认的既定存在。1986年开始,企业招工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他们从进入企业的当月开始,就建立了个人缴纳社保费用的制度,而且通过《劳动手册》祥细登记在案。因此,在视同缴费年限期间,一部分人员比如劳动合同制工人,他们有实际缴费记录是可信的,这一点有国家的政策、国务院文件可以佐证。这是没有什么好怀疑与有疑义的一个问题,以后也应当不再争辩与讨论这个问题为好。

哪对在视同年限期间有缴费记录的人员,他们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应如何计算呢?我的回答很明确:有视同年限的人员,退休后如何计算养老待遇,他们就应该如何计算养老待遇即可。道理其实也很简单,由于历史的演进与改革改制的实施,作为企业单位实施全员合同制覆盖范围中的一部分,随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进程,在各省、市、自治区范围内,以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的统一时点为界,以前的连读工龄,包括劳动合同制工人,当时仅占工资3%的缴费年限,也一律视同缴费年限。这也就是部分职工的视同年限期间内,包含有实际缴费年限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感谢阅读、关注并点赞!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朋友们批评指正。

视同缴费期间个人已经实际缴费,退休时怎么计算?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首先不存在视同缴费的年限,真实交费这样一个说法。因为本身视同缴费年限就是在1992年之前才出现的,因为1992年之前全国都没有开始正式缴纳养老保险,所以说它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实际缴费年限。如果说它是实际缴费年限,那么就不能够按照视同缴费年限来约定,所以说他们二者是矛盾的一个关系。

当然如果你有视同缴费年限,那么就可以按照过渡性养老金的标准来计算你的这个退休金。因为我们都知道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那么在计算退休金的过程中是多一部分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这个过渡性养老金待遇实际上还是比较高的,因为它的平均缴费指数是按照140%左右来计算呢,也就相当于60%实际缴费的两年之多!

所以只要是你个人能够确定,自己有视同缴费年限,那么你获得的这个养老金待遇一定会大于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个人的养老金待遇,这个是可以肯定的,因为他毕竟计算退休金的时候,他的这个平均缴费指数相对来说都是比较高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视同缴费期间个人已经实际缴费,退休时怎么计算?

按照现行退休金计算办法,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退休待遇计算相关事宜。

按照新人新办法的计算方法,你的退休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其中,基础养老金由各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在每年7月进行政策性调整。一般来说,你的个人帐户数字多少是你实缴部分的总和,实缴的越多,你的养老金总数也就越多。

我是司法一棵松,致力于应用法理逻辑分析方法出具原创方案解决职场实际问题,定时更新悟空问答板块内容,欢迎关注和下檄讨论。心血之作,谢绝转载。

视同缴费期间个人已经实际缴费,退休时怎么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发生实际缴费的情况是存在的。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铺开之前,80年代中期,一部分人已经开始了实际缴费。一是效益较好国企试点单位,二是全民所有制合同制职工。三是在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起至建立个人账户期间(1992~1996)的企业所有中人。他们当初的实际缴费是没有个人账户的,按照政策规定,上述这部分人在此期间没有缴费同样叫欠费。因为在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的缴费在职工退休时不能从账户养老金中得到体现,故他们前期的实际缴费也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若发生欠费的年限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所以说,特殊群体的部分视同缴费年限是需要实际缴费才能获得的。

视同缴费期间个人已经实际缴费,退休时怎么计算?

谢谢悟空邀请。

实话说,在工作中我没有遇到过这种的情况。为了全面了解情况,又专门做了了解。 现在回答如下: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之前,按照规定认定的连续工作时间,即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另外,还有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就业、下乡知青被招为合同制工人的,其军龄及下乡时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也属于视同缴费年限。

从时间上看,国家是1993年建立的基本养老制度,在此之前的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

明白了视同缴费年限,再来看这个问题,就会发现,不可能存在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缴纳养老金的问题。试问国家还没有施行基本养老制度,个人和企业要向哪里缴费?又交给谁?

如果您有不同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