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枪射击一个人是不是只要一发子弹?

多射了是不是犯罪?

用枪打死或打倒一个人,理论上只需要一颗子弹就够了,然而枪械的杀伤力与很多因素有关,比如高射机枪弹与低速手枪弹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前者能一枪两段,后者可能费劲的多。多个真实案例告诉我们小威力手枪弹不是那么牢靠,相关资料很多老王就不赘述了,总之一把小威力手枪和小砸炮手枪弹能说明许多问题:

1.威力过小的手枪想一枪放倒人很难,甚至不具备行为停止能力。

2.打中头部不见得致命,但绝对是放倒人最有效的方式。

3.内脏、颅脑等重要器官是致命的关键,可迅速造成失能和丧命。

4.想要靠一发子弹就击中要害很难。

当然,参照物是小手枪,还是威力比较弱的那种,如果换成现代小口径步枪弹、全威力枪弹、机枪弹以及达姆弹空尖弹等等,一枪打出碗大个洞,要么子弹在身体内乱滚,想不跪都难。

即便如此,战场上仍然出现了许多就是没打死的命硬者。

枪弹的威力是个复合问题,子弹型号、弹头外形、发射的枪械、射击的角度、入射的角度、命中的距离等等都会影响到一颗子弹能不能放倒对手。

人体各要害是击倒人的关键之一,例如脆弱的大脑很容易被子弹重创,即便子弹堪堪穿透头骨,内部的大出血和振动也能轻易带走生命。子弹威力越大,破坏的组织越多,人就越危险。

只是想击中脑袋难度颇大,美国一些地区的警察训练都强调放弃头部打躯干,后者的命中率高得多。打也要打前额横向再往下的T型区,否则面颊、下巴等部位是无法致命的。

心脏也是不弱于头部的要害部位,子弹可以轻易的粉碎心脏,即便只是从心脏旁擦过也会直接造成休克。

如果心脏被打碎,生物会失去所有血液循环的脉动,已经可以被宣判死亡。 但心脏的位置比大脑还小,想要一枪命中心脏难度不小。

肺部中弹则容易造成这一侧的肺泡破裂,即便痊愈,也会影响人一生的呼吸功能。相对而言,单纯子弹贯穿伤反而对此处伤害不大,但造成的气胸得不到有效救治百分百致命。

肝脏绝对是个悲惨的器官,通常肝脏中弹并不会有别的什么功能性影响,但这个东西靠卫生员那点手段根本无法处理,也来不及拖到具有资格的野战医院中去,肝破裂造成的大出血根本无法止住。

《拯救大兵瑞恩》中的医生,就是在攻击雷达站时被击中了肝脏而痛苦死去。

同类的器官还有脾脏和肾脏,在得不到有效医务施救的情况下根本当不起子弹一击。脾脏和肾脏唯一的好处是如果能迅速送医还能抢救切除。

一些动脉管在遭遇子弹击破时也会迅速致命,几十秒到几分钟内就会因失血过多迅速死亡。《兄弟连》中念念不忘缴获一把鲁格手枪的胡伯特就是因为裤袋中的手枪走火,打断了腿部动脉而死,整个过程快的令人回不过神。《拯救大兵瑞恩》中的汉克斯也是失血过多死亡,逐渐灰白的面孔令人心碎。

用枪射击一个人是不是只要一发子弹?

军用枪械一发足矣。

从枪弹致死的原理来说,理论上枪口动能达到16焦耳就可以伤到人了。

那么军用武器的枪口动能能到多少呢? 手枪300-400焦耳,步枪1300-1600焦耳,机枪 1800-2400焦耳。

这个能量的子弹打到人基本上就是直接送命了,毫无悬念。

至于咱们说的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口比动能其实比真正的枪口动能要高的多,例如一个直径6mm的BB弹,其枪口动能在1.15焦耳的时候带比动能公式内也远远的超过了1.8焦耳/平方厘米。

说回军用枪械的打击能力。

军用枪枪伤很难看,

如果子弹没有真正射入而是从身体上蹭过去的,这时最不致命的枪伤,其效果基本上就类似于砍刀砍的刀伤。

如果命中四肢

例如打到腿上的。一颗子弹直接碎掉腿部主要的骨骼,最好的结果就是截肢。如果在战场上没有得到及时救治,那么这个人很可能在几分钟内直接丧生。

如果命中躯干,参考下面的动图:

强大的冲击力量形成的空穴可以完全撕碎内脏、肌肉、血管、骨骼——直接死掉。

所以在战场上打中了一个人,基本上不需要第二枪。

用枪射击一个人是不是只要一发子弹?

看子弹的口径,射击的距离,还有射击的位置,7.62口径的手枪步枪射击非致命部位一枪不会解决问题,口径大了就不一定,如美国的12.7毫米反器材步枪打到人的腰部会把人撕成两截。也有特例,有些手枪配备的达姆弹,会给人体造成非常大的伤害,瞬间让人体流出巨量血液,同样可以一枪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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