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回乡参观冰挂被砸身亡,谁该为此负责?
2018年02月11日女子回家乡参观冰挂被砸中,头部伤势过重不幸身亡华商报咸阳讯,从外地打工回来,听闻家乡的冰挂景观很美,上过电视,旬邑县的燕先生和妻子金女士等5人慕名前往欣赏,不幸发生意外。一块冰挂突然坠落,砸中金女士和妹妹小金的头部,导致金女士死亡,小金头部受伤。
据了解,在旬邑县的多处山沟都出现了这样的冰挂景观,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一些媒体都对此进行了报道。燕先生说,他们是慕名前往的,没想到出了意外。对于妻子和小姨子发生的意外,燕先生认为相关部门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应该对妻子的死负一定的责任。记者从旬邑县相关部门了解到,这处山沟的冰挂景观属于自然形成的,并非景区。
首先对遇难者及家属表示哀悼,大过年遇到这样的事,实在是心痛。金女士的丈夫至今也无法接受妻子竟然这样离去,他们还有个年仅4岁的孩子,最可怜的就是失去妈妈的孩子了。
但是要求谁为这件事负责,真的找不到别人,就是一个意外。一来去参观的不是景区,而是天然形成的风景;二来没有人收费获利,也就没有人需要为此负责。天然形成的景观,难道要找大自然负责吗?
小时候,很多北方冬天的农村屋檐上都会有冰挂,大人们都会主动砸下来,因为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会掉下来砸到人。孩子们也会被教导不能靠近冰挂,只能远远地观望。冰挂只有远望才能看出漂亮,不明白金女士为什么离冰挂那么近,既感觉不到美又那么危险。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最该对自己负责的不是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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