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我不打官司的律师,是好律师吗?
某大佬被国家级媒体写了一篇负面报道,他气不过把媒体告到了法院,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在审理过程中,该媒体多次私下找大佬承认错误、请求和解,但是,考虑到国家级媒体也要脸,公开赔礼道歉是不可能的。媒体给的方案是——再登一篇正面报道澄清下。
大佬拒绝,觉得优势在我。他的律师找我咨询,我说差不多得了,正面报道跟赔礼道歉有实质区别吗?再说了,媒体有舆论监督权,你们就这么自信能胜诉吗?
那篇报道我看了,写的很有技巧,侵权的法律风险,显然也是经过法律顾问指点的,有意在规避。
再加上对方是国家级媒体,鹿死谁手还真不好说。
我从实用角度,建议他们接受媒体的和解方案。
律师听了我的话,回去劝大佬和解,大佬打死不接受,非得让媒体低头不可。
结果,一审判决下来,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一败诉!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律师拿着判决又找我咨询,我看了看判决理由,不能说很合理,但也站得住脚,上诉改判的可能性很小。
大佬不服气,执意上诉,结果又挨了个大耳光——还是败诉。这次是终审败诉。
这下好了,媒体给大佬扣的屎盆子,要戴一辈子了,当初媒体承诺的正面报道,也不可能再有。要是当初他接受我的建议,不至于这么被动。
所以,当事人认为优势很大,那真不一定,有时候也许是致命的自负。
还有一个事件!
就最近的事,公司通过法拍拿了两个门面,一千大百万的标的,对方是因为关联担保,双双无法履行偿还义务被申请执行。
参与拍卖前,公司法顾做了前期调查,其他人也通过私下关系找到相关部门打听了一些情况,比如债务总额,比如欠税情况,比如他项登记,比如租约,等等,最后结论是权利基本明晰,没有明显的其他风险,可行。
于是拍,拍卖是周五下午结束的,公司竞拍成功,按规定要在几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托管账户打入拍卖款,然后双方前往窗口办理过户事宜,这事就安排在周一。
周一上午转款的时候屡屡不成功,具体原因我不知道,毕竟这年头银行风控严格,动大额资金失败正常,也幸亏如此,下午刚上班就接到执行局的电话,有第三人提出了执行异议,别打钱,法顾第二天去领了暂缓缴款通知书,并且打听了一下这个异议是什么情况,但是针对这个异议来说我们是案外人,法院也没过多透露,回来后我们分析来分析去,也无法确定是隐形债券,是隐名所有人,还是个什么情况,没办法,只有等。
然后一两周后,异议转进了执行异议之诉程序,正在一审排期,按这个异议人的行事风格来说,我们可以乐观地期待二审(如一审他败诉),一二审排期开庭判决下来,夏天起的头,可能冬天才能收尾了。
那么这事的影响是什么呢,首先是租约,拍受的门面是带租约的,至少小半年的租金收入没了。然后是资金成本,预备的一千多万现金是不可能趴在账上等付款的,肯定要投入别的经营里面去,到时又要筹措一次,钱只要一动,肯定是有成本的。第三个是融资计划要重做,本来优质资产到手,马上可以做抵押,这里一卡,整个资金的流转又要重做一次了。算下来虽然不算损失惨重,但是确实不是可以无视的。
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是想告诉你诉讼是有成本的,主要就是个时间成本和其带来的其他影响。具体到您这个例子,和解当场对方能现付11万(假设),和一二审打完判决对方给付12.4万,并且大概率要走执行程序追讨,这期间的几个月时间成本,和不得不说有点繁琐的应诉,材料整理,执行申请等等程序,以及给有可能给您造成的寻找下一份工作的影响,等等,能不能超过和解金额和最理想化判决结果的差额,您应该有个基本的衡量。
有些人愤填膺要和对方诉讼到底,像极了大家还在学校的时候,但是,不得不说,司法追求正义和公平,但是司法实践往往是互相妥协。
民事诉讼,绝大多数时候的结果是由金钱体现的,再怎么争口硬气,也没办法像刑事案那样让对方进去蹲一段时间,或者收到其他人身刑处罚,认识到这点的话,您的目标就应该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补偿,是现在就拿一个和解金额,还是陪对方走完整个流程,去拿一个最理想是12.4万的金额,注意,是最理想情况下,毕竟没人能排除法院不支持您,或者不完全支持您的可能,哪怕是万分之一,那也是风险。
把和解能拿到手的金额,加上您估计您这几个月需要付出的成本,看看是不是超过12.4W,该不该和解也就应该有答案了。
至于您的律师,劝您和解这个行为,肯定是公私夹杂,于公,他不可能不考虑到上述我说的这些时间成本和隐形成本,他可能觉得划不来,给出了一个基于职业判断的建议。于私,越快完成您的委托,对他自身的经济利益肯定是越有利的,您这个案值,不是很大,代理费理论上也不会很多,就算进入诉讼流程追加代理费,也不会很多,他也想早点去做其他案子。但是收对方黑钱这事,我觉得您还是不用担心,正如所说的,案值不大,两种方案的差额更小,对方能拿出多少钱来收买他呢,为了这点钱赌上自己的执业资格,应该没那么傻。
当然了,如果您估算后决定还是要走诉讼程序,我相信他也会继续为您做好后面的服务。
劝我不打官司的律师,是好律师吗?
律师是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的,而起诉只是解决问题的其中一种方式。律师在接触当事人后,要通过搜集材料和询问,帮助当事人弄清全部案件事实,进行案件分析。分析过后要给当事人指明方向、厘清思路,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案,如果分析之后认为起诉不是最好的方式,或者认为证据不足起诉也是败诉,或者起诉之后也不能最终实现当事人的目的,那么建议当事人不起诉就是正确的。
律师只是一个职业,不可能通过一件事就判断是好律师还是坏律师,如果律师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范围内,给你的不起诉建议有依据、有道理,那么这就是一个负责、尽职的律师,应该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好律师。
但是律师的水平也有高有低,有些律师囿于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有限,可能律师自认为正确的建议,并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所以当事人还是要客观、理性的对待,找一个靠谱、负责、有经验的专业律师,真正实现自己解决问题的目的?
劝我不打官司的律师,是好律师吗?
律师的作用绝不仅仅是打官司 ,在纠纷没有产生之前,律师可以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就像人们去医院看病一样 ,有些病是因为已经得了 所以需要去看医生, 但是如果我们平时注意养生, 多注意了解健康方面的知识,可以减少得病的几率,自然也就不用去看医生。
所以判断一个律师是否好坏,不能以是否劝打官司作为标准, 而应该以律师是否能为当事人提供哪种服务, 并且所提供的服务确实能够为当事人带来确实可行的效果来评定。
劝我不打官司的律师,是好律师吗?
(原创答问)
劝人向善,善莫大焉。
纷争来自于利益冲突,为名夺利,伤感情,费钱财,断往来,毁亲情,坏邻里,积怨气,埋愤恨……
官司,谁也不乐意惹事上身,自古以来,人人都尽量绕开官司,乡里乡亲的,避争谦让,互谅互让。
和气生财,这是家喻户晓的道理,邻居和睦,家庭幸福,争一时气愤,坏一世清宁。
官司,万不得已而为之。
有些问题,万般无奈之际,非诉讼不可时,方为之。
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已是下策。
上策以谋论,中策用交理,下策用官司。
官司,以法处理纠纷。
法律,本来就是大家共同遵同的公理,你守法了,他也守法了,那里还会有诉讼纠纷呢。
老百姓常说:
公道自在人心,人心换人心,处事公平公正,这不就是法律的原旨吗。
你多占一点,他多拿一点,这本来就不符合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品德精神。谦让才是真正的处事方式。
不贪,不占,行礼仪,知进退。
评论人时,不能非黑即白来概括。
好人做不成,那就是坏人了,你这个观点,我不赞成。
告诉你问题的真谛,你受益匪浅,应该感谢人家。因为他懂得多。
不告诉你问题如何解决,也不一定是坏人了,人家可能正忙着呢,没有功夫和你说话,你也得理解啊。
看问题不能非黑即白来评判。
劝人和善,本来就是传统美德,能调解的问题,双方各退一步,俗话说得好: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要斤斤计较,利益冲突的时候,冷静一下,退一步海阔天空。
有人说:吃亏是赚便宜。吃亏是福啊。
起码长了见识,这叫做吃一堑、长一智。
不经历过的事儿,你怎么能知道未来如何行事。纠纷出现时,能各退一步最好,如果还有不便之处,现在各地都有调解室,有政府的,有司法部门的,你邀请他们为你调解,他们会公平公正为你们处理好的。
能不诉,尽量不要去诉。
因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很多。不管大事小事,动辄起诉到法院,浪费审判资源,占用法官时间,就是到了法院,法官还是要为你们双方调解的。
能了则了,听人劝,吃饱饭,你能从善如流,听别人说劝,你就是一个好人。
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没有趟不过的河。不去招惹是非,不去招惹身外之物,修养自身素质,是非就会远离你而去。
衷心的祝愿您,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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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我不打官司的律师,是好律师吗?
化解矛盾,诉讼不是唯一途径,如果不打官司就能解决问题,律师建议息诉是对的。至于律师好与坏,则由当事人判断。我对不值得打官司的案子和可以调解的案子,一般都是告诉解决方案后劝息。
劝我不打官司的律师,是好律师吗?
如果律师是本地区的,发现案件有瑕疵或有串通,他会劝你不要打了,一、对他不利,二、再打也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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