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工作岗位吗?

刑满释放人员解除了法律管制,恢复了自由身,地方就业主管应当要给予关心和重视。

况且刑释人员也有各种不同的状况,其中有失手伤害人的丶有气极伤害人的丶有从犯等等不一。不能永远用有色眼镜来看待。只要出来了,好好做人,还是我们的手足同胞。人在有难之时,都需要社会和爱心人士施以援手,那怕最简单的问候和督促。

天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社会和人们在合适的状况下,给那些需要重新做人的多一点关心和多一份温暖,不蒂是雪中送炭。当然,改造自新者更要滴水之恩,以给社会涌泉相报,永远铭记多少人为挽救堕落的心灵所付的心血。

希望出狱者要痛改前非,要后来居上,要自强不息,要堂堂做人!

你愿意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工作岗位吗?

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工作岗位,给他们一碗谋生的饭吃,就是在保护你我他!

有太多刑满释放人员因为受到社会的歧视,找不到正当的工作,没有谋生的手段,才不得不重新踏上犯罪的不归路。

所以奉劝我们的社会不要歧视刑满释放人员,给他们一口饭吃,他们大部分人还是可以回归正常生活的,这样也相当于给我们自己创造了一个平安的环境。

你愿意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工作岗位吗?

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尖锐,一时我还真不好回答。监狱只是一个执行机构,刑满释放人员如何回归社会真是一个问题。有一个话题叫两劳人员如何回归社会,我和社区人员也聊过,真的很难。我的想法是,既然没有判死刑,能从监狱里走出来就是一个争取的对象。浪子回头金不换,能有多少失足人能认识到呢?

我按我的切身体会,要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回归社会的机会。有三种人我不会接受,第一是吸毒的。想戒除毒瘾容易,但是心瘾难戒。有句老话说的好,十年戒毒一朝还原。第二,赌徒不接受。赌徒比小偷还可恶,没钱赌,卖房卖地卖老婆,子女又算啥?这种人你改造不过来,你给他工作机会,他总觉来钱慢咋办?如果说小偷还有盗亦有道,赌徒有底线吗?第三,人贩子。这个我没法接受,更别提工作机会。违法犯罪有千条路,你非要走这一条。我想给你一个安身立命之所,人民群众同意吗?保不齐哪天你缺钱了,又会重操旧业,又会有一个家庭会支离破碎。对于人贩子我会绝对抵制的,强奸犯可以自宫发誓,人贩子用啥坐保证呢?

你愿意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工作岗位吗?

你愿意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工作岗位吗?

这个问题提得有些奇怪,我只想问,刑满释放人员就沒有资格获得生存权力吗?如果有可能我肯定愿意。

过去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的人多,特别是对刑满释放人员,就是人家已经走出监狱,得到司法机关认可,早已悔过自新了。

可是人家走在前面,后面的人也指指点点,甚至在高谈阔论的时候,也会捎上一句,那个劳改释放犯。

用这种思维对待一个刑释人员,的确很不公平,岂不说劳改过后的人是否改造好,就是那句劳改释放犯,自己就犯了错,既然人家已经释放了,再称为犯,法律上也说不过去。

人的一生不可能不犯错误,受到法律处罚是咎由自取,可是人家已经为自己的罪错买了单,并且得到司法许可,刑满释放回到社会,这说明人家该受的处罚已经接受了,没有必要再这样对待人家,说不定自己的境界还没有人家刑释人员高呢!

我们的政策一贯都是惩前毙后,治病救人。并非一棍子把人打死,对于罪不至死的人,都是采用挽救教育的政策方式。

当他们重新回到社会,我们不说欢迎他们,起码应该少一些歧视,若是一味的指责与贬损,这对构筑安定团结的局面不利,很可能使这些人因为失望再度挺而走险,那不是从前的挽救教育白费了吗。

对于一个刑释人员,由于此前自己的罪孽,本来回到社会的就业门路就会窄一些,从宽容大度的心理出发,若是有可能,为什么不能给他们一口饭吃呢。

当然,若是你有本事给刑释人员提供就业机会,也要分别对待,对于那些初犯,罪行不是特别令人厌恶的人,而他们又是的确是在悔过的人,给他们开绿灯,让他们从此永远告别犯罪,这是社会的需要,更是体现你的宽容大度。

可以说绝大多数刑释人员,通过改造教育,都会变成好人的,他们因为你的收留会感恩,会把获得的工作看得更重要,会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也会在工作中干得更加出色。

中国有一句古话,浪子回头金不换,一个真正能彻底与过去告别的人,他的能量爆发会很惊人的,很可能还会成为曾经的污点人物,今天的杰出人才呢。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的人因为曾经犯罪锒铛入狱,当他们获得新生后,利用自己的创造能力,成为业务骨干,成为企业家,成为发明创造者。

别人刑释以后,应该是人生最迷茫的时候,在这个时候,你给他一个工作,对你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人家也不是不劳而获,你度他一把,他解决了生存问题,同时也为你创造了财富,只要用得好,这是双赢呀!

当然社会发展到今天,就业门路也很多,歧视有污点人的观念也在不断改变,有能力提供就业机会的人很多,他们也不会因为别人的过去而看贬一个人。

聪明的用工人,是看你的表现,过去的一切都会清零,从头开始要的是你从此以后的能力,只有有规定的单位才会对就业人员进行全面审核。

作为用工单位也不要兼收并蓄,对刑释人员的使用要慎重,有些尽管刑释了,但劣根未改的人,还是注意,炼就一双火眼金睛是必要的。

所以说,对于绝大多数刑释人员,只要他们希望用自己的双手,以正当方式求生存,给他们一条出路,这就是为社会减少犯罪作很大的贡献。

你愿意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工作岗位吗?

题主您好。我作为一名公共汽车驾驶员,由于工作环境较为特殊,每天直接面对社会上各色各样的乘客朋友。有一次还真的遇到刑满释放人员乘坐公共汽车,那名男子年纪大概40岁左右,怀里抱着个3-4岁的孩童,上车以后直接就往车厢里面走,在靠近车辆后门的位置坐下,当时我也以为只是抱着小孩不方便所以也没出声,等他坐稳以后将车辆开出去有一站路了,我就往车厢里面喊了一声,麻烦刚刚上车的乘客把车票买一下,开始车厢里没人搭话,然后我就把车停在公交站台里,转过头看着那名乘客,语气缓和的再讲了一遍:麻烦刚刚上车没买票的乘客到前面把车票买一下,那个乘客知道我在喊他买票,接着神情不悦,语气生硬的讲:刚坐了几年牢刑满释放出来,身上没钱买票,不买!我听了以后也没什么好办法,对有前科的人员也不敢太苛刻,考虑一车的乘客安全还是不闹翻为好,后面我就没再理会继续驾驶车辆。

回家以后跟父亲说起当天遇到的这件事情,老爸同我讲,为了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回归社会是有这方面扶持优待的,乘车出示相关证件同样可以免票。

我个人认为该名乘客行为不妥,上车以后可以主动跟驾驶员简单说明情况或者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肯定表示理解,再则乘客这样处理方式给小孩做了一个不好的表率,心里对那名乘客怀抱着的孩童担忧。

你愿意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工作岗位吗?

首先,这个问题本身具有研究性,这是一种价值观问题,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所做出的选择也自会不同。从客观角度来说,入狱人员,都会留有案底,找工作自然是不好找的,大多数人也会对入狱人员形成偏见,不愿去雇佣此类人员。但是,从我的价值观出发,我愿去给一个机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给予别人生存的机会,也是为自己增添愉悦感,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21世纪,我们的观念也应该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不要去坚持固有观念,我相信每一个入狱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苦衷,改造过后依然可以一往无前,努力奋斗,为我们的经济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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