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宋江,如何在不杀阎婆惜的情况下,拿到招文袋?
宋江是个即讲江湖义气丶又想仕途功名的刀笔之吏, 在面对阎婆惜的敲诈下,只顾保住机密不计后果的一刀毙命,致使身陷囹圄。不是众弟兄冒死相救,早就毁了一生。
如果理智些,口头答应妖婆的条件,哪怕一百两黄金封口,可能结局大不一样。而且宋江救人心切,留下母女,却对该女秋毫无犯,该女不谢反怨,私通宋的同僚张文远。如此少恩寡义的母女俩,早就不该留下来,给自己埋了颗子母雷,随时随地要引爆。宋江完全没有准备好干大事。看来也是逼上梁山的。
没有女人会与钱丶实惠过不去的。同样即然乐心助人留下母女俩,也应当经常关心。让人从心底感恩戴德,关键时还能起到掩护作用。
宋江的杀人,险些丢了命,还要连累众人灭九族。
如果你是宋江,如何在不杀阎婆惜的情况下,拿到招文袋?
从水浒书中去看,如果我是宋江不杀阎婆惜,是不可能拿回招文袋的。因为招文袋里宋江私通梁山的书信黄金,被阎婆惜所知晓,那可是附逆的大罪,天下第一号官司。
更可怕的是阎婆惜以此为要挟,显然已成败事的因由,要他性命的活口,正所谓: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再说,宋江与阎婆惜,实非真正意义上的夫妻,并无情意可言,婆惜乃酒色娼妓,委身与宋三郎,实乃阎婆过分窜掇而成,无非图些钱财,事后便和张三郎打的火热,如胶似漆。婆惜与宋江关系实乃已名存实亡。
最后一次和宋江相会,也实乃阎婆相寻着意而成,走脱不得,无奈在婆惜处暂栖一夜。怎耐活该出事,早起又忘下了公文袋,这才引起宋江怒杀阎婆惜的事由。
从书中细想,宋江依次应诺婆惜要求,婆惜还不依不绕,扬言要告上公厅,郓城县内告发,宋江怒火顿生,以刀杀之,婆惜大喊:宋三郎杀人啦!事急大败,箭在弦上,焉能不发,婆惜之死,已成定局!如我奈何!
如果你是宋江,如何在不杀阎婆惜的情况下,拿到招文袋?
答,我选择健康,有钱拿钱来买健康,不一定买到,如果没健康就有爱,有钱也是痛苦的,没有健康的身体就是零
如果你是宋江,如何在不杀阎婆惜的情况下,拿到招文袋?
宋江是郓城县押司,不是不知法度的人,第一阎婆惜要挟的紧,为文中百两金子争执不下;第二原本宋江受了一宿的窝囊气,自己情绪已经濒临爆发点。关键时刻因为争抢招文袋,压衣刀在眼前,一时失智,造下这罪。
但是杀是杀了毕竟烧了招文袋里的东西,运作下还能保命。招文袋里的东西一旦泄露,那就没法周全了。恐怕够的上挨剐了…
但是如果有不杀人还能周全事体的方法,那最好还是别杀人,咱就顺着题主的思路捋一捋,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原著这段说的明白,阎婆惜发现招文袋里的一条金子和书信,信的内容看的明明白白,知道宋江摊了大事,等宋江回来索要招文袋时,这阎婆惜倒也干脆,提了三个条件:
第一件,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
第二件,我头上带的,我身上穿的,家里使用的,虽都是你办的,也委一纸文书,不许你日后来讨。
第三件,有那梁山泊晁盖送与你的一百两金子,快把来与我,我便饶你这一场天字第一号官司,还你这招文袋里的款状。
这前二件宋江一口应承,唯独第三件,因为宋江根本没有拿这一百两金子,只拿了一条意思一下。其余的都叫刘唐带回山寨了!可无论如何阎婆惜也不相信,就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宋江说你给我三天时间,我回家变卖家产给你凑够这一百两金子。阎婆惜说啥,不行!因此宋江焦躁开始抢夺,而后从阎婆惜胸口位置扯出招文袋和鸾带,一扯一拽,掉落压衣刀。这时阎婆惜一慌开始叫喊:“宋江杀人了。”人急无智,宋江抽出刀子戳了她脖子一刀,她还在喊,一发用刀旋下了脑袋…
从这个节点倒退,那主要原因是这一百两金子,既然好言抚慰均不能让阎婆惜放弃打算,拽出刀子恐吓一下也不是不可,关键这刀说什么也不能戳下去。因此,宋江一听阎婆惜大喊大叫,赶紧将刀子踢入床下。上前继续和阎婆惜说好话,总之就是让这妇人放心。至于金子的事好说,招文袋我权且不要了,这样吧,你收好。假如你告官,我上下打点也能摆平这事,无非花钱呗!可是我把钱都用到官司上,你也得不到太多好处?顶多衙门奖励你首告那点资财。但毕竟你和我是人人都知道的关系,打官司期间,总要随时到堂抛头露面。假如你容许我在几日内凑出这一百两金子?到时候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互不赊欠也就是了。张三和你的事我也知道了,也答应你不再过问。他是衙门的人,经事多,可以替你做主。不怕我赖你…
另外前两项我现在就给你把文书写清楚,按字画押,你一样可以和张三说清楚。不怕他不帮你!
上项这些话说完,楼下还有老阎婆可以商量,里里外外一并叫上来交待清楚…
我觉着这事要是说到这个份上,这阎婆惜再不同意也不可能吧,房子吃穿用度还有一百两金子足够一辈子快活似神仙了。就是当厅首告,给个奖励又有几何?
诸事都看对自己有利无利。就是宋江无非拿出全部身家挡了这场祸事而已,等招文袋到手信件一烧,以他江湖上的地位打算收拾张三和阎婆惜那是分分秒秒的事,即使此事两不相欠,也不影响以后自己继续在公门里的事业。如果你是宋江,如何在不杀阎婆惜的情况下,拿到招文袋?
这事儿还不好办,毕竟宋江是个黑矮胖的大男人,虽然武功不高,但是对付阎婆惜,还是绰绰有余的。
宋江可以把阎婆惜控制住,然后抢回招文袋。
找到招文袋后,烧掉它,阎婆惜的手里就不会有宋江结交梁山匪徒的证据了,这样的话,宋江就可以再把阎婆惜松开绑,两个人好好商量一下了。
原先,宋江就答应过将典阎婆惜的文书还给她,任由她嫁给张文远,还奉送自己为她置办的衣服首饰,可以继续啊,毕竟宋江对她也没有什么感情,再说,出了这种情况,宋江可是不敢再把她留在自己身边的了。
宋江还应该告诉阎婆惜,如果她要到县衙里去告宋江的话,那宋江就可以说阎婆惜是和张文远勾搭成奸,想要谋害掉宋江,是诬告,反正她的手里也没有证据了,而她和张文远的关系,可是尽人皆知的。
宋江在县衙里工作多年,人缘又好,而且他自己就是“刀笔小吏”,本身就是吃这碗饭的,办这点儿事,恐怕早已是轻车熟路了吧。
当然,这些都只是“事后诸葛亮”,在当时的情景下,宋江发现自己的事情败露,正是性命攸关的时候,怎能不急,再加上阎婆惜又是大叫什么“黑三郎杀人也!”恰好那时,宋江的手里就握着自己的压衣刀,于是,宋江就杀了阎婆惜,也开始了自己亡命江湖的生涯了。
如果你是宋江,如何在不杀阎婆惜的情况下,拿到招文袋?
谢邀!
宋江本来不用杀阎婆惜,他要取走招文袋,方法太多了,最简便的办法就是,用手头的东西,照她脑袋来几下,打晕了,自然就放手了,在宋朝男人打老婆那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虽然阎婆惜不是明媒正娶,不过法律上通用)。
宋江杀阎婆惜主要是因为矛盾的爆发,之前给宋江戴上绿帽子,阎婆惜已经很过分了,然而,她交还招文袋提出了三个条件:
阎婆惜道:“第一件,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宋江道:“这个依得。”婆惜道:“第二件,我头上带的,我身上穿的,家里使用的,虽都是你办的,也委一纸文书,不许你日后来讨。”宋江道:“这个也依得。”阎婆惜又道:“只怕你第三件依不得。”宋江道:“我已两件都依你,缘何这件依不得?”婆惜道:“有那梁山泊晁盖送与你的一百两金子,快把来与我,我便饶你这一场天字第一号官司,还你这招文袋里的款状。”
这三个条件,明显是没把宋江当做男人,有点欺人太甚,宋江怎么说也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怎么在阎婆惜面前连武大郎都不如?
宋江嘴里虽然答应,胸中的怒火已经燃烧起来了,旧恨新仇,一起涌现,手头正好有刀,杀阎婆惜也是一时冲动。如果宋江冷静一点,大可不必摊上这个人命官司。
一家之言欢迎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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