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美公使与驻美大使有何区别?
四年前的2017年,网上曾出现了一句令国人心潮澎湃的话:“美国军舰抵达高雄之日,就是解放军武力统一台湾之时!”
而说这句话的主人公就是中国驻美公使李克新,他的这番话有力震慑了美国一些意图铤而走险的人。
可能有人就有疑问了,驻美公使是个什么职位,和驻美大使有什么区别呢,能发出这么强有力的声音?今天我们一起来讲讲驻外人员的类别职能任务。
无论是驻美大使,还是驻美公使,都是我国驻美国大使馆的外交官。
具体来说,一国驻另一国大使馆的外交人员类别主要有大使、公使、代办、临时代办、公使衔参赞、参赞、秘书、武官等人。
大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通常也是大使馆的馆长,他由本国元首任命,派往驻在国履行两国的友好合作事宜,大使实际上就是派驻国在驻在国的最高代表,对外代表的是派驻国的国家利益和最高元首。
驻外大使享有外交豁免权,神圣不可侵犯。至于说大使的级别,要看驻在国的大小以及他在国际的影响力,通常有副部级、正司级、副司级,比如驻美国、俄罗斯、日本、英国、法国、德国、朝鲜、印度、巴西九国的大使,其级别就是副部级官员,还有驻欧盟、联合国等重要国际组织代表也是副部级官员担任。
但对于尼泊尔这样没有存在感的小国大使,其级别仅是副司级,比如最美大使的70后中国驻尼泊尔大使侯艳琪就属于副司级。
公使:全称特命全权公使,通常是大使馆的副馆长,他的级别仅次于驻外大使,除了外交礼遇等区别外,公使和大使享有同样的外交豁免权。
驻外公使也是由领导人任命派驻,不需要递交国书。现任驻美公使李克新还兼任驻美大使馆副馆长,属于副司长级。
不过还有一个例外,当两国关系仅仅是公使级而非大使级外交关系时,公使还是要递交国书的。比如中国与芬兰是在1950年10月28日正式建交,但当时中芬关系仅仅是公使级,中国驻芬兰的最高外交代表是由中国驻瑞典大使耿飚将军兼任的。到了1951年2月10日,芬兰首任驻华公使瓦尔万尼亲自到北京向周总理递交了国书。此时的公使就相当于大使。
代办:这一职务是派遣国外交部长向驻在国外交部长派遣的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地位仅次于大使、公使,享有外交豁免权。代办不能像大使那样随时请求谒见驻在国的国家元首,但可以谒见该国的外交部长,主要任务是与驻在国谈判建立正常大使级外交关系事宜。
比如上世纪新中国刚成立时期,1954年英国就与我国建立了代办关系,此时双方有官方联系,但还未正式建交,这种代办级的“半建交”特点是中国外交史上的一个发明,我国任命宦乡为首任中国驻英国代办。
临时代办:该职位是当大使因休假、离职或回国述职期间不能执行大使职务时,临时任命负责主持使馆办理外交事务的代理馆长。临时代办通常由使馆中除馆长以外的级别最高的外交人员担任,而大使馆除了馆长,级别最高的就是公使。
因此,临时代办通常是由驻在国的公使短暂接任。比如现在的中国驻英国临时代办杨晓光就是以驻英公使的身份兼任的,因驻英大使刘晓明离任回国,新的驻英大使还未到任,杨晓光临时代办就负责起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的一切业务。
以上三种外交官就是驻外大使馆的三个级别最高的外交人员,而驻美大使在级别上、外交礼遇上远高于驻美公使。
驻美公使与驻美大使有何区别?
大使是全权的,是负责一切在美事物的,而公使是大使馆工作人员,负责某一方面工作或全面负责住在城市领事馆的工作,在大使不在时可担全责。我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恰当与否。
驻美公使与驻美大使有何区别?
住外公使和住外大使有何区别?说实话,具体本人真不知道,只能推理分析,试着说一下,公使~在一个国家大概还要分区域,一般处理经济,商贸,文化……等以民间为主的一些事情,大使~全权代表一个国家,处理国家间的一些重大事情,推理分析:这些重大事情,包括~文化交流,重要访问,增进友谊,军事合作,战略合作,经济合作,共同抗灾……这只是本人理解,不知对否,还望赐教。
驻美公使与驻美大使有何区别?
这个外交职务,适用于所有驻外机构,不应单单指美国。
在一个国家驻外机构中,比如中国驻美国,有大使馆,也有几个总领事馆。大使馆中大使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国特命全权大使”,总领馆的领导,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国***市总领事”。而在大使馆中的领事部,也有一位领事,是参赞,领事部的领导。
下面说说公使。
我们国家驻外大使馆,分为甲级馆、乙级馆等。例如驻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法国、联合国等机构,大使(或驻联合国代表)是副省部级。公使作为使馆中大使的助手,为正司局级。这里面就衍生出两个概念,一个是使馆公使,这是使馆真正的二把手,在大使回国述职或外出期间,代行大使职责;另一个概念是公使衔参赞。在这些大馆中,经商处的商务参赞,文化处的文化参赞,大多是国内部委的正司局级领导来担任,谓“公使衔参赞”,但不是公使。武馆处武官则为副军职少将。其它乙级馆,级别相应降低,大使为司局级,公使就是副司局级,以此类推。
驻美公使与驻美大使有何区别?
常驻外交代表等级划为大使、公使和代办三级,三级只在席位和礼仪方面有些差别,其所享受的外交特权和豁免完全相同。
下面就介绍一下大使、公使以及代办三者之间的关系。
大使大使是最高等级的外交官,通常解释为一个国家领导人向另一个国家领导人派遣的外交官(例如驻美大使,就是指某个国家派遣到美国的外交官),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比公使和代办所拥有的待遇更高。
大使一般又分为常驻大使和特命全权大使两种,根据记载,特命全权大使全面以前是不加“特命”二字的,从而导致常常发生常驻大使和特命全权大使争礼宾待遇次序的现象,后面加了“特命”二字就是为了使常驻大使和特命全权大使在礼宾待遇次序上的地位相同。
公使公使也称特命全权公使,同样是指一个国家领导人向另一个国家领导人派遣的外交官,只是其所受礼遇次于大使,但公使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相同。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任命公使一级外交代表人员已经越来越少,导致绝大多数国家都把公使升格为大使,近年来也有一些国家在大使馆内的外交官中设立公使这一职衔,称为公使衔参赞,为仅次于大使的外交官。这类公使衔参赞与特命全权公使不同,其任命无需事先征得驻在国得同意。
代办代办是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它是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代办所受礼遇低于大使、公使,但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公使相同。
代办的主要任务是两国之间继续谈判建立外交关系事宜以及办理侨务和商务业务。这是建立正常外交关系前的一种特殊做法。
总之,大使、公使以及代办,作为最主要的外交官,他们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一样的,只是他们所受的礼节待遇不同罢了,大使的礼节待遇要好于公使,公使又要好于代办,就这么简单。
驻美公使与驻美大使有何区别?
大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是最高一级的外交使节。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公使、代办)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与驻在国高级官员谈判。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外交代表机关职能的实施和遵照本国政府指令全权处理外交代表机关的事务。驻一国大使可以兼任驻另一国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使节,但兼任必须得到接受国的同意,并正式向接受国国家元首递交国书,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接受国履行大使职责。
公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或“全权公使”。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公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由国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实质地位、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国的同意。此外有些国家在大使馆中设有公使,此类公使与特命全权公使不同,不是使馆馆长,不由派遣国元首向接受国元首派遣,而是使馆中仅次于大使一级的外交官,其任命不需事先取得接受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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