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房,该不该加女方名字?
结婚本来是喜庆之事,但是许多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恋人却因为房子的事情,弄得不欢而散,也成为婚后的一大隐患,甚至影响到以后的夫妻感情。在房子上加名字还是不加名字一直都是人们谈论的话题,那么在房产证上到底是加对方名字还是不加名字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房产证上加名字还是不加名字?从题主的意思上来看,这个房子应该是婚前财产,首付是由男方支付,分期付款也不让女方承担,但是女方要求在拿结婚证之前加上自己的名字,纠结的事情随之而来,那么他们到底纠结什么呢?
第一,男方反对加女方名字。
男方认为这个房子的首付是由男方父母独自出资,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坚决不同意。他们认为父母赚钱非常不容易,好不容易攒钱买下这个房子的首付,如果同意女方加名,相当于把父母的心血拱手相让,男方心有不甘。
男方其实心里也有自己的打算,现在夫妻离婚率那么高,万一哪一天女方要和男方离婚,至少在首付这块女方不会得到任何补偿,这点男方没有说,但是其意明了,也算是男方的自我一种保护吧。
在这一点上,男方对女方还是怀有戒心,对女方留有一手,即使离婚,女方顶多也只是分走婚后分期付款中的一部分。
第二,女方要求在领证之前加名。
女方要求在领结婚证之前把自己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其意也非常明了,就是想把这个房子的首付部分变成共同财产,不再只是属于男方。
虽然女方没有支付这套房子的首付,但是女方认为已经准备和男方领结婚证了,那么这房子理所当然应该加上女方的名字。在女方的眼里,既然已经嫁入男方了,男方不应该对女方有所保留,应该充分的相信女方,给予足够的诚意。
搁置争议继续培养感情表面上看,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还是不加名字,其实质就是双方感情不够深厚,对另外一半不够爱的的缘故,正因为双方感情比较淡薄,考虑更多的是利益之争,甚至离婚以后财产的划分,导致相互猜忌,互相防备。
男方对女方爱得不够深,深恐俩人离婚后多分走他的家产。而女方对男方不够信任,担心以后离婚会让女方净身出户,想以此来锁定男方对她的感情以获得更深的安全感。
既然双方在房子加名上分歧过大,由此可见双方的感情还是比较淡薄不足以达到结婚的程度,此刻勉强结婚,也会给双方留下心结,影响以后的夫妻感情。
我建议将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争议搁置下来放在以后再谈,先让双方慢慢地培养感情,等到有一天双方不再计较加名字还是不加名字的時候,再领结婚证举行婚礼也不迟。人生虽然苦短,但来日方长,房产证上加名字事小,但是影响感情甚大,应该慎重从事,要培养好感情为以后的婚姻生活打下基础,那么再谈论加名字还是不加名字事情,就非常容易办了。
结婚后买房,该不该加女方名字?
很高兴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下面表达一下个人观点,我觉得婚前要求买房,它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房子买了,是不是应该把女方名字写在房产证上呢?我觉得不应该,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是属于婚前财产,是属于男方的财产,假如婚后离婚,那这问题就得闹上一闹,女方名字在房产证上,这是我个人观点
结婚后买房,该不该加女方名字?
1.婚前买的房屋,房屋产权属于婚前注册的业主和实际出资人。
2.在有婚变的情况下,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可以要求购房者对共同还贷部分款项进行补赏。
3.婚后要加名,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明确表示,并且是自愿的赠与给另一方一定份额的房产,而且必须由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生效后,才能添加对方的名字。(不是房屋所有权人自愿的赠与,如果是对方以婚姻,夫妻关系为名,索要的房产,此公正无效。)
4.房产有贷款时,不能办理房屋加名业务,如果一定要加名,必须要到银行办理添加贷款人业务,添加业主名字的人,必须也是共同贷款人和共同还款责任人,才能去办理公正业务。
5.可以看出来,如果你非要心甘情愿的,并且还要去公证你是白白的赠送给对方的房产,那你就只有自己认倒霉了。不过这也算是你交的人生学费罢了。
结婚后买房,该不该加女方名字?
从情理上来说虽然女方的要求不大合理,但是你们既然要结婚了,就要抱着过一辈子的心态来面对两人遇到的问题分歧,既然房子是男女双方共同的家,那么加上女方的名字又有何不可,婚后你们就是一家人,一家人还要说两家话吗?
如果你还有疑虑,那法律也给了你一定得保障,我国《婚姻法》有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然你要有这个胆量提出来并签订书面约定那我也服你。
你要不遵从上一条规定那《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你婚前首付的钱还是你的,你婚后如果还贷款用的是你婚前收入,那即使你加上她的名字也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但如果你还贷款用的是婚后的收入,那这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即使你不加她的名字,她还是对这部分财产有跟你一样的处理权。
所以这么说下来你明白了不?女方加名字过分吗?加不加区别不大的,你想要婚后生活更和谐,那就加上呗,反正也是一家人了,加个名字而已。
结婚后买房,该不该加女方名字?
感谢邀请回答,既然都是结婚后,那么买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分期付款,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来还房贷,那么就不存在该不该加女方的名字,因为这房子你加不加都有女方一半的财产,即使以后两个人感情不合,离婚了,婚姻法都规定,双方共同财产,另一方有分配一半的权力,这是最坏的打算,其实我觉得婚后买房,男方如果是真心爱你,想和你过一辈子的,他就会自己主动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这样的方式即不会让两个人的意见有分歧,还能增进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何乐而不为,女方也得到了我们常说的来自于男方的安全感,心里美滋滋的,觉得自己是被认可的,所以有时候那个名字加不加,就在于男方的一个态度,我们女人无非就是想看男人的那个态度,就这么简单而已。
结婚后买房,该不该加女方名字?
婚后买房不管是男方出钱,还是女方出钱,如果不离婚都是共同房产,如果离婚,就各为一半儿。如果一方父母不管出多少钱,只要是有据可查,还要把这房产三一三十一平分。所以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写谁的名字不太重要。如果婚前男方有了自己的房子,婚后这房子与女方就没有啥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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