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没有到岗,被单位解除合同,这合理吗?为什么?

3月1日至3月18日如果除去4个休息日,为14天。

感谢悟空邀请!

接近半个月没到岗,被解除合同,合理么?

合理,因为无论是从劳动法相关规定还是劳动合同约定。肯定够得上解除合同的条件了。

除非特殊情况下,比如不可抗力导致的意外,或者见义勇为等情况下。因为题主给出的题目未包含以上特殊情况。所以只能是认定劳动者无故旷工十四天。

劳动者的劳动产生价值,连续十四天旷工肯定已经影响单位生产运营。导致一定的后果。如果后果严重,经济损失较大,单位还有权依照合同或者劳动法依法向劳动者追偿损失。

权利与义务是并存的,劳动者享受权利就要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对于单位也是一样。单位有权利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进行劳动。也有义务按时履行支付工资报酬,支付相关福利。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等!

因现实操作中,大多是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劳动法相关规定更加细化了单位的义务。但是作为劳动者,严格按时按量完成劳动,也是必不可少的。

如题中所述,劳动者已经严重违反约定。故单位有权解除合约,并有权继续追偿相关损失。

感谢阅读!

14天没有到岗,被单位解除合同,这合理吗?为什么?

何谓单位?一个团队,一个集体,一个组织。无规矩不成方圆,是单位的一份子,就要维护单位的规矩。长达18天在未请假的情况下,脱岗,不去上班,你肯定是不想干了,单位就满足了你。此时除非你有不可抗拒的理由,比如上班途中见义勇为受伤等。朋友,按时上、下班是对单位最起码的尊重,反之要你何用。

14天没有到岗,被单位解除合同,这合理吗?为什么?

先抛开法律法规、合同约定、规章制度不讲,假如你是老板,会如何处理呢?

14天没有到岗,被单位解除合同,这合理吗?为什么?

如果没有请假也没有突发事件发生就自己脱岗,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辞退了很正常啊。如果脱岗中间你有跟公司打招呼,公司同意过后补假条的,那可以不辞退你的。一切都是自己“太任性”的结果吧

14天没有到岗,被单位解除合同,这合理吗?为什么?

你连续18天不去单位,也不办任何请假手续已违返单位规章制度,也违返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与你解除合同没有不妥。也无需作出任何补偿。如单位做的很仔细会在你无故不来上班的期间给你发份通知或邮寄给你那更有证据。

14天没有到岗,被单位解除合同,这合理吗?为什么?

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解除合同应该!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