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单位领导提出辞职,没有办理解除合同,单位是否应该有所补偿?现在该怎么办?

2018年10月12日我和单位领导提出不辞职,没有办理解除合同,单位是否应该对我有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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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所述应该是民营企业。正常离职的,按照合约来履行!合同这么规定的就怎么执行。正常申请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首先你离职申请提出来后单位领导是否同意。你的离职有没有符合合同约定辞职的约定!如果符合约定,没有给单位带来损害。那么您就是完全无责的一方。

再来讨论单位,单位未跟你解除合同,是不对的。应该在允许你离职后就解除合同。如果是短时间有原因的不解除。那是正常的。比如涉及办理相关保险等手续需要。

假如您在工作中遇到了单位违规操作,并因此提出离职,那就是单位有过错。可按照就业时签订合同或者相关劳动法来实现自己合法权利。

如果您以及单位都属于正常的就业,离职,那应该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不管是单位还是劳动者,有责就有可能涉及到损失,赔偿,双方均无责,则无因果关系,也就没有赔偿损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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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单位领导提出辞职,没有办理解除合同,单位是否应该有所补偿?现在该怎么办?

感谢悟空君推荐此问题由我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是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在法律上认定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很多签订过劳动合同小伙伴辞职问题有关单位赔偿的事宜,这个问题如果企业处理不好自然会吃官司,如果是我们自己不了解这些法律规定,那我们也会同样吃亏的。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为企业与劳动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书,劳动合同的签订充分说明,雇佣双方达成劳动用工要约,达成共识而订立的法律证明文书;劳动关系是指雇佣双方在法定规定工作任务、工作报酬中所产生的工作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由关联性但也有独立性。

不签劳动合同会影响到劳动关系吗?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雇佣双方一旦达成共识,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确定法定工作关系,职场人凭劳动合同法依法享受工作报酬、社会基本保险待遇和其他福利。职场人也可在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凭劳动合同依法申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正式如此,不少小企业的老板就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在劳动合同出台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因为劳动纠纷案突然猛增,原劳动部出台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纠纷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于劳动者无法出具劳动合同的劳动纠纷,就按照事实劳动关系予以认定,工作考勤、工作证、印有单位的工作服、工作表单签字记录以及发放工资工资条等都可以用于审理劳动者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实证据,所以劳动关系只要事实存在并能证明得当,不影响审理,但会影响到我们依法获得的相应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享受。

离职与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因为个人等其他因素,主动提出离职的,单位应当在30天内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终止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未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直接走人,单位也可公告申明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单位既不公告解除,那原则上依法视为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劳动者就依法享有相应的工资福利,如果停发工资或者停缴社保,劳动者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和补缴社保金;如果是协商离职,那单位也要尽快按照协商达成的要约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不然员工也可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自己的权益。

向单位领导提出辞职,没有办理解除合同,单位是否应该有所补偿?现在该怎么办?

补偿事小,格局事大。

不要把专注力放在什么补偿上,靠辞职拿补偿然后发财的事,我还没听说过。也就是说,得到了也没有几个钱,可能还费尽心力,得罪一堆人,将来见面熟人都做不成了。得不到,你也损失不了多少,将来船头不见船尾见,大约还可以说说话、聊聊天、回忆相处时的美好过往。

争补偿最大的问题是,他会把做人的格局搞得很小,一个吃不得亏的人,就积不了福,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这个道理很深,但一定明白理解,你才有望改变命运,有一番作为!

说实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辞职要补偿的事?无非是觉得自己贡献大,有能力本事,单位对不起我,钱又多,不要白不要,能得一个是一个。这都反映了一个人的格局不大,胸怀不宽,生怕吃亏,甚至有“有便宜不占大傻瓜”的思想,说到底,就是不懂得感恩、不知道反省、不明白事理的表现。

是你的,跑不掉。走到哪里都是你的。你就是不要,它还是要给你。你这里把它舍出去,它从另一个地方又来了。你得到的一切,不是你去争来的,而是你命里本来就有的。你命里没有,你怎么争都是瞎折腾。你命里有这个,你不去争,到时候自然就来了。所以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又说,君子乐得做君子,小人冤枉做小人。

明白了这些事理,你要回头反省。你想自己业务上是不是最好的,工作上是不是最卖力的,对单位是不是最忠心的,心态上是不是最积极的,做人上是不是最正直热情的,自己有没有缺点和不足?一定要把自己的缺点找一找,然后,今后要一一改之。一个人能明白自己的不足,不仅能消除妄求妄得之心,还能开启真正的进步之门。

想到自己有不足,然后在这个单位工作这长时间,没有作出什么贡献,你还要生起感恩之心。单位曾经发了工资,帮你度了难关,领导给了你指点,与同事相处也有快乐的时刻,从单位的工作中,学到了不少做人做事的道理,你要一一感恩啊,大声说出你的谢谢。这样想,你就对了,这才是真正英雄好汉所为!

不要怕吃亏。

到了新单位,一定要有坚定的意志,好好地干下去,不能再象现在这样了,干个三两天就想着进步得好处,没得到就要辞职要补偿,这不行的,这不是真正的工作之道。一定要好好工作,提升自己的能力,把自己变成一个真正值钱的人,变成一个行家里手,变成一个单位离不开的人,你想要的钱,不就源源不断地来了吗?

不要想着补偿,此事关系格局。

时时要会感恩,钱财源源不断。

向单位领导提出辞职,没有办理解除合同,单位是否应该有所补偿?现在该怎么办?

谢谢邀请。

如果你已经提出离职,并且是书面的。那么就应该请示领导安排工作交接事宜,并且要保留好纸面和电子文档的证据。

提出离职后30天可以走了,但要注意不要遗留经济纠纷,将来引起不必要的官司啊。

向单位领导提出辞职,没有办理解除合同,单位是否应该有所补偿?现在该怎么办?

谢谢答题邀请。我个人认为,还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呢,哪里来的补偿?事先双方达成共识,拟订协议合同再去走合法程序比较妥当。

向单位领导提出辞职,没有办理解除合同,单位是否应该有所补偿?现在该怎么办?

自己提出辞职,约定好辞职时间还没有解除合同,并且是你自己走的,如果是你自己一直不回去解除合同,那就是你的过失。按公司的管理条例,你长时间不来就当旷工自动离职,劳动合同也就自动解除,公司不追究你的话,最多扣你旷工那个月的部分工资和停止交社保。

如果强硬点说你直接走你就是违约了的,公司告你要违约金都有可能。最好再好好协商好拿到合同解除了就行。

如果你开始提出辞职是有书面辞职信的,也约定有辞职时间的,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提出来,如果你按这样做了,交了辞职信后一个月公司没答复同不同意解除合同,你走了也没什么事了。公司也懂得这样是它自己没答复,你走了最多过几天就算自动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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