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男朋友分手并且闹到打官司,你怀孕六七个月,你会怎么做?
看到这个话题,说明你和男朋友是一对任性,不负责任的人,尤其是女孩子,由于你的不自重自爱,在婆婆家尊严扫地,使婆婆家看不起你,这也为日后男朋友和你分手,打管司做了铺垫。
再来说说孩子的事,你给出的三种方法:
一,打掉孩子继续生活,有这种想法说明你很无知,六七月胎儿发育正常,都已经成型,只有做引产,正规医院做引产手术是要出具证明的,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完成,计划生育?显然你不属于,孩子有畸形或基因问题,你也不符合。一些不正规医院,你要承担风险,一旦不成功一是致命,二是终身不孕,你能承担的起吗?
二,生下来送人,你这种不负责任的人能有这个想法一点都不奇怪,除非你真的是铁石心肠,否则这个孩子将成为你一生的牵挂,你一生都受良心的遣责。
三,当单亲妈妈自己抚养,这个是我最倾向的一种选择,虽然这个孩子会成为你以后生活的牵绊,但是你要为你的任性买单,你把孩子抚养成人是值得尊重的,虽然年轻犯过错,及时调整,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好妈妈,为你的精彩人生增添了乐趣!

如果你和男朋友分手并且闹到打官司,你怀孕六七个月,你会怎么做?
不结婚坚决不怀孕,所以不会发生你说的那种问题。
如果你和男朋友分手并且闹到打官司,你怀孕六七个月,你会怎么做?
这个问题根本就轮不到你选
无论是中国的法律还是美国的法律,七个月堕胎都是违法的
所谓的选择也应该在合法的范围内选
这是为某女星洗地?
如果你和男朋友分手并且闹到打官司,你怀孕六七个月,你会怎么做?
第一个选项违反中外法律,不能选!6,7个月的孩子引产下来已经是活的了,打掉就等于杀人了。是法律不能允许的,除非孩子或者母亲有重大疾病。
既然第一个选项不能成立,肯定要生下来就有四个选项。
1,为了孩子,两人和好。
2,离婚,孩子母亲扶养(如果法院判离的话,这是第一选项,因为孩子还小)
3,离婚,孩子父亲扶养(母亲不愿意养,没有能力养的情况下,孩子归亲生父亲是最佳选择)
4,送人,送福利院(这里面还有法律问题,父母都有能力扶养孩子,却不扶养孩子,这个算遗弃罪)
正常人都会选前三个选项,某女星却选第四个,为什么?其实目的很简单,就是天性凉薄,无比自私!为了自己的前途,让两个孩子未来永远不要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
如果你和男朋友分手并且闹到打官司,你怀孕六七个月,你会怎么做?
大家一看你这个问题,就知道你这是要为郑爽洗白。
在这里你偷换了几个概念:
1.郑爽和张恒是夫妻,不是男女朋友。不过,现在已经离婚了。
2.怀孕的是代孕的母体,不是郑爽。所以,郑爽感受不到怀孕7个月孕妇的艰难。
所以,用“如果你和男朋友分手并且闹到打官司,你怀孕六七个月,你会怎么做?”这样的问题,是救不了郑爽的,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其中的诀窍。
现实中普通的两个青年男女会不会有这个问题?
两个年轻的男女谈恋爱,可能会出现怀孕的意外。一旦发现没有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出现了意外,这个时候,两人要么奉子结婚,要么早早地趁着孩子还小,就打掉了。
有几个女孩儿傻乎乎地,没有领证,就怀孕到七个月?
即便女孩儿傻,女孩儿的父母也不会傻到让自家闺女没名没分地大着肚子跟着男朋友。至少,也要办了酒席,造成事实婚姻。在农村,因为不少青年男女早婚,结婚时还没有到法定婚龄,办不了结婚证,所以就先办酒席,待年龄到了法定婚龄,才去领证。
如果领证了,就大大方方怀孕。
怀孕的过程,是一个受折磨的过程,特别是对于现在的大龄女青年来说。我不少同事,先是怀不上,就看医生,各种治疗,各种打针吃药。好不容易怀上了,妊娠反应比较厉害,各种吐。后来,又是各种保胎。
我一个同事说,她怀孕期间,不能正常睡觉,几乎整个孕期都是坐着睡觉。
所以,怀孕七个月的女人,是一路辛苦走过来的,肯定会万分珍惜肚里的孩子。把孩子打掉,或者送人,都是准妈妈舍不得的。这也是郑爽父母要弃养孩子,或者把孩子送人,招致大家异常愤怒的最重要原因。
如果婚姻中的两个人,在小宝宝即将诞生的时候要分开,那么,也不关宝宝的事儿,还是要生下来。再者,已经怀孕七个月了,这个时候孩子已经成型,不能打胎了。技术上,只能是引产。如果引产的话,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可能会导致以后不孕。
所以,这个时候双方就要协商孩子以后的抚养问题。虽然分手了,但不妨碍双方父母的身份。
所以,你给定的三个可以选择的答案,都不是大家想要的答案。
打掉孩子继续生活 ,不好,是违背道德的。准妈妈可能有生命危险,可能不孕。
生下来送人抚养,更不好,这是犯法,遗弃罪。
当单亲妈妈独自抚养其长大,不好。孩子是父母双方的,不是其中一个人的。抚养,也应该是双方的事儿。
如果你和男朋友分手并且闹到打官司,你怀孕六七个月,你会怎么做?
为什么要拖到7个月?!不就是策略?!应该早就闹掰早可以打掉了!不就是钻法律漏洞、故意拖延时间、等到不能打了、以孩子套钱?不用还钱!这套路真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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