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本人同意,叔叔在我家给奶奶送丧,我想告他可以吗?
你很幼稚,不喜欢你叔叔也不能因为这件事找他麻烦。
奶奶是你的亲人在你家里送丧是应该的。
你以后还要在家里生活,和亲戚朋友左邻右舍打交道,你的言行举止就是名片,别因一点小矛盾让自己和家人蒙羞,你对自己的亲人这么狠何况别人,你要知道丑事传千里,有可能传几代人。

没经本人同意,叔叔在我家给奶奶送丧,我想告他可以吗?
首先,你还知道死者是你奶奶,还知道操办你奶奶丧事的是你叔叔,说明你还没傻,起码还没傻到六亲不认的程度,还没傻到连基本事实都分辨不清的程度。
其次,你明知道死者是你奶奶,明知道操办你奶奶丧事的是你叔叔,却不知道你叔叔为什么要在你家办丧事,还妄图去法院起诉,那就说明你这个人思维有问题了。而且是不通事理,不明孝道这样的大问题!还有不善沟通,没有亲朋故友支持你这样的小问题。
为什么大家都认为你不通事理,不明孝道呢?
操办丧事的是你叔叔,说明你父亲在你奶奶儿子中年龄居长,排序靠前,居丧是大事,在居长的儿子家,在长房长孙家操办都合理。你们如果不同意可以事先协商,但是没权无理由无条件拒绝。
你说没经本人同意,一方面说明你们与你叔叔没有沟通,一方面也说明你们在你奶奶去世之前,跟你奶奶也没沟通,可以想见,在你奶奶去世之前,你们基本上是不管不问的状态,什么原因就不猜测了,总之作为活人,你们肯定有过错。你奶奶去世之前你们有过错,你奶奶去世了,你们还不尽最后一点孝道,太说不过去了。
你叔叔为什么不经你们同意,强行在你家操办你奶奶的丧事呢?一是在你家操办有合理性。二是你们有无可理喻、难以沟通的特性。这第三就猜测几种可能性了,或许是你奶奶可能留有遗愿;或许你叔叔没条件,比如家在外地;或许你叔叔就是想让你们意识到你奶奶去世这件事实!如果是最后这种可能,那你们当儿子的,当孙子的,平时对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奶奶不闻不问,撒手不管,在当今中国,也是冒了尖了!
最后说说在你家操办你奶奶丧事,对你家有什么影响,明说了吧,本来没有任何不良影响!尽责尽孝,本是积德积福的事,如果你们平时没尽到孝道,外人看到最终在你们家给老人风风光光把丧事办了,也是一种圆满。但是,如果你们自己心里有鬼,这件事让你们难堪,犯了你们的忌讳,那就是你们不可救药了。奉劝你不要再告不告的,大家都把话说的很明白了。
没经本人同意,叔叔在我家给奶奶送丧,我想告他可以吗?
没经你同意,叔叔在你家给你奶奶发丧,你想告他?你是不是你父亲亲生的,如果不是,我支持你去告你叔叔,因为你不是你奶奶的孙子,一个别人家的老太太死了,怎么可以在你家发丧呢?如果你是你父亲亲生的儿子,那你就不要去告你叔叔了,因为你叔叔在你家是给你亲奶奶发丧。叔叔在你家给你亲奶奶发丧,你作为奶奶的亲孙子怎么能反对呢?你就不怕你奶奶九泉之下灵魂发怒,给你家带来灾难吗?
我不知道你父亲和你叔叔的兄弟感情怎么样,但根据传统的称呼,兄弟之间称为“手足之情”,这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父母,是同胞兄弟。就算在生活中,弟兄之间会因为这样那样的琐事有了隔阂,但对待自己的父母,弟兄之间是不应该有所区别的。一般来讲,农村都有兄弟之间轮流供养父母的习俗,虽然这种习俗有一点疏离同胞兄弟的感情,但现实只能如此行事,因为大家都在为个体家庭生活而奔波,没有太多的时间专门伺候老人,于是只能轮班伺候了。
按理说,如果父母去世,一般都是兄弟几个共同操办丧事,若有共同的堂屋,丧礼就在祖堂里举行,若无共同的堂屋,首选在长子家的堂屋举行,若长子家没有堂屋,就在其他儿子家堂屋举行。举办丧事的费用,由几个儿子共同承担。但是,现在大多是兄弟之间轮流伺候父母,一旦在轮流期间父母在谁家去世,丧礼就会在谁家举行。可是,一旦老人去世的这家没有宽敞的场地,其他弟兄家有堂屋,其他弟兄则义不容辞地提供举办丧事的场所。
从题主提出的问题看,好像是奶奶是叔叔伺候去世的,可是却在你家为奶奶举办丧事。根据这个情况,笔者分析认为,要么是你叔叔家没有举办丧事的场地,要么是因为你父亲是长子,于是便根据传统的地方习俗在长子家举办丧礼了。无论是那种情况,你奶奶是你父亲的母亲,你父亲的母亲去世了,在你家为你父亲的母亲举办丧事都是应该的,除非你已经独立成家。即即使你与你父亲分家另过,你有场地的情况下,在你家为你的奶奶举行一下葬礼,又有什么不妥的呢?若你要去告你的叔叔,那你就是不肖子孙了。
没经本人同意,叔叔在我家给奶奶送丧,我想告他可以吗?
如果你父亲健在的话,而且还和你生活居住在一起,那么这个事情即便是要告那也轮不到你,还有你爸爸呢,奶奶的丧事儿和你这个孙辈没有关系,父母百年那是儿女们要操心的事情,所以你就不要瞎掺合了。
如果你的父亲已经去世,叔叔要求在你家发丧,他可能是出于你是长孙的缘故,是基于家庭代际传承的原则考虑。当然,如果长兄不在的话,按道理讲比较妥当的方式就是按兄弟长幼的顺序来操办,有儿从儿,无儿从孙,有儿子在的话一般来讲不需要孙子的。对很多人来讲,如果自己的长辈去世了,不愿意在自己家里办丧事,那反倒会不高兴。
小伙子,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想法,居然会想到要告叔叔,你可能是感到家里办丧事不吉利,这个顾虑完全没必要,喜事丧亡是人之常情,何况又是你的奶奶,人有源树有根,凡事要追根溯源,奶奶就是你们家的源头。有长辈在家里办丧事儿,不但不吉利,它是一种生命的传承和后继。
另外,你就是去告叔叔,也不会接受你的诉讼,你叔叔就没有违法,而且这根本就不是法律的问题,这就是一个家事而已,需要你们私下里自己协商解决。
没经本人同意,叔叔在我家给奶奶送丧,我想告他可以吗?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起了我大姑。
我父亲兄妹四人,我两个姑姑,一个叔叔。我父亲去世早,叔叔是城里人,离家较远,每年春节后,都是我去接姑姑,大姑每次来俺家,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半年。有一次在俺家生病,她让我送她回家,我说,有病就要看医生,病好了再回去。她说,我年岁大了,别死在你家里。我说,没有那么严重,找医生看看就好了。于是,我带她去看病,直到收麦子时,才送她回家。
大姑来俺家期间,我两个表哥从来不知道打电话来问问,也从来不来带,我怎么接来,怎么送回去。大姑在俺家时,从来不讲家里事,问她表哥表嫂对她怎么样,她都说很好。
有一次,叔叔从城里回老家,我和叔家的弟弟一起去看大姑,在二表哥家吃的饭。吃饭时,二表哥去喊大表哥,大表哥没来。原来,大表哥有一次去走亲戚,把大姑锁在家里,直到天黑了,他和表嫂才回家,大姑在家整整饿了一天,叔叔知道这件事之后很生气。
就在我们快吃完饭时,大表哥来了,我和弟弟忙起身迎接,他向叔说:二舅,吃完饭你别走,到俺家去过两天。
叔叔沉着脸,看也没看他,也没有说话,情形非常尴尬。我忙让他坐下,他说:表弟,你向二舅说,请他别走,无论如何也得到俺家去。
叔叔在一旁说:我去你家干什么?让你锁在家里不给饭吃?
大表哥的脸一下红了,我连忙说:叔你别生气,大表哥那天可能有事耽搁了。
那天吃完饭,我们把大姑接到俺家,问起那天她被锁在家里的事,大姑只是流泪,什么也不说。叔叔批评我,那天不该打园场,让他狠狠教训一下表哥。
我说,大表哥也都那么大岁数了,当着那么多人,你让他有多难堪?
叔叔说:他还知道难堪?把他妈锁在家里,他怎么不觉难堪?
我说:叔,点到为止就行了,毕竟大姑以后还要靠他们弟兄两个养活,我们又不能天天跟着。
后来,大姑去世了,二表哥和侄子争着办办丧事,(那时,大表哥已因病去世了)大表哥的儿子说,他是长房长孙,理应由他办。二表哥说,你奶奶一直生活在我家,你是孙辈,理应我办。经过别人说合,葬礼还是在大表哥那边办了。尊敬的题主,你看到了吗?为长辈办葬礼是件即吉祥又荣光的事,你叔叔把你奶奶葬礼在你家办,是对你父亲的尊重,是对你高眼相看。如果老人去世了,晚辈都推着不让在自家办葬礼,甚至还要为此事去对薄公堂,你知道别人会怎么说吗?
再接着说大姑的事吧,叔叔年龄大了,身体又不好,没有能来参加大姑的葬礼,我和弟弟去了,二表哥带我去看给大姑准备的棺材,他说,这是他挑了又挑,拣了又拣的好棺材,他要对得起姑姑。
他指着棺材对我说:表弟你看,这棺材里外两面平,连一点灰缝都没有。
我看着那又高又大的棺材,什么也没说,活着的时候,你喂母亲一碗汤,那叫尽孝,死后,你用金棺银椁去装殓又能代表什么呢?我知道了,表哥这是在娘家人面前露脸的,其实,真正露脸的,是对长辈的孝顺,至于葬礼如何,哪只是对死者的安慰!
尊敬的题主,我不知道你看了这篇文字有何感想,我也不知道,你奶奶去世之后,你和你叔叔是怎样协商的。对你的提问,我的回答是,如果你叔叔,把与你不相干的人,送到你家去办葬礼,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如果死者是你奶奶,奉劝你一句,还是省下那点诉讼费吧!理由是,死者是你奶奶,没有你奶奶,就没有你爸,当然,也就不会有你。
言语有些太直白了,请见谅。
没经本人同意,叔叔在我家给奶奶送丧,我想告他可以吗?
好了,看到那么多人已经在伦理方面给予你指导,我就不重复了。那么,我转而在法理上探讨一下。
你说未经你同意,在你家办理丧事。那么,问题来了,在中国,常见的诉讼一共有三类: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鉴于前两类都跟此时够不上边,那么,你的诉讼只能作民事诉讼来处理。请问,你起诉你叔叔什么?诉求是什么?
一般而言,民事诉讼的起因逃不开因为你遭受经济损失,或者精神遭受伤害,名誉收到侵害等等。而诉求结果大多是经济赔偿和向某特定群体或公众道歉。
先说经济损失方面:在你所说的整个事件中,我是无法理解你会有经济损失的。因为但凡这类事,肯定是谁掏钱,谁主事,没钱付出去,那些用度之物也不会自己跑你家去——所以,这个理由站不住脚;
其次,精神遭受伤害:精神伤害,一般的定义,逃不开被某人或某事恐吓、惊吓,因而产生对后续生活中的一些不利影响。那么,在这过程中,题主是受到了哪类恐吓或者惊吓?此事在精神层面会做到如何对你产生伤害的。这是一个至亲的送别仪式,假如说会对你产生精神恐吓或者惊吓,我觉得哪怕你再怎么解释,法官都会认为你是在无理取闹的;
其三,名誉权受影响,这个,貌似跟这事应该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吧…
最后,你的诉求是什么?是要你的叔叔道歉么?还是经济赔偿?假如只是道歉,常理而言,肯定不会提及“告他”这个动机吧?那么,就是要求经济赔偿。当然,这个诉求可以提,但问题来了,你既没有经济损失,又没有精神伤害,请问,经济赔偿的由来是什么?
所以,别老是活在自己的梦里,法院不是你一个人开的,他所有的判罚,依据的是各种法律条例,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等,都可以成为法庭上的审判依据——假如你真要走民事诉讼的路,那么,不妨先将这些法律条文好好学习一下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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