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喝醉被强奸,醒后发现张三坐在身边,张三犯什么罪?
这是个糊里糊涂的问题,咱也稀里糊涂的回答一下。
女子喝醉被强奸,被什么人强奸,受到几个人强奸,是半推半就,还是完全失去了意识,都没有说明白,所以,咱也不好判断女子是否真的被强奸。这是一笔糊涂账,也是一个糊涂案。
女子酒醒后发现张三坐在身边,题主问他犯有什么罪。咱又犯糊涂了,如果张三是性侵人,而且是乘该女子喝醉之机,无任何防范意识和能力性侵的,那肯定是强奸犯无疑。倘若性侵该女子的另有其人,张三只是偶遇或者听闻女子被性侵,出于朋友关系和道义守护在该女子身边,防止出现意外,那就是典型的活雷锋,应该予以点赞和表扬,他何罪之有?
题主的问题没有逻辑性,只是说女子喝醉酒被强奸,没指名道姓说就是张三干的,只是说女子醒来发现他在身边。如果真的是张三性侵了该女子,咱倒觉得他是真男人,起码没有提起裤子就跑路,属于典型的一人做事一人当,要打要罚要坐牢全凭女子发落。这样的楞头青很容易得到女人的好感,至少人家是个负责任的主,远比那些油嘴滑舌一付娘炮样的男人强了许多。倘若张三未婚,该女子未嫁,就看在生米煮成熟饭的份上,也有可能成就一段姻缘,传为佳话。
问世间情为何物,就是一个冤字,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女子喝醉被强奸,醒后发现张三坐在身边,张三犯什么罪?
算,是强奸罪。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出现了诸如婚内强迫性行为,女性强迫男性性行为等诸多新情况,因此,有必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强奸罪。
根据刑法规定,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女子喝醉被强奸,醒后发现张三坐在身边,张三犯什么罪?
女子喝醉被强奸,醒后发现张三坐在身边,张三犯什么罪?这个真的很难说,具体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果女子是在路边被人强奸或捡尸,张三恰巧路过吓跑了歹徒,又或者是发现该女子被人强奸之后衣衫不整的躺在地上,一直守护在身边,当然是无罪的。这一点基本可以靠提取犯罪分子在女性下体留下的分泌物来判断!
如果是在酒店里,则张三有很大的嫌疑,即使不是犯罪分子,至少也是其中的知情者。当然这一点依然可以靠提取犯罪分子在女性下体留下的分泌物来判断,但问题的关键是犯罪分子采取了安全措施,例如戴安全套,则很难断定张三是否就是犯罪分子!
俗话说“捉贼拿赃,捉所抓双”,仅凭醒来发现张三坐在身边是很难断定张三是否有犯罪行为,关键还是要看有没有什么证据!毕竟证据才是警察侦破案件的线索和法官判案的依据,并不会因为某个人的主观臆想而胡乱做出判断!
女子喝醉被强奸,醒后发现张三坐在身边,张三犯什么罪?
女子喝醉被强奸,醒后发现张三坐在身边,她没去告发张三,而是敏儿受之。说明女子喜欢张三,他什么罪都不犯。女子发怒,告他強奸,张三就犯強奸罪。
女子喝醉被强奸,醒后发现张三坐在身边,张三犯什么罪?
这种情况主要就是要弄清楚,张三的行为到底是做好事,还是犯罪。
这其中有一个关键的环节,那就是张三的动机,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张三在驱赶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个人之前, 想的就是把那个人赶走,然后自己来占这个便宜。
那么,张三的行为就不叫见义勇为,而是趁人之危。因为他驱赶那个人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自己实施犯罪,他与那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区别,均属于有意图的故意犯罪。
2、如果张三在驱赶那个犯罪嫌疑人之前,并没有想过自己要占这个便宜。只是在看到受害的女方当时所处的状态时,临时心生歹意,糟蹋了受害女子。
那么,从初始动机的角度考虑,张三的行为也可以被算作是见义勇为。毕竟,他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受害女子摆脱困境。
不过,虽然从驱赶犯罪分子的动机的角度考量,张三的行为可能存在好坏两种情况。
但这种事情最终看的还是结果,无论张三的初始目的是什么,结果是他糟蹋了受害的女子。
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强奸罪的主要客观要件,即:违背女性的主观意愿,强行发生关系,便属于强奸罪。
虽然张三帮受害女子赶走了前一个犯罪嫌疑人,但令该女子没想到的是,张三同样是一个色狼。
在这种情况下,惊魂未定的受害女子不可能自愿与张三发生关系。也就是说,张三是在违背受害女子主观意愿的情况下,强行与该女子发生了关系。
可见,张三的这种行为,与强奸罪中的客观要件完全吻合。毫无疑问,张三已经触犯了强奸罪。
反而是之前被赶跑的那个犯罪嫌疑人,如果并没有形成强奸的犯罪事实,便属于强奸未遂,不会被以强奸罪论处。张三的行为便是救了那人,害了自己
女子喝醉被强奸,醒后发现张三坐在身边,张三犯什么罪?
答案是:
张三犯逃票罪
戏都看完了
还不走
而且还不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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