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户口迁入异地,土地确权后原来的承包地要收归村集体吗?

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以第二轮土地延包合同为依据,如果农民没有第二轮的土地延包合同,那么便以第二轮延包时的地亩台帐,或者的当时的分土情况,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确定确权方案,不能重新调整土地。

户口迁出时没有分上第二轮土地的农户,也不存在土地确权,如果签了第二轮土地延包合同的,这次确权后土地经营权仍然归该迁出户。不过村民代表会讨论确定收归集体,由村集体收回也是可以的。

村民户口迁入异地,土地确权后原来的承包地要收归村集体吗?

问: 村民户口迁入异地,土地确权后原来的承包地要收归村集体吗?

答: 户口迁入异地,在原村集体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在承包期(土地确权期)内,村集体不得收回承包地。

户口迁出异地,即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本村集体所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户口在本村即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迁入异地,不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本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里所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国家土地承包政策统一调整的时候,户口在本村有权在本村无偿获得承包地,户口迁出异地,无权在本村无偿获得承包地。或者在土地承包期内,户口在本村,有权通过有偿的方式获得承包地,户口迁入异地,不能购买本村承包地。

土地确权就是发包方向承包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即土地证,它具有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明确了发包方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土地承包期限。土地确权颁证后,代表承包关系在承包期内具有法律效力,在承包期内,即使承包人户口迁入异地,承包关系依然有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的承包期是狭义的理解,就是指《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广义上的承包期是指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耕地承包期届满后,继续延长承包期30年。所以,土地确权证规定的承包期到期后,如果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保持不变,承包期不调整继续延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就得重新颁证。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户口迁出本村集体的,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发包方可以引导支持合法有偿转让,依法流转,鼓励承包人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注意,是自愿有偿退出,不能强制无偿收回,即使依法收回,户口迁入异地的承包农户有权依法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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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户口迁入异地,土地确权后原来的承包地要收归村集体吗?

谢邀请。这要看你的迁户情况,如果你整户进城或迁移到别处,你家所属的田地,在此次土地确权中,是不会再给你确权的。如果你还有父母亲、或是妻子、儿子,哪怕有一个人在村集体内,政府都要给你的土地确权的,村集体是不会收回你的土地的。如果你整户迁出,村集体就会收回你的田地,重新分配给村集体内的人。

国家在土地的原则上,是增人口不增地,减人口不减地,希望你在迁户时,能权衡下利弊,怎样迁户或怎样弄能放心的迁户为好。

村民户口迁入异地,土地确权后原来的承包地要收归村集体吗?

这种情况,也可以、也不可以。也可以、指全家人口落户到异地并永久性在承包土地年限期内不迁回户籍;也不可以、指的是户籍人口不全部迁出去的人(家庭户口尚有人员在本户籍、农村户口),这种情况,村集体就无法将承包土地收回(这也是符合土地承包时法定期限)。本身这种问答就存在模糊概念。

村民户口迁入异地,土地确权后原来的承包地要收归村集体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法》,农村承包地至少三十年不变,后来又调整为五十年不变或者长期不变,其目的就是为了调动广大农民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的积极性,巩固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的成果,这是大的政策,一般是不能随便更改的。

但是如果村民全家户口迁入异地,把户口迁出去了,也不在本村居住,就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道理就没有资格在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其原因由以下几点:

第一,配合城镇化进程或城乡一体化试点的需要,由政府动员将农村户口变成城镇居民户口,当时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可以继续承包的,应该不做调整,可以继续承包。如果本人自愿转成城镇户口,并在城镇购房居住、就业了的,其农村承包的土地已经无力经营、导致土地长期荒芜的,应该由村集体收回并调剂给有需要的村民承包。

第二、因结婚等因素,将户口迁入异地,但不是全家迁出的,可将属于本人那部分承包地转包给家庭其他成员,如果家庭成员无力承包的,可交给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调剂转包。如果迁入地没有调剂承包地给自己的,可以继续承包。

第三、因为某种原因举家迁出,并在外地购房置业、就业的,因不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承包地应当交还集体经济组织。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承包是一个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存发展的大事,调整土地承包经营资格,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事情。这几年随着扶贫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给予了大量的投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土地资源越来越珍贵,过去部分将户口迁出的人正是看到了土地的价值所在,后悔当初将户口迁出而造成了自身利益的损失,这种现象不在少数。但是不管怎么后悔,决定是自己做的,后果也要自己承担,千万不要再做无理的纠缠或提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了,和谐最重要!

村民户口迁入异地,土地确权后原来的承包地要收归村集体吗?

承邀答,农民户口迁入异地,土地确权能否收归村集体的问题:依据三权分置,土地属集体所有的原则,本人户口已迁出,不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土地村组是可以集体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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