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后,催收一周四次上门合法吗?
合法。
依据《合同法》,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债主与收购方签署协议,完事了之后通知你可以了,通知可以多种方式。哪怕还没有通知你,也不过下一次再来催收你,不影响法律效力问题。
这是权力的转让。对于债务方本身是没有任何利益减少或者付出增加的。
本人打过一个官司。笑死我了。
某人欠我们老板一笔钱,就三十万。老板一直收不回来,接近两年只好诉讼,那家伙不知道从哪听说可以转让债务。也许那家真欠他款,反正诉讼前两个月在我们书面催收的时候,借款人和第三方到我们企业在催收通知书下面签字,说,第三方自愿承担,请求债权方批准,云云。
后面打官司的时候,文员小姑娘直接把这个承诺书复印在诉讼材料里。欠款人高兴惨了,按照法律顾问的意思是说,合同转让以通知为准。
呵呵。法庭上把我们笑惨了。法官作为中立审判人,最后提醒那个法律顾问把合同法条文读清了再来。
催收通知书,是打印版,是债权人发给欠款人的,证明已经催收了。欠款人承认欠款事实并收到了债权主张。
债务转让要三方都确认的。涉及债权人利益是否得到保证,第三方能否履行,是否有逃废债可能。
债权可以转让。债权人与买受人签署协议就有效,最多通知债务人一次你呢,以前是银行不好处理,也许欠款金额不大,又有监管机构监督,国家对第三方代理催收进行严格控制,因此银行干脆把对你的债权卖了。
如今,第三方买了你的债权,他就是新的债权人,你不还款,一天催收你十次都是合法的。
注意,他现在不是代理催收,而是催收自己的债权。只要手段上不是什么太出格的行为,你报案,民警叔叔不能管,你投诉,银监人行无权管。

债务转让后,催收一周四次上门合法吗?
不合法!单方面改变债权人的同时也等于放弃了原有合法债权,因为任何人不得违背合同法单方面变更,更改,转移合同主体及主要条款内容,同时不得在不经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情况下违背合同保密条款把合同主体及主要内容透露给笫三方。
债务转让后,催收一周四次上门合法吗?
合法,债务转让后,等于人家就是你真正意义上的债权人,你与原来的债权方再无瓜葛。
但是兄弟,所有的债务一般是到了甲方无可奈何,最后一步才会债务打折转让给本地机构,你咋弄的这么久?
还要区分是银行平台等机构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机构债务有监管机构比如银保监,但是债务转让后银保监就管不到了,归法院管,一天找你几趟呢,合法合理,但有点不合情。
个人债务转让,就没什么了,一天去找你几趟都合法合情合理。
债务转让后,催收一周四次上门合法吗?
寻衅滋事
债务转让后,催收一周四次上门合法吗?
没有经得本人同意,不是法院和警察办案的,属于私闯民宅,你可以报警和告他的,这是违法行为
债务转让后,催收一周四次上门合法吗?
来了就别让他走了。拆散家的玩意。负债了为什么负债要弄清楚。说明白了他们不让你过。你也就别让他们活。欠债不假,还款是需要时间去赚钱。时间就不人家留只有命一条。命可以给但需要塾背的。活着迟早会走那条路。干嘛要苦苦相逼。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陪伴的人。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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