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可以一直去上诉然后一直拖下去吗?

怎么会呢?

重大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案件一审,当判决出来之后,只有15天的上诉期。申请上诉后,由省院接手,一般也就是6~12月内完成终审。

终审判决维持死刑立即执行,犯罪嫌疑人成为待决罪犯。最后的机会也就在最高法的死刑核准环节了。

省院十日内申请最高法核准死刑,最高法一般两个月完成。特殊案件,甚至可能延续数年,但数量极少。

一旦最高法死刑核准书下达,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中院或省高院,须在7日内执行死刑。就是说,一审死刑判决下达到最终执行死刑,大多就是一年时间。

如果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可以一直去上诉然后一直拖下去吗?

不太能。终审判决后就要按判决执行。执行前可以向最高院申诉,但是除非有新证据,最高院会亲自提审或责成高院重申,有望改判。但是可能性小到比彩票一等奖还难。

如果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可以一直去上诉然后一直拖下去吗?

那是不可能。

我们《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的程序有相应的规定。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正常的程序是一审,二审,死刑复核,签发执行令执行死刑。被告人不服的话,可以上诉一次,不存在没完没了的上诉。

如果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可以一直去上诉然后一直拖下去吗?

当然不可以

是有时间限制的。

一审普通程序6个月,案件需要调取新的证据或者中止审理,出现了其他一些情形,法院也是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但不会一直拖延。还是得看案件具体情况。

2017年《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18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

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故,由此可知,民法通则关于2年或1年的特殊诉讼时效的情况已经不再适用的。

早先民法通则中关于人身伤害侵权案件适用1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也不再适用。

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

一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上对审理期限是有规定的,不可能无限制拖下去然后就不审理了。

如果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可以一直去上诉然后一直拖下去吗?

你提的问题具体的说就是犯了死罪装无赖拖延时间不想死呗。想的太简单了,法律不会让你钻空子的,死刑犯宣判是中级人民法院判的,省高院复核,复核后驳回了犯罪当事人就没有再上述权利了,直接报最高院核准了,核准通过7天内必须执行,只有在复核时发现有特殊情况或认定试用法律条文不恰当才可能改判,像一位网友所说的例子那样,判了死刑后,罪犯称自己在某某出曾杀过人,经侦察子虚乌有,在将要执行时又谎称自己在某某处杀过人,再侦察又是假的,这种情况可能吗?那是要加罪的呀,不光不会影响你自己死刑执行不说,家属要连带的。

如果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可以一直去上诉然后一直拖下去吗?

刑事案件不了解。

民事案件,立案,保全,一审,二审,复议,接着就是,进入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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