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无力偿还,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对债主来说公平吗?

浙江一个年轻女孩,在网络平台借款无力偿还,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自己欠款20多万被法院免除了16万,最终只需要偿还7.5万,你们觉得,这对债主来说公平吗?

还是公平的。

虽然这个姑娘被法院免除大多数债务,但我相信,没有任何法院敢免除本金,能免除的,绝对是利息及所谓的违约金,手续费这些。

首先,对于超过4倍LPR的利息,欠款人自己就应该勇敢应诉。以避免利息被虚高之后没有主张权力。

第二,个人破产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是一个解除危机的办法。

剔除不合理的高额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及管理费,法律保护4倍LPR利率之下的合法利息主张,当前是15.4%。这个水平怎么也算合适的,合理回报。

近年LPR——公开市场报价利率:

第三,个人破产法给了重生的机会。

并非每个人都是老赖,但利息累计太多必然让欠款人破罐子破摔,既然自己赚回来的钱都要偿还利息,那不如不赚,找个保安什么的工作,把嘴巴管住就可以,反正法律总得留出基本生活费。那么,债权人的债权累计下来那么多本金利息,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嘛?

应该正确理解个人破产

个人破产不是欠款可以不还。而是法院依据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协商,查清债务人当前所有财产,计算一个合理的,去除高额利息,双方能接受的金额。

债务人努力工作,上交所有收入,法院按债权比率分配。在破产管理期间,债务人不能高消费,不得隐匿收入。到了一定期限之后,也达到约定条款,法院裁定结束破产管理程序,债务人轻装上阵。而债权人也收回了本金及一部分利息。

欠款无力偿还,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对债主来说公平吗?

公平!她已无力偿还,时间越久,欠债越多。即然法院依法去判决,不公平也是走向公平。债主为收利息,就是投资,投资就要承担风險,没有光赚不亏的生意。早日施行破产法,能解救一大批诚而有信的负债者,即然搞市场经济,就要有适应市场经济的破产法!

欠款无力偿还,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对债主来说公平吗?

公平是相对,对广大人民公平,对少数人就不公平。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制度和规则应当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游离于人民民生之外的公平还公平吗?漠视群众冷暖的规则,不应当改进吗?资本无节制的扩张对资本家来说是公平的,对普通百姓来说就是不公平的,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欠款无力偿还,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对债主来说公平吗?

欠款无力偿还,申请破产以后,就万事大吉,这没事你是咋想的!申请破产要如实向法院申报自己的财产,法院会根据你的实力情况,给你一个账户,你每月只能保留最低生活费,期间如有隐瞒,欺骗法院会被拘留起诉,原债主不能在向你要债,另外你申请破产,法院评估后同意,你才能宣布破产

欠款无力偿还,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对债主来说公平吗?

如果无力偿还还有本事去法院申请个人破产,全国人民都去借几仟万都去法院说我无能为力赔了,那银行分分钟全部会倒闭的,想这种人应该判他死刑才对?

欠款无力偿还,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对债主来说公平吗?

不公平,也许这笔钱是人家的救命钱,人家子女的教育费用呢?或者一个老人辛辛苦苦积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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