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我是独生女,爷爷和大伯不让我继承宅基地,怎么办?
题主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在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按政策要求,分给独立家庭户的居住用土地,它的要求是,家庭可在这块土地上建造住宅,人在宅基地在,人没宅基地收回集体,另做它用。你是父母的独生女,爷爷和大伯不让您继承父母遗留下的宅基地,其目的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在这里,我要说的是,爷爷、大伯和你都不能继承,因为宅基地它不是遗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具有时间上的法定性和财产专属性。遗产包括: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从以上几种遗产类别可知,宅基地并不在其中,只是提到公民的房屋,也就是法律所说的地上附着物,这一部分是私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因此,这里就需要弄明白两个概念,一是宅基地,它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只是按照国家政策,划归村民使用,并通过办证确权,赋予户主合法的使用权。二是房产权,也就是在宅基地上建起的房子,它的所有权是房子的建造者,是个人私有财产,任何单位、组识、个人都无权非法占有。
你父母不在了,你如果未婚,你可以继续居住,你如果已经结婚或是将来结婚的话,户口迁出本村,按照有关规定,村委会将收回你们家的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如果你是娶的养老女婿,则可以继续居住。但是,见于宅基地地上附属物仍有价值,这部分私有财产,村集体无权处置,如何处理,那就是你这个做女儿的事了,因为,这是你父母的遗产。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处置方法,在这里向你说明。
如果你父母的房子,你即住不着,留着也没用的情况下,可做如下处理:一、村里收回你父母的宅基地,地上建筑物这一块,就应该作价赔偿,赔偿款应该归你所有。二、如果你大伯想要使用这块宅基地,你若同意的话,需经村委会同意,你大伯就要把地上建筑物的赔偿款支付给你,当然,你若放弃赔偿款也可。三、如果其它村民有愿意购买房子,也就是想用这块宅基地,经村委会同意后,办理手续,可以转卖。四、你可以向外出租,收取租金归个人所有,村委会丶爷爷、大伯是无权干涉的,直到房子毁坏。
需要说明的是,在房子的存续期间,是不允许翻盖和修理的,直到毁烂倒踏为止,没了价值,你父母的这块宅基地自然的归集体所有。所以,通过以上分析,你就明白了,你父母遗留下的宅基地,归属权的问题了,你爷爷、大伯阻止是错误的、无权的。但是,你如果已是外嫁女的话,你也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它不属于遗产范围,该如何做,你自己拿主意就是了。

父母去世,我是独生女,爷爷和大伯不让我继承宅基地,怎么办?
我不了解你的全部真实情况,但可以告诉你一些客观的信息。一个不好的消息,依法,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有一个好消息,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这房子是可以继承的。如果想翻建,也是不可以的。另外,如果你的户口还在家,那就不存在这个继承问题,去当地办事大厅,办一下房子屋主转换到你名下。至于爷爷,大伯不让是没有道理,也没有法律依据。
你好,我是一只桔鲜生!希望能为你解惑!
一、为什么说宅基地不能被继承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我们不妨看农村原来的房证,那名字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这就是一个证明。
因此,我们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宅基地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被继承。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同样是依法。虽然说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也不能被继承,但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最新答复,以及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这个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这要求宅基地上还有房子。房子是可以继承的,这才有宅基地使用权。
另外,不限户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也就是说户口外迁也不是一个问题。
现在农村都在办不动产证,有的已拿到证,有的正在办之中。原来的《建设用地使用证》都回收了。
在这里,温馨提示一下:
依法规定:继承的房屋灭失后(村民一户一宅外),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即是“房在,宅基地在”。保护好房子很重要。
三、如果户口已迁出,继承的房屋一般不能翻建
根据法律解释,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总的一句话,就是非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一般不能翻建。
四、法律之外的事,为什么你爷爷,大伯不同意你继承?
一般情况下,即使外嫁户口迁出,也不存在这样的事。我们村也有此类型独生女继承父母的房子。爷爷,大伯更是无权干涉,甚至是没道理干涉。如果单单因为房子跟了外姓是站不住脚的,不说有法律依据,就连道理也没有了。如果单纯的只是因为这个,建议用法律来维权,这样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
如果你父母的宅基地是你爷爷,大伯与爸爸共有的,虽然说是上一代的事,但在道理上是说的通,哪怕户主是爸爸的名字。这样的纠纷,在农村也不再少数。住着房子时,没考虑今后的隐患。
以上只是猜测,如惹冒犯,请见谅。 关于农村的房子继承的事,在实际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唯一的似曾相识,和谐的少,纠纷的多。但我希望凡事都和谐些,毕竟是血脉亲情相连。只要不实在过分或超过道德底线的前提下。
五、总结一下:
1.宅基地不能继承,如果继承,也只是使用权,而且必须继承宅基地上房子的前提下。
2.非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一般不能翻建。房倒等方式没了,宅基地回收。
3.依法继承房子,可办不动产登记。
4.解决问题,可以依法维权。如果可以兼顾亲情更好。
5.因不了解你的具体情况,只能讲一些法律上的客观知识,另外说一下,一些重要的具体情况,可能有另外的法律法规。
以上仅供参考,凡事以和为贵。
父母去世,我是独生女,爷爷和大伯不让我继承宅基地,怎么办?
依靠法律。
父母去世,我是独生女,爷爷和大伯不让我继承宅基地,怎么办?
这个问题尽量通过镇村干部调解沟通和亲戚朋友协商解决,这样不怎么伤害亲情,实在不行那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了。
父母去世,我是独生女,爷爷和大伯不让我继承宅基地,怎么办?
农民的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而非在个人手里。
农民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也只有本村村民才拥有使用权,外人是没有的。农民拥有的是在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下能给拥有一块宅基地的权利,以及自己宅基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一般来说就是房产的所有权。不知道你的户籍是否还在你父母的名下,如果是的话那这块宅基地你可以继承下来归你使用,因为你自己也拥有分到宅基地的权利。如果你的户口已不在本村,或者虽在本村但已经分到了属于自己的宅基地,那你父母遗留的宅基地还得归公,交还给村里。
上面说的是宅基地,下面再说一下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当父母去世以后,你父母使用的宅基地已经成为村里的了,但是这块宅基地上所附属的房产却还是你们家的,所以当这些房产在完全毁灭之前,这块宅基地还是归你们使用。所以更加严谨正确的来说,你应该继承的是你父母遗留的房产,而不是宅基地。按照继承法来说,父母和子女拥有相同的继承权力。所以你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你爷爷也是有一定比例继承权的,当然还是你所拥有的继承权最多。
这件事最好是能通过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得打官司了。纠纷肯定是有的,但完全不让你继承,他们肯定不占理,更不合法。
父母去世,我是独生女,爷爷和大伯不让我继承宅基地,怎么办?
你家的东西,肯定是你继承,他们又不能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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