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还载人而且还是未成年,新河男子骑“炸街摩托”被交警拦下, 你怎么看?

摩友不分高低贵贱,但不包括鬼火和地平线……

摩托车加油需要实名制,各地限行限牌被被视为“飞车党”的犯罪工具,城市噪音污染的大帽子直接扣到摩托车车主的头顶,究其原因与这些小鬼火和地平线有很大的关系。

这些车的整备质量很小导致驾驶难度不比电摩高,小孩子也能正常驾驶;而且车辆多以江浙的山寨组装车为主,价格最低貌似一两千元就能入手。现在的小孩子零花钱貌似挺多的,存存钱买一辆小踏板并不是难事,而销售商为了牟利不管购车人是否符合驾驶机动车条件,而购车人又因不够年龄报考驾驶证而不关心车辆能否上牌,于是这些品质低噪音大动力差的组装车则成为了这些车主彰显个性的工具。

然而这些车主都还是些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而摩托车再慢又会比电摩快很多,车速轻松达到60km以上潜在风险则会很大,在对速度没有概念之前别期望这些车主能够了解60km/h碰撞测试会是什么场景,所以使用这类摩托车的潜在风险之大并不能吓退这些消费者。

速度不加以限制、车辆制动能力非常糟糕,结果则导致了摩托车与汽车和行人的事故频发,然而驾驶员无证、车辆没有车险,出现严重事故后造成的社会影响会非常恶劣,这也导致了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的整体形象变差,对于这类无牌无证摩托车应该严加管理,对于未成年加无证驾驶应该与学籍和个人征信挂钩。

车辆本无罪、罪在用车人,守规则的摩友不会做炸街和无证无牌驾驶的事,还是希望对于摩托车不要有偏见,也希望交通部门加大对这些违法车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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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证还载人而且还是未成年,新河男子骑“炸街摩托”被交警拦下, 你怎么看?

抓。扣。判。还真骑士以清白

无牌无证还载人而且还是未成年,新河男子骑“炸街摩托”被交警拦下, 你怎么看?

首先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是违法行为;其次“炸街摩托”可以理解为非法改装,也是违法行为。因违法犯罪而接受处罚本没什么值得怀疑的,只因涉及到未成年人,才变成敏感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这并不应该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从轻处罚也不应该都变成免除处罚,也应该视违法犯罪情节轻重而酌情裁定。对于罪大恶极的或者是惯犯的,个人觉得也应该依法从重处罚,否则“未成年”三个字终将成为一块“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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