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了闯红灯的电瓶车,判他主责,我可以找他要修车的费用吗?

电瓶车闯红灯,我绿灯正常通行撞上了, 他受伤住院治疗,交警队处理后判他主责,我次责,当时交警说医疗费用走我的交强险,修车费用他出70%,因为我自己老车了没有买车损险,这种情况可以找他要那70%吗?

可以索取·合情合理

问:

假设电瓶车和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电瓶车占全责或主责,汽车司机按照规定承担10%的无责赔偿,电瓶车司机要不要承担汽车维修的赔偿费用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76-2款有明确的说明:

  •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咱们从这一条里就能够找到答案。

遇到此类案例总在讲10%无责赔偿的合理性,但却都忽略了非机动车方肇事并获得10%赔偿后,还该不该承担机动车方的损失;道路交通法规里没有明确说明要赔偿或不要赔偿,这就要从其他法律法规中找答案了。

不过仍旧不用跳出这一篇,交通法的89条明确说明,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5~59元罚款;非机动车拒绝接受返款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

这则规定说明了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也是违法行为,否则就不会定义处罚标准;违反交通法驾驶车辆就是违法行为,因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当然是“肇事”,肇事导致的受害方的损失当然要承担赔偿责任喽。

按照上述分析结论判决的案例已经有一些,即便是行人违法导致交通事故也要承担责任,甚至于在公共道路晒粮或放牧导致交通事故也是要担责的;所以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不要忘记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对电瓶车要求进行技术鉴定。现在只有符合新国标的电瓶车才算是非机动车,时速超过25km/h但不足50km/h的属于轻便摩托车,超过50km/h则属于普通摩托车。

一旦车辆鉴定为摩托车,那么就不存在10%无责赔偿的说法了,因为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代位赔偿」需要了解一下,只要车辆投保有商业车险就有这项服务;在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并确定机动车方无责的前提下,车辆的损伤和车内财产损失就应当由非机动车或行人赔偿,可是非机动车和行人都没有相关的保险,只能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车辆相关的赔偿的数额都不会很小,这就难免会出现难以获得赔偿的情况,此时只有走法律程序(起诉)并在最终强制执行才能获得赔偿,时间成本太高,所以才需要代位赔偿。

保险公司当然会有自己的法务团队,在发生此类交通事故后,可以申请激活代位赔偿,激活后的流程如下。

  1. 激活
  2. 保险公司代赔偿车辆损失
  3. 保险公司起诉肇事人
  4. 保险公司获赔
  5. 完结

说白了就是有了商业车险就不用操心了,保险公司会帮助承保车辆的用户打官司,车主只需要配合举证即可,最终总能获得赔偿。

关于非机动车、行人和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了解这些就好,简而言之,谁肇事谁担责,谁担责谁赔偿。

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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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上了闯红灯的电瓶车,判他主责,我可以找他要修车的费用吗?

撞上了闯红灯的电瓶车,判他主责,我可以找他要修车的费用吗?

类似的事情,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不过这种事情具体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并不是十分明确,因此不同的法院处理的思路有所不同。

多数法院是这样处理的: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那么按责任划分互赔。也就是说,假定对方主责,你方次责,那么对方赔偿你方损失的70%,你方赔偿对方损失的30%。

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主责,你方是机动车次责,机动车一方按责任比例(30+10%)赔偿非机动车一方的损失,非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机动车一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按这种处理思路,如果对方的电瓶车属于机动车,他应当承担你方的修车费用(按责任比例承担),如果经鉴定电瓶车不属于机动车,则对方不承担你方修车的费用。

少数法院是这样处理的: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按责任比例互相赔偿。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多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按这种思路处理的话,对方应当按责任比例承担你方的修车费用。

附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撞上了闯红灯的电瓶车,判他主责,我可以找他要修车的费用吗?

很荣幸能够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现在是主次责任划分,一般就是三七分,有一点要注意,因为你的车辆投保强制保险,所以对方医药费不超过壹万捌仟元,就要你强制险全部承担,这部分钱是保险公司承担的,再就是对方的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不超过拾捌万元也是由你的强制险全部承担的,地方的电瓶车维修费不超过贰仟元也是你强制险承担,在强制险范围内是部分责任的,只要你有一点责任强制险就得赔偿。超出强制险的部分按照三七分,你给对方承担30%,对方自己承担70%。

至于你的车辆损失,也是按照这个责任进行赔偿,因为对方是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那么就直接三七分,对方赔偿你车辆维修费用的70%,你自己承担剩下的30%。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对方不给你出钱怎么办,这里给你一个方法,你可以让保险公司按照定损的数额,给对方理赔的时候把这个钱扣出来,如果对方去法院起诉,你就提交赔偿证据或者直接反诉,并且保全对方财产就可以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自己的一些看法,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关注我,我们一起交流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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