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有瑕疵,算消费欺诈吗?
新车有瑕疵是否构成销售欺诈取决于“环节”
假设在购买汽车的时候发现车辆有瑕疵,是否属于销售欺诈,能否要求经销商“假一赔三”呢?
不少消费者都在购车时遇到过问题,常见的问题包括:
- 买到库存车
- 买到运损车
- 买到瑕疵车
解读该问题需要先区分三类车。
首先库存车一般不构成消费欺诈,因为购车合同基本不会注明车辆的“库存周期”,除非消费者有明确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而当注明过库存车相关内容后就必然不会买到库存车喽,反之即便是库存车也不违反购车合同。一般认为的库存车是生产落地后超过三个月的车,展车除外,超过一年就算严重库存车;如果遇到库存车可以协商换车,或者要求按照一定比例降低车辆价格。
“运损车”当作正常车辆销售且没有告知消费者的话,这就100%属于欺诈消费者了;所谓运损车指的是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碰撞导致不同程度的损坏,之后修复后再销售的车辆,修复的车辆显然要比正常车辆的可靠性差,车辆的评估价值也要低一些。所以运损车的价格都比较低,一般覆盖件的损伤会降低20%~30%,严重碰撞导致车架修复或更换过核心总成的话,实际价值是可以折半的。
这也就是有些经销商要把运损车修好后当作正常新车卖的原因,毕竟能减少损失,但却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遇到这样的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结果总能“假一赔三”。
“瑕疵车”是比较有争议的,有瑕疵不等于运损车,正常商品车也有可能有瑕疵;比如漆面喷涂有问题、内饰破损或者新车出现故障,出现前两类问题一般不算消费欺诈,因为在交付车辆之前就能够发现问题,而在用户提车的时候肯定会进行检查,此时直接要求换车即可;绝大部分品牌的车辆都不会指定销售某辆车,换车不会有什么障碍。
可是在交付车辆的时候没有及时发现瑕疵,提车后才发现又要如何定义呢?
假设汽车经销商指定购买某辆车,这就不能排除有消费欺诈的因素存在了,不知道有问题为什么要指定瑕疵车呢?要知道经销商在交付给用户车辆的时候一定会去做“PDI”,也就是出库检测,作为商家当然要保证销售的商品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在出库检测开走之后如果发现问题,从情理上和法理上似乎都说不过去。
反之如果没有指定是哪辆车而选择到了瑕疵车,经销商有一定的责任但难以定义为销售欺诈,这应该属于小概率事件,能解决好问题并给予一定补偿也就可以了。
最后需要讲的是“提车后就出故障”,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办?谁买的新车立马就出故障怕是都难以接受,可是这并不属于“瑕疵”;解决的方案只能是哪里坏了修哪里,或者更换总成,因为一般认为的瑕疵都是外饰和内饰件,质量上的瑕疵由汽车三包政策来定义。比如在3000公里或半年内出现车身断裂、燃油泄露、制动失灵等情况可以退换车,或者诸如发动机或变速器等核心总成连续更换两次且未能解决问题也符合标准。
也就是说这些质量问题是是允许出现的,只要在出现后能够解决掉就行,实在解决不掉也只是退换;因为工业产品谁也无法保证100%的完美,所以才会有汽车三包规定喽。这就是区分消费欺诈的参考,并非所有问题都在于经销商,作为消费者也要在购车时仔细阅读购车合同,防止有“坑”。
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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