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4S店开发票,发票上的价格比实际谈妥的价格少10000多,该怎么办?
要求重开
购车发票低开属于逃税行为,而汽车购置税已经立法为购置税法,从条例到税法的升级为低开发票明确定义为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且对于消费者本身并无益处,会造成的影响至少有以下三点。
1、车险理赔从新车时开始贬值一万,车损险的作用是在车辆碰撞后赔偿维修费用,如车辆报废还会按照车价和评估价赔偿车款,但是依据的标准是开票价。假设在第一年因碰撞报废则会少获赔一万元,而第二年时车辆会按照平均保值率计算价格,假设原车价十万第二年本应评估7万,但发票少开一万则只能评估为63000元,车主要承担的风险会更高。
2、二手车评估价会受到影响,如开票价低于实际价格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运损或问题车;且新车价格浮动很大,如价格低于指导价还会被怀疑为选配的低配车,在综合行驶里程和用车年限后二手车的评估价会低很多;其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质押车辆时,价格也只会按照开票价计算。
3、购车低开发票并不一定真的能节省费用,因税务系统中会有所有品牌车辆的指导价信息,在核对发票信息与系统内车辆版本信息后,开票价低于指导价则不按照开票价而是按照指导价计费;除非是车辆存在匀速维修或是问题车,但车辆要能出示凭证与实车核对,否则还是会以比开票价更高的价格计费。
所以购车低开发票对于消费者而言是有弊无利的,仅仅是汽车销售商能够从开票价中减少17%的增值税,这种逃税违法行为还是不要合作的好。低开发票可以要求重开,如果有赠品的话可以适当扣除,但如果有选装配置理应将这些配置成本计入总车价内,并且在投保车险时明确说明,否则不在目录中的配置出现车损也难以获赔。面对汽车销售领域的不规范操作,消费者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文由天和Auto撰写,如有购车用车类问题欢迎关注留言或加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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