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行医证,遇到将死之人,你给他治吗?

我知道这种病,我了解的话还是会治的

如果没有行医证,遇到将死之人,你给他治吗?

行医是救死扶伤,振救生命的传统美德!中国民间医疗在古代早而有之,在医疗水平原始的时代,一些民间医生靠着摸索逐渐总结出丰富的医疗经验,为后来的医疗文明提供了宝贵的财富!比如华佗、李时珍……这些都是古老医疗文明的重要开拓者!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文明在突飞猛进地飞速发展。现代人在文明进程中,一方面是文明的创造者,一方面又是文明的分享者。科技进步,社会文明规范已经逐渐把人们的行为规则用统一的、符合人类文明、大众追求方向的方式完整地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行为准则。医疗卫生的行为规则也是一样,必须以人为本,走上规范的台面,以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行医必须有资质、有医疗水平、用文明方式真正为大众解除病痛,确保患者生命安全!本着真正救死扶伤、挽救生命的宗旨,国家制定了针对医疗卫生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不允许违法违规行医,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复杂,虽然医疗卫生逐步健全,大众医疗得到了很大保障,但一些乡村卫生设施仍然严重不足,远远满足不了百姓的需求。病来乱投医的现象仍然严重,因此而造成的医疗后果有时发生,给患者造成严重后果!这些事实说明: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仍然任重道远!

不容质疑的是,在民间有很多医疗高人,他们虽然没有国家认可的资质,但却有独到的医疗才能。他们凭着实践摸索的经验、祖传经验常常救人与危难并效果奇佳,深受民间信赖和欢迎!他们的偏方和才能甚至比国家资质认证的医疗工作者要强的多,并且收费低甚至免费治疗,深得民间好评!这些民间医生是人民身体健康保障的重要力量!

当然,在这里我不是故意为民间行医者正名。因为民间行医者毕竟是江湖产物,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没有高科技医疗设备相配合,他们的医疗方法和手段是存在高风险的。并且发生了事故,根本没承担责任能力,最后吃亏的还是患者方!

再者,民间行医者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一切愚医、庸医混迹其中,巧舌如簧,让你上当受骗,人财两空防不胜防!所以,在这里还是奉劝各位朋友,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选择正规医院就诊治疗,切忌图省事病来乱投医,造成严重后果!

最后奉劝大家:相信科学,不迷信!

如果没有行医证,遇到将死之人,你给他治吗?

如果我是个没有行医证的医生碰上这样的情况下,不计后果也要先救人后接受惩罚。

如果没有行医证,遇到将死之人,你给他治吗?

此问深有感触,本人对常见病“攻心翻”治疗手段知道一点。此病属胃肠感冒的一种。记得二十多年前,村邻一个中学老师的孩子,冬天的一个晚上9点突然发病,非常严重。半夜三更把我叫去,小男孩三岁不足,身体很肥胖。双眼紧闭,气息微弱。一个只学过西医小大夫正在急救,扎人中,扎十指,都没反映。急得满头大汗。那个年代没有120。离城里医院20多里路。再说孩子这种状态也不敢走。孩子母亲在炕上翻身打滚的边哭边喊:“谁能救救我孩子?”

我用脸贴上孩子嘴唇,很凉。问孩子奶奶:“是不是吃凉东西了?”老太太告诉我:“一个小时前吃半个刚化好冻梨。”我问:“这两天孩子有点火吧?”答:“是,这两天大便很干。”我当时告诉他们:“别怕,这孩子胃痉挛,赶快找火罐一拔就好。”有人对我说:“这孩子本来气就不大,能行吗?再说邻居拖拉机马上就烤好了,”(时值冬天,发动机用火烤热才能起动)我当即立断:“走不得,到医院就晚了。”我找到一个罐头瓶子,让大人把孩子侧面抱着。小点火劲照着后心摁了上去,不到一分钟孩子喘气大了,听见微弱哭声了,第二罐拔在孩子前胸口,不大一会孩子大哭起来。孩子妈妈立刻蹦了起来,一个劲给我作揖,声声道谢。

我告诉那个小大夫:“得回你没有打针,按胃肠感冒给他用药吧,天也快亮了,明天再观察是否去医院吧。”

我没有行医证,只懂一点皮毛。找我看病的也不少。应急可以,见死不救没干过。该去医院找医生的病谁敢耽误工夫?

离我很远的一个同学叫周长江,就死在了这个“攻心翻”上了,年仅40岁。还是乡政府干部。消炎药点滴只恶化不见好转。急忙奔向大医院,死在半路上。听说跟前有明白这病的,不敢也不让抻手,没有行医证,本不该死却死在“不敢不让”上了。

如果没有行医证,遇到将死之人,你给他治吗?

按照现行法律,见死不救是对的。因为谁都无法保证能救活,一旦出事,就是非法后果很严重的!

有证的医生治死人无罪,

无证的医生救了人违法。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如果没有行医证,遇到将死之人,你给他治吗?

这个问题确实考验人性。在救人一命与自己担责之间做一个选择确实很难。但是,看了我的分析,或许你会有不同的想法。而我,会想一切办法将风险降到最低,然后,能救则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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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无医生职业资格证,路边遇到一个将死之人,如果不及时救治就有死亡的风险。对于这种情况,当然要救,救治成功,属见义勇为,大功一件;救治失败,也无风险,不会构成犯罪,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为何?

首先,这种行为不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国家医生执业资格证,而擅自接诊病人。行医方式多种多样,如挂牌行医、挂靠行医、游医。你又不是接诊,而是善心而救治,不是非法行医。

其次,这种行为被法律所鼓励。

《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其实之前我国法律没有这条规定的,就是为了鼓励见义勇为,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才出台的这条规定。国外有个好撒玛利亚人法案,大家可以了解下。该规定就是中国版的好撒玛利亚人法。依据这条规定,不管有医生职业资格证,对将死之人实施救治,既不是非法行医罪,也不需要承担名师责任。对见义勇为者,我们应当给予最大的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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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无医生职业资格证,但是却在医院工作,正好遇到生命垂危之人上门要求救治,当时周围又没有其他医生。这种情况建议救治。为何?

首先,救死扶伤属于道德义务。

哪怕你没有医生职业资格证书,也应该积极救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怎能不就?

其次,救死扶伤也是法律义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依据上述法律,医院、医师必须进行救治。虽然没医生职业资格证,但是建议进行救治。这个时候,你不只代表你,还有医院。确实,由于没有医生职业资格证,但心救治属于非法行医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换个角度讲,如果这个时候医院不救治,会承担法律责任,而医师不救治,还可能涉嫌不作为犯罪,就算没有医生职业资格证,也有可能涉嫌不作为犯罪。等于这个时候救或者不救都可能犯罪,那么,还不如救治。但是,这种情况会使你在救人一命与自己担责之间,做一个选择,很难。

说了这么多,都是在理性的角度分析。如果我是那个没有医生职业资格证的“医生”,会想一切办法将风险降到最低,然后,能救则救吧。

广大医护人员在疫情期间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向他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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