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张雨婷,知道错得很离谱了,你会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如果张雨婷,知道错得很离谱了,你会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如果她真的肯认错,并且是真诚的认错,确实是值得原谅和给一个改过自新的给她。因为人生路上,谁都有可能犯错,但是如果犯错了她能够知道自己真的错了,那么确实应该给一个机会让让她未来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但是如果,她知道自己错了,但是还是没有自己改错的心态,还是觉得自己做的没错,那么基本上是不会再给机会了。
在中国古代,其实就有很多的例子,在人犯错后,给到改过自身的机会,例如:《晋书,周处传》里有一段讲到一个故事: “周处少时横行乡里,为人所深疾,州人将他与南山白额猛虎、长桥下蛟合称三害。 周处闻之,慨然有改励之志,乃射虎斩蛟,痛改前非,励志好学,数年后,名声大 振,州府交辟。 。。。” 同样内容的故事也见于《世说新语》。 故事里的周处(242-297),字子隐,义兴 阳羡人。其祖父周宾为三国东吴咨议参军,后转广平太守。父周鲂为东吴名将,任 鄱阳太守,赐爵关内侯。周处历任东吴东观左丞、晋新平太守、广汉太守,迁御史 中丞。他为官清正,纠刻不畏权贵,因而受到权臣的排挤。 西晋元康六年(296), 授建威将军,奉命率兵西征羌人,次年春于六陌(今陕西乾县)战死沙场。死后追 赠平西将军,赐封孝侯。 这个故事讲的是晋人周处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毛病,勇于改正,其后成为国家的栋梁 之材。周处后来不仅为官刚正不柯,而且发奋学习的结果,使自己在历史上也留下 了文字的影子,如他写的《风俗记》虽然早已佚失,却被多家著作者在书里引用,
结论:其实,如果人能知错能改,肯定是别人和社会肯定的,在社会上谁可以说自己没有犯过过错,而且她现在的做法,是比较过分,但是确实没有触犯法律。这只是一个小女孩一种贪心,只要人能够知错难改,不是迫于社会压力那种暂时认错及。
那么这种女孩,怎么都可以值得先原谅,不过我们在她洋洋千言万语,并不没有觉得自己太有错误,如果她真醒悟了,那是最好的。
但是只有省悟不行,还得处理好当下的问题,摆正关键,否则自已都过不了关。既然已错,坦荡认错,切实改错,千金难买浪回头。
不过由于她现在年纪还轻,女孩子还美丽,只要走出阴影,自己努力善行,并且修身养性,拼弃过去劣行,就修得善果。即使现在缘份已尽,相信也有识君人。愿她真的知错能改,社会不会让她独自徘徊。

如果张雨婷,知道错得很离谱了,你会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我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她也不会要吧。毕竟这是她老公的权利,而不是我。
如果张雨婷,知道错得很离谱了,你会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首先,改过机会是给无意犯错而犯错的人,之前有改过的可能性。其次,看犯错的大小如何,如此原则性的,甚至是拜金所犯的低级错误,无论是受害人,还是社会公众感情和道德标准,都难以容忍。最后,该事件暴露出来企业高管涉嫌经济问题和私生活混乱深层次的问题,应予以深纠。总之,个人认为,张雨婷不应当,也没必要给予改过机会,即使给机会,希望也渺渺。
如果张雨婷,知道错得很离谱了,你会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不做死就不会死,相比水浒中武松和宋江的做法,结局还算温和。一手好牌打得稀烂,德、智堪忧,自新机会在于她本人了。
如果张雨婷,知道错得很离谱了,你会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这种人,与其说是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如说,是给自己一次活在幻想里的机会吧,如果她真的“知错了”的话。
再给自己一次做梦的机会?或者,给自己一次,感动自己的机会?最后还不是一样,再一次悲剧收场!
听过录音的人们,有谁不会为校花少妇与丈夫谈及自己婚内出轨、怀上秃头老男人孩子时的轻松和冷淡所震撼?
这样毫无廉耻的女人,骗一次可以,再被骗第2次,那也只可能有一种理由:不是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而是给自己一次相信奇迹的理由!
可以这么说,即使她真的从此洗头革面、改过自新,总有一天,她会后悔,你,也会后悔。那个秃头男人,曾经差点做了她孩子父亲的男人,一直会是一根刺,迟早会刺破你们看似相安无事的生活!
现在她知道“错得离谱”,将来她还会努力“错得不离谱”。现在你愿意感动自己、感动她,感动全天下,将来你会心有不甘,想着是不是,给自己一次不是这种结局的机会?
看清一个人不容易,不要搭上更多的时间、甚至一辈子,去证明自己所谓的“看清”,是看错了!
如果张雨婷,知道错得很离谱了,你会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你们大伙儿不要为她"张雨婷"担心:只要是女人(性)都会有人会取她的。再加上张雨婷人生的这么漂亮,跟人家怀孕咋么啦?有钱的富豪想取她多的是。做一点错事,犯一点错误无所谓?自古以来漂亮的女人不愁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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