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男子,又不能告强奸罪,难道就自认倒霉?
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法律肯定会去制裁这个坏人的!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那你不用担心公道不会给你做主!

男子性侵男子,又不能告强奸罪,难道就自认倒霉?
作为刑辩律师谈谈对于这个问题的拙见。
在2015年11月1日之前发生的男子性侵男子的案件确实无法进行有效打击,因为无法适用强奸罪,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女性,纵观刑法条款,也无法适用其他合适罪名,最多只能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罚。
但是,实践中男性被性侵的事件却时有发生,权益却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成为刑法领域的空白地带。尤其引人注目的是2013年发生在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全国知名物理教师张某某猥亵事件,张某某在长达20余年的时间里多次以检查身体为借口,对多名在校男生实施性侵,危害极大、影响极坏,引发社会各界对如何保护男性性权益的广泛探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性的性权利应当与女性的性权利一样~神圣不可侵犯,应当受到刑法的同等保护。
为了加强对男性权利的保护,经过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推进,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237条,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修改为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述修改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修九》将强制猥亵妇女扩大到他人,增加了包括男性在内的所有人均是强制猥亵的对象,这样性侵男性的案件就有法可依,可以依法维护包括男性在内的所有人的性自主权,这无疑是法律的完善进步。
笔者讲述一个真实案件:
阿丙是一家医药超市的经理,而阿辉是一家医药公司的推销员,因为业务关系阿丙与阿辉相识。
因为阿辉需要扩大销售业绩,就通过各种途径取悦阿丙,阿丙对年轻帅气、英俊潇洒的阿辉也是颇有好感,可谓一见倾心。
一天晚上,阿辉宴请阿丙等人吃饭,觥筹交错之后,大家又到KTv唱歌🎤,喝了不少红酒、啤酒🍺。直至次日凌晨一点多,阿辉早已头昏眼花、醉意朦胧,但是阿丙好似越喝越尽兴,并拽着阿辉单独去练摊。
阿辉勉为其难,只能硬着头皮陪同阿丙去练摊,两杯啤酒🍺尚未进肚,阿辉已经瘫倒在地。阿丙叫上一辆出租车🚕,将不省人事的阿辉带入一家宾馆房间,对阿辉实施了猥亵。
之后,阿丙心满意足回到家中,阿辉则酣然入睡、浑然不知。次日中午,阿辉醒来发现自己置身宾馆,床单湿了一大片,内裤后面还有粘稠液体,怀疑自己被侵犯,阿辉随即报警。
侦查人员通过调取监控,自然锁定阿丙,阿丙虽然矢口否认,但是经鉴定现场提取的可疑斑迹DNA与阿丙的DNA一致,面对铁的事实,阿丙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趁阿辉醉酒进行猥亵的犯罪事实。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被告人阿丙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多行不义必自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是无情的,法律也是公平公正的,唯有遵纪守法,方能幸福久远。
男子性侵男子,又不能告强奸罪,难道就自认倒霉?
如果身体弱(如老人小孩)而被强奸,应该取证报警,法律会制裁他的!如果身体强度相当,还说被别人强奸,我看是自找的,不值得讨论!
男子性侵男子,又不能告强奸罪,难道就自认倒霉?
呵呵呵,这没什么大不了,只是不是同一路人吧,别人是同性恋,你当然不喜欢那样的人,只能说你以后远离他们就是了,或者是少和男人打交道,当然你办事有什么事情的,你害怕性侵犯你,只能带一两个人在一起陪伴,假如你是生意上的事情的话,可能你成功率少之又少。你想简单点的,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与人不同的爱好者。有的喜欢美女,有的喜欢帅哥长得漂亮好看,相对你是单身恋,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男子性侵男子,又不能告强奸罪,难道就自认倒霉?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据报道,印尼一位三十六岁的博士辛纳加,在两年半的时间里,有下药的方式性侵了至少159个钢铁直男,英国曼彻斯特的法院审理了此案,对判决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这种违背常理的性取向,被看成是变态,一般不能接受。在人们的认知当中,妇女儿童始终是弱者,出台相关法律当然是从保护弱者的站位出发。很多国家在制定有关性侵的法律时,犯罪的主体都是男性,客体是女性。
如今面对越来越多的男性被性侵案,各国的法律显然有些不合时宜。就我们国家来说,虽然有强制猥亵罪,对男子被性侵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是大家都知道,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量刑标准明显不在一个等级上,强奸罪最高可以判死刑,强制猥亵罪多为有期徒刑。
一般来说,当获得的利益远远小于付出的代价时,人们往往会选择忍气吞声了。比如,自己花了几十万打强制猥亵的官司,结果只判了对方半年的刑期,按我们老百姓的说法,根本就划不着,这样亏本的事,恐怕没有多少人愿意干。
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女孩子被性侵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其实男孩子被性侵无疑是更加丢脸的,说出来都没有人相信,大多数的男孩都会选择作一只“沉默的羔羊”。
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止一次看到男性被性侵的案件,有三方面的启示:第一,保护男性的相关立法刻不容缓,应加快完善;第二,男性被性侵后不要羞羞答答,要勇敢的站出来,敢于对性侵者说不,尽快将他们绳之以法,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作者简介:兰亭文舍,一个80后文字工作者,喜欢码字,爱好交友,乐于分享。
男子性侵男子,又不能告强奸罪,难道就自认倒霉?
又没啥损失,说出来终究于己也没啥好处,要嘛远离要嘛你把他也照顾一番[偷笑][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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