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这个问题具体要看这个案件的具体细节。如果仅仅凭字面意义上理解,这样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
因为,面对危及全车人生命安全而做出的攻击行为属于合理合法的。
公交车正在行驶中,乘客抢夺司机方向盘这个行为本身就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时有乘客站出来制止这种行为,是基于保护自身以及其他乘客不受侵害,消除危险的现实选择。应当构成正当防卫或者是紧急避险,不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法侵害发生;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已经制服对方以后仍然使用暴力行为,最终致使其受伤,那么则是超过了防卫限度,是需要负责任的。
而紧急避险又是什么?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总之,看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果构成紧急避险或者正当防卫,那就不需要负责,如果这两个都不构成,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老人抢夺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将会危机整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因此,为了保障自己及其他乘客的人身安全,可以使用暴力阻止老人的违法行为,由此导致老人受伤也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一辆载满乘客的公交车在正常行驶,一名老人不知何故竟上前抢夺方向盘,导致车辆突然失控,整车乘客的生命安全遭受严峻威胁。眼看着公交车就要发生交通事故了,一名乘客在求生欲的支撑之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前去打了老人,意图阻止他继续危害行车安全。谁知道这一拳打下去,竟然就把老人给打死了。当然,公交司机也力挽狂澜,及时稳住了行车安全。那么,打人乘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答案是否定的。首先,最近几年频频发生暴躁乘客殴打公交司机、或者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从而危及公交车行车安全的恶性案件。正是这些案件及其犯罪分子被判刑罚,起到了绝无仅有的普法作用,让大家都知道了这种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上确实如此,因为乘客殴打公交司机,或者抢夺公家车的方向盘,会导致公交车不能正常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危害公交车上不特定多数的乘客的生命安全,甚至危及道路上其他车辆的上的人身安全,因此完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因此,当其他乘客为了保护自己及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使用暴力阻止他的危害行为的,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因此,该打人男子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令人可悲的是,不管怎么做,都不会有好结果,两种情况,你把抢方向盘的老人打死了,拯救了所有人,事件中只要老人死亡,而你是动手的,那就摊上大事了。另一种情况,你把老人打死了,没有阻止事故的发生,大家都死了,事后从各种监控线索等了解了事件经过,你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英雄行为。同样的事,结果不同,认定不同。同样的抢方向盘,可以从批评教育到死刑那么大跨度的认定,这就是立法不清,执法随意,我们离法制文明还有一百步的距离。
这种例子太多,比如电动车违规交通事故,人没事,电动车全责,人有事,正常驾驶的一样要赔,又比如虎园下车,动物园要赔……佛系执行只会造成无法可依。
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看这件事情怎么去认定了?如果简单的脱离出当时现场的环境去把它看成一个打抱不平事件引发的致人死亡案件,估计是无论如何都要背负一定的处罚的。如果前期对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做出预判后果。和责任认定。以及在特定环境,后果危险进一步扩大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制止引发的后果应该不予追究。只要是可以认定不是故意有预谋的将人打死,在控制其实施犯罪过程中出现的伤亡不应承担责任的。其行为应该视作对所有被侵害人生安全的其它乘客的保障和自卫权力。全体乘客都有生命安全不受侵犯的保护权力。在近日发生的公交车坠江事件中,就是缺失了全体乘客生命安全的保障权。造成的十三人为一两个人的情绪失控葬送生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一个居心叵测的伪命题。任何一个事情都是有前因后果的。阻止一起违法行为的发生,难道必须要以打死人为代价吗?这样的命题到底想要得到一个什么结果。法律有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你在处置过程中,如果是为了保障大多数群体的人身财产安全,侵犯了一部分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法律自然会为你主持公道;反之,你明明能用其他途径予以解决,却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造成损害,自然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阻止当事人抢夺方向盘的措施很多,成功的案例也不少,也没见哪一起伤害了嫌疑人。比如最近网上2016年5月武汉长江大桥上司乘人员共同阻止一名妇女强夺方向盘事件,司机果断制动刹车,乘客快速擒凶,避免了悲剧的发生。只要措施得当,还是能够避免危险的。为啥非得以打死人,这样极端的结果来设计问题呢?现在的社会需要站起来管闲事的英雄,这样的命题,多少有点恐吓犹豫不决的摇摆群体。设计者其心可诛!
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不需要负责!
有人抢夺方向盘,会导致行驶中的车辆处于危险之中,使全车人的生命受到威胁。
此时,抢方向盘的人就是正在进行恐怖袭击。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制止危险事件的行为都是正当的,都应该是合法的行为。
如此,才能遏制越来越严重的危害公共交通工具的违法行为,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权利。
当然,现在还没有出现过类似的事件,但是我们应该防患于未然,在法律上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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