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涉罪,家属如何评价认罪认罚具结书究竟该不该签?

不签就是傻子。

认罪认罚制度绝对是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

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认罪认罚制度。

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通俗的说,只要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代表着他承认自己犯下了罪行,并且将真心的悔过和积极的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这是一种积极弥补自己犯罪所造成伤害的行为。

作为一种回报和认可,司法机关则会从宽处理。

可能有些人觉得,这是一种逼迫人的手段。但是实际上,如果你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代表着你会无罪释放,你该是什么罪还是什么罪。

司法机关则会按照正常的办案程序办理你的案件,法院也会正常判决,因为你并没有从宽的情节。

所以,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是非常有必要的。

亲人涉罪,家属如何评价认罪认罚具结书究竟该不该签?

吴律师给你三点建议:1.如果诸如抢劫盗窃等犯罪,又有诸如监控类的证据,就签,可以获得从宽处罚;2.如果有些行为在法律上有争议,即使有证据证明,也可不签。例如,王力军卖大米证据确实充分,但不是非法经营罪;3.涉及定性的案子,嫌疑人本人又不认罪,家属当然也不能劝他认罪。例如枪型钥匙扣是不是“枪子”“鹦鹉”是不是保护动物等等。4.有些案件涉及新旧法律适用问题的,更要慎重,“从旧兼从轻”是原则,不要轻易签,而是要对法律适用请律师论证透彻再决定;5.被指控的行为,如果通过案例检索,同类案件有无罪判决、不起诉的,不签;6.涉及需要司法鉴定才能定性的案件,在鉴定有疑问的情况下不签。例如,盐酸是制毒物品,未有含量和浓度鉴定,就不好定性………等等。以上列举六个方面说明,“认罪认罚”是最最重大的诉讼权利处分行为,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否则就是草率的,后果很可能让家人抱憾终身。

亲人涉罪,家属如何评价认罪认罚具结书究竟该不该签?

看案件吧,没有绝对的说法。

我以前办过一个故意杀人案,凶手和被害人是一个村的村民,两人还是叔叔和侄媳妇的关系。凶手是被抱养的,对自己的身世一向比较敏感。偏偏这两家人因各种琐事,利益纷争经常发生矛盾,被害人就多次辱骂被告人,为此村里出面调解,派出所出警都没能化解。

有一天,被害人又继续跑到凶手家门口开骂,别人劝阻无效就走了,凶手拿着锄头正准备下地干活,听她骂得越来越死起劲,什么“杂种”之类的,当时恶从心头起,怒向胆边生,抄起手里的锄头就砸向被害人,砸到在地后,又继续砸了几下,就回家拿了点钱准备跑路。跑到其他县区以后,又觉得这样也不是事,于是就向路边的交警投案自首了。以上均为侦查卷宗记载,包括被害人两家矛盾,被害人骂人等都是有很多证人证实的,非我偏见。

因凶手所犯罪行严重,可能被判无期徒刑,死刑以上,又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为他提供法律援助。我接受了指派,为其辩护。

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通知我要给他做认罪认罚,让我去见证。当时疫情严重,只能远程会见。当检察官开始讯问他时,他对所有事实都是供认不讳的,也愿意认罪认罚,也愿意赔偿,甚至说到以命赔命。

这时我才看到具结书的量刑建议,赔偿到位就是无期徒刑,没有赔偿就是死缓。

我当时就觉得太重了,因为根据案情分析,他是自首,又没有前科,被害人又有重大过错,激情杀人,属于农村邻里之间的矛盾等很多从轻量刑情节,正常也就是十五年左右,再重也不会超过无期,这还是在不考虑赔偿的情况下。

我当时和检察官表达了意见,但是她不予认可。等到我开始询问他时,就问他,你是一开始就打算把她打死的吗?

他回答没有,就是想吓唬吓唬她。

我又问,那如果你知道可能会把她打死,还会打她吗?

他说不会,然后就情绪激动起来,说如果不是她当时骂得太难听,他也不会一时激动。

我再问,那你之前为什么在公安那承认自己就是想打死她?

他说那时候他脑子全混了,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不是他真实想法,他没有想打死她的故意。

问话结束,检察官在一旁怒目而视,说我故意挑唆当事人翻供,我说你这个量刑建议太重了,对他一点也不公平。他一个七十多岁的农村老头,文盲一个,他能懂无期和死缓的区别吗?他认为杀人偿命,那就让他偿命了吗?

最后,因当事人对主要事实否认,再加上我不同意,具结书没签。

说下案件结果:一审认定了我们的辩护意见,自首,无前科,被害人有过错等,在没有赔偿的前提下,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三年。

如果当时签了具结书,当庭再反悔,那一般情况下都会加重处罚,否则检察院还要提起抗诉。

所以,签不签,是要根据案件情况综合分析的。家属除非是专业人士,又没法了解全部案情,一般情况下还是无法做出正确评价的。

我们也见过很多嫌疑人,之前没有辩护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了具结书,后来又后悔的。值班律师毕竟不可能像辩护人那样了解全部案情,基本上就是程序上的见证。如果案件比较重大,还是建议委托个辩护人,越早越好,不要等具结书都签了,到了法院一审时再委托,那就有点晚了。

亲人涉罪,家属如何评价认罪认罚具结书究竟该不该签?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对一些案情非常明了的案件当中从速审结的一种方式,作为家属,如果对审判的罪名无异议的话,签署具结书应该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这样可以减少对被告人的折腾以及不必要的经济上的损失。

亲人涉罪,家属如何评价认罪认罚具结书究竟该不该签?

是否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关键问题就是看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此问题仅仅根据被告人的陈述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看全部的案件材料,看构成犯罪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若构成犯罪,签认罪认罚对被告人有利,可以较大幅度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若构不成犯罪,则就可以不签了。所以被告人家属是根本判断不了的。

亲人涉罪,家属如何评价认罪认罚具结书究竟该不该签?

首先,案情是否是事实,如果是事实无异议,我还是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然后有个精准量刑。可以加快办案流程,缩短开庭时间,在看守所多待一天都是煎熬,早点判下来,需要上山的早点上山减刑,不需要上山的,自己心里也有谱了,有个盼头,而且签认罪认罚有最高30%的减轻幅度!但是有一点,签了认罪认罚过后,就不能当庭翻供或上诉!否则给你从重判罚!

遵纪守法,做一个平凡人都好!失去自由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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