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先动手,当事人还手,为什么不是正当防卫?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为什么不是正当防卫?
你首先要问你自己,你还手的目的真的仅仅是为了防卫吗?
如果真的是为了防卫,那么从表现和现场的行为来看,是会构成防卫的。
如果你是以牙还牙、以暴力对抗暴力那么你的行为就很难认定为防卫。
防卫行为,说的通俗点,仅仅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突出一个“防”字。
含义是,防备、防御。
那外在的表现就是防御,而不是无限度的进攻。
有人可能说,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说的也没错,防卫也可以有进攻的行为,但是一定要有限度。
比如,你一招制敌,对方倒地不起,没有了还手的能力,这时你如果能立刻停止行为,那么就可以称之为防卫行为。
但是你如果又冲上去,对其进行攻击殴打,那么你的行为就很有可能不会被认为是正当防卫。
思路切换回两个人打架的情况。
如果一方真的是以防为行为准则,那么他的动作也是比较克制的、同时情绪上也会比较冷静和克制。
实践中,很少有这种情况,很多都是一开始有人先动手,结果都扭打到一起去了。最后就是双方互殴。

别人先动手,当事人还手,为什么不是正当防卫?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这是互殴!如果没有致命的威胁,在不还手的情况下报警,动手的一方则将被治安处罚。如果对方的行为威胁到生命权、财产权等可预见的侵权行为,以制止伤害为目的还手行为才可以认为是正当防卫。
别人先动手,当事人还手,为什么不是正当防卫?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这叫互欧。
别人先动手,当事人还手,为什么不是正当防卫?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应该由立法部门出来答复。
别人先动手,当事人还手,为什么不是正当防卫?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正当防卫,指的是当你的生命受到他人威胁的时候,你反击对方。如果只是打你几下,没有达到殴打的程度,你还手的话,两人就都有责任了
别人先动手,当事人还手,为什么不是正当防卫?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一,别人是谁?
假如你打了皇太子,有你好果子吃吗?
二,别人打你一巴掌,你还别人一砍刀,你说,别人先打的我,我才砍他的,这样,可以吗?
三,你说别人先动的手,别人说,是你先动的手,看到真相的路人,谁有空,或者吃饱了撑的站出来给你作证?
四,别人打了你,你也打了别人,谁也没有吃亏,你还喊什么冤?他咋没去打别人,咋偏打你呢?还是你自己的身上有毛病。不要把自己说的跟个受害者似的。
五,这是上天给你的课程,告诉你,小子,以后,你要给我小心一点,再不好好做人,我天天派流氓,恶棍收拾你。
六,有跟别人计较,打架的精力,用到赚钱,学习上去吧。韩信能受胯下之辱,就因为他是大英雄,有气量吗?错。那是因为那时候,他还不是人所共知的大英雄。
你从这次事件和我的话里面听到了什么?懂得了什么?假如,你认为我是在胡言乱语,那么,我恭喜你,下次,你绝对还有更多机会在社会,人群里挨揍,而且,会一次比一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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