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经济纠纷通过刑事手段立案抓人,现在股东以此要挟重金和解,家属该怎么办?
建议你抓紧举报,现在全国政法机关正处于教育整顿期间,马上就要结束了,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向教育整顿督导组进行举报,如果真的存在利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真敢这么做,那也离进去不远了。
首先,公安机关是明令禁止插手经济纠纷的。公安部针对这个事下过明确的通知。
如果真的还有哪个民警或者领导还敢这么干的话,这胆子不是一般的大。
另外,也请放心,没有罪是不会被定罪的,除了极个别情况。
一起刑事案件是要经过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家政法机关严格把关审核的,不会没有依据就定罪的。
目前,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向教育整顿督导组进行举报或者向当地政法委的政法举报中心举报。查实的话,连带着办案人员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二是请个律师,真如你所说的话,到了法院也会判无罪的。
其实这种情况,也经常能在媒体报道中见到,一些人为了私人的利益,买通了公安局领导,通过刑拘等刑事手段迫使受害人屈服,进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但是相信,这样的事以后会越来越少的。
股东之间经济纠纷通过刑事手段立案抓人,现在股东以此要挟重金和解,家属该怎么办?
这种事情在商业上可以说是经常发生的,可能在某个人或家庭身上是个案,其实在公安机关系统内部,此类案件其实一点都不少见。
从题主的表述上来看,应该是当事人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了,作为家属第一时间要做到不要慌张,找到靠谱的律师很重要。
如果家属了解情况的话,应该把情况完整地向律师表述,不能有所隐瞒,只有这样律师才能全面分析案情;如果家属不了解情况,律师会按照法律程序申请会见当事人的,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当然公安机关也可能以案情需要为由暂不允许会见当事人,但所有这些都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着急也没用的。
家属需要切记的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满足刑事案件的罪名成立标准,所有的刑事罪名都有相关的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逐条与律师一起探讨,不是说采取刑事手段就可以改变事件的真实情况的。
当事人需要做的就是真实反馈情况,因为既然公安机关都已经介入了,就一定会采取很多手段去取证的,作为个人是无法与公安机关的强制力量做对抗的。说清楚事实,不是刑事问题的,公安机关自然就会撤案。
至于其他股东提出的和解要求,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去考虑会比较妥当。
但还是有一点需要说明的,就是刑事罪名的成立与否,不与当事人的和解有关,是与事件的性质有关,即是否满足刑事罪名构成要件;而刑事罪名成立之后的量刑问题,才与是否和解有关,有和解的,量刑可能轻些,没有和解的,量刑可能重些。法官判决时候采用上限与下限的问题。
股东之间经济纠纷通过刑事手段立案抓人,现在股东以此要挟重金和解,家属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
有许多人在发生经济纠纷后,受利益驱动,会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合作伙伴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挪用或侵吞资金等。他们的目的是借助司法权来打压合作伙伴。
我们过去就接触并处理过这类事情。
公安机关接到民众的举报,经过初步调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存在的,应当立案侦查。至于举报人出于什么动机和目的,那是另外一回事。
实际上,有许多举报人主观上并不是非要把合作伙伴送进牢房里。他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司法机关查处案件来达到自己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的目的。
所以,也有一些举报人在司法机关调查后又主动要求不要追究合作伙伴刑事责任的情况。
事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不是依举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了。
因为刑事案件一旦正式立案后,不是哪个人想撤销案件就能随意撤销的。公安机关内部有监督,外部还有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
举报人(股东)以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为要胁,要求对方以重金为代价求得和解。其家属应该怎么办?
我认为,首先要搞清楚涉案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如果确实有犯罪事实,就不是化重金就能彻底解决问题的。弄不好,你会鸡飞蛋打,弄得两头落空。
你应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分析这个案件能发展到什么程度。让渡给对方以重金,是否能够让司法机关撤案或者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如果不能,以重金为代价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如果被举报人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完全是经济纠纷,即使被举报人已经被立案侦查、被拘留逮捕,也不要紧张,在审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会依法做出正确的决定。如果检察机关没有把住关,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后也会作出无罪判决。这时候就根本不需要化费重金让对方得逞。
到这时,你也可以控告举报人犯有诬陷罪。
股东之间经济纠纷通过刑事手段立案抓人,现在股东以此要挟重金和解,家属该怎么办?
你好,目前你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评估刑事案件的真假如果我方没有“实锤”在对方手上,对方就是找了各种资源把人抓了,那么这个时候你要调整好心态,请一个专业的刑事律师,按法定程序进行较量。目前中央、最高法、最高检等三令五申不能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相信律师介入后会有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如果我方确实有“实锤”在对方手上,那么可以考虑和对方谈判,商业上的较量无非是利益问题。
增加你的谈判筹码在目前比较被动的状态下,你要主动通过多方渠道搜集对方可能违法的证据,如果你也能找到对方的“实锤”,那么恭喜你,双方基本可以和解,而且不需要支付重金。
调整心态已经抓人后,注定双方的较量是一场持久战。对此,你最好能请一个专业团队作为军师,一定不能着急,得从长计议。
以上,供参考。
股东之间经济纠纷通过刑事手段立案抓人,现在股东以此要挟重金和解,家属该怎么办?
【@徐言法事】告诉答案:
1、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在黑和白之间还有很长的灰色地带。经济纠纷和违法犯罪之间并不见得有明显的界限。商场如战场,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有些做法或者行为,左一点解释就是违法犯罪,右一点解释就是经济纠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这一点,是你首先应该理解的。
2、家属首先需要一个律师,未决之前,只有律师能会见当事人,能够有效的搜集梳理证据,全面地了解案件的情况,找到案件的辩护的方向。
刑事诉讼是件专业的事情,多听听专业人士的建议没有坏处。
3、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属于徇私枉法的行为之一。如果认为警察确属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监督部门进行举报。
4、要钱要命??这是个问题,如果破财可以免灾,不妨低头和解。
5、不建议上访。
6、以上,供参考。
我是徐言,一个靠谱的法律人。
欢迎咨询。
股东之间经济纠纷通过刑事手段立案抓人,现在股东以此要挟重金和解,家属该怎么办?
先不着急,一定要先了解和分析清楚相关案情。
股东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可能出于某些原因,一方会指控一方非法侵占他人股权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或者指控对方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的资金频繁往来被认为挪用资金罪,或者是举报对方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情况。 如果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相关股东已经被采取刑事措施。家属首先能够采取的最好手段还是要委托律师帮助分析案件情况,了解相关股东被控告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是否有犯罪的主观故意,相应情节是否需要被刑事追究。因为根据刑法歉抑性,成立刑事罪名的条件是较为严格,特别是经济纠纷案件,认定犯罪更难。
假如相关犯罪事实成立,最好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阅卷等方式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整理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寻找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确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或者量刑从轻辩护的方向,形成辩护意见,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和对方和解,赔偿的数额也必须在合理数额。
如果认为相关犯罪事实完全不成立,这时需要从具体事实不符合罪名规定的情形,不具有主观故意,或者是对方证据不足等方面去和司法机关说明,争取让司法机关撤销案件、不予起诉或者宣判无罪。
而且对方属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并且向司机机关控告,司法机关已经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让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对方成立诬告陷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个专业的律师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到该有的权益,作用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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