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斧头把人腿砍断了,一般要怎么判?

判坐牢之外还要赔钱吗?

你这造成对方肢体残疾,缺胳膊少腿,最起码重伤害。

如果真的发生了你所说的,这个案件中,你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先来看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么砍断了别人的腿构成了什么伤?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9.1 重伤一级

a)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b)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5.9.2 重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50%以上。

b)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c)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d)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e)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f)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g)股骨干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h)胫腓骨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i)膝关节挛缩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完全断裂遗留旋转不稳。

k)股骨颈骨折或者髋关节脱位,致股骨头坏死。

l)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或者假关节形成;四肢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m)一足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

n)一足的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离断或者缺失4趾。

o)两足5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

p)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q)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可以对照看出,砍断腿属于重伤二级。

重伤即是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那么对应刑法,重伤最起码是三年有期徒刑起步,达到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条件有可能会判十年以上。

需要赔钱吗?

钱是一定要赔的,包括医药费,康复费用以及其他一些后续的费用,而且赔偿情况会直接决定你的刑期长短。也不要想着就是不赔能把我怎么样?对方一定会到法院起诉你的,最后法院会强制执行你名下的财产。

我用斧头把人腿砍断了,一般要怎么判?

打架斗殴砍人,划定的方式不一样,一般砍人的这种行为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而怎么去判刑,这个要看被砍的人受伤程度来决定了,一般轻伤就可以判刑了,刑事立案是根据危害程度来决定的,有些打架只是属于治安案件,有些打架就是刑事案件,定义完全不一样,主要看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比如说你跟别人打架,在打架的过程中,你手持刀具把对方砍伤,而这个刀具是你自己带过去的,就证明了你有主观伤人的想法,这样的情况就是,对方的伤害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你的罪责就会提高很多,在这里面就很难认定为你是以防卫的想法带着管制刀具去的,所以一旦造成重伤或者死亡就是故意伤害起步甚至故意杀人。

但是如果只是鉴定为轻伤,那就不一样了,判刑那是必然的,毕竟轻伤都属于刑事案件的范围了,但是怎么样去判,这种要根据案件的发生原因跟过程,看双方在案件里面各自的责任,还要加上案发后的认罪态度以及赔偿方面的积极性这些,都会考虑进去,有的判刑坐牢了,有的判刑但是获得缓刑了,里面存在很多因素的。

你是主动上去伤人,而且自己携带凶器主动找上门去犯案,最终导致对方被你砍伤,那案件的性质就严重了,这种不只是寻衅滋事那么简单了 ,还有就是故意伤害,一旦涉及到故意伤害,事情就是大事,判刑下来都是比较重的,因为主观性的伤人,加上主动找上门搞事属于全责。

一般刑事案件,在判刑承担刑事责任之外,剩下的还要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如果说主动赔偿,积极的认错,那在判刑上面有可能会考虑进去获得减轻处罚的效果,如果说拒绝赔偿,认罪态度也不积极,那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一旦对方再起诉民事赔偿,你最终还是逃不了要陪,这样自己不但没有得到轻判,还要承担民事陪偿。

题主说的用斧头把别人的腿砍断了,这得多大的矛盾火气啊,我们不知道题主砍人的原因,事发的原由以及经过,但是砍断别人腿这种情况,一般都已经达到轻伤起步,这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围,这个可不是闹着玩的,怎么认定这个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判断,我们说的不算。

我用斧头把人腿砍断了,一般要怎么判?

不管什么原因,牢狱之灾是免不了,其次祖孙三代受牵连。

能用斧头把人腿砍断,实属心狠手辣,应了一句话,人心才是最狠的。

每个人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做人要懂得换位思考,将心比心,高调做事,低调做人。

人生苦短,世事无常,何必斤斤计较太多,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

我用斧头把人腿砍断了,一般要怎么判?

重伤害,坐牢没跑了。至于民事赔偿肯定也会跟着。就算你坐牢,出来还是得赔钱。你要是赔不起,这辈子限高都会跟着你。

我用斧头把人腿砍断了,一般要怎么判?

肯定要十年以上。用斧头砍断别人的腿,致人残疾,这可是重罪,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但是致人重伤将加至十年,而致人残疾是最严重的伤害行为,最高可判处死刑。很明显,用斧头砍断别人的腿是符合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受害人的生活从此将会变得非常不便,一生活在痛苦中,所以必然要重判的。

至于赔偿,肯定是要的,毕竟给别人造成了那么大的痛苦和损失。需要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费用,需要赔偿多少视具体情况而定。

故意把人打残是特别残忍和恶劣的行为,不知多大仇才会采取这种手段。法治社会,最好还是不要乱来。

我用斧头把人腿砍断了,一般要怎么判?

你属于故意伤害罪,主动自首并且积极赔偿对方损失,可以减轻处罚!希望你听从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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