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丈人去世后丈母娘想和小区一个老头在一起,我们该阻止吗?

老丈人去世3年,丈母娘今年58岁,她想和小区一个老头在一起,我们该阻止吗?

我认为,是否阻止,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对丈母娘想选择一个伴儿在一起,甚至结婚这件事情,于法于情于理都应该支持,而不应该阻止。第一,这是婚姻法所提倡和支持的,他人只有支持的义务,而没有反对的权利,你作为女婿和公民,理应带头遵守法律,成人之美,使有情人终成眷属。第二,老年人有自己的生活,老伴的角色,是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和孙子女、外孙子女无法替代的。你老丈人去世三年,丈母娘白天孤雁单飞,晚上长夜难眠,心情苦闷,无处诉说,如同儿女有些话不能跟父母说一样,父母也不是什么话都可以给儿女说的。你平时所看到的,只是她外在的一些东西,而她痛苦的内心活动,根本无从知晓。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的事情比较多,有时候,眼睛里掉进去一个渣子,或者背上发痒,又或者有些部位不舒服自己又无法处理,需要他人帮忙时,子女们不在身边,或者虽然在身边,但忙不过来,或者嫌弃老人脏,很不情愿帮忙处理,等等。这些对年轻人来说都是不值得一提的事,但是对于老年人来说,直接影响到了生活质量,是大事情了。如果有个伴,这些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从这种意义上说,你支持丈母娘找个伴,是在尽孝道之心。第三,丈母娘58岁,你们的年龄应该在40岁左右,正处在事业的巅峰时期,工作学习任务特别繁重,丈母娘找一个伴后,会大大减轻你们的负担,使你们能够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从事自己的事业。可以说,是一件与人方便,就会与己方便的事情,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其次,具体到某一个人,要么支持,要么劝阻,要么反对。从法律上讲,婚姻自主,恋爱自由。但在现实生活中,两个人的婚姻问题实际上是两个家庭的问题,两个人结合在一起,实际上是两个家庭联合在一起。作为老年人的婚姻,不只是两个家庭,而是很多个家庭的联合,要面对的问题很多。因此,如果对方是一个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经济来源,生活无忧,家庭和睦,儿女们赞成重新组成家庭的,在明晰婚前财产及其继承人的情况下,举双手赞成。如果对方品行兼优,但在其他方面比较弱的,应该进行劝阻,将两人在一起的利弊得失和将要承受的一些负担全部说清楚,建议其慎重考虑。如果对方品行不端,特别是有违法乱纪等情形的,应该予以反对和阻止。

老丈人去世后丈母娘想和小区一个老头在一起,我们该阻止吗?

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说的是半路夫妻相互照顾都比儿女好。丈母娘58了,明显比半路夫妻要老许多。说真的人到花甲找不找伴真无所谓,一般人特别是女,到这个年龄找伴远比不找的少。

但是,她要找,你们还真管不着,最多说道说道,要说也是她女儿说,做女婿的就别给她老人家添堵了。

其实,阻止老年人再婚,最好的办法是给她们爱,使她们内心充实,给她们责任,(比如带孩子)使她们不无所事事。

老丈人去世后丈母娘想和小区一个老头在一起,我们该阻止吗?

绝对应该阻止!

女人58岁到68岁,是做免费保姆的10年黄金期,也是众多单身老头求之不得、唾延三尺的猎物。作为儿女,如不及时阻止,势必会造成老岳母“一失足成10年恨”。

失偶老人搭伙过日子,当事老人各方面条件门当户对、子女也心满意足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少之又少。要么女方吃软饭,要么男方吃软饭,要么双方条件齐鼓相当硬对硬。

如果女方吃软饭,男方的子女,会象防贼一样防你岳母。你岳母所谓的情投意合,终日被老头子女“别有用心”的眼神监视,出力不讨好,生活的质量,比一个人过不会好到哪去。

如果男方吃软饭,老头会使出浑身解数,来哄你岳母,让你岳母既出钱又出力,老头的子女在后面偷笑。到了晚年深处,万一你岳母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会无情地将你岳母扫地出门,最终,你们家落得人财俱伤、当冤大头的结局。

如果双方条件相当硬对硬,还是你岳母吃亏的面大。现实生活中,真正责任心强、重情意的老头,在与老太搭伙过日子这件事上,是非常慎重的。他们把婚姻爱情家庭看得非常神圣,这种老头,生活中很少见,你岳母不一定能碰上。其他大多数老头,还是好吃懒做贪玩的多。你岳母欲梅开二度,风险非常大!你们一定要及时阻止,防患于未然。

老丈人去世后丈母娘想和小区一个老头在一起,我们该阻止吗?

三年啦,老头的音容笑貌仍清晰地出现在脑海中。记得有次,我买了一斤田螺回来,一般市场价都要六七元一斤,而这人只卖我三元一斤,当时我也不敢声张,太便宜啦。肯定是他弄错价格啦。我我今天捡了个大便宜,最起码便宜三元。啦呀啦,啦呀啦呀啦。人逢喜事精神爽。老头,哒哒哒,今天我买了斤田螺,只要三元一斤,哈,净赚了三元钱。拿来我看,啊哟,老太婆,你赚吗?你上当啦,这是福寿螺,样貌跟田螺很象,但它里面有很多寄生虫,你如烧得不熟,这种虫钻到你脑里就麻烦啦。哈哈哈。想占便宜反吃亏。这笑声还在耳边,可这死老头子,这么狠心,抛下我而管自去了。

三年来,我心苦啊,有谁能理解我这孤老太婆。后来同一小区有位大伯,他老太婆也去世二年了。他对我嘘寒问暖,非常同情我的处境,现我们话越说越多,越谈越同感。我仿佛老头转世了,又如有老伴的感觉。

咋天,大伯对我说,我们两人同病相怜,年纪又都大了,老啦我们作个伴,也可旁边有人说说话,省得两人大家夜夜面对孤灯,难度这孤独之河。

一听妈如此之说,我与丈夫都听得潸然泪下,妈,虽说我们待你不薄,但子女代替不了爸的角色。

今天大伯替代爸来陪伴你,我们子女举双手赞成,请你替我们给大伯捎个信,谢谢大伯,我们未来的爸,欢迎你做我妈的新老伴,祝你们恩爱赛小年轻,但必须白头偕老哦!。

这小贫嘴,妈的老脸上布满了幸福的红晕。

老丈人去世后丈母娘想和小区一个老头在一起,我们该阻止吗?

这个问题还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呀。

说一个真实故事吧,我姐姐的朋友。

62岁的兰姐,从56岁开始,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退休教师,二个人脾气性格都还比较投缘,经过了解与观察,兰姐认为男方为人可靠,又是老师,比较中她的意,不顾女儿的挽留,双方正式走到一起,过起了他们的晚年生活。

一开始,双方二人你好我好,兰姐觉得往后余生,就是他了,打心底里认定有了依靠。

可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兰姐心中不好过了。男老师的口头禅是:我的,我的。

比如,会说,明天周末了,我女儿和外孙要来,买各种好吃的,忙碌起来,吃罢,大包小包的还带走。兰姐的女儿偶尔路过,提着水果吃食来看兰姐,男老师寒暄一会,借故去接外孙,到女儿家吃了饭才回来。

兰姐的女儿,感觉不受欢迎,再也不登门了。这个事,让兰姐心生不快,更让人心中不爽的是,男老师每个月退休工资不低,可在生活花销上和兰姐分的很清楚,这是兰姐婚前没有想到的。

两人轮流买菜,一人一个星期,到男老师买菜的那个星期,兰姐说看着都能让人生气。

男老师说他血压高,饮食尽量清淡,从不买肉类蛋类,多半吃面条,加一些小白菜;到兰姐买菜的时候,男老师就写好备忘清单,叫兰姐去采买,多半都是肉禽蛋类,吃的满嘴流油,还不忘吧唧嘴,并把女儿一家叫来一起吃。

兰姐说,有个星期,吃面条吃到反胃,忽然后悔不听女儿的劝阻,难道自己的下半生都要和面条纠结在一起。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男老师有个病痛什么的,把兰姐支使的团团转,兰姐如若病了,他则说他有事,必须要去女儿家,一溜烟走了。

对于这段婚姻,兰姐已经心灰意冷,本想着找个老来伴,相扶着共渡余生,不曾想是让自己添赌,想想女儿当初的反对和挽留,心里早已是懊悔当初了。

关于黄昏恋,有好有坏,只不过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吧。

但题主做为女婿,我想不便出面直接阻止岳母吧,弄不好搞的家庭不团结,为了一个外人,怪不值当的。

老丈人去世后丈母娘想和小区一个老头在一起,我们该阻止吗?

很好,只要俩人皮气合得来,有感情就不要有顾忌,人生苦短,过好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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