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随着外出务工的人数增多,有相当多的外出务工人员,为了孩子上学以及其它一些原因,将户口迁出了原居住地,在其它地区落户。那么,户口迁出了原居住的自然村,其确权承包的土地,还有使用权吗?会不会被发包方的村集体收回呢?就这个问题,现回答如下。

户口外迁,还有土地使用权吗?有法律依据吗?

可以肯定地说,户口外迁,是不会失去土地使用权的,也就是说:在土地确权后的承包期内,如果承包方全家户口迁往城镇或外地,其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和经营权是保留的,是允许承包方依法进行土地经营和流转的,这在《中华人民国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在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在承期内,承包方户口外迁任何地区,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现在有些将户口迁入城镇的人非常担心,担心户口外迁后,会失去土地的使用经营权,这大可不必担心,户口外迁了,但在确权的三十年的承包期内,使用经营权还是你的。

在什么情况下,发包方可收回土地使用权?

在土地确权的承包期内,户口外迁虽保留有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在有以下两种情况下,发包方是有权收回使用权的。

①户口外迁后,土地没有流转出去,出现三年以上的荒置现象,对这种情况,按土地管理法新规定,发包方的村集体有权在承包期内将荒芜的土地收回。

②户口外迁后,其住宅属私有财产,归户主所有,如村集体需征收他用,需付征收补偿金。但若房屋倒屋塌,其宅基地村集体可收回,因户口外迁后,对宅基地已无继续使用的权利,房屋自然倒塌后,是不可重新再建的。

以上回答,如有不足,望评论补充。

谢谢阅读!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也不一定的:

土地确权没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是进行继承的话,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农村父母的房屋,有继承权。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

▲户口不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还有么?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4、根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那么地在户口不在怎么进行土地确权呢?

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

承包人死亡,按照继承法无法继承的。

四、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娘家的土地确权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村里是可以收回的。到时候,在婆家你也可能没有土地。然而未来农村的土地使用权,还是很重要的。

总结:当然事情也不绝对的,燕子地在娘家,孩子10几岁了还没有地,估计以后结婚有孩子也不会有地了,[流泪]

谢谢!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你好!这个问题我家正经历过,今年前段时间我老家村干部,打电话联系我让我小妹回去处理这个土地使用权的事情。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家姐妹仨,父母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相继去世了。我是老大自然也就拉扯着两个妹妹长大,现在我们几个都大了出嫁了,我和二妹出嫁的早几年户口也就随着出嫁迁移到婆家来。

到小妹妹出嫁时户口也就没迁过去,因为我们那地方政策30年不动土地,生不加土地,S和出嫁不退土地。你户口只要不迁出你娘家的土地使用权就是你的,但婆家不准给你增加土地的,因为你户口不在婆家。

我父母去世后土地还在,我小妹出嫁户口没迁出土地也在。但现在村里有个条件是你户口在这边你必须每年在这边交医保交社保。我小妹远嫁不可能跑回来交医保社保哈,有个身体不舒服头疼脑热的还要从外省跑回来看病哈,这不现实吧。

我小妹就没交,村里就让我小妹把户口迁出,只要你户口一迁出所有的土地就与你无关了,你就没有这边的任何土地使用权。你的土地就被你村庄上人给分掉了,包括去世父母的土地你也没继承权了,因为你户口迁出了。

城镇户口也一样,只要自己或者家人的户口迁出,不再是农村户口,你农村的土地也就没有使用权。

这是我们村那边的地方政策,好像也是国家政策吧,别的地方我不太清楚不好评论。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这个问题得有一定的前提条件,那就是你原来的户口在农村,而你户口在农村的时候,你又分到了土地,而你分到的土地也已经确权,而现在你的户口已经从农村迁出去了,从农村户口变成了城镇户口,所以你的问题也就来了,你还有土地使用权吗?这样的情况是很多的,也是很普遍的,但是各个地方对这样情况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在有的地方,是这样的:只要你的农村户口迁出去了,虽然你的土地产权证还在,虽然你的土地承包期还没有到期,但当你户口从村里迁出去的时候,村里就会收回你在农村原来分到的承包的土地。在有的地方,则是这样的:虽然你的户口在本村迁出去了,但是,在这个承包期还没有结束的时候,村里是不会收回你的土地的,你继续享受土地的使用权,你也可以把你的土地流转转包出去,收取流转转包土地费用的,当这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的时候,村里才会把你的土地收回去的!而在有的地方,则是这样的:那就是实行了土地有偿退出的机制,当你的户口准备从农村迁走的时候,村里就会根据土地有偿退出的规定,可以把你的土地收回来,并且给你一定的土地退出费的,这样做是比较合理,也是比较好的。而实际上,当你的户口从农村迁移出去的时候,从道理上说,你已经放弃了农村的土地,放弃了你在农村的一切,从这一点上来看,你既然已经放弃了农村,那么你还是把土地留给还在农村的那些农民朋友吧,让他们也多种一点土地,让他们也能多收入一点,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将你在农村的土地有偿退出,这样做,即合情合理也合法!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如果户口不在农村,他就应该没有土地管理权,只有承包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增长,日子越来越好。很多人在外地务工,争了不少钱,为了子女就学方便,在城市卖了高档楼房。农村户口巳经迁出,那他就不属本地农村人,不再赏有农村的各种待遇。虽然,家里还有旧居。但是,农村原土地的使用权和管理权也就没有了。如果他回到农村重新创业,经营承包大遍土地,是完全可以的。并且有关政府还会给舒大力欢迎和支持,保证他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土地确权以后(从第二轮承包开始),户口的属性和土地使用权就不再挂钩了。

凡是在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中,承包了土地,就有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再加上政府推行的土地长期承包权确权。这些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就属于个人。

其中,如果牵涉到土地征用,土地流转,被确权的承包人有权得到任何补偿,这是法律赋予土地承包人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个人权利进行剥夺。

不要说你现在户口不在农村,有很多出国定居的人(已经拿到了外国的户籍)他仍然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利。

所以你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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