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要让我用父亲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来还债,这样要求合理吗?

只有绝顶的老赖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债主向你催要的是钱。

你应该用钱还债主的债。

什么钱不重要?

只要它是钱就能用来还债。

债主要让我用父亲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来还债,这样要求合理吗?

这个问题问滴还真的是不太好回答。

既然欠别人的钱,那就是要想方设法去还上,怎么债主让你还钱,还有什么合理不合理之说呢?我想请问一下题主:你父亲的抚恤金及丧葬费,你预备怎么处理?你是准备自己花了呢?还是捐了呢?还是扔了呢?

如果你不想捐出去,也不会扔喽,那么就是你要花喽,你自己可以去花,为什么不能用来还账?自己享受着你父亲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回过头说债主让你用这笔钱还债合理不合理?你还真是赖账都赖出理由来了。

我只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是自己少吃点,少穿点,少花点,都要千方百计的把债还上,这是做人之本和为人必须守的道!

人呀,还是要懂得为人之本,否则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个人呢。

债主要让我用父亲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来还债,这样要求合理吗?

必须还,现借现还再借不难。

债主要让我用父亲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来还债,这样要求合理吗?

债主要让我用父亲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来还债,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我以为债主的要求合法不合理。

假若你的父亲不幸逝世后,即会有抚恤金和丧葬费。你父亲生前负债已偿还不能(不知起诉否),债主要求你以其父死亡后之抚恤金和丧葬费偿还债务。

债主的要求以“理“而言太过分了!所谓“人死债亡”千百年的道理。谁能要“死人“之安葬费呢?难道要横尸荒野不成!“抚恤金“是死亡之人家属(含残疾人)赖以生存的生活费。非如此不能活矣!我以为此债主比“黄世仁”还“黄世仁“心狠手辣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继承的规定,假若债主将亡者之法定继承人诉讼于人民法院,亡者的法定继承人必需在继承“遗产”范围之内承担偿还责任(法也)。

“丧葬费”必须在亡者安葬后方能领取的费用。是否属于亡者之“遗产”?我理解“可算可不算“!如果说亡者丧事的开支全部是“借支”,今后领取的“丧葬费“即非“遗产“!假若丧事的开支是往来之“人情”或其子女们自愿“分摊“,那么“丧葬费““遗产“矣!

“抚恤金”并非“遗产!此乃国家补偿给亡者直系亲属且生活无法自理的残疾人或是毫无生活来源之人的生活费。人民法院不能执行此款。

债主要让我用父亲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来还债,这样要求合理吗?

听的不太明白,但欠债总是要还的。

债主要让我用父亲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来还债,这样要求合理吗?

如果是你父亲生前欠的债,我觉得应该还,俗话说,欠钱还债天经地义。

不要说用用你父亲的抚恤金和丧葬费还,就是用你打工的工资来还债都是应该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父债子还。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每个人都应该讲信用,如果一个人连信用都不讲,还怎样在社会立足?怎样教育子女?所以我认为应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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