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被讹报警,警察调查后证明清白,老人这种情况构成诈骗吗?

扶老人被讹报警,警察调查后证明清白,老人这种情况构成诈骗吗,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没有监控。自己就白被诬陷了吗?

近日,看了一个视频,一个老人在公路边上骑车因为操作不当,摔倒在路边,尔后,一个女子骑车经过时,见状停车,扶起了老人。然后准备离开时,却被老人小跑几步追上拉住,纠缠。看了这种视频非常的气愤,好心被狗咬,这种以怨报德的卑劣行径,如果不是监控刚好拍摄到,好心人就无法证明清白了,反而会被诬陷,被索赔。

这种行为,伤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让诚信、善良付出了不应有的代价!如果任由这种诬陷情况发生,以后谁还敢来做好事,帮助别人?

这种老人的行为不仅仅是道德上的问题,他在明知自己全责的情况下,去勒索别人的钱财,就是干的诈骗的勾当,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应该构成了诈骗。

对这种无耻的行为,不能仅仅放在道德层面谴责,更应该在法律层面实施审判,予以严厉的惩戒。如果轻易的放过了,下次就会有更多的小人模仿,社会道德就会被驱赶到无人理睬的角落。

切莫让天下善良的人寒心。

扶老人被讹报警,警察调查后证明清白,老人这种情况构成诈骗吗?

不当欺诈而且还要判刑才对。

扶老人被讹报警,警察调查后证明清白,老人这种情况构成诈骗吗?

我觉得肯定构成诈骗,如果是我被讹了,证明清白过后,我会反告她,诈骗我,污蔑我,要赔偿我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或者坐牢。

遇到这种事,很多人都会说,是坏人变老了,还是好人变坏了,其实我觉得,坏人就是坏人,坏人不会因为老了就变好,只会倚老卖老。

现在太多的扶老人反被讹的事情发生,本来是做好人好事,结果自己还反倒赔钱,说实话挺让人寒心的,像能够证明清白的还好,关键是那种又没有证人,又没有摄像头的只有自己吃亏。

这种情况杜绝的办法有两个,一,那就是不扶,反正我遇到这种情况我是不会扶的,我赔不起。

第二,对于这种老人一定要法律制裁,被讹的人一定要强硬的拿出自己的态度,反告老人,不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为自己只要是清白的就行了,这样只会放纵这些人变本加厉。

对于那些老人如果一旦查清,除了受到法律制裁外,还要登报出来批评,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人做了什么,防止以后别人再去扶她,并且还会影响自己儿女的工作,孙子孙女的学习。

希望能够出条法律制裁这些人,不能让大家因为这些老人而错过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要让大家寒心。

扶老人被讹报警,警察调查后证明清白,老人这种情况构成诈骗吗?

先来看看发生在广东梅州的黄女士扶倒老人被讹案,当时轰动全国。

7月20日19时,黄女士骑单车路过某条路。看见前面有个老头没有扶住摩托车车把,跌坐在马路上。黄女士急忙骑到身旁停下,下来立好单车,好心上前扶起了老头。确认无大碍后欲骑车离开。

谁知好心遭恶报。醉酒老头从后面追上来,一把扯住黄女士衣,说自己是被她撞倒的,要赔钱。

黄女士再三申明自己没有撞他。可老头一口咬不放。身正不怕影子斜。黄女士无奈报警。

民警过来后,听取双方意见后,就调取了附近监控录像。录像拍得清清楚楚,老头完完全全是自己醉酒扶不住龙头倒地的,黄女士确确实实是好心扶人。

面对确凿证据,老头哑口无言了。民警对其一番严厉批评教育后,老头悻悻离开。

有媒体记者事后采访黄女士时问她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还会扶不扶?黄女士毫不犹豫地答:还会做。

此事依我看,首先要肯定黄女士的善良和执着,不愧为巾帼英雄,值得我们学习。其次要谴责这老头无中生有,倒打一耙,嫁祸于人,缺德无聊。最后认为对这老头处理太轻,可以以涉嫌敲诈未遂进行处罚,至少行政拘留三天。窃以为,扶人被讹的事件之所以时有发生,主要是违法代价和成本太轻。成功了,得钱到手,失败了,听几句空话,挨几句批评,不痛不痒,没触及要害,无所谓。因此,个人认为,对一经查实确为故意讹诈他人的人,不论男女老少(未成年人除外),一律要以涉嫌敲诈勒索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敲诈一元罚十元,如此类推。形成过街老鼠,坚决喊打。如此,此风才不可长矣。个人意见,不喜勿喷。你有话说写下方。(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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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老人被讹报警,警察调查后证明清白,老人这种情况构成诈骗吗?

自2006年至今,发生了数起见义勇为者,被恩将仇报者讹钱勒索的事件:

2013年12月31日13时,吴伟青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出门,在路上遇到老人周某拄着拐杖走在路中间,骑车超过老人后,发现老人摔倒在路中间,随即停车去扶老人。吴伟青与村民一起将老人送往医院治疗。

送医之后,老人诬陷是吴伟青撞倒自己的,并要求他赔偿自己20万,吴伟青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选择抛妻弃子,跳水自杀。在知道吴伟青自杀后, 一位陈女士站了出来,陈女士在照顾那个老大爷的时候,老大爷亲口告诉她:其实并不是吴伟青撞到他的,而是他半身不遂,自己走路抬不起脚摔倒的。老人终于主动承认是自己摔倒的。

2017年12月3日,江西上饶某中学三位学在放学路上,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他们赶紧上前扶起。结果没想到老太太说:他们把她的拐杖碰掉了,导致她摔伤。从开口要50元医药费,慢慢上涨到要10万元的住院费。还好事发地刚好有个探头,把事情全过程记录了下来,最后,警方对老太太教育了半个小时。

自2006年的彭宇案,法官庭审的一句话:不是你撞倒老人的,你为什么去扶她?!以及其后,引发的老人发生意外,如摔倒,突发疾病,溺水等等,路人或在场人该不该出手相助,一直引发热议。出手又怕被不良老人或亲属反咬一口,把见义勇为者,说成是肇事者,向其索赔。不出手又违背见义勇为,救人危难的传统美德,以及自己的良心。

这就引申出一个急待解决的法律问题:老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如果恩将仇报,反而诬陷对其救助者,让施救者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也就是讹人讹钱,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该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此外,《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些都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就是:受伤老人必须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法院是不予采信的。如果有意编造事实,敲诈勒索施救者,就不是讹钱那么简单了,而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数额较大,涉嫌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在法庭上编造,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法官,那就属于提供伪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因此,见义勇为者如果被恩将仇报者讹钱,也就是被敲诈勒索。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绝不能向恶人和丑陋的社会风气低头,为社会的风清气正而奋斗!

扶老人被讹报警,警察调查后证明清白,老人这种情况构成诈骗吗?

作为一名律师,本人未查到讹人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题中老人行为不能被追究诈骗罪。

题目背景是:前一段时间,某城市街头一名老人自己骑车不慎跌倒,一名路过女学生见状主动上前扶起他,老人不感恩却讹诈女生撞倒自己,交警调取附近监控查明事情真相。

实际上,全面每年都有几起见义勇为者扶起跌倒者被讹事件曝光,两年前沿海某城市一名机动车驾驶员发现一名骑电动车老人跌倒在路旁,他停车后走上前扶起老人,老人抓住驾驶员不撒手认为他撞到了自己,交警出警后发现附近监控摄像头因修路停用吗,老人及其亲属更是气焰嚣张,幸亏附近一家店铺监控摄像头拍摄了完整过程。

诈骗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老人隐瞒自己跌倒真相,虚构见义勇为者撞倒自己,但他不是骗取见义勇为者信任支付钱财,而是骗取司法机关信任。我觉得老人行为与虚假诉讼行为挺相似

杜绝讹诈见义勇为者行为发生,必须制定有关法律规定刑法应当单独规定讹诈见义勇为者行为为犯罪,民事诉讼法规定受害人承担充分举证责任,讹人一方败诉按对等数额赔偿见义勇为者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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