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商场店家为店员在楼下快餐店充值固定饭卡钱,但到月底无论剩余都清零,是否侵犯了店员权益?
按照道理说,商场给为他服务的员工的吃饭钱,这些钱虽然充了值,但已经属于员工个人所有,这和现金补贴餐费是一样的,难不成给你发的餐费补贴你没有用完还要再交回去不成?
员工就餐卡上的钱是属于员工自己的,这个月用不完可以移到下个月用。但必须规定用不完不会套现。
商家做好事一定要做到底,千万不能用几个小芝麻伤了员工的心,因为员工才是商家的摇钱树。
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里极可能是经办人员为了私利,和饭店私下里达成共识,侵吞员工饭卡里的余款。
南京某商场店家为店员在楼下快餐店充值固定饭卡钱,但到月底无论剩余都清零,是否侵犯了店员权益?
这种情况,想当于店家为店员包月管饭,吃多少管饱,就是不能带走,我认为这没有侵犯店员的权益。
这个问题可以换个角度想,一家公司为方便员工就餐,公司内部设立食堂,公司员工免费享用,这也被当做公司员工福利的一部分。突然有一天,有员工说,我这顿饭不吃了,你把钱给我!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虽然是员工福利,但首先要搞清楚,那是公司发给你福利,就像每年的中秋节端午节公司发月饼发粽子一样,难道你会因为发的粽子不好或者没发月饼去法院告公司说侵犯了你的权益?
突然想起前段时间,网上报道的包子店老板每天为环卫工免费发放包子,搞到最后,有人竟然直接说我不要包子了把钱给我这样的话。人还是要懂得感恩,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没有写进劳动合同的福利,都是老板自掏腰包慰问员工的,有则感谢老板,无则也属正常。
南京某商场店家为店员在楼下快餐店充值固定饭卡钱,但到月底无论剩余都清零,是否侵犯了店员权益?
这是店家给你的餐补,你吃不完当然月底要清零的,没有侵犯店员的权益,这只是店家的规定,可给可不给。
南京某商场店家为店员在楼下快餐店充值固定饭卡钱,但到月底无论剩余都清零,是否侵犯了店员权益?
谢谢邀请。每一问题背后都有人生智慧。刚才看了几个网友的回复,觉得大家讲的很好,可以给某些觉得不应该的人一起听听。别人的工作福利,不是你家的财富,别什么钱都想装到自己口袋里了。感谢信任,关注我们,一起成长。
回复一,这个题目还能再搞笑一点啊,店家充值给你吃饭,这已经不错啦,难不成你还想把钱套出来装进口袋?就像一个网友所说,花钱请你吃饭,你说:“有事不去了,请你把我的那份折算成现金,发个微信红包给我就行了”,这难道不是同样的道理?
别以为这是笑话,某地馒头店看行乞人员饥一顿饱一顿,为了让他们吃上一口热饭,免费提供馒头,可是后来行乞人员嫌每天吃馒头没胃口,要求把每天领的馒头折算成现金给自己。
人性,有时真的是贪得无厌,已经惹人嫌了。本来店家为了员工吃饭方便,所以将饭卡固定到个人,每月充值一些钱,保证你吃饭就行。只要你肚皮够大,尽管你吃,但是你吃不完,那不好意思,月底店家跟饭店需要结账,自然而然要进行清零,这个无可厚非!
实际上,这些人真是的,既然免费给你吃喝,如果你感到余额清零有些可惜,那你就多吃一点呗,或者打包回家。希望你们只是在网上发发牢骚而已,如果店家知道这件事,取消这个福利,看你们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不少单位都是这样操作的,每月打钱到卡里,吃不完月底就会清零,但是有的单位吃不完的钱可以在食堂、饭店买点米啊、油啊或者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回家。
回复二,店家的做法没有侵犯职工的权利。
1,餐费卡内的钱并不属于职工所有。店家与餐厅订立订餐合同,店家职工在餐厅就餐,由店家支付餐费,这是店家给予职工的福利。店家这种做法,与发放固定餐费补助不同。固定餐费补助须计入职工工资,而店家现在的做法是不计入职工工资的,因此,餐费卡中的资金,是职工有权使用的额度,但不归职工所有。
2,月底清零的做法不违反法律规定。店家对餐费卡清零,实际上是与餐厅结算。结算之后,再重新授予职工使用额度,不违反规定,也没有侵犯职工的权利。
这种情况,想当于店家为店员包月管饭,吃多少管饱,就是不能带走,我认为这没有侵犯店员的权益。
回复三,这个问题可以换个角度想,一家公司为方便员工就餐,公司内部设立食堂,公司员工免费享用,这也被当做公司员工福利的一部分。突然有一天,有员工说,我这顿饭不吃了,你把钱给我!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虽然是员工福利,但首先要搞清楚,那是公司发给你福利,就像每年的中秋节端午节公司发月饼发粽子一样,难道你会因为发的粽子不好或者没发月饼去法院告公司说侵犯了你的权益?
突然想起前段时间,网上报道的包子店老板每天为环卫工免费发放包子,搞到最后,有人竟然直接说我不要包子了把钱给我这样的话。人还是要懂得感恩,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没有写进劳动合同的福利,都是老板自掏腰包慰问员工的,有则感谢老板,无则也属正常。
总之,多听多看多想,人生还是活明白点好,别让人觉得活成了守财奴。感谢信任,关注我们,一起成长。#新乡身边事# #新乡头条#
南京某商场店家为店员在楼下快餐店充值固定饭卡钱,但到月底无论剩余都清零,是否侵犯了店员权益?
肯定不侵犯店员权益,具体理由如下:
一、员工对饭卡里的金额,拥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
通过题主叙述可以看出商场每个月都会为其员工在楼下的快餐店充值固定金额饭卡,让店员就餐。但是商场并没有通告说明,该餐费已补助给员工由其随意支配。
也就是说商场只是为让员工方便就餐,才为员工提供快餐店充值卡,但并没有把固定费用给员工,让员工随意支配。商场只是让员工使用该餐卡,但并没有把所有权给员工,故员工对有固定费用饭卡,只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
二、固定金额餐卡的所有权人系商场,商场有权处分其公司员工使用后剩余财产;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物权所有权人,对其财产依法拥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商场对其充值的餐卡有权给其员工消费,也有权对其员工消费剩余金额进行收回,这是商场的权利。
综上,商场为其员工充值固定金额餐卡,其所有权归商场所有,员工只有使用权。商场在员工消费后,对剩余金额有权决定如何处理,系《物权法》赋予商场的权利。
南京某商场店家为店员在楼下快餐店充值固定饭卡钱,但到月底无论剩余都清零,是否侵犯了店员权益?
如果你认为侵害了你的利益,就该明白商场所给予职工的是福利还是饭费补帖。如果是福利就是一种企业制度而非工资补助,你要认为是被侵害就应明白你是否漏税。如果只算自己亏了,就该知道如果扣了你的税你更亏。
首先你要了解清楚这顿饭是什么性质的待遇,再提出是否合理。
人算账时要懂得加上人情账,有时亏了小钱事小亏心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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