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外婆去世单位不给假,说外公外婆不是直系亲属,你怎么看?这个规定是不是得改一下?

外公外婆去世单位不给假,说外公外婆不是直系亲属,你怎么看?这个规定是不是得改一下?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该文件已经出台很久了,现在国家对非国有企业没有出台有关丧假的具体规定,所以大部分企业、法理上也还是参照该文件执行。以上规定并不完善,各别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允许在法律框架下另行有规定。其中直系亲属的范围基本按以下方式确定: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2、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过世,也列入可享受丧假的范围。对于超出这一范围的亲属,企业有自行解释权。3、由于我国历史形成的风俗,祖辈的丧礼,孙辈一般也在必须列席的范围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单位也将祖辈去世列入职工可享受的丧假范围,具体由各企业自主认定。

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很多情况都已不符合目前社会常态,不完善的地方确实有必要进行重新修订或改制定其它相应配套法律。

所以单位有规定不同意请假,法律上也没有问题,只是太缺乏人情味!

外公外婆去世单位不给假,说外公外婆不是直系亲属,你怎么看?这个规定是不是得改一下?

看到这个提问我就想起十几年前发生在我们商场里的一件事情:一个叫小娟的24岁女孩当时是个通讯柜台的营业员,因为母亲突然急病旷工两天,然后第三天到部门领导处补假,部门领导随之报告了商场总经理,总经理说无组织无纪律,必须按私自旷工处理没有商量余地,老实的小娟哭红了双眼回到柜台继续工作,没想到十几天后她病重的母亲突然病逝了,于是她又自己留在家里处理母亲的后事,只让未婚夫去跟部门领导通报了情况,一个星期后再回到商场时发现已经被下发了辞退通知,当时女孩子哭的那个伤心啊,一遍遍做着解释,可是总经理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不为所动,最后她的男朋友一怒之下把总经理打了一顿,女孩也随之被开除,曾经做为旁观者的同事我们很多人是非常同情小娟的遭遇的,都曾在私下里狠狠的痛骂过经理的冷血无情;所以我一直觉得在我们中国这样讲究亲情的国度里,除了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忽略的亲人,在他她们生老病死的重要关头是不能也不应该缺席的,无论什么单位什么人是不是都该为这点人情味留有余地呢?我看应该是可以的吧。

外公外婆去世单位不给假,说外公外婆不是直系亲属,你怎么看?这个规定是不是得改一下?

“法制和祖制”都对“直系亲属”有明确的界定。

直系亲属:

要想弄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我们人,一生主要有三种直系亲属关系:

第一是和父亲的关系(同父异母);

第二是和母亲的关系(同母异父);

第三是姻缘关系(姻缘与婚姻)。

一、和父亲的关系叫血统关系。就是种子。(直系,本家族)

二、和母亲的关系叫血缘关系。就是土地。(亲属,外亲)

三、姻缘关系:

就是老婆和丈夫的关系。古时有了他(她)人的孩子才能叫老婆、丈夫。没有的就没有姻缘关系,只能叫妾(婚姻),现在叫情人等(也就是建立了一种性关系,因婚而姻)。

了解了这些关系,再谈法定关系。

法定:生我的,我生的。必须尽抚养和赡养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父母和孩子),同时也鉴定了继承权。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在法定之中;她在孝文化的道德范畴之内。

中华伦理亘不变,

行孝何须贪舍得。

外公外婆去世单位不给假,说外公外婆不是直系亲属,你怎么看?这个规定是不是得改一下?

直系亲属,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所以,不可否认的是外公外婆一定是属于直系亲属范围内。

国家对于职工丧假的相关规定也表明: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单位应酌情给予1至3天的假期。

至于,外公外婆去世,单位不给假,建议可在单位内部通过合理的通道,向单位领导反馈制度的不合理性,合理通道,比如:

1、向公司HR申诉,人力资源部门一般是企业规章的制度的草案拟定和制度发布部门,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具有直接的解释权;

2、向部门上级领导反应,通过上级领导的反馈,获得假期批准;

3、如果以上都无效,也可向公司意见箱投递单位制度改善建议,但这种方式一般反馈比较慢,如果情况紧急的话可以直接向公司总经理发邮件说明情况;

综上,方法都尝试了,仍然无济于事的,那建议这样企业不呆也罢,直接,另谋出路吧……

外公外婆去世单位不给假,说外公外婆不是直系亲属,你怎么看?这个规定是不是得改一下?

其实,你外公外婆不会一起去逝,你这样去请假极容易引起公司的怀疑。公司一定会以各种借口不批准你回家吊孝的假。

像你这种情况极少,一般人(当然包括老年人)逝世,都是一个先,一个后,(大的自然灾害中有一起的情况)既然单位不让你回去,你就节哀顺变吧!转一些钱给你父母,让他们代表你吧!

你外公外婆的丧事,主要是你父母亲的事情。他们必须要到场,而且你母亲还要守孝,竞毕你妈妈的双亲一起亡故,是很悲痛的事情。

外公外婆去世单位不给假,说外公外婆不是直系亲属,你怎么看?这个规定是不是得改一下?

这个我最有发言权,因为我遇到过。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工作单位是民贸公司。85年8月份收到我奶奶去逝的电报后,去单位拿着电报去请假,当时领导对我说:“去世的是你奶奶,又不是你父母,不准假”。我当时就气坏了,拿上办公桌上的几本凭证就打向这领导的脸。然后我说你这畜牲养的东西。后又拿了个铁棍去打他,同事把我拉出办公室没打起来。自那以后我就不好好干工作,故意装病,天天不开门。闹了还两个月,收入直线下降,最后准假了。我也没有回家,因为丧事己办过了,跟不上。再后来不长时间,这领导调出公司了。公司职工焗然在公司大门上贴上对联,欢迎该领导滚蛋(对联我忘了,大意就是欢迎滚蛋,众人很开心)的,还放了便炮。当然我虽没放便炮也没写对联,可最开心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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