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赘农村女方家,户口也迁入女方家户口簿,但女方家不分地怎么办?

绝对正常的事情,男娶女,女娶男都一样,过了承包期限,任何人都不会破分地。到第三轮承包地时才会有。这样的例子社会上太多太多了!!!

男子入赘农村女方家,户口也迁入女方家户口簿,但女方家不分地怎么办?

各地的习惯不同,你如果希望分地,必须之前问清楚,而不是和女方婚后才提此事。

我见过一位到郊区农民家入赘的三明城区一退休职工,他也把户口落户女方家,但女方来男方家生活,逢分钱分物,家人就会电话告知城里的他们,让他们去领,也有男方一份。有时几千,有时几万。好像没分地,地分了也不会去种,分来何用?

但你如果需要地,一定要事先问清楚,过后就不能计较了。

男子入赘农村女方家,户口也迁入女方家户口簿,但女方家不分地怎么办?

西门观点:按《土地承包法》增人不增地的原则,如果他的地还在父母家,不分地没有错,如果他原村的地已经退还村集体,女方家村集体应该给他分地。

题主问:男子入赘农村女方家,户口已经迁入女方家户口簿,但女方家集体不分地怎么办?

其实,《土地承包法》虽然没有明确男子入赘女方家土地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但可以参考外嫁女的有关法律规定处理。那么具体如何处理呢?以下从几个方面讨论:

一、《土地承包法》关于外嫁女土地处理规定:

《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

《土地承包法》共六十五条,就有两条专门保护妇女和外嫁女的利益法律规定,也从反面说明妇女和外嫁女的土地权益会被有意无意剥夺,其中第六条是指所有妇女的:

第三十条是专门为外嫁女、离婚或丧偶的妇女制定的法律保护规定:

二、入赘男应该享受与外嫁女同样的法律保护规定

《土地承包法》条文中没有具体制定入赘男具体法律规定,但入赘男与外嫁女一样,都是从原生家庭来到另一个新的家庭,性别不同,但性质相同。

所以,入赘农村女方家庭的男子,应该享受与外嫁男方家庭的女子同样的法律规定。

三、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男子入赘女方家的土地问题有两种情况:一是原自己的承包地还在父母家,二是原村承包地已经退回村集体。

如果你原生家庭的土地父母还种着,说明你有地,只是不在女方家。这种情况就只能男女双方家庭自我协商处理。

如果男子原来家里分的承包地已经退回村集体,那么,女方家庭的村委会就给这个男子再分地。

但还有一种情况是,男子是城市户口,本身没有地,该怎么办?如果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不该分地,如果没有,可以申请女方家庭村集体分地。

总之,男子入赘和妇女外嫁是一个性质,所以,应该同样对待!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男子入赘农村女方家,户口也迁入女方家户口簿,但女方家不分地怎么办?

第一,“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至少到2028年是不会对新迁入和新出生的人口划分承包地。第二,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即2028年),会不会根据那时各集体经济组织实有成员对承包地作微调,目前还得而知。

笔者在农村的乡镇工作了近10年,学习和和宣传涉农相关政策法规是日常工作任务之一。而且,笔者所在镇从去年开始了此次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目前已近尾声。对于正常新迁入和正常新出生人口能否划分土地的问题,从土地确权工作启动之初就有群众不断咨询和反映,镇里和村社也反复进行了政策宣传和解释,并且也处理过要求划分土地情绪较激动、反复宣传解释皆无效的情况。

那一户也是1998年第二轮土地划分后通过婚嫁迁入的户口,此次确权时就强烈要求给划分土地,虽然社里有少量的机动土地,但是全社有户口无土地的人太多,根本无法分下去,而且也不符合“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和此次土地确权的要求,因无法满足其要求,于是该户多次闹访。最后是村里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该社的社员召开大会讨论对社里少量的机动土地分不分,最终表决的结果严格执行政策不重新划分。

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是否划分的问题,不少村社干部建议可作小微调,毕竟有些人已去世几十年还占着土地,而一些上户几十年却没有土地,妥善解决人地矛盾问题。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男子入赘农村女方家,户口也迁入女方家户口簿,但女方家不分地怎么办?

感谢邀请。您的问题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所以没有办法帮助到您,对不起,但是还是感谢您对我的信任,谢谢您。

男子入赘农村女方家,户口也迁入女方家户口簿,但女方家不分地怎么办?

让女方给地,想分户要你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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