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遍大地神州,最美多彩贵州。这样的广告词,涉嫌违反广告法吗?
不是贵州人,但去过贵州,我觉得一点都不为过,那里人很淳朴,不管去哪个县城,你都能看到少数民族阿姨变刺绣边唱着歌,伴着美景,米酒真的很好喝。那种感觉不要太好,那边人也好客?
走遍大地神州,最美多彩贵州。这样的广告词,涉嫌违反广告法吗?
首先,能够到央视综合频道播放的,会违反广告法吗,肯定主管部门都审核过了。
第二,这个“最美”是错的,人家实际上是“醉美”。贵州最驰名的是哪个,贵州茅台啊,现在股价都要到1500元了,总市值也超过宇宙行工行了。
央视这个广告,“山美,水美,人更美。走遍大地神州,醉美多彩贵州”,每天看新闻联播,都听一遍,我都认为很有必要去贵州旅游一趟,关键现在高铁都通了,交通很方便,贵州也是很原生态的地方。
第三,如果不是作为广告播放,最美多彩贵州也可以。很明显,这里是一个手法,就像情人眼里出西施,既然是选择自己的地方,肯定说自己的山水最美丽。这里我忽然想到,庐山的宣传,能够用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吗,懂法律的朋友说说。
醉、美、多彩,贵州,值得一游!
走遍大地神州,最美多彩贵州。这样的广告词,涉嫌违反广告法吗?
全国有这么多的省,各省都有特产进行推出,我觉得:走遍大地神州,醉美多彩贵州!非常适合本地特色。
走遍大地神州,最美多彩贵州。这样的广告词,涉嫌违反广告法吗?
谢谢邀请!
贵州是我家乡,她的原广告是:“走遍大地神州,醉美多彩贵州”。
而你说的是:“走遍大地神州,最美多彩贵州”,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
广告法有规定:不能用最好、最快、最大等带“最”的广告词,否则就有可能违法。
你的提问有一点混淆视听,张冠李戴,希望你搞清楚后再来提问吧!
走遍大地神州,最美多彩贵州。这样的广告词,涉嫌违反广告法吗?
谢邀!
不违法,肯定不违法!
如果违法,为何每晚19点的准点《新闻联播》节目都插播"山美,水美,人更美。走遍大地神州,醉美多彩贵州“。民间还有一个更强的广告词“云南的烟,贵州的酒,四川的火锅到处有"。可见贵州的酒确实出名。
贵州"地无三里平,天无三日晴,人无…"早已成为过去,今日的贵州,大到国家工程“天眼”在此落户。
黄果树瀑布世界闻名,青山绿水,民风淳朴以成为多数人休闲旅游的首选。
云南与贵州毗邻,说句实话,别说茅台,就老百姓一般婚丧嫁娶办事,宴席上几乎都是贵州酒,而以“贵州清酒"居多。因为贵州清酒不但好喝,而且价格较实惠。
"老干妈"享誉全国,走出国门,这也是不争的事情。
所以,"贵州醉美“虽说是酒的广告词,就是“贵州最美”也无可厚非,对吗?
本人不是帮贵州打广告,本人没有那个能耐,就事论事,实话实说而已。
【贵在参与文明评论】
走遍大地神州,最美多彩贵州。这样的广告词,涉嫌违反广告法吗?
多多读书再来提问,是“醉美”,指贵州不仅生产品牌名酒,少数民族自己也会酿酒热情招待客人的意思,而不是“最美”,不要瞎带节奏。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