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县衙门有多少官员?
清朝县衙门有多少官员?
一,知县,是清朝最小一级地方官正职官员,一般是正七品,京县知县是正六品。有人考证,还有正五品知县。知县人称“太爷”或“大老爷”。三年一任。
这里解释一下知县和县令的区别。
一是知县和县令出现的时期不同,称呼不同。知县的称谓比县令出现的时期晚。秦朝统一以后设县,一般称为县令。宋朝时,开始由朝廷直接派遣官员到各县进行治理,被称为“知县事”,简称知县。二是职责范围不同。知县可以自己任命僚属,随意选拔推荐人才,发布政令,赏罚、司法与监察,有专治权。县令则是坐堂审案,征收钱粮,劝课农桑。三是职位本质不同,知县是朝廷委派到地方的官员,而县令则是由地方政府提拔起来的官员。
按照清朝官制,县官下面一般设有县丞、主簿、典史、巡检、驿丞、闸官、税课司大使、仓大使、河泊所大使、医学训科、阴阳学训术、僧会司僧会、道会司道会等官吏。
二,县丞,正八品,(京县则为正七品),统称“左堂”、“二公”、“少尹”等,人称“二老爷”。汉代时,县丞主要职责是文书。清代时,相当于副知县,类似于现在的副县长,与主簿一起协助知县,分掌一县之粮马、税收、户籍档案、巡捕、文书等事务。
县丞一般由举人、恩贡、拔贡副贡考取后任职。也有极个别进士出身,由于得罪上司,降为县丞者。
县丞有自己的办公衙署,每县是否设置县丞,设置人数多少,与该县的大小有关,有些事务繁多的县设几个县丞,而有些事务简单的县一般设置一个县丞,也可以不设县丞。
县丞的任免,归吏部负责,县令没有权力管。除了要协助县令处理公文,还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这尽管是个基层小官,但县里很多大大小小的事,县丞直接就办理了,不必经过知县。
三,主簿,正九品,同样是知县的副职佐官,相当于是现在的副县长,人称“三老爷”,他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税收、行政。
四,典史,也叫典吏,以前朝代曾经叫县尉,品级为未入流,掌管一县监察狱囚之事。假如一个县比较偏僻,事务不是太多,便不设县丞和主簿,县丞和主簿的职能,也就由典史一人兼管了。我个人感觉,这个典史,类似于现在的县公安局局长兼监狱管理部门。
五,巡检,从九品,清朝在各州、县的关隘、渡口等要冲之地,设一个巡检司,掌管缉捕盗贼、盘诘奸伪之事,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基层派出所。
六,驿丞,品级为未入流。管理各驿站,掌管邮件传递及迎送过往官员之事,相当于现在的邮政局以及下设可以住宿的招待所管理员。
七、闸官:品级为未入流,掌管各个河流堤坝的闸口、存储水量、泄洪、开闭闸门等事宜。相当于现在的水库管理人员。
八、税课司大使:品级为未入流,掌管税款的征收。
九、仓大使:品级为未入流,掌管仓库的保管与守卫。
十、河泊所大使:品级为未入流,掌管征收渔业税。
十一、医学训科:品级为未入流,为一县之医官,相当于现在的县医院院长。
十二、阴阳学训术:品级为未入流,掌管观察星相,类似于现在的天文观察站,或气象站。
十三、僧会司僧会:品级为未入流,掌管一县的寺庙及僧人。
十四、道会司道会:品级为未入流,掌管一县的道观及道士。
十五,师爷:是知县自己花钱雇佣人员,相当于私人秘书,给知县出谋划策的。知县有些机密、疑难杂事,会和师爷商量。
上面这些人员,大多数都是国家任命的,相当于现在的编制内人员。有品级的,被称为“官”;无品级的,则被称为“吏”。
至于县里的牢头、捕快之类的人员,三班六房等人,很多。最常见的就是皂隶。因为他们穿黑色衣服,故名。知县经常差遣皂隶出去办那些体力活。早先的时候,皂隶和衙役是有区别的,后来逐渐区别不大了,文学作品里往往统称他们为差役。只有县衙内部人员知道他们的具体职责和分工。
这些没品级的人员,大多是就地招聘过来的,按现在的说法,属于合同工,但不是编制内人员。大概也有几十人。我们在影视剧里,有时候会看到这些衣着统一的捕快的身影。他们每人手里拿着一条大板子,知县升堂办案,他们会一齐高喊堂威“威——武——”以震慑罪犯。
这样算起来,一个县衙门,这些官吏一共加起来,至少应该有几十人。当然,也要看这个县管辖的范围有多大。大县事务繁杂,人少了管不过来,可能得上百人;偏远小县事务少,估计就用不了这么多人。
比如三国时庞统当县令的那个偏远小县耒阳县,整天没事,估计满打满算连十个人也用不了。
以上就是我个人所知,不一定对,欢迎朋友们批评指正。
清朝县衙门有多少官员?
我就按有品级的算吧。每个县都不一定,少的话几个,多的话能有十个!
首先就是我们的知县大老爷!县一级最高行政长官,主一县之政,有攒典一人协助办事,并聘请幕友为其参谋顾问。三年一任,通常为正七品,也有特例,大兴、宛平二京县知县为正六品,还有因为皇帝钦加、特授原因为别的品级,比如光绪时期一位名为章炳焘的县令品级就为正五品,还有一个名字叫汪继祖的县令品级甚至达到了从四品!
有一个电影名字就叫做《五品县令》,就是说传奇县令章炳焘的故事,感兴趣各位可以看一看。
接下来就是县丞。正八品,县令的副手之一,主要职权是管理文书,仓库,少数时期里,能管理地方财政和治安。还有一个职权是县长不能处理政事时,他可以代替县长暂时管理地方。可以看做是县里的二号人物。清代县丞不多,1300多个县仅有300多个县有县丞,某一些大县可能会有两个县丞,例如钱塘县和仁和县还增添劝农县丞一员,主管农桑。
莫要看不起县丞这个官职,有很多重要官员就是担任过县丞的,例如大名鼎鼎的田文镜就曾经担任过福建长乐县县丞。
然后是三把手,主簿。正九品。宋以前是主管文书、簿籍和印鉴的官员,职责为记录门下众事,审核签发文书。至明清为知县佐官,以掌管治安为主,同时与县丞一起协助知县分掌一县粮马、征税、户籍、巡捕、盐业、水利等事项。不过主簿也很少,据我查的资料清朝全国1300多个县似乎至多也就几十个县有主簿。
还有县学教谕和训导正八品,地位挺高,为县学长官,负责生员学习事务。训导是从九品,是教谕的佐官。
县尉,又称典吏其实很多县尉是没有品级的。不过也有很多县尉是从九品。县尉管理全县治安和狱囚,负责缉捕盗贼。县尉虽品级较低,但在县丞、主簿不在时可代行他们职权。
最后是巡检从九品,负责捕盗。 在各关津要害处都设巡检司,以统率卒役,确保地方安全。仁和县在塘栖就专设巡检司署。
其他像什么六房三班等一百来个就都是不入流的,没有品级,就不赘述了。
我了解的就是这些,如果有错误的或不全的希望大家补充。
清朝县衙门有多少官员?
其实清朝虽后期一直都存在着冗官的现象,但是说实在清朝县衙的官员真的不像现在的那么多。在清朝县一级的有品级的官员就只有九位,这九位包括县令、县丞、主簿、教谕、训导、庄头、巡检,以及在光绪三十二年所设立的县视学。
县令县令就是一县最高的行政长官,一般情况下为正七品,但是如果是京县县令,如大兴县、宛平县等就是正六品。据《清史稿》载“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在当时只要是在这个县发生的事情,不管是审案断案,是扶贫赈灾,亦是稽查狱囚等等事务都归县令管理。总的来说县令就是一县的土皇帝,虽然他的品级不高,但是执掌一县之地,可谓是实实在在的实权官职。
县丞县丞就是县令的副手,为一县的第二号人物。他负责协助县令处理县中的一切行政事务,包括文书档案、仓库、粮马、征税等事务,官阶为正八品。不过说实在县丞没多大实力,虽为正八品,但是职权可能还比不上一个不入流的典吏。也正是因为如此,清朝很少在各县设立县丞一职,终清一朝全国1300多个县份中只有345个县设立县丞,可想而知这个官职其实并不受欢迎,而且朝廷也觉得没啥用。
主簿主簿是县令的佐贰官,地位在县丞之下,乃一县的第三号人物,官阶为正九品。主簿的职责就是负责一县户籍、缉捕、文书办理事务。一般情况下这个职务都是留个贡生,亦或不入流的吏目升迁所用,当然虽然主簿的官阶很低,但是在县里也算是实权人物,可调动衙役。
县视学县视学是光绪三十二年设立的,官阶为正七品,不过虽然它与县令是平级的,可是这个官职是有职无权的虚衔,没有啥权利。当初设立县视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去看看清朝关于教育的有关改革有没有落实到各地而已。后来并常设,其职责就是定时巡察各乡村市镇学堂,然后定期考核各乡村的办学情况,有不对的地方给予改正。同时这个官职并不是只有功名的人能够担任的,在当时只要是地方有名望的富商乡绅亦可担任。
教谕教谕就是主管一县县学的官员,官阶为正八品。教谕的职责就是负责教导所属县的县学学员,也就是生员,同时在祭祀孔子的时候负责文庙祭祀活动。
训导训导就是县学的二把手,也就是教谕的副手,官阶为从八品。训导的职责跟教谕一样,那就是教谕所属县的生员。同时负责在教谕主持文庙祭祀的时候,协助他进行祭祀。
庄头庄头就是主管一村事务的官员,官阶为正九品。庄头就是现在的村长,他的职责简单的说就是协助县令管理好一村的事务,包括治安、村民日常纠纷、征兵粮等事务。
巡检巡检是主管一县的缉拿盗贼,查究违法作乱的官员,官阶为从九品。巡检主要负责训练甲兵,巡逻州邑等事,在清朝凡镇市、关隘要害处都会设巡检。同时有些县还会分别设文武巡检,甚至还会设副巡检,当然这些都根据各县的实际需要来设立。
典史这个典史是不得不说的一个官职,虽然它在清朝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吏,但是它的权力却非常之大。正常情况下它的职责就是稽检狱囚,简单的说就是看牢房的,但是正如《清史稿》所载“典史掌稽检狱囚。无丞、簿,兼领其事。”也就是当这个县没有县丞、主簿的时候,典史会替代他们去负责本该属于他们的事务,包括文书档案、仓库、粮马、征税等事务,可以说从这点来看典史在一县的地位是比较高的,虽未入品,但权力却一点都不差。
以上就是一个县所有的正式官员(排除典史)。其他的如主管一县阴阳学的训术、主管一县医学的训科、主管一县驿站的驿丞、主管一县道教的道会、主管一县佛教的僧会、主管征收一县税收的税课局大使,主管一县县库的仓大史、主管一县鱼税征收的河泊所大使、主管一县潴泄启闭的徬官,及主管一县城门的五城兵司吏目等这些不是官,而只是吏。
清朝县衙门有多少官员?
首先给大家打个预防针,看了这篇文章请不要有什么其他想法。古代由于县城的范围不一样、管理的职能不一样,那么需要的人员也就不太一样了。古代一个县里面的官员其实并不多,有编制的就更少了。
不得不说的是:古代想混一个有编制的官员还是比较困难的。当然了,投胎比较好的除外,这些人往往能够一出生就有级别了,例如:皇帝家的人、铁帽子王、世袭罔替的爵位等等。
古代大部分人想混一个官员的身份,其实只有一条路可走——科举考试之路了。
往往只有把那几本书(一般是四书五经),读好、读透、读烂,然后参加科举考试才有机会当官。大家看看范进老先生就知道了,为当个官,考试把自己都考疯了!
一般要先考童生、考上童生的可以参加每三年两次的院试,如果中了就是秀才。往后接着参加每三年一次的乡试,如果你又中了,那就是举人了,别高兴想直接混编制还是没门。
举人还是不能直接当官,如果有空缺了你可以去补,但是基本都是芝麻官。你如果还没有被考糊涂的话、那就参加会试、殿试,第一名就是状元了,成绩好的就是进士了,恭喜你可以当官了,运气好的话还能当个大官。
大明王朝沈一石就是个虚职“官员”
顺便说一句:一般每个王朝末期的时候,由于经济实在困难往往会出现“卖官”的情况。不过有钱人拿着银子买的这个官只是一个虚官、一个级别而已,一般是没有实际的管理权和行政权的。当然了,有钱人拿着这个虚职光宗耀祖还是没有问题的。
言归正传,我们下面来看看:大清朝的时候一个县有多少个官员呢?首先要搞清楚一个事情,清朝的官员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真正的官员,这类人是有品级的,例如:正一品一直到从九品;第二种就是所谓的吏了,这些人一般是没有品级的。
一个正常的县一般有知县一人,这是这个县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一把手的意思了。知县下面还有:县丞、主簿、典史、巡检、驿丞、闸官、税课司大使、仓大使、河泊所大使、医学训科、阴阳学训术、僧会司僧会、道会司道会等官吏。
我们下面一个一个地研究一下:这些岗位都是干什么的呢?
知县,是清朝最小一级地方官正职官员,一般是正七品。按照规定一任是三年时间,主要职责就是全面负责本县的各项管理工作。说白了就是:这个县所有的大小事情都是县令负责的。
县丞,这个基本相当于副知县的级别,一边是正八品的官。平时主要协助知县的工作,分管的领域是本县的粮草、马匹、各种税收、本县的户籍档案、巡捕、文书等事务。
这里要多说几句:县丞是有自己的办公衙署的、县丞是需要考科举的。这个职位一般由吏部任命的,知县是没有权力的选拔和任免县丞的。大的县、事情多的县往往有好几个县丞,小的县往往只有一个或者根本就没有。
主簿,在清朝县里面排在知县和县丞后面,号称“三老爷”,品级是正九品。其工作职责还是负责协助知县开展工作的,一般分管税收、具体的行政工作。
典史,这个官职一般就没有品级了,属于未入流。岗位职责一般是主管县里面的监狱工作。有的比较小的县如果不设主薄的话,典史也要兼职主薄的工作。
巡检,一般级别是从九品,主要工作是主管县里面的关隘、渡口以及缉捕盗贼、还要管理一些治安问题。按照现在来看的话,应该主要负责治安管理以及各种关口的管理。
驿丞,这个官职没有级别,主要负责县里面的书信收发往来,最核心的工作是管理县里面设立的驿站。说白了就是管理县直属的招待所工作。
闸官:这个官职依然没有品级,主要负责县境内的堤坝的闸口、存储水量、泄洪、开闭闸门等事宜,相当于现在的水利局。
剩下的都是没有品级的官员,我就统一说一下了:
税课司大使负责收税和记账;仓大使负责县里面的仓库管理工作;医学训科相当于县医院的院长;
阴阳学训术负责县里面的气象站以及星象工作;僧会司僧会和道会司道会:一个负责寺庙管理,一个负责道观的管理工作;
最后一个也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岗位了——师爷。这个岗位的主要工作是给知县出谋划策,说白了就是工作秘书之类的。不过师爷的工资朝廷是不发的,这工资开支是需要知县自己掏腰包的。
上面这些除了师爷以外,绝大部分人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叫做:官吏。说白了就是:这些人的工资是由组织上统一发放的,属于编制内人士、属于旱涝保收的状态。
可是古代县里面除了这些有编制的人以外,还有很多没有编制的人,例如:牢头、衙役、捕快、收税的、管理市场秩序的等等。
这些人加在一起的话一般有上百人之多。当然这些人也不固定,大的县人就会多一点、小的县事物少,人就会少一点。这些人有一个统称叫做:“合同工”。他们的工资是县里面自己解决的,朝廷是不管的,也不用到朝廷去登记的。
顺便多说一句:这些人来上班的时候,有些人甚至连工资都没有、更有甚者连上班的衣服都是自己花钱买的。可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没工资、衣服都不发,可是应聘的人却非常多。
我只能说三个字——你懂得!
以上就是我进行总结的古代一个县有多少官员的数量了。一般一个县有十几个是有编制的官吏,属于朝廷发工资;剩下的都是合同工,朝廷是不管工资的。古代一个县总体上的工作人员大概在几十人到上百人不等。清朝县衙门有多少官员?
清朝的县衙门没有定员,人数不固定,大点的县人数多一些,小点的县人数少一些。古代的县衙人数远没有现在县政府和县政府职能部门的人数多。古代的县衙职能部门也没有现在的县政府职能部门多。
县衙,相当于现在的县政府,按照清朝廷九品十八级的制度,也就是国家公务员序列中的领导职务的官员是三位:
第一位是知县,俗称县令,拿现在的话说是县委书房、县长,主管一个县的全面事务,人称“大老爷”。《清史稿》里面说:“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征税、户籍、缉捕诸职。典史掌稽检狱囚。”
第二位是县丞,拿现在的话说是县委常委、副县长,按照知县的安排分管某一项或几项工作。人称“二老爷”
第三位是主簿,拿现在的话说是县委常委、副县长,按照知县的安排分管某一项或几项工作。人称“三老爷”,县丞和主簿是协助知县分管民事、粮马、税务征收、户籍管理等。
以上三位是有国家正式编制的公务员,知县是正七品,县丞和主簿是八品和九品。有的县没有县丞和主簿,则县丞和主簿的工作由知县负责,或由知县分派部分工作由典史负责。
下面是不在编制内的政府领导职务:
第四位是典史,没有品级,称为“未入流”,也叫“四老爷”,但是典史也有官服,清朝时有的县没有县丞和主簿,典史就分担了一部分县丞和主簿的差使。实际上典史相当于现在的县委常委、副县长兼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
另外还有非领导职务:
1、三班:
站班皂隶:站堂喊堂威,位列公堂两侧,维持纪律和执行刑罚,也叫:掌形的皂班。人数无定员。
捕班快手:也叫“捕快”,负责传唤被告,证人,侦缉罪犯,搜寻证据。与刑敬类似。人数无定员。
壮班民壮:也叫“巡检”,负责把守城门、衙门、仓库、监狱等要害部位,巡逻城乡道路,与巡警类似。人数无定员。
2、六房:吏、户、礼、兵、刑、工,对应中央的六部职权,各房设主事一名,有的县大事多就有参事协助,各房还有书记等办公人员。
3、教谕和训导:主要是管理县儒学和学宫,由省布政使指派,一般在学宫或儒学办公,是学官。
教谕:一人,教谕管理文庙祭祀,教育和生员管理。
训导:一人,训导是指辅助教谕的助手,负责县儒学的生员的教育工作。
4、民事纠纷调解的人员
清朝时县衙设有申明亭(民事纠纷案件调解办公室),一般民事案件先由这里调解,调解不成的则写成状子交由县令升堂判决,管理人员由本乡人推举年长的老人担任。人数无定员,可多可少可无。
以上是清朝时期县衙的人员列举,人数不固定,各类官员和执事办差人员合起来算至少也得几十人到一百人左右就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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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县衙门有多少官员?
县一级的政府是清朝地方最小的行政单位,关于县政府的人员配置,中央政府有明文的明确规范,又根据各县的情况不同(如有的县属于首府等),具体名额上又有千差万别,但总体的规模大致不差。
按照规制,县一级衙门的在编人员情况如下:
官员、佐官
知县,即一县的首长,属于一县的正印官,管理一县的行政,类似于县长,正七品,首府知县为六品。
县丞,知县的佐理官,辅佐知县,分管典狱、赋税等工作,相当于副县长,正八品。
主簿,知县的佐理官,辅佐知县,掌管文书簿记等工作,正九品。
典史,分管一县的治安、典狱,未入流。
杂职官
根据一县的具体情况而设,分管县中的某部分具体工作,大致有下列名目:
巡检,分管县域中的某一区域,相当于知县的派出官员,类似于区长,从九品。
驿丞,分管驿递,未入流。
税课司大使,具体分管税收。
仓大使,具体分管仓廪。
闸官,掌管水闸水利设施。
河泊所官,掌管鱼税、船税。
教谕,掌管一县的教育工作。
训导,教谕的辅佐官。
书吏
是一县县衙门的一般行政工作人员,接受主管官员领导,根据具体分派的工作不同,分为常见的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以及承发房(文书收发)、库房(财务、公家库房保管)、驿书(驿递档案处理)、柬房(通信)、仓房(仓廪)、柜书(金库管理)、招书(刑讼)等。
按照定例,通常一县的在编书吏定额为10-20人左右的规模。
衙役
即县衙中的仆役,地位低于书吏,属于更基层的行政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一般分为四班,即皂、快、捕、民。
皂班,称为皂隶,相当于警卫人员,负责知县的护卫,以及断案时的警卫、行刑。
快班,称为快手,又分为马快、步快,执行传讯、抓捕和巡夜等工作。
捕班,称为捕快,主要负责缉捕、破案,类似于现代的刑警。
民壮,充当杂役的健壮百姓,负责守卫、征税等各种杂务。
除了皂、快、捕、民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杂类的衙役,具体有门子(门卫,审案时负责高声递话,掌管令签)、马夫、禁卒(监狱守卫)、轿夫、伞扇夫(仪仗执事)、仵作(法医)、库卒(金库守卫)、仓夫(仓廪守卫)、更夫(巡夜人)、伙夫(厨师)、铺兵(邮差等)等等。
按照定例,通常一个县的在编衙役定额为100人左右规模。
由此,按照清王朝的制度,一县的在编官员、公务人员等,总数只不过百人。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因为工作所需,出现了招收编制之外的额外书吏、衙役的情况,还出现了百姓为了求取特殊的地位、躲避徭役,而花钱购买公务人员身份的空头挂名书吏、衙役。
在清末时代,往往一县的在编、额外、挂名等等公务人员合计在数千人乃至万人规模,人事臃肿。清王朝曾迭次想要整肃地方吏制,但并没有特别理想的效果。
长随、师爷
除了上述的官员、杂职、书吏、衙役外。县一级还有一批特殊的行政人员,即不属国家编制人员,而是由知县等私人雇佣的行政人员,类似于地方招募人员,主要有长随、师爷两类。
长随属于知县的私人高级仆役,主要有负责文书签发的签押、负责门卫的门上、负责仓储的司仓、负责掌管印信的管印,以及跟班等等。在实际工作中,这些人属于知县的“自己人”和耳目,实际把管着一县的要害岗位,往往被用来监督官员、衙役的工作。
师爷,即幕友,属于县官的秘书、行政顾问,根据专擅不同,又分为处理税收的挂号、处理司法工作的刑名、负责文书的书启等等。
这两类人员的数量无定额,由官员私人雇佣,国家不负担其薪金。在实务上,实际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会通过种种名目、途径,将这笔开支转嫁到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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