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哪些行为会被浸猪笼,如何看待这种处罚方式?

浸猪笼是封建时代的一种私刑。就是将犯罪之人放进猪笼里,在猪笼的开口处捆上绳索吊起来,放到到湖江河里淹浸。罪行轻者让犯人的头部露出水面,浸泡若干时辰;而重罪者就埋没至顶,直到淹浸至死。

什么是猪笼呢?在民间,为方便运输猪。人们用竹篾扎成一个呈圆柱呈作网状的笼子,笼口比较大,一端开口。猪一旦进了这个笼子,基本上就任人宰割而动弹不得了。

那么在封建时代,究竟会有哪些行为会被浸猪笼呢?一般来讲犯下几个罪行,是要实施浸猪笼这个私刑的:

一、如果一个女子在婚前或是在婚后期间,有失女贞。她的丈夫有权将她浸猪笼。

二、如果发现女子和其他男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或者女子背着自己的丈夫在外面与其他男人私通。那么知情人就有义务向族长报知。一旦被捉了个现行,或者是确认成为事实。那么这对私通的男女就会受到私刑的处罚。男的一般会被村中青壮年乱棒打死,女的则会被放进猪笼扔入河中淹死。

三、做贼偷盗。如果有偷盗被捉住,即使是男子,也逃脱不了被浸猪笼的命运。

一般来讲,浸猪笼的私刑大都是用于女方偷情,不守妇道。因为在浸猪笼的过程中,受刑人在水中由于生理作用,不得不张开大口拼命吞咽,这时大量的水被吸进胃、肺及气管中,导致受刑人在水中呕吐、咳嗽,肺及气管分泌大量浓鼻涕,大小便失禁,饱尝难以名状的痛苦,不断死去活来。以达到惩戒的效果。

在广东梅县隆文镇岩前村有一个绿窟潭,专家在深潜勘探时,在水深46米处竟然发现有1 0多具被铁链锁颈捆手的人体骸骨。经过现场查验后初步判断这些人体骸骨属清末民初时期留下。

那这些人为什么在绿窟潭底呢?又为何铁链锁颈捆手呢?也有专家推测,这些人都是被浸猪笼死在这里的。当地村民也证实道:在岩前村及周边村庄,凡是李姓宗族众有违反乡规民约的。例如村妇不守妇道、村中男子做贼偷盗等,都有可能被锁上铁链装入竹编"猪笼"投入绿窟潭中沉入水中毙命,这种刑罚为当时最严厉的私刑。

为什么会产生“浸猪笼”这种残酷的私刑呢?据恒实推测有几种原因:

一、 在封建社会,人们普遍都有命运轮回的思想。浸猪笼也就是诅咒被浸的男女永世如牲畜一般,即使是再世投胎也做不得人。二、在封建社会,一般村中人家都会养一、两头猪在家,以备过年食用。因此就地取材,寻常见的猪笼困缚人也很经济实用。(也有人说猪笼应该是竹笼,随着大家慢慢传播,也就变成了猪笼。)。抓住犯奸作科之人,情急之下找个猪笼困住,一方面能让犯罪之人动弹不得,另一方面在心理上也极大羞辱了犯罪之人。

在封建社会,说白了就是“人治社会”。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操纵着生杀大权。在民间也有无数私刑来随意处置治下百姓。例如“浸猪笼”这种毫无人性的私刑也就应运而生。而这种“人治社会”,很容易造成各地各施各法,全国没有统一的执法标准,形成社会的分裂、不完整。而在新社会“法制社会”中,“浸猪笼”这种愚昧粗暴的私刑,就已没有任何存在的理由,悄声退下了舞台,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

在古代哪些行为会被浸猪笼,如何看待这种处罚方式?

前两天,广东茂名一名男子因感情纠纷,被人绑缚起来,放进竹笼沉入水中浸泡。该视频传到网上后立刻上了热搜。而消失多年的“浸猪笼”则又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影视中“浸猪笼”场景)

说到“浸猪笼”,那简直就是封建社会女性的血泪史,为什么这么说呢?

要知道,封建社会数千年来都是男权社会,妇女由于社会地位低下,往往沦为男性的玩物或私有财产。

虽然在历史上也出现了一批非常出色的女性,比如秦国时期的芈太后和西汉时期的吕后。她们尽管在政治上很有能力,并且一度临朝称制,但总的来说她们还是得依附于男权社会。

既然是男权至上,做丈夫的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娶妻纳妾,但妻子则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并且婚姻能否延续,也由丈夫说了算。丈夫如果继续婚姻,那么妻子就能继续做丈夫的私人物品。但如果丈夫嫌弃妻子年老色衰等,便可以依据“七出”的法规休掉妻子。

说到“七出”,它是站在封建男权社会的立场上,为了维护男人及家族的利益,所制定的压迫妇女的法规。其内容包括:“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

除此外,封建社会由于政权不下乡,因此除了官府有执行法规的权利外,家族为了管理家族内部事务,也会制定一些族规。为了惩戒那些犯了族规的人,往往会动用私刑。这种私刑被官府看作是家事,因此就算出了人命也不干涉。所以私刑就成了合法化的产物,像“浸猪笼”便是私刑中的一种。

猪笼本来是为了运送猪方便,用竹篾扎成的像圆柱一样的物件。这也是古代农村里面比较常见的物件。

不过,也正是因为它的高度和普通人的身高差不多,所以有人把违背了族规的人捆缚了手脚装进去,并且在猪笼上缚上石头,沉入水底。这个就叫做“浸猪笼”。

(网络配图)

那么,怎样的情况会被“浸猪笼”呢?

通常那些被定性为通奸行为的男女,如果被发现后,一般妇女会被浸猪笼,而男子则被族人活活打死。所以这种私刑非常残忍。

“浸猪笼”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虽然已无史可考,但追根溯源,妇女受迫害最严重的时候,应该是从宋代开始的。

在宋代之前,尽管妇女的地位也十分低下,不过国家和社会对寡妇再嫁等还是比较宽容的。到了宋朝,由于朱熹在程朱理学中提到了“存天理,灭人欲”,并且还提到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言论,因此妇女的贞节便被社会和男人们极为推崇。而妇女们则必须三从四德,一切都以夫为纲,一言一行更是要极为克制,否则就会有“举止轻佻”之嫌。

而妇女们受社会影响,也逆来顺受,不敢有半分逾越。这个时候名节被看得和命一样重要。所以寡妇再嫁,会很被人鄙视,而那些丈夫前脚去世,后脚就为了彰显自己的名节而自刎的妇女亦不乏其人。

自然,那些为名节而死的妇女,不光有文人为她著书立说,就连朝廷也称赞她的举动。

特别是到了明清时期,程朱理学成为了社会主流思想,而“贞节牌坊”和“缠小脚”更是把妇女们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

一方面当时的社会要求妇女必须从一而终,哪怕遭受虐待和冷落也要独自忍受。甚至丈夫去世后,还要守身如玉,但同时对男子却显示了相当的宽容。男子娶妻纳妾养外室,这在大家看来,都合乎情理。

(潘金莲和西门庆)

当然,高压强权下会出现贞节烈妇的同时,也不能完全阻止男女之爱。

总有人为了追求幸福愿意触碰这根高压线。所以,古代描写偷情的小说层出不穷,而这些小说中折射的其实也是社会的一个镜面。

比如《水浒传》里的潘金莲,在嫁给了武大郎后,由于武大郎长得不帅又不富,所以她在西门庆的勾引下,遂与其通奸。为了达到在一起的目的,又毒杀了武大郎。

好在潘金莲活在宋朝,所以没有机会“浸猪笼”。但是数百年来,她也成了“淫妇”的代名词。

到了清朝和民国初年,在南方的一些大家族中,如果发现妇女行为不轨,在有确凿的证据下,这个妇女就会受到“浸猪笼”的私刑。

在2012年,在广东梅州的绿窟潭中,有专家在深潜勘探时就发现在水下46米的地方,发现了10多具被铁链捆手锁颈的骸骨。

在进一步考察后发现,这些骸骨都是清末民初时留下的。

据住在附近的老太黎伯姆回忆,在他们庞大的家族中,就有沉绿潭的刑罚。也就是把那些不守妇道的妇女和喜欢偷盗而屡教不改的男子,锁颈捆手后,装入猪笼,投进绿水窟,以此警傚后人。

可见在历史上,“浸猪笼”就是封建糟粕。当今社会的法制更为健全,其实在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完全可以走其他途径,又何必一定要用这种古老又野蛮的私刑去解决呢!

(参考史料:《大戴礼记》《明史》等)

在古代哪些行为会被浸猪笼,如何看待这种处罚方式?

浸猪笼,这么一个消失了很多年的私刑,竟然重现人间。

重现地点就在广东茂名,一位已婚男子和一位已婚女子,因为偷情被浸猪笼,时间是2020年11月中旬。

对于此事,引起了全网讨论,有人说,这种私刑应该保留。也有人说,此种私刑太不人道,即使当事人犯了错,也不应该让其遭受如此大罪。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网上吵得不亦乐乎。

一、何谓浸猪笼?到底用在古代哪些事上?

浸猪笼,就是用装猪的竹笼,将当事人装起来,浸入水中。有些只是浸入水中,让其露出头部,只是给予警告。而对有些人,则直接扔入水中,让其沉底,不得生存。

1、到底哪些事情要用浸猪笼?

大部分浸猪笼的事件,都是当事人犯了“通奸”之事,订了婚的未婚男女,或已经结了婚的男女,因为荷尔蒙的刺激和另外的人或进行调情,或进行媾和,被发现后,私刑浸猪笼就有了用武之地。

除了偷情出轨之事会用到浸猪笼,偷抢、冤枉人等行为,也有用浸猪笼的方式进行处理,只是,这些情况相对用的比较少。

广西容县,就曾经发生过如此一个事件,一个十岁的男孩竟然偷盗2万元,一顿教育后,这孩子嘴巴依然很硬。于是,被众多村民装到猪笼里进行吓唬,这下孩子怂了。

后来,没有浸入水中,而是让这个孩子拿着钱站到猪笼里进行展示,算是一种“挫折教育。”

整体来说,浸猪笼的主要对象还是偷情出轨之人。

2、为什么要用猪笼呢?

这有两个原因,

一是猪笼容易找到,当时的南方,每家都有猪,猪笼自然就不缺了,这是容易找到的物品,容易做到就地取材。

二是民间有如此说法,六道轮回当中,其中一道就是畜生道,对于偷情出轨的人,受害者往往恨得牙痒痒,大骂畜生不如,希望作奸犯科之人来生投胎到畜生道,像一个畜生一样活着。

可想而知,一个人背叛家庭的时候,会对另外一方造成多么大的伤害,会产生多么大的怨念。

2、如何看待这种处罚方式?

1、从浸猪笼看人性。

自南宋以后,在旧社会,对于家庭伦理之事非常注重,女子要从一而终,要三从四德。死了丈夫的女子,改嫁都不容易,何况是去做偷人之事呢?

人性和兽性之间,差距很近,作为人,能用理智控制住自己的时候,人性的光辉显得明亮。

当人们倾向于听从身体的本能,任凭身体中的兽性为所欲为之时,和动物其实没什么两样。

如果是两个自由的个体,可以放肆地折腾,这不是坏事,这是情感的释放,是欲望的发泄。

可有了另一半之后,再进行如此之事,会对另一半造成重大影响,让社会风气变得乱糟糟,让下一代的思想容易走向堕落。

基于此,“浸猪笼”作为私刑走上了古代边远地区的舞台,这种惩罚不可谓不重,甚至,让人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

在那个过去的年代,朝廷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边远地区的这种私刑。

2、浸猪笼在现代当然是非法的。

浸猪笼这种私刑,在如今这个时代当然是犯法的,如果造成了当事人被侵害,施刑者将会受到相应处理的。

从如今的法律来讲,一是一般的偷情出轨不算违法,自然也不会被拘役或判刑。二是如果和军人的配偶出轨,那么就是违法了,这叫破坏军婚罪,这是要坐牢的。三是如果出轨双方长期在一起偷偷生活,只要证据确凿,就是犯了重婚罪。对于重婚罪,是可以判两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的。

一句话,现在一般性偷情出轨的成本很低。

对于如今的人,光是社会上的道德谴责实在是没什么大用。于是,就造成了现代社会偷情出轨者数量不少,而痛苦失意者也比比皆是。

从社会长治久安的角度来看,浸猪笼这样的私刑,在当代社会是不合适的。

不过,和谐社会,作为成人,还是应该尽量控制自己的行为,否则,一着不慎,终将害人害己。

而法律方面,也应该完善此类事件的惩罚制度,毕竟这是个不小的社会问题。

在古代哪些行为会被浸猪笼,如何看待这种处罚方式?

浸猪笼:指过去些地方某宗族对本宗族人中有伤风败俗的,影响深远的事,对当事人最高处制的办法。是以杀一儆百的地方民规最残酷方法。

在古代哪些行为会被浸猪笼,如何看待这种处罚方式?

私通,婚外情按族规家规沉猪笼。那只是历史,放在现在是追求真正的爱情。因现代社会进步了,妇女彻底翻身解放了。

在古代哪些行为会被浸猪笼,如何看待这种处罚方式?

浸猪笼,本名浸竹笼,是古代沉水刑罚中的一种。

古代很早就有沉水的刑罚。比如著名的西门豹治邺的故事中,西门豹就是将巫婆给沉入江水中。

在汉魏南北朝时期,如果有人利用巫蛊之术害人,就会被绑上黑山羊拖着一条公狗一起沉入深渊之中。

浸猪笼之刑最早源自唐朝末年,有一个节度使叫做李福,他镇守南梁州时有一批官宦子弟为非作歹,欺凌良善。李福到任之后就将这帮家伙全部抓起来,装入一个大竹笼中,沉入汉江。

李福宣布:这帮家伙作恶太多,我要让他们死后也永远被困在牢笼之中。

浸竹笼最早的用意:让死者在死后依然受困,永世不得超生。

之后,这种浸竹笼的方法在江南广为流传。江南地区宗族势力强大,许多家族为了惩戒族中一些不肖子弟,或者是做了伤风败俗,比如偷情,出轨,扒灰等事情,就会被投入竹笼,沉入河水中活活淹死。

明朝大儒王阳明早年被贬,暂居杭州时,忽然从京城来了两个军校,将他带走,要将他浸竹笼。后来,王阳明实力跳绳,竟然从竹笼中逃脱,后来才有龙场悟道,平定宁王的壮举。

沉水的刑罚历代不绝。到近现代,比如抗日战争时期,日寇入侵南京,就曾经将大量南京市民赶入江水之中活活淹死,若不从命就用机枪扫射。其残酷冷血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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