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宝黛两小无猜,金玉良缘从中插一脚,会有违道德吗?
金玉良缘给人一些横刀夺爱的认知,但上不到有违道德的层面。不过,也不那么光明正大。不然,一开始,宝钗也不会逃避。
第二十七回,芒种节时,众人都在园内玩耍,独不见黛玉,宝钗自告奋勇要唤她去,却在门口见宝玉进去了,宝钗因想到宝黛二人多不避嫌疑,黛玉素多猜忌,便抽身回去。第二十八回,宝钗因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总远着宝玉,又见元春所赐自己的礼物与宝玉的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
宝钗想逃避,但感情来了,理智会退居前线。宝钗的行动告诉读者,宝钗逃避不了。第三十四回,宝玉挨打后,宝钗先送药丸,后去探望,在宝玉面前“软怯娇羞,轻怜痛惜”,第三十六回,宝玉睡榻旁,忘情绣鸳鸯等都是明证。
有人常用金玉良缘去攻击宝黛爱情,其实二者的实质是一样的。不管黛粉多么推崇宝黛爱情,宝黛爱情都不光明正大,无论钗粉如何宣扬金玉良缘,金玉良缘也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两种情缘的角逐,说到底,都是闺阁之中小儿女之间的私情,后院妇人之间上不得台面的权利之争。
宝黛爱情,好似一直是地下的,但实际如果没有长辈的认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王熙凤,薛姨妈敢拿出来说事吗?关于金玉良缘,好象一直有人认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人,其实也是一种误解。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要经过媒人提亲,父母的公开认可。而金玉良缘只是薛姨妈对王夫人私下里说过女儿的金需要找一个有玉的来配,却并未见王夫人的答复,更不曾有贾政的只言片语,哪里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总之,宝黛钗三人的爱情悲剧中,虽然都属于地下情,但从先来后到,情感归属方面,宝钗的参与,虽上升不到道德层面,却都有让人诟病的地方。
《红楼梦》中,宝黛两小无猜,金玉良缘从中插一脚,会有违道德吗?
这里只是需够,不必当真的!
《红楼梦》中,宝黛两小无猜,金玉良缘从中插一脚,会有违道德吗?
在封建时代哪有什么自由恋爱,宝玉和黛玉,但是有恋爱本来就是违返封建礼教。
而金玉良缘来插一脚,是带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等等封建的正统教条而来的。
所以从封建的角度来看宝黛的爱情,金玉良缘确实正统正规的,但是从我们现在人性的角度来看,宝黛爱情是非常正常的,美好的,金玉良缘却带着浓重的功利,是不正当的。
他拆散了宝黛美好纯真的感情导致三个人的痛苦和悲惨的结局。所以这是一个问题,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的。
《红楼梦》中,宝黛两小无猜,金玉良缘从中插一脚,会有违道德吗?
那么小的年纪,两小无猜,谈不上谁对谁错。
《红楼梦》中,宝黛两小无猜,金玉良缘从中插一脚,会有违道德吗?
这无关道德,男未娶,女未嫁,各人有各人的努力和缘法。不到最后,谁又明白谁合适呢?
《红楼梦》中,宝黛两小无猜,金玉良缘从中插一脚,会有违道德吗?
宝黛两小无猜,金玉良缘从中插一脚,会有违道德吗?
贾宝玉和林黛玉从小一块吃住,一块长大,感情相当好,年纪稍长些后,产生了一些特别的感情,虽然偶有矛盾,但随即和好,算得上是两小无猜的神仙伙伴。可是他们最终没有走到一起,挺可惜的。贾宝玉爱着林黛玉,却娶了薛宝钗,木石前盟,终究还是输给了金玉良缘,薛宝钗是否插足,是不是有违道德呢?
道德这东西,真的不是一句话讲得清的,我个人理解,道德应该是一种社会契约,是为了集体的利益规范存在的,指导人们行动的价值规范,巴拉巴拉地也就不长篇大论了。既然是公认的,符合社会规范的,那必然是大家都需要遵从的。
两人两小无猜,两情相悦,非你不娶非他不嫁的,外人插一脚,在现代人看来,这就是相当不道德的,是可以受千夫所指的了。可是咱们也得明白,道德这东西,它是会变的,几百年前的拿到现在用,有些是过时了的,同样,咱们也不能站在现代人的立场看古人的感情。就拿婚前的云雨来说,现代看来,只要你情我愿,都未婚嫁都未有特殊意义的男女朋友,那也没什么问题,如果有那就当然不行了,就是三了。
拿到《红楼梦》的时代来看,除了主子丫头这样的,只要是门当户对的,要正经嫁娶的,肯定不行,不管你多么心甘多么相配,都不合规矩。别说这样出格的事情,就是有私情,拉手传递信物,也不能有,有就不得了的严重,名节受损,个人丢脸是小事,家族蒙羞,所在利益集团都可能会因此而受到政敌的攻击。所以,男女之间可以有亲情,却不能有爱情,这东西想都不要想,所以贾母得知贾宝玉发疯是为林黛玉,也是大事化小,说他们小孩子家家的——因为是小孩子家,所以不可以有私情,因为是小孩子家家的,所以闹得过头一点是可以理解的。也正是出于这点考虑,对紫鹃,她并没有任何惩处,不能让人有把柄。
按当时的道德规范,男女婚前不能有私底下的接触,婚事必须是走正常的三媒六聘程序,私订终身这样的事情是不可以做的,事实上宝黛两人感情虽好,尺寸还是把握得相当好的。宝玉忘情表白那一次,袭人知道后立马上报,既是出于妒,也是出于维护。按咱们现在的人看来,宝黛两人就是恋情,宝钗后来,是有插足的嫌疑,可是咱们不能忘记,宝黛的感情,始终是停留在两情相悦阶段,并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层次,在那个时代,最正规的其实是金玉良缘的程序。到处宣扬的和尚道士的话,利用宫中娘娘的优势,各种造势——这也是林妹妹吃亏的地方啊。我虽然极喜欢林妹妹,但是也得冷静地看出周围的形势。社会上对所谓的爱情,根本不看重,尤其是大家族,婚姻从来了政治投资,能真正象贾敏和林如海这样的联姻还能有好感情的是极少数,象贾政王夫人这样的,才是大多数,互相抱团。所以,爱一个人是一回事,娶谁又是另一回事。同时,作为同样的未嫁姑娘薛宝钗,她对宝玉有好感,那是可以理解的,她的种种做法,都在礼教的范围之内,稍稍出格的就是那次接上袭人的绣活和滴翠亭事件,总体而言并没有多可恶,无论金玉良缘是如何操作的,作为棋子,她本人也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换作是任何人,其实都一样。
大家族的长辈们认可的道德规范是什么呢?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一切以礼法为准,家族利益为先,什么情情爱爱的,都得靠边站。(文/宛如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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