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离婚,他在去民政局登记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亡,那么他的遗产分割如何计算?

2018年7月20日上午,我根据和丈夫的约定,我坐公交车先到了民政局,等他。他开劳斯莱斯,路上被大卡车撞了,从五层楼高的高架桥上摔下来,他当时就死了。我们事先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还没领取离婚证。 据我所知,他生前没有立遗嘱。属于他个人的遗产有两套房,一辆私家车,还有存款800多万,总额大约1500万。现在我跟他的父母因为遗产的事,闹的一塌糊涂。他们说我没有资格作为继承人。可是,在我看来,凭什么要我放弃属于我的那份遗产?我们还没有真正领取离婚证。 昨天我去医院体检,检查结果证明我怀孕三个月。我知道孩子肯定是他的,因为我从没有和别的男人乱来。但是他的父母怀疑孩子不是他的,要我打掉孩子。 请问我该如何为我肚子里的孩子讨回公道?还有,作为即将离婚的妻子,能否继承丈夫的遗产?我未出世的孩子能不能也分得一部分遗产? 还有,我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我又想占有孩子获得的那一部分遗产。网友们,你们能帮我想想办法吗?

只要手续没办,你任然是合法的妻子

和丈夫离婚,他在去民政局登记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亡,那么他的遗产分割如何计算?

依我之见:你仍有权以‘’妻子‘’的身份分割你与丈夫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并以亡夫合法‘’妻子‘’的身份的资格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遗腹子(胎儿)和亡夫的父母和你有权均分另一半亡夫的份额遗产。

一,妻子有权以妻子的身份获得与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的‘’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因为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虽然夫在前往民政局的途中遭遇车祸而亡,但,他们夫妻二人并未经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因此,他们仍然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女方依法仍属于死者的遗霜,以‘’妻子‘’的身份处理其夫的后事以及遗产。

二,案例中虽叙述与丈夫各自前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的路途中,其夫遭遇车祸而亡,那么,妻子是否如同‘’夫之父母‘’声称:妻子己无资格继承丈夫的遗产了呢?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之规定:只有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才会剥夺继承人。本案例中无任何证据证实其夫前往民政局的路途中遭遇车祸之死是其妻的蓄意谋杀的结果,因此,依法其‘’妻‘’是具有继承其妻继承遗产的权力。

三,那么,如何分配夫妻共同所有财产,以及‘’夫‘’死亡所留下的遗产分额呢?

A,首先,夫虽然死亡,但法律上讲二人仍属法定夫妻关系,其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妻子‘’具有家庭财产的一半,而另一半才属亡‘’夫‘’的遗产;

B,如上所析因‘’夫‘’在法定解除婚姻关系前车祸意外死亡,而女方仍然具有‘’妻子‘’的身份,因此依法有权与遗腹子和‘’夫‘’的父母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参与其‘’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另一半分额作为遗产的分配。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均分,即本案例应将亡夫的遗产分作三等份,妻占其一份。其中,胎儿(遗腹子)要保留遗产份额至出生,如果系死胎其保留的份额依法取消。

四,提问者叙述‘’所怀孕的胎儿确系与夫所怀‘’而其亡夫之父母不承可,怎么办?依我之见:女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确认其遗腹子系与其亡夫所怀孕之诉,并主动向法院申请所怀孩子的DNA鉴定,并由法院依法判决。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和丈夫离婚,他在去民政局登记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亡,那么他的遗产分割如何计算?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办理完成离婚登记后,双方婚姻关系终止。

男方与女方约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途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双方不能再办理离婚登记,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

题中所述问题可以分两方面回答。

一、女方作为死者妻子,有权继承分配死者遗产。

1、男方生前未留遗嘱,他的遗产应法定继承。

2、死者生前所有财产份额将作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死者本人所有财产份额,包括属于死者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死者份额。如果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一半属于死者妻子,另一半属于死者本人。

3、死者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死者妻子已经怀孕,分配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继承份额。

如果胎儿出生为活体时,可以继承父亲遗产;胎儿出生为死体或者流产,胎儿保留份额由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重新分配。

如果死者父母怀疑胎儿不是死者亲生的,可以申请法院保留死者血液样本,等胎儿出生时进行亲子关系dna鉴定。如果dna鉴定婴儿与死者有亲子关系,婴儿依法具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

二、女方作为死者妻子,有权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三、女方生育遗腹子有法定义务抚养子女成长,除非其他亲属愿意抚养遗腹子,包括死者父母、女方父母。假如女方有条件抚养却拒绝抚养子女,可以追究女方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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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丈夫离婚,他在去民政局登记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亡,那么他的遗产分割如何计算?

法海一粟认为,这个案子没有悬念:一是妻子还是妻子,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二是胎儿享有继承权,除非出生时即为死体。三是不要抚养权又相占有孩子继承的遗产,这是不可能的。

1、离婚前丈夫死亡的,其夫妻关系依然存在。因此,妻子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丈夫的遗产。在分割遗产前,首先得分出一半的共同财产作为妻子的个人财产,剩余的部分才是丈夫的遗产。

2、胎儿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遗产分割时,胎儿的份额需要保留;胎儿娩出时是活体的,该份额由妻子即胎儿的母亲占有和保管。如果胎儿娩出后死亡的,则该份额为胎儿的遗产,由妻子即胎儿的母亲一人继承。

3、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此,妻子不要抚养权的做法,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抚养权虽然有一个“权”字,实际上是义务,即抚养子女的义务,义务是不能放弃的。因此,胎儿出生后,则由妻子即胎儿的母亲抚养。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和丈夫离婚,他在去民政局登记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亡,那么他的遗产分割如何计算?

和丈夫离婚,他在去民政局登记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亡,那么他的遗产分割如何计算?

2018年7月20日上午,你和丈夫约定,去民政局离婚。在路上你丈夫出了车祸,当时就死亡了,你们也没能领取离婚证,他生前也没有立遗嘱。之前你们签订了离婚协议,属于他个人的遗产有两套房,一辆私家车,还有存款800多万,总金额大约有1500万元。

现在你和他的父母因为遗产的事情,闹的很不愉快,他父母认为你即将离婚,没有资格作为继承人。可是你觉得自己应该有继承权,你和丈夫虽然要离婚,但是没有离成,也没有领取离婚证,在法律上还是合法夫妻。而且你已经怀孕三个月了,孩子是你丈夫的。但是,你丈夫的父母怀疑孩子不是他儿子的,希望你打掉肚子里的孩子。你该如何为肚子里的孩子讨回公道?作为即将离婚的妻子,你能否继承丈夫的遗产?你未出世的孩子是否也能继承遗产?另外你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又想占有孩子获得的孩子那一部分遗产,应该怎么办?

一、你作为即将离婚的妻子是否能继承遗产?

你们想要离婚,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在去民政局的路上,你丈夫出了车祸,当场死亡了。虽然你和丈夫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但你们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法律上你们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仍然是合法夫妻。此时你丈夫去世,你作为配偶是有遗产继承权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你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你丈夫的遗产。你丈夫个人财产1500万,你作为妻子是有继承权的,和你丈夫的父母一样享有继承权。但是,对于你未出生孩子的遗产继承,是需要保留一份遗产,等孩子出生以后,则可以按规定进行继承。依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继承遗产: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你未出世的孩子是否也能继承遗产?

你没有出世的孩子,当然是可以继承你丈夫遗产的,因为孩子是你和你丈夫的。根据《继承法》规定,你孩子也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你丈夫的父母怀疑你孩子的身份,你可以申请亲子鉴定,如果鉴定结果确定孩子是你丈夫的,孩子就是有法定继承权的。那么遗产就要保留一份,等孩子出生后进行继承。

三、你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想占有孩子的那份遗产?

你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你想让你丈夫的父母抚养孩子吗?《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有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未成年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抚养权的取得,是对子女直接抚养的权利,也是强制性义务,不得随意放弃。

如果你想改变孩子的抚养权,也要过了哺乳期。而且法院也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的。对于你孩子那份遗产,你如果抚养孩子,作为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作为监护人,也不能随意的动用孩子的遗产,不然的话就相当于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变更了孩子的抚养权,由你丈夫的父母抚养孩子,孩子的遗产和你也就没有关系了,因为孩子的监护权是孩子的爷爷和奶奶。

和丈夫离婚,他在去民政局登记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亡,那么他的遗产分割如何计算?

题主的这个问题,不管是杜撰的也好,还是生活中实际发生的也好。在这里就不辨别真伪了。如果题主这件事情是真实的话,那正好应了:“天作有雨,人作有祸“那句话。你丈夫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路上,意外遇到车祸死亡,证明你们并没有实际上离婚,因为离婚的法律程序还没有走完,离婚证并没有拿到手。你和你丈夫实际上并没有解除婚约,所以你们仍然是夫妻关系。你丈夫意外身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完全有理由继承你丈夫所有遗产的一半的合法权益。另一半属于遗产,则由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另外还包括车祸肇事方的死亡赔偿金。如果你丈夫的父母对遗产分配和车祸赔偿有异议的话。你们那也只有对簿公堂,走法律程序,让法院来裁决了。至于你腹中之子,能不能继承孩子父亲的遗产等等问题。毕竟孩子还没有出生,有可能牵扯到其他法律问题。那也只有让法院来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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