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临死前为何要与贾宝玉换穿内衣?

晴雯临死前和宝玉换穿内衣主要有两个意思:一是给宝玉和自己留下念想;二是用最后的一丝力量反抗污名和流言,报复那些诬陷她是“狐狸精”的人,比如王夫人,还有袭人等。

这一情节源自《红楼梦》第七十八七回的名场面——“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话说宝玉偷偷跑到多浑虫家里看望病危的晴雯,晴雯感动伤心又委屈,心里不服气白白担了“狐狸精”的名声。

她见宝玉对她还算有情分,就把自己的“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一起给了宝玉,并且对宝玉说:“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

宝玉赶紧宽衣,把自己的里面贴身穿的小袄脱下来给晴雯,又把晴雯的小袄穿上,然后穿好衣服,顺便藏好了晴雯的两根长指甲。

这其实是一件非常不合理的行为,晴雯自己也说“论理不该如此”,因为若不是晴雯病的奄奄一息,两人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又宽衣解带的,若是被多姑娘撞见,肯定时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但是现在晴雯她不怕了,她已经快要油尽灯枯,她想要任性一回,按照自己的心意做一回主张。她这样做的目的自己说的很明白,就是我在开篇说的两个意思:

1、“这个(指甲和小袄)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象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

2、“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第一条其实很好理解,晴雯喜欢宝玉,临终前彼此留念

不管是爱情、友情还是主仆之情,晴雯从被贾母指给宝玉那天起,就以为自己是“准姨娘”定了的,她一直想要全心全意陪伴宝玉一辈子,甚至愿意为了宝玉献出自己的生命。

晴雯吃袭人和麝月的醋,和宝玉吵架,宝玉要撵她,她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麝月说她懒,图受用,她说:“等你们都去尽了,我再动不迟”;宝玉的雀金裘烧了个窟窿急等着穿没人会补,她病的严重也要为宝玉解忧:“说不得,我挣命罢了”,补了一夜,劳累的气血两虚,力尽神危……

宝玉喝的汤是晴雯吹冷的;宝玉穿的衣服也有很多是晴雯亲手做的;宝玉屋里的送出去的缠丝白玛瑙碟子、联珠瓶没有拿回来只有晴雯能记得;袭人不在,晴雯照顾宝玉细致入微,比麝月还要勤谨周全……

宝玉对晴雯也很好,晴雯给他贴斗方冻了手,他给她渥一渥;晴雯平时硬话怼他从来不生气,晴雯曝光他和袭人的丑事,他过了一会儿就消气了,为了哄晴雯让她撕扇子取乐;在外面看到豆腐皮包子记得晴雯爱吃,就命送回来给晴雯留着;害怕晴雯出去吓唬麝月冻坏了,喊她回来暖和;晴雯病了,他央求李纨让晴雯留下养病,请大夫、换药方、亲自熬药……

晴雯是个“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俏丫头,她这短短的一生,能遇见真正尊重她,宠爱她,怜惜她的贾宝玉是她的幸运。

因为她虽然身为奴不,却体会到了真正的平等和关爱,自由和舒展,她像一朵美丽的芙蓉花在大观园娇艳绽放,美的骄傲恣意。

但是懂得怜爱她尊重她的主子只有宝玉一个,贾府其他的主子都是不把奴婢当人看的,贾府的很多奴才也都是善妒恶毒的。所以晴雯这样嘴尖性大的丫头悲剧早已经注定,只是宝玉对她的宠爱,让她更加骄纵跋扈,加速了她的悲剧结局提前到来。

王夫人要撵晴雯,就好比要赶走一只蝼蚁那么简单。宝玉也不敢说一句话,因为他越是表现出自己在乎晴雯,晴雯可能死的越惨。

晴雯是明白的,宝玉对她很好,可是他没有能力保护她,她的悲剧已经无可挽回,那么就在生命尽头留下一点儿念想吧。

她本来就是个丫鬟,一无所有,只有自己贴身穿的内衣还是自己缝制的,还带着自己的气息,留给宝玉,也算是个有意义的纪念品。

而宝玉的内衣换给她,就像宝玉陪着她一样。宝玉是她短暂人生中仅有的明亮温暖之光,以后就算上穷碧落下黄泉,她也不会感到孤单害怕了。

第二条就更好理解,晴雯在反抗王夫人和宝玉身边的“真狐狸精们”

晴雯心高气傲,冰清玉洁,却被诬陷为“狐狸精”,她到死也不服。

晴雯虽然张狂跋扈,但是她在个人作风问题上真的是亮亮堂堂、干干净净的,她和宝玉没有私情。这是因为她笃定自己是贾母所赠,成为宝玉的妾室早晚的事情,她不屑于用这种手段去争取。

宝玉让她到被窝里暖和一下,就是暖和完了接着就走,宝玉邀请她一起洗澡她果断拒绝,甚至她连男女之情也不太开窍,因为宝玉让她给黛玉送定情手帕,她这么聪明的姑娘居然完全不懂啥意思!

晴雯不仅自己清白,她还特别看不惯,并且喜欢爆料别人不清白。

宝玉屋里真正的“狐狸精”们都是晴雯爆料出来的,比如袭人和宝玉鬼鬼祟祟的“试云雨”“亲密狎昵”;碧痕打发宝玉洗澡“洗了足有两三个时辰,地下的水淹着床腿,连席子上都汪着水”;麝月让宝玉梳头,就是交杯盏还没吃就上了头;小红想要勾引宝玉攀高枝,晴雯骂她骂的比谁都狠;芳官撺掇宝玉要柳五儿,又背地里私下说悄悄话,被晴雯骂是“狐媚子”……

但是晴雯万万没想到自己整天纠察宝玉身边的“狐狸精”,临了自己反而背负了“四情蜜意勾引宝玉”“狐狸精”的罪名,这真是天大的冤屈。

王夫人其实一点儿关于晴雯是“狐狸精”的真凭实据都没有,只是看她美貌“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象你林妹妹的”就已经认定不是正经女人,因为曾经见过晴雯打骂小丫鬟很张狂,又看她病态美,仪容不整很慵懒,更加认定晴雯和黛玉一样是个会拿捏宝玉的。

在王夫人眼里,只要是年轻貌美、风流灵巧、伶牙俐齿、会打扮的女孩子都属于红颜祸水,是“妖精似的东西”,会把好好的宝玉勾引坏了。

再加上王善保家的等以往晴雯得罪的婆子媳妇们一个个落井下石,说晴雯如何妖娆,如何轻狂,王夫人早就吓得魂飞魄散,心里已经把晴雯当成能活吞了宝玉的“狐狸精”了。

晴雯其实已经注定要被撵走了,因为查抄大观园后面是八月十五,所以王夫人才延缓了几天。

她可能是越想越后怕,所以尽管知道晴雯是贾母给宝玉的丫鬟,但是依然先斩后奏,直接撵了晴雯,给她安了个“女儿痨”的病,又说她懒,不惜搪塞得罪贾母,也要清理掉晴雯。

王夫人做的很绝,虽然没有打晴雯,但是吩咐“只许把他贴身衣服撂出去,余者好衣服留下给好丫头们穿”。这相当于告诉众人,晴雯是犯了大错被撵出去的。

小公子的贴身丫鬟能犯什么错?王夫人早就给她定了罪,“病西施”、“妖精似的东西”、“浪样儿”、“轻狂”、“好好的宝玉,倘或叫这蹄子勾引坏了”,所以晴雯的罪名就是“私情蜜意勾引宝玉学坏的狐狸精”无疑了。

加上晴雯平时得罪的人那么多,那些人的嘴“心不顺,就贬的连畜牲不如”,所以病的三五日水密不曾沾牙的晴雯,被撵到表哥厨子多浑虫的家里时,表哥表嫂肯定也都不待见她。

别说晴雯病的奄奄一息,需要人照顾和花钱看病,就算晴雯活蹦乱跳被撵出来,背上这么个污名,就算找婆家都不好找。因为背负“狐狸精”罪名的晴雯,就和潘金莲差不多,很可能被便宜卖给武大郎那种人,或者多浑虫夫妻把她卖进青楼都是完全可能的。

晴雯已经没有活路了,她自己也都很清楚。但是她心里就是不服气,凭啥呀!她和宝玉真的是清白的!那些和宝玉不清白的“真狐狸精”,比如袭人、碧痕咋都没事呢?

所以,晴雯要用最后的力量来反抗,反抗王夫人,反抗宝玉身边的“真狐狸精们”。

她和宝玉互换了贴身内衣,并且特意告诉他:“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宝玉身边谁贴身伺候,肯定是麝月、袭人、秋纹、碧痕这几个了,宝玉唤了内衣,她们肯定会看见,会知道。

当她们看见宝玉穿着晴雯的内衣时,会怎么想呢?大概就和王熙凤、平儿看见贾琏包袱里藏了多姑娘的头发差不多心情吧。

觉得很膈应,又很震惊,但是又无可奈何。毕竟晴雯已经走了,也已经死了,她们还能怎样?她们本来就都是一样卑微的丫鬟,就连袭人也没有名分,连通房都不算,宝玉不属于她们任何一个。

或许她们也会就此误会晴雯和宝玉也真有一手,可晴雯就这样被王夫人轻易干掉了,她们难免也要睡不好觉了吧,毕竟兔死狐悲,唇亡齿寒啊!

可见晴雯还是极聪明的,临了这一招反击,足以震慑宝玉屋里的“真狐狸精们”好一阵子了。

南山橘暖/文

晴雯临死前为何要与贾宝玉换穿内衣?

晴雯把内衣脱下来裸着身子跟贾宝玉换是何意图,恐怕也只有贾宝玉这个“傻白甜”不懂了。

很多女性没读过《红楼梦》,却喜欢拿贾宝玉当自己的梦中情人,但事实上,贾宝玉是个地地道道的渣男,对于那些主动投怀送抱的女性来者不拒,比如宁国府大少奶奶秦可卿,丫鬟袭人、碧痕、王夫人丫鬟金钏等,都被他成功上位。

这些女性之所以如此,无非是看上了贾宝玉贾府少爷的“高贵身份”,渴望以此上位,能当个“姨娘”什么的。

但也有些女性不惯着他,比如他的贴身丫鬟晴雯,和他同级的少奶奶林黛玉,就对他不冷不热,懂得自尊自爱,保持适当距离。

针对这一类的女性,贾宝玉也不强求,你不愿意给,我也不强求,你想谈恋爱我就陪你谈,你的身子我是不碰的,呵呵呵……但匪夷所思的是这一类女性的命运却都比较惨,比如林黛玉就来了个泪逝而亡。

其实,林黛玉有很多和宝玉亲密接触的机会,比如第19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中,宝玉和黛玉“面对面”地躺在一张床上聊天。你说,这要是孤男寡女的两个人在一张床上怎么可能不发生点事故?更何况你面对的就是个大美女?可贾宝玉沉醉在黛玉的“女儿香”中竟然啥事没有,他还非常热情的去挠黛玉的嘎吱窝

——笔者看到这里都觉得不可思议,你贾宝玉还是个男人吗?黛玉都这样了你还不上手?能不能干点正事?又一想,怪不得曹雪芹要起个“贾(假)”姓呢?从人性的角度去分析,这里的贾宝玉是真的假啊!

正所谓“天予不取,反受其咎”,老天爷给你的时候你不要,那你就别要了。果然,之后宝黛爱情没能成功变现,却成全了金玉良缘 ,被薛宝钗这个胖女人钻了空子。

说完黛玉,我们重点聊聊晴雯。

在贾宝玉的四大丫鬟(袭人、晴雯、碧痕、麝月)中,晴雯排行第二。在袭人和宝玉初试“云雨”,碧痕跟宝玉洗了6个小时澡以后,晴雯就陷入了困惑:自己要不要跟;不跟的话,宝玉会不会疏远自己呢?

思来想去,晴雯还是决定保持自己的清白之身,并对袭人和碧痕的行为表示唾弃,比如书中第31回“撕扇子作千斤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中,晴雯就指责袭人与宝玉“云雨”之事:

“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

你瞧,晴雯这话说得有多扎脸?有些事你知道就行了,何必又说出来呢?

亦在是回,晴雯又故意把碧痕和宝玉的事抖露了出来:

“罢,罢,罢,我不敢惹爷。还记得碧痕打发你洗澡,足有两三个时辰,也不知道作什么呢。我们也不好进去的。后来洗完了,进去瞧瞧,地下的水淹着床腿,连席子上都汪着水,也不知是怎么洗了,笑了几天。”

你看,这个晴雯说话真的是不给别人留一点余地啊!这也就不怪晴雯之后被赶走时,袭人等对她不管不问了。

不过,晴雯对宝玉却是极好的,比如书中第52回“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中,宝玉的雀金裘“后襟子上烧了一块”。怎么办呢?也只有针线极好的晴雯替他缝补了,而此时的晴雯刚好受了风寒,她是忍着头疼替他缝补的。

(第52回)……(晴雯)一面说,一面坐了起来,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脚轻,满眼金星乱迸,实实撑不住。若不做,又怕宝玉着急,少不得狠命咬牙捱着。

当然,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晴雯对宝玉好自然是和袭人等丫鬟的目标相同,是想成为他的姨娘罢了;而在成为姨娘之前她想保持清白之身的意图,也已经是昭然若揭了。不然,何必对袭人与碧痕的行为大加谴责呢?

另一个关于晴雯想要成为姨娘的证据,就在于她为此而特地留了“葱管粗”的两寸长指甲,而这在丫鬟当中是违制的。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晴雯终究没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在大观园被抄捡(第74回)以后,晴雯被赶出了荣国府。

不久,宝玉偷偷出府来看晴雯,未成想此时的晴雯已经“病上加病”坚持不了多久了,只见她“睡在芦席土炕上,幸而衾还是旧日铺的”……于是宝玉一面想,一面流泪问道:“你有什么说的,趁着没人告诉我。”

晴雯呜咽道:“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

——什么叫做“另有个道理”?可见晴雯对于自己之前的行为感到后悔,或许还不如把自己给了宝玉,也不枉被冤枉成狐狸精了吧?可是如今自己没给,也被污蔑了,找谁说理去?

最后,……“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

“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我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宝玉能不听吗?遂“宽衣换上,藏了指甲”。

晴雯又哭道:“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那你说晴雯要和宝玉换“内衣”的目的何在呢?

首先,她是想给自己留个念想,即便将来躺在棺材里,就跟在怡红院里一样了,通过这种方式,想在死后仍然与宝玉发生联系。

其次,她是在报复,报复那些说她是狐狸精的人(比如王夫人,袭人等),这好像是在说,你看吧,宝玉有了我的内衣,我们也“那个”了,我就不要脸了,爱咋地咋地——其实,只要宝玉把晴雯的内衣穿回去,就犹不得别人不这样想。

正常情况下,如果晴雯活得好好地要跟宝玉换内衣的话,宝玉可能早就把持不住了,可如今这情况他怎么好意思呢?最后也只得默默离开。

晴雯所能想到的“便宜”,恐怕也就仅此而已了。

参考:《红楼梦》

(网图、侵删)

晴雯临死前为何要与贾宝玉换穿内衣?

看《红楼梦》有几处可令人放声大哭?晴雯之死必定让人潸然泪下。读者在为晴雯的冤屈抱不平、美好生命的消逝寄予同情的时候,是否考虑过她为什么一反常态、做出和宝玉互换内衣的举动呢?

晴雯这个人,性格最是爽利,眼里揉不得一粒沙子。怡红院的坠儿偷东西,她一天也容不得,知道后即刻撵走;红玉搭上了凤姐想跳槽,她就出言嘲讽她攀高枝;就连袭人,她都当众奚落她是“西洋哈巴狗儿”……可算是十分畅快!可就是这样一个嫉恶如仇的烈性人,突然有一天被扣了个“狐媚子”“勾引宝玉”的罪名,驱逐出了贾府。

她无家、无父、无母,没有一个亲人!离开了贾府,你觉得她只能哭泣、认命、哀求或者等死,她能拿什么来反抗贾府?可纵然渺小卑微下贱,她依然做了自己认为该做的事。

你们不都说我勾引宝玉吗?那么我就好好勾引一回!我不但要留下我的指甲给他,还要把我的内衣也换给他穿!我的人虽死,我的名字却深深刻进了他的心里!

晴雯,这个可怜的姑娘,她在人世间短短的十几载所得到的温暖和尊重,大多都是来自于宝玉。也许在黑暗的另一个世界里,身上穿着宝玉的衣服,她会不那么冷,她不会怕黑,她会有勇气……

晴雯临死前为何要与贾宝玉换穿内衣?

晴雯是宝玉房里四个贴身丫头之一,从十岁就被贾母派给宝玉,是金陵十二钗副册排在首位的优伶。她容颜艳丽,举止风流,最难能可贵的是品性高洁个性分明,不屑趋炎附势,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是红楼梦里最为人称道人物之一。

晴雯和宝玉一共相处五六年,期间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尽管她看不起袭人和宝玉暧昧,讥笑宝玉和一些小丫鬟一起洗澡胡闹,这只是表面现象,从内心她是喜欢宝玉的,甚至可以说是深深暗恋着宝玉的。

那么作为心比天高的晴雯,是不会把自己珍贵少女心事向宝玉有所表白的。因为她知道,宝玉既有宝姐姐,又有林妹妹,她这个丫头是绝对没有资本和宝钗黛玉竞争的,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和袭人麝月等人暗暗较劲。可能是晴雯的刚直不阿,不大符合宝玉公子哥口味,所以这么多年晴雯在宝玉心里是没有太多儿女私情的。宝玉和晴雯的感情是在激烈争吵中才慢慢柳暗花明的,最突出的是晴雯撕扇千金一笑。

宝玉因失误踹了袭人一脚,袭人吐血,不能再伺候宝玉。宝玉内心失落懊恼可想而知。晴雯这时不小心损坏了一把扇子,被宝玉骂成蠢才。晴雯和宝玉吵得不可开交,袭人解劝,晴雯又一阵夹枪弄棒把宝玉和袭人奚落的下不来台,气的宝玉非要撵她走。晴雯这才心虚流泪,一句“就是一头碰死也不出这个门”恰恰暴露了女儿心事。后来宝玉和晴雯重归于好,晴雯姿意撕扇尽显女儿娇态,宝玉鼓掌叫好,这一幕恰像一对小情侣闹过别扭以后的卿卿我我,从此两人心里便种下了彼此影子。

晴雯对宝玉的痴情在病补雀金裘让人羡慕嫉妒,也让宝玉对晴雯多了新的感激。雀金裘是贾母特地给宝玉的宝物,价值连城,宝玉不小心烧了个窟窿,马上就要出门显摆了,遇上这糟心事,宝玉急的头都要冒烟了。最糟糕的是这个衣服没人敢补,连最高明的缝补匠人都不敢下手。这事却让晴雯解决了,晴雯忍着病疼,拼着不要性命,连夜为宝玉补好了雀金裘,你说宝玉能不感恩戴德吗?宝玉从这件事上,一是领教了晴雯的能力超群,二是看清了晴雯对他的如海真情。

晴雯无缘无故被王夫人撵出大观园,而且还是在病中。宝玉来探望她,她终于吐露了隐藏多年心事。她明知自己时日无多,也知道自己和宝玉可能再也见不到了,于是就毅然决然把自己自己指甲剪下留给宝玉,然后又主动脱下自己的内衣和宝玉互换。她这样做是要了却她一生心愿,那就是生不能和宝玉同枕共眠,死也要和自己最爱的人的体温融为一体。

晴雯临死还来给宝玉托梦说她走了,宝玉对晴雯的死充满了无限悲愤。首先他愤恨晴雯被无情社会冤死,其次他痛恨自己面对晴雯悲剧无能为力。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为晴雯做一篇感天动地祭文,《芙蓉女儿诔》也是宝玉对晴雯感情的最好阐释。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晴雯用自己光明磊落敢爱敢恨的青春韶华,谱写了一曲封建社会直抒胸臆的爱情悲歌。这是时代的扭曲,愿晴雯悲剧永绝人间!

晴雯临死前为何要与贾宝玉换穿内衣?

《红楼梦》中人,最为刚烈者有六人:一是因被意中人柳湘莲看轻,自杀以殉的尤三姐,二是感尤三姐之情而遁入空门的柳湘莲,三是不愿沦为贾赦玩物而自杀的鸳鸯,四是不甘受辱、自杀身死的司棋,五是不堪被主妇王夫人视作勾引宝玉的坏女孩,跳井明志的金钏儿,第六位,也是小说中形象最为丰富,最为美丽,也最可爱,最让人爱敬的晴雯。

这六人的四位,都是用生命捍卫自己的尊严,称其刚烈,自无争议。柳湘莲看破红尘,断绝世缘,以决绝的方式,回报尤三姐的痴情,与刚烈同科,自不待言。唯有晴雯,一非自杀,而非以决绝的方式反击世俗的攻击,她怎么能够算得了刚烈呢?

其实,在许多人眼中,晴雯算是最为刚烈的。她的刚烈在于,不因出身下贱,身为奴婢而自甘沉沦。她的模样儿好,不在主家小姐之下。【87版《红楼梦》诚然不错,只是扮演晴雯者,与小说中所写者有出入,按照小说中的描写,晴雯应该是鸭蛋脸,身材修长的高挑少女。剧中者,脸型和身形,都与原著有些出入了。】

心灵手巧,女红绝佳。除了侍候宝玉,平日不做粗活,根本不像个丫鬟。生气时,尝撕碎了不少扇子,惹得麝月的批评。

这些作为,在等级森严的时代,已然逾分,但她却不以为然,没把世俗条条框框放在眼中。

心性高傲的她,偏偏嘴巴又极其灵巧,锋芒外漏,模样亦近似西施,俨然另外一个林黛玉。可惜,她比黛玉更惨,没有主子的身份,没有老佛爷贾母的坚定护佑,就是爱怜自己的少主宝玉,也无法保全自己。

仍在病中的她,被当作蛊惑宝玉的狐狸精,被赶出大观园,赶到势利的哥嫂家中。跟司棋、金钏等人不同,她并未被人“捉奸”,只因模样忒好,姿色绝伦,有一段天然的风韵,就被认作勾引少主的祸水。其实,她跟宝玉虽然亲昵,但并未逾矩,没男女之事。倒是向来被认为老实本分的袭人,曾与宝玉偷试一番,有过鱼水之欢。

就算晴雯与宝玉上过床,也并非大逆不道、逾越规矩。贾府中男主人的屋里人,本来就是他们的私产。少主人未曾婚配前,贴身的几位丫鬟,一般都默认为妾,来日要成为姨娘的。袭人和晴雯,原都是贾母身边的丫头,因被贾母赏识,被叫去服侍宝玉,她们被宝玉“收用”,自然不算未被规矩。

晴雯被赶出大观园,与其说是惩治她的“不检点”,不如说是借助“教训”丫头,来敲打少主宝玉。让他不敢在胡来,不再与丫头厮混,不再沉浸在女儿堆中。晴雯的冤情,实在不小。然而,冤枉她的确实少主之母王夫人,这让晴雯不敢,也无法直接反抗。

她只有通过别的方式,发泄自己的不满。王夫人不是听信他人(如王善保家的)之言,认为我晴雯引逗宝玉吗?既然不容我辩白,那么,我就要跟宝玉亲昵。不仅把具有定情意义的指甲剪给他,还互换了贴身旧袄儿。

晴雯临终前,与宝玉互换内衣,是刚烈高傲的她,对小人王善保家的,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视作是对王夫人等人的示威和蔑视。

如果晴雯就那么悄无声息的死去了,没有对迫害她的人有所表示和反击的话,就太不像晴雯了。

当然,临终之际,品性纯洁,对宝玉体贴关爱备至,且受宝玉爱敬的晴雯,何尝没有一丝丝后悔呢?自己早先如果从心所欲,真与宝玉有些首尾,又将如何呢?而今才十六岁,就要撒手人寰,怎么可能一点遗憾都没有呢?

  • 晴雯呜咽道:“有什么可说的!不过是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我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儿既担了虚名,况且没了远限,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

有些学者在评晴雯之死时,说“该上床的没上,不该上床的,反倒上了。”前者指晴雯,后者指袭人。话粗理不粗,晴雯为人更为磊落光明,极为真率,更为宝玉,也为小说作者,甚至读者的赏爱。她能够雄居《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不是没有原因的。

而临终前,与宝玉交换内衣,更能昭示出晴雯的高傲和倔强,而这些个性,在等级甚严的贾府,却成了她人生悲剧的重要原因。

晴雯临死前为何要与贾宝玉换穿内衣?

怡红院是宝玉的住所,负责照顾他的丫头们和他的关系都非常好,其中袭人和晴雯更是王夫人和贾母为他内定的妾室人选,而且她对两人也与别人不同。

宝玉对袭人有依赖和宠爱,但对晴雯更多一份偏爱,晴雯恐怕是唯一一个敢与宝玉对吵的丫鬟了,可也是因为宝玉,晴雯遭受了无妄之灾,白白担了勾引他的罪名,被撵出大观园。

只是晴雯从来不知道她竟然不是宝玉最爱,甚至不是想要携手一生的人。不知道也是一种福气,至少晴雯她对宝玉没有遗憾了。

晴雯对这一场灾难埋怨命运不公,却从未责怪过宝玉一分,临死之际还和宝玉互换内衣,想要保留彼此的情谊。

第一、宝玉是晴雯最喜欢的人,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想要给宝玉和自己都留下一点念想

晴雯并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象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

晴雯对宝玉说了她想要跟他交换内衣最重要的原因,以后她死了,看到这衣服宝玉可以睹物思人,宝玉看见衣服也就如看到她一般,而她也好像有宝玉在身边一样,衣服就是想要给彼此留一个念想。

内衣是最贴身的东西,也可以表示他们之间关系的亲密,自是与其他丫鬟不同。

晴雯是个多情和善解人意的姑娘,她知道她的离去宝玉一定会很难过,所以她把内衣留给宝玉,也希望借此化解宝玉的心伤。

第二、这是晴雯的一种抗争和不甘心,她从来没有和宝玉有过逾矩的行为却被诬陷

晴雯是贾府内真心爱着宝玉的人,她不求一夕之长短,她想着是要和宝玉在一起一辈子的。虽然早一点和宝玉发生关系,可以让宝玉更喜欢她,也可以让她在怡红院的位置更稳固,但是晴雯没有这样做。

她看中这份感情,她想要他们可以在阳光下坦荡的相爱,不为情欲,不为利益,只是因为单纯的爱。

可是晴雯的真情只有宝玉知道,其他人不仅不知道,还借此来污蔑晴雯,晴雯的委屈实在不知该如何说起!

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万般都是命,半点不由人”,还没有等到贾母正式把她嫁给宝玉,她就被撵出大观园了,晴雯所有的梦想都成了泡影。

与其被白白诬陷,晴雯就是要做一些事情来反抗,晴雯就是要自己的衣服留给宝玉,那帮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只要自己没有做过,又何必惧怕她们的流言蜚语?晴雯的勇敢和个性跃然纸上。

第三、为了凸显晴雯死亡的悲剧意味,晴雯从来都不是宝玉最爱的人

晴雯是一个很悲惨的姑娘,不知父母是谁,不过是被赖嬷嬷买下的一个小丫头,因为贾母喜欢才得以留在贾府,留在宝玉身边。“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宝玉注定还要给晴雯增加另一重悲伤。

晴雯又哭道:“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对感情晴雯是大胆而且真挚,她留给宝玉贴身的衣服她一点都不怕别人知道。

他认为“不如还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来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在宝玉心上晴雯不是最重要的人。

看到宝玉的心事、想到晴雯的话,就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和悲凉,晴雯是如此喜欢宝玉,但她却不是他心中最爱的人,甚至不能够在宝玉内心深处留下一个位置。

感情从来没有公平可言,不是付出多少就会有多少的回报,一厢情愿就要愿赌服输。宝玉的善意,是他没有对晴雯说拒绝的话,但是他的内心却给了晴雯最大的伤害。宝玉注定是晴雯的劫,逃不开躲不掉。

晴雯对这份感情无悔无怨,爱就爱了,哪怕受一生的伤!喜欢她的洒脱和热烈!

作者:陌游常乐。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少读红楼,为你讲述不一样的名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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