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杀牛杀马和杀人是同等罪行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其实不要说古代,就算新中国时期,随便杀死耕牛也是很严重的罪行,要坐牢多年。

在 1955 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防止滥宰耕牛和保护耕牛的指示》,其中明确提到“只有确实已经不能耕作的老牛和残牛,才可以卖给食品公司或者屠商宰杀”。

直到 1984 年,《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才最终宣布“牲畜可分到户或作价归户,允许私养、允许自宰自售”。

这是因为对于古代农业生产来说,耕牛是非常重要的兽力工具。

有过农业生产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家中有头牛和没有牛,做农活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靠人力去耕地,不但工作量巨大,而且非常辛苦。

所以,国家把耕牛定为国际级别的财富,不允许随便宰杀。

那么,古代又是怎么判决呢?

汉代的《二年律令》中的《田律》就有"杀伤马牛,与盗同法"的记载,而且不仅故意伤害牛马有罪,无意伤害也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也就是说,比如你粗心大意,将黄牛搞到河里面淹死了,也算是故意杀牛,同盗窃牛一样定罪。

不过,汉代初期的法律要严格的多。尤其是刘邦时期,国家经济几乎崩溃,百废待兴,年皇帝都要坐牛车出行。

此时对于随便杀牛马,都是给予严厉的极刑。

《汉书·龚遂传》谓:“禁私杀牛马, 牛用耕田, 有宰食者, 杀无赦”。

《淮南子·说山训》载:“杀牛, 必亡之数。”高诱注曰:“牛者, 所以植谷者, 民之命, 是以王法禁杀牛, 民犯禁杀之者诛, 故曰必亡之数。”

可见,汉代初期杀牛是可以判死刑的。

唐代的经济大发展,这方面就放松了很多。

《唐律疏议》规定故意杀死官家牛马,坐牢1年半。故意杀死自家牛马,坐牢1年。

《宋刑统》中,增加了对杀害马、牛、驼、骡、驴、犬等行为处以脊杖或臀杖的规定。

故杀官私马牛者, “决脊杖二十, 随处配役一年放”;杀自己马牛者, “并决脊杖十七” 。

可以看到,宋代似乎法律不太严厉,杀自己的牛马只要打脊杖17下。

这主要是北宋中后期,农业大发展,耕牛也出现数量暴增。因为耕牛数量太多,官府也允许民间申请以后适当宰杀一些。

所以,水浒好汉吃牛肉也不稀奇,只是牛肉价格比较昂贵而已。

到了明朝,明律对牛马的保护力度更大,凡"宰杀耕牛、并私开圈店及知情贩卖牛只与宰杀者""凡盗而宰杀及货卖者"处以"宰杀马牛罪",将会受到发配边疆或者充军的处罚。

《儒林外史》中,范进去拜访昏官广东南海的汤知县的时候,就遇到这种事情。

汤知县自己是回民,但当时官府严禁杀牛。而当地回民很多是杀牛杀羊,因此为生,因此就送了40斤牛肉行贿汤知县,试图暗中还是让他们做生意。

结果, 昏庸的汤知县被周劣绅挑拨,将送牛肉行贿的老阿訇严惩始终,结果后者死了。

搞得回民大乱,鸣锣罢市围攻县衙,闹得不可开交。

清代也是如此。

在《大清律》中有明确规定,"凡私自宰杀自己马牛者、杖一百;驼、骡、驴,杖八十。筋、角、皮张入宫。误杀及病死者,不坐。"

也就是说,宰杀自家牛马,要杖刑100下,但误杀或者病死不算违法。

说起来,杖刑100下绝对不轻了。如果不花钱行贿打板子的差役,不要说100下,50下就能把你打残了。100下能够将你活活打死。

所以,历朝历代杀牛都是要倒霉的,吃牛肉更是奢侈了。

在古代杀牛杀马和杀人是同等罪行吗?

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当中,由于是农耕经济占绝对压倒性地位,所以,牛与马这样的大牲畜就极其被人们重视,我国早在秦汉时期,对于牛、马就颁布有专门的保护性律令。

那么,“在古代杀牛杀马和杀人是同等罪行吗?”

秦、汉以来,历代封建王朝都重视马、牛的作用,周朝时期,在《曲礼》中就有“诸侯无故不得宰牛”一说。及至到了秦朝,对于设置路障、陷阱等使得马、牛受伤的人,官府就要给予严厉惩罚。到了汉朝,《二年律令》中就有“杀伤马、牛,与盗同法”的记载,在此,不论有意无意,只要是伤害了马、牛,就会受到严惩。

宋、明两朝,也对杀害大牲畜之罪做了详尽的规定,《宋刑统》对这类犯罪是施以肉刑,即打板子之类。

明朝的《大明律》对于伤害马、牛的行为基本给予发配边疆的处罚。

可是,到了清代,事情开始变得复杂化。

首先,在清朝初年,顺治入关之后,由于清人相对于关内的汉人比较,人数悬殊,这时候,抗清势力还此伏彼起,而马匹就成为主要的军事物资,受到清朝统治者严格管控,清朝廷一度规定,民间汉人私自蓄养马匹者,判处绞刑。

而在清朝康熙年间,对于私杀滥宰马、牛则有了极强的惩治措施。

在这期间,福建官府方面对于百姓私自屠宰马、牛就加大了惩处力度,比如,当时的福建提督规定私自屠宰马、牛就按照强盗罪处置,上行下效,福建其它各府的官员就有更生猛的规定,私自宰杀马、牛者即为死罪,而且,砍头之后,还要暴尸三日。

题主所问的“在古代杀牛杀马和杀人是同等罪行吗?”可能就与此有关。

所以说,这种私自屠宰马、牛即定为死罪的暂时性规定是超越了当时的《大清律》的,可是,重典之下,私杀滥宰的风气真就基本刹住。

而对于耕牛,历朝历代也是很重视,毕竟在我国古代的小农经济生活状况之下,耕牛的作用巨大,官府在最初的规定当中,规定了误杀牛、马是无罪的。可是,这样一来,很多狡黠的屠夫和商人就专门钻这个律条的空子,宰杀之后,上报为误杀。

这种情况,还是在康熙年间,被知府刘兆麒所发现,刘知府不但对此深恶痛绝,而且,他行动对策也快,在其治下,他规定,上报病死的牛,不许分割,报官验视之后,即行择地掩埋,如有不轨,则予以重惩。

这样,就使得不法商人和黑心屠夫不敢再作奸犯科。

当时,江西一省对于福建的做法又做了补充,江西按察使规定,上报病死的耕牛要同时送至县衙检查,相关吏役检测属实之后,可以在两日之内卖掉,上报之前如有分割行为,就判定为私自屠宰,更厉害的一招是,如果事发之时,邻居隐而不报,亦同罪处理。

这些,都足见古代社会对于马、牛的重视程度。

在古代杀牛杀马和杀人是同等罪行吗?

古代,杀人和杀牛马都是有罪的,但杀人的刑罚基本是比杀牛马严重,当然也得区别不同情况。有杀人不判刑的,比如丈夫在通奸现场杀死奸夫,也有杀牛马坐牢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古代有一句话叫做“杀人偿命”,所以在古代人也是不能随便杀的,如果一个人真的杀死了人,不管他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贵人,都需要付出代价,古代杀人也分为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如果是过失杀人,那刑罚就比较轻,可能会罚钱或者是判刑,但如果是故意杀人,那刑罚就比较重了。

在唐律中,杀人罪已形成一套完备的类型学说,即所谓的“七杀”,包括:谋杀、劫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

其中,谋杀、劫杀、故杀、斗杀按律均处斩、绞等,基本上是要“偿命”的。至于误杀、戏杀、过失杀等三种,都罪不至死。

至于杀牛马的刑罚,《宋刑统》中,增加了对杀害马、牛、驼、骡、驴、犬等行为处以脊杖或臀杖的规定,到了明朝,明律对牛马的保护力度更大,专门规定了"宰杀马牛罪",私自宰杀马牛的,将会受到发配边疆或者充军的处罚。

到了清代,顺治沿用了《大明律》"宰杀马牛"律,并无太多变化,只是将部分杖刑改为了罚金刑。《大清律》中明确规定,私自宰杀马牛这些牲畜,会遭到杖刑的处罚,但误杀或者自己病死的马牛,由于是无心和非关人事,所以牲畜主人可以不坐牢。

至于禁止宰杀牛马的原因,一个是说牛皮、牛筋和牛角是制作弓箭和帐篷的工具,这几个东西是属于国家的,所以私人不能宰杀;二是农业国家,牛是农业的根本,马则是军队物资;三是封建国家宣扬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的需要。

在古代杀牛杀马和杀人是同等罪行吗?

我是千河,我来回答。

我们先来看看牛在历代相关的法律。

西周时期的法律规定:诸侯无故不杀牛,诸侯都不能随便杀牛,那平常百姓就更不用说了,想吃牛肉做梦去吧。在当时只有周天子才能在祭祀的时候杀牛,祭祀完了能吃到一口牛肉,诸侯只能杀猪或是羊,他们也只能吃猪肉或是羊肉。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到了汉朝时期,生产力大增统治者才允许杀老了干不动活的牛,而且在宰杀前还要去有关部门申报。不过这种牛肉太老了咬不动,要是你贪吃想吃嫩牛肉偷偷的杀年轻力壮的牛,那你就要为牛偿命了。汉朝的法律明确规定:王法禁杀牛,犯禁杀之者诛”。到了唐朝时期才废除杀牛偿命的规定,不过得吃几年牢饭。

不只古代禁止杀牛,新中国刚成立之初也规定:禁止任何机关和农民私自宰杀耕牛”“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惩罚”。直到1972年才放宽规定允许杀牛,老百姓们才能吃上牛肉。

古代马匹很贵

以汉朝为例。养一匹马所花费的土地,可以养活25个人。

或许有人觉得这样推算战马的价值有些不太合理,那么可以看一看西汉时期,一批战马所需要进食的饲料。

当时汉武帝派出骑兵远征,每次除了派出战马以外,还要派出超过战马三倍的牛,这些牛并不是用于作战,而是拉着战马所需要资料。按照当时的史书记载,每一批战马所吃掉的饲料,相当于当时一个普通士兵的12倍。

马在古代属于非常重要的战略物资和交通工具,朝廷控制的很严,战马甚至要从国外购买,加上饲养成本又高,所以在古代中原地区吃马肉的并不多。

当时市面上一匹良马的价格,当时的一匹好马可以卖到百金,西汉时期一斤就等于当时的1万钱,百金就相当于当时的100万钱。如果说10户中产阶级不停的劳作,才能够换来这笔巨额收入。

昂贵的马匹不是什么人都吃得起的,当然吃马肉不犯法,只是这马肉太难吃了。一匹马可以换几头肉了。

在唐代以前杀牛偿命,杀人也偿命的。

唐代后才改蹲大牢。

好了今天的回到就到这。

我是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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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杀牛杀马和杀人是同等罪行吗?

首先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古代杀牛和杀马这和杀人是同样的罪行。因为在古代没有机械化生产的时候,一般都是靠动物和牲口来充当但工具和运输工具。牛和马自然就成了人们在耕种或者运输方面的首选。官府也会加强对牛和马的管制。在古代贸然的杀牛马,没有得到官方的允许。应该是会被判刑的。

在古代杀牛杀马和杀人是同等罪行吗?

小编认为这个问题要看发生在哪个朝代?你这种情况最有可能发生在战国和秦汉。那时候主要靠牛耕田种地。吃牛肉跟杀牛,会被判重罪。这也是当时对耕田种地土地动物的保护。古代主要以小农经济为主,一般人除非万不得已,基本上不会杀牛,因为相当于自己断了自己的生存工具。古代战乱频发,土地制度不断改变。州开始实行井田制。到后面秦汉的土地私有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牛在社会上的地位也逐渐下降。到了唐宋经济大发展的时期就不会出现。杀牛是重罪。所以小编认为,杀牛到底是不是中最要看你所处的是哪一个时代?不过这确实也有人家的原因。古代确实规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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