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要发配?
从古至今历朝历代都不缺犯人,但对于处理犯人的方式却大有不同。譬如“流放发配”,今日再很难听到这种说法。但在古代这几乎是最受官吏青睐的惩罚,那么古代为何不将犯人关入监狱,而将他们发配到千里之外的蛮荒之地呢?
这些犯人虽然多是作奸犯科之辈,但是罪不至死。若是关在监狱中,不但要予以伙食,看守和场地也是问题。犯人之食待遇随便,可所需数量却多,小到县邑大到都城,犯人必定不在少数,就算每日供应一餐也是不小的支出。而在古代粮食产量极低,风调雨顺的年头百姓也不过能混个温饱,有时遇上天灾便极有可能颗粒无收。即使到了清朝有高产作物传入粮食增多,在清光绪元年(1875)干旱时仍然饿死一千多万人,易子而食的事时有发生。犯人身上罪孽重重,反而能不劳而获,这就让人难以理解了。长此以往,为了温饱犯罪量可能还会激增。
流放的最初目的是让犯人巩固边疆的军事实力,后来又演变为开发边远地区。很多边境地区人烟稀少经济落后,一般人都不会主动过去,这就形成了让犯人流放的蛮荒之地。这种方式也不止中国在用,英国就曾将大量犯人流放至澳大利亚充当免费劳动力,可以说时至今日,澳大利亚仍有不少人是当时犯人的后裔。在宋朝时海南岛以及沙门岛都是流放之地,清朝流放地多为宁古塔,此地虽在清朝的龙兴之地,但却十分苦寒,有很多人死在流放途中和流放地。
流放不仅能节省国库开支,还能为边远地区的建设提供劳动力。简直是一举两得,难怪朝廷热衷于流放犯人,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必须要考虑,那就是减少对统治者的威胁,或是为统治者“掩人耳目”。
流放的除了普通犯人,还有两类人需要注意:一是皇亲国戚,二是朝廷重臣。有些朝廷重臣可能犯了事,但出于舆论和朝廷稳定考虑不能将他们问斩,只能流放他们。一旦被流放,这些官员经营许久的人脉关系等都化为乌有,他们也很有可能死在途中。即使他们活着,山高路远他们也难以回来,对皇权也就无法构成威胁。
至于皇亲国戚,他们身份本就特殊,有时他们犯事迫于舆论不得不进行惩罚,但又不能下狠手,只能流放。譬如载漪(光绪皇帝的堂兄,其子大阿哥溥儁险些取代光绪帝),八国联军与清朝议和时认为载漪是罪魁祸首之一,迫于洋人压力朝廷不得不惩戒他。清政府就想出流放一招,名为流放新疆,实则初携家属到西安,后又投靠了姻亲内蒙古阿拉善王。载漪的弟弟载澜也作为八国联军所要求惩办的祸首之一,“遣戍新疆”,在迪化(乌鲁木齐)的生活奢侈,经常骑着骏马,驰骋游乐,经费由迪化县供给。
今非昔比,古代的难题放在如今已经不再是问题,基本的温饱也已经不成问题,交通也更为便捷了,把犯人关在监狱里才更保险。就这样流放一事才就此消弭,其实直到清朝末年,流放还是很普遍的。
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要发配?
在古代,是没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这种说法的,也没有“坐牢”这种刑罚。如果你犯事儿了,只有三种结果,要么打一顿走人,要么就是死,剩下的就是流放。
你在电视上看到的,关在大牢里的那些人,要么是等待审讯,要么是等待秋后问斩,没有长期关押的。
古代的刑罚是非常简单的,要么“生”,要么“死”。
生,分为两种。如果你犯的事比较小,情节不严重,危害不重大,那么一般是朝屁股上打上20大板就可以回家了;如果你犯的事比较严重,打一顿吧不足以平民愤,杀了你吧又感觉有点过头,那么就把你流放到千里之外,让你“生不如死”。
死,那花样可就多了,大家也都很熟悉,历史上有很多种,凌迟,车裂,腰斩、活埋等等,最简单的就是斩首,一刀下去,犯人也落个痛快。
那么,古代为什么没有“关监狱”这种惩罚呢?原因有两点。
第一,没有那么多粮食养活。我国古代是农业社会,粮食就是全国人民的命根子,古代生产力低下,一家人辛辛苦苦在农田里忙活一年,大部分粮食都是要上交给国家的,供给那些皇帝、王爷、大官们食用,最后落到普通老百姓手里的其实非常少。
古代的粮食储备条件有限,能够储存的粮食又少,遇上个灾荒年,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饭吃,如果要是让老百姓知道,这些犯人们还能在监狱里大吃大喝,那不造反才怪。
所以,在古代,没有“坐牢”这种处罚,刑部大牢里关押的,也都是暂时的,管饭可以,自费。
第二,古代没有人权的概念。现代社会讲究人权,即便是犯罪的人,也会给与基本的人格尊重,可以让你在监狱里面好好的反思自己的错误,认真的改造自己,最终把你给改造成一个好人。
但是在古代,犯罪的人就是“阶下囚”,是没有任何尊严可言的,尤其是犯了重罪的人,要么直接让你死,要么可劲儿的折磨你,把你发配到苦寒之地,受尽人间之苦,怎么可能让你悠哉悠哉的在监狱里思过。
既然古代这么无情,那么干脆统统给杀死得了,为什么还要弄出来一个“流放”呢?其实这里面包含着古人的大智慧,“流放”是一个一箭三雕的好主意。
首先,“流放”是对犯人最狠的惩罚,让人生不如死现在交通发达了,汽车、轮船、飞机、高铁,路也都修好了,各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全国各地,你想去哪儿,一天功夫,最多两天就能达到,所以,现在的人对“流放”是没有切身体会的,以为“流放”不就是换个地方生活嘛,有什么可痛苦的。
其实,在古代,“流放”比“死刑”更可怕,很多人听说被流放以后,直接一刀结果了自己。
流放为什么可怕?
第一,流放之地一般是未开发的无人区,荒无人烟,自然环境恶劣。就好比现在直接把你一个人丢到原始森林一样,是没有人管你的。你不要想着到了流放之地,有人给你安排宿舍,有食堂给你管饭,没有,统统没有,自力更生,生死由命!
一开始,犯人的流放之地一般是岭南地区,比如现在的广东、广西一带。后来到清朝的时候,一般是流放到新疆或者东北,最著名的就是“宁古塔”,在东北,属于现在的牡丹江一带。但是当年可是苦寒之地,大片的原始森林,还有很多原始的部落,气温能低到零下40几度,
第二,流放到当地是要当奴隶的。比如雍正经常说的“流放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永世不得入关”。简单的三句话,里面包含的可都是血和泪啊。
披甲人,在清朝是地位最底下的一种人,一般是清军的俘虏或者投诚过来的下等士兵,这些人,清军都把他们派到边疆,一方面做守卫边疆的士兵,一方面来做开拓边疆的建设。
给披甲人做奴隶,那就更悲惨了,干最重的体力活,比如修路,盖房子,挖矿山,吃最不好的饭菜,基本上是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比猪狗强不到那里。睡最差劲的地方,房子是没有人给你提供的,自己有能力话盖一个茅草屋,没有能力就只能睡树洞了。
如果是女犯人被流放,那画面你们自行脑补吧。所以,一听说被流放就自杀的,大多数是女犯人。
第三,古代流放,那都是要靠大脚板子走过去的,3000里路,戴着脚镣、枷锁,还要承受官差大人的随时打骂,家里有俩钱的还好,给官差贿赂一下,还能被好好对待,如果没钱拿就等着受气吧,有的人在路上走着走着就病死了。
官差为啥要打犯人?你想啊,3000里路,你走完,官差也是要陪你走完的,一来一回,大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都没了,老婆孩子也见不着,你说不拿你撒气拿谁撒气。
第四,古代有很浓重的乡土情结。现代人流动频繁,一般是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生活,老了也就定居在那里了。但是古代不一样,无论你是出去做官,还是经商,最终都要回到家乡,死了也要运回老家,安葬祖坟,这叫落叶归根,入土为安。
而流放出去的人,一般是很难再回到家乡了,背井离乡,客死他乡也算是对人的一种惩罚。
其次,流放人员能够为边疆做贡献如果把犯罪的人都杀掉,那还真有点“浪费”,让他们去边疆做贡献,其实更划算。
一方面,流放之人可以补充边疆的兵员。古代守卫边疆可是一个苦差事,给高薪也不一定有人愿意去,所以边疆士兵是比较短缺的。而流放人员就不一样了,管你愿不愿意,都得去干。
一方面,流放之人到边疆可以开垦荒田,增加粮食生产。其实这也是古代把犯人流放到边疆的主要目的,古代是地广人稀,清军入关后做过一次人口统计,全国仅1000多万人口,所以,有大片的土地需要有人去开垦。
通过流放人员的开垦,许多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变成了适居的地方,人口得以繁衍生息。
再次,流放就是不杀,显示皇恩浩荡古代的皇帝也明白一个道理,不能杀人过多,如果动不动就砍头,那老百姓的安全感是很低的,这个皇帝也不会受到人们的拥护。
于是就发明了“流放”,你犯了重罪,但是我不杀你,怎么样?我仁慈吧,不过,你也不能好受了,去边疆干活去吧。
被流放了,你还得感谢皇帝的不杀之恩,多聪明。这一箭三雕,使的好!
因此,古代虽然也有监狱,但不是用来给犯人住的,只是暂时关押犯人,“流放”才是古代惩罚犯人最主要的方式。
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要发配?
实际上,流放是非常重的刑罚。
第一,过去交通不发达,流放千里就基本过了两三个省,没有盘缠的罪犯,也没有官府出具的路引很难回乡。所以从管理成本来说,流放更能减少看管费用。就如重刑犯被关在沙漠里面一样,让你跑都不会跑。
第二,流放不是说驱逐到某个地方就任由罪犯随便做什么。除了判决里专门指定的军前效力之外,一般罪犯要接受管营官员的监督,完成规定劳役。这样的编管非常严厉,如北宋著名政治家石介,死后被大奸臣夏悚诬陷逃亡辽国借兵废帝。虽最终没有开棺验尸,但处分非常重。子侄仆人编管他州一年,因无人打理可怜的产业,石介妻眷子女几乎饿死。
第三,过去是农耕社会,也是宗族社会。脱离宗族力量关照的罪犯处境十分困苦。钱财物资非常少,尤其读书人无法做工务农,只能依靠朋友亲戚接济,熬日子等待大赦特赦。比如苏轼被贬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实质这不是贬官任职,而是流放黄州,需要被当地官员监视居住。苏轼夫人当时将钱财分为12份,每月取用一份。原本以为最多一年,结果最后是4年多时间。第二年就没钱了,王夫人甚至亲自赤足下地(鞋也要钱啊)挖野菜,苏轼父子两人则是开荒种地(黄州太守批給的废弃军营及50亩坡地,苏东坡之名由此而来),可惜两人农耕水平不足,温饱都很难。这还是黄州太守没有給苏轼长子苏迈安排劳役的结果。
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要发配?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其实就是一句话,古代不养闲人。
古代和今天不同。
今天的监狱也是要干活的,减刑什么都必须根据干活的成绩来算。
不过,今天监狱从事农业生产的很少,主要是做一些加工活或者手工活。
为啥?
监狱不养闲人,你要自己赚钱解决监狱的基本开销问题。
国家会给一些拨款,缺口必须监狱自己解决。
今天的监狱,一般是接加工活然后作为考核指标,让犯人们完成。
但是,今天工业、加工业发达,有无数这类的活计。
古代中国是农业社会,哪里有什么加工活可以做。
所以,古代的犯人的工作只有两种:
第一,种地。
除了发配边疆的犯人,可能会有大片荒地可以耕种。
如果是内地的犯人,根本就找不到什么土地耕种,因为耕地都被瓜分干净了,农民自己都没土地可以种。
于是,犯人种地在很多地方,也就是不靠谱了。
第二,做军队的杂务。
古代技术条件落后,军队后勤压力中。
一个士兵在前面打仗,后面要有好几个民夫为他提供后勤。
即便是现代我军的淮海大战,也是如此。
据统计,华东军区共动员了543万民工,支援60万解放军。到了战役第三阶段,支前民工与参战兵力的比例达到了9:1,远远超过了战役初期预计的3:1。
看看!
自然,古代打仗可以强行征集民夫,但时间长了也要给钱给物,不然老百姓肯定造反。
即便如此,征召民夫也是很困难的。因为农民缺乏壮劳动力,需要家里男人去种地,这才是最重要的。
况且,很多边疆地区又荒凉又危险,搞不好就病死或者被杀死,给几百两西银子也没民夫愿意去。
所以,即便政府愿意给钱给物,也难以征召到大量的军队民夫。
那么,最实际的就是将犯人发配利用,从事军事后勤工作。
这样一是不养这些闲人,不白给犯人吃饭;二是正好解决军队民夫奇缺的问题。
大家注意,水浒里面的林冲,后来就是看守军队草料场的,这是后勤机构,为马匹供应草料的。当时法度很严格,草料场被烧,林冲就是死罪了。
再看,武松发配孟州,本来也是作为军队杂务的。
书中写道:武松那日早饭罢,行出寨里来闲走,只见 一般的囚徒,都在那里担水的,劈柴的,做杂工的,却在晴日头里晒着。
看看,其实发配也是很惨的,民夫成日做苦工,没有一点人权,还要向管理人员行贿。
如果是女人,通常是被连坐的家属就更惨了,一样也要做活。而且,他们是很容易被军人或者狱卒霸占为妻的。
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要发配?
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
咋说呢?古代刑罚这块,至少咱在电视剧里头瞅,就没有发现有啥无期徒刑的,严重了的直接就剁了,或者腰斩啥的,在比这轻一点整个流放啥的,如果有其他小罪啥的,一顿竹笋炒肉片是免不了的。
至于坐牢的也不是没有,撑死了也就三年,大部分都是一两年的。
过去皇帝有啥喜事了,要大赦天下,其实那会的犯人坐个一二年出来的,也不是啥大奸大恶,所以没啥问题。
毕竟大奸大恶的不是砍了脑袋,就流放了,这事基本上就和他们没啥关系。
为嘛会出现这种现象呢?首先过去人的寿命他是不长的,五十岁就能来个知天命,六十岁就嫩整个耳顺啥的,很少的,这大多数都是家境殷实的人家。
一般人吃了上顿下顿还得数着米下锅的普通人,这寿命能走到四十这就不错了,大多数都是三十郎当岁,主要原因那会的医疗水平也差劲。
您别说普通人啦,就是皇帝家的娃,生了病,说没就没了。
最简单的朱元璋的太子朱标,不就生了一场病,白发人送了黑发人吗?
所以您来个十年,好家伙,人生三分之一就没了,用十五年的成长,十年蹲大牢,可着这家伙只有五年的时间为当地做贡献,而且还干了坏事,这不浪费吗?
最起码浪费粮食不是?那会哪有那么多闲粮给这么个犯人浪费呢?
一亩地可不像现在,啥技术都给使上,整个一吨都有可能,那会地里一亩出个百十来斤就不错了。
所以啊,这比剁脑袋的刑罚在低一档的,这基本上就是流放。
搁哪里流放那?边疆地区,或者无人区,没有开垦的老林子,天寒地冻的黑森林啥的,总之哪里没人,往哪里流。
这犯人流过去不就有人了吗?这流个一二百年的,人口不也就上去了吗?不成的话,连着来俩朝代,六百来年,足够把没有人的地给充实起来。
这也算是物尽其用吧!
最简单的说,南海这嘎达,搁古代您以为这地繁华?拉倒吧!鸟不拉屎的地,没人想来,把犯人流放到这里,想要活下去,和老天爷斗一斗,和地斗一斗,活下来就能繁衍生息,活不下来,反正是个犯人,俩字——活该!
现在咱花钱搁这里来玩,美其名曰——度假。
还有云南,福建这块,过去都是,经过几百年的流放算是开发出来了,后来的朝代这不就开始搁东北这嘎达流放,典型的就是清朝的宁古塔。
电视里头皇帝一拍桌子,俩眼瞪的和灯泡差不多:“哇呀呀!发配宁古塔于披甲人为奴,遇赦不赦!”特别的经典。
只是这事到了清朝末期,他们就不往宁古塔这发配了,原因无他,这地人多了,他们开始往新疆这块发配了,当然不是为了种树,大多都是扛着武器守边去了。
其实这事不仅咱大华夏有,老外也这么干。
您比方说英国,那会很多犯人就往澳大利亚发配,这才有了现在的澳大利亚。
有人说美国也是,那不对,美国至少那叫移民,是英国移过去的普通人,和澳大利亚这块是不一样的。
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喜欢的朋友加个关注,顺手点个赞呦!
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要发配?
古代的刑罚根据朝代的不同,具体的惩罚措施也是略有不同,但最常见的几个刑罚是所有朝代都会有的:罪名轻一些的,或者是临时关押待审的,就关进监狱里。咱们在影视剧里经常听见的什么天牢,水牢等等,就是根据罪犯罪行的不同而分别设置的监狱;还有的就是罪孽深重的罪犯,这种就不用说了,等待他们的就是死刑。死刑的死法也有很多,砍头、凌迟、绞刑、坑杀等等,这里就不细说了;还有一种刑罚,处罚力度介于关押和死刑之间,这就是发配边疆。就是把一些罪孽深重,却又不至于处死的人,发配到未开发的偏远地区,甚至是蛮荒之地,让他们在那里守卫边疆,开垦荒地,永世不能回到家乡。
发配边疆这个刑罚并没有将犯人处死,也不会过分限制犯人自由,那这种刑罚的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可以将这些发配边疆的犯人劳动力发配到边境地区或者蛮荒之地。这种地方的环境因为国家之间的战争,或者是开发程度较低等原因,导致生存条件恶劣,所以一般的百姓都不愿意过来生活。而为了能获得更多的耕地,获得更多的领土,就必须有人来对这些地区进行开发,这个时候,这些犯人就是绝好的劳动力资源。因此大量的重犯就被发配到这里做了免费的劳力,为统治阶级开发新的土地。
其次,可以利用这些犯人驻守边疆,防备外地入侵。大量的量犯人发配到边境,只用派遣少量的军队进行管理,在平时的时候可以让他们开垦耕地,遇到战事的时候,还可以将他们组织起来,作为炮灰队伍进行最初的抵抗,并且也可以作为正规军的前锋炮灰,这样既能让他们发挥劳动力的作用,也能起到入侵预警的作用,还可以作为抵御外敌的先遣力量。百利而无一害。
再次,将犯人发配边疆,既可以将有罪之人绳之以法又不会浪费官府有限的资源。古代的生活水平不高,每个朝代都在为了能让所有人活着而不懈的努力着。因此如果长期将罪犯关押,那么就必须为他们提供吃喝,提供衣衫,提供生活用品,还要为他们提供住宿,而且还不用最烦付出什么。这哪里是惩罚?这简直是享受啊。而在资源紧张的古代,官府可不是慈善机构,更不会为罪犯提供这么多的优待。因此将罪犯发配边疆,可以惩罚这些罪犯,又不加重朝廷的负担。
最后,发配边疆,这显示出了统治者仁慈的同时,又可以切断罪犯的关系网和逃生之路。虽然发配边疆是一种很严厉的刑罚,但至少并没有将人处死,这既表现出了统治者仁慈的形象,又确实起到了处罚的作用。而且将罪犯发配以后,以古代的通讯水平,基本就可以切断罪犯的关系网,不给他咸鱼翻身的机会,这样让一些有特殊关系网的人同基本断绝与外界的联系,无法再利用关系网给自己寻找到脱身的机会。而且发配的目的地,通常都十分偏远,罪犯人生地不熟,就算罪犯要是逃走,也迟早会死在荒郊野外,所以还不如老实待着。这样还降低了越狱的风险。
因此古代朝廷保留着这种费时费力的刑罚,这样能让它获得大量的劳动力去开发蛮荒之地,能让它用最小的损失去抵御外敌,能节省朝廷的开支,能显示统治者的仁慈形象,还能阻断罪犯的其他念想,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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