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式手枪和77式手枪到底怎么样?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很烂的手枪。

击毙1个歹徒需要12枪的小砸炮?公安三大件之一64式手枪

作者:萨沙

本文章为萨沙原创,谢绝任何媒体转载

关于64式手枪的文章已经很多了。作为警方的三大件,64式手枪已经使用接近40年,优点和缺点早已被说烂了。小砸炮击毙1个人需要12枪?听萨沙说说吧。

52式公安手枪

52式公安手枪

64式手枪名气很大。

太空员杨利伟就佩戴1支64式手枪,用于降落以后可能遭遇野兽或者歹徒的自卫。

64式手枪的原形,是名气不大的52式公安手枪。

52式公安手枪是继51式手枪以后(托卡列夫手枪的中国仿制品),中国第一款自产手枪。

52式公安手枪是警察专用,仿造全世界赫赫有名的德国PPK半自动手枪。

不错,PPK就是007詹姆斯邦德的配枪,希特勒自杀用的也是PPK。

PPK早在1908年研发成功,时至今日仍然在大面积使用,已经超过100年。在今天的德国,一支PPK自卫手枪的售价大概是4000多人民币,并不算便宜。

由此,足可见PPK性能的优秀。

PPK

不过,52式公安手枪却是PPK的粗劣仿制品。

它采用和PPK相同的7.65毫米手枪弹,结构也大体相同,取消了弹匣的指托。

缺少指托导致手枪的人机功效较差,影响了全枪的综合性能。

更关键的是,在1952年中国军工水平过于低下,加工技术远远低于德国。

资料中这么写:一位在公安战线上工作多年的老同志,据他的回忆,52式手枪加工甚为粗糙,武器内部加工后的刀痕遍布,与缴获的德制原版PPK比较,显得颇为寒酸。且防腐工艺也不过关,易锈蚀。当年一次蹲守任务,在草丛中埋伏了一天一夜后,发现手枪表面已经锈成黄褐色。所使用的钢材亦不合适,偏软,许多保存下来的52式手枪扳机护圈均有变形的现象。

一款完美武器,完全被仿制的加工技术搞砸了。

PPK

同时,我国不能生产7.65毫米手枪弹,必须从国外(主要是东欧国家)进口,这自然不是长久之计。

于是,52式手枪并没有大面积装备。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警察主要装备54式手枪和乱七八糟的各种缴获手枪。

80年代,在剿灭东北2个持枪歹徒的枪战中,一名路过法警见义勇为,果断开枪。他手中的枪支,竟然是抗战时期日军使用的王八盒子手枪,使用了至少40年之久。结果该枪第1枪子弹没走直线,第2枪就卡壳,歹徒立即用自动步枪扫射还击,法警光荣牺牲。

而在那个年代,这种王八盒子的杂牌枪并不罕见。一些偏远山区基层公安,甚至还用李向阳用的驳壳枪。

杂牌手枪不谈,即便是54式手枪也有很多问题。

技术上的不想多说,类似文章太多。

54式手枪

简而言之,54式手枪适合军用,它的威力太大,曾有1枪击中歹徒后,子弹穿过身体又将不远处1名群众脚掌击穿的例子。

也有室内开枪后,子弹穿透歹徒腹部又连续跳弹2次,击碎另1个歹徒的头骨。

所以,民警在城市中人多的地方,往往不敢使用54式手枪随便射击,怕造成误伤。

同时,54式手枪的保险设计有问题,还是比较容易走火,不符合警用手枪的需要。

在中国,大部分警察一辈子开不了几枪,手枪主要是威慑作用,走火只会打死自己。

自然,54手枪的原尊托卡列夫手枪,是为了苏联在二战中取胜的军用武器。

只要威力大加廉价还可以大量生产即可,没有必要过于考虑安全性。

另外,54式手枪太大,不利于警察携带尤其不适合便衣隐藏枪支。

现实的要求下,军方和警方都要求研发一种取代52式公安手枪的小型自卫手枪。

五六十年代,军人是国家的第一位,所以这种手枪优先满足军队的要求。

这样,在52式公安手枪或者说PPK手枪基础上,最终于1964年研发了64式手枪。

64式手枪

多说一句,期间的1959年根据苏联援助的马卡洛夫手枪图纸,我们自研了59式手枪。59式手枪对于加工要求很高,导致我国的产品质量很低,出现过很多走火事故。最终,59式手枪根本没有定型就直接淘汰了,前后不过1年,只装备军方少数高级军官和保卫部门。

64式手枪的研制,是建立在我国成功生产7.62毫米手枪弹的基础上的。

7.62毫米手枪弹和PPK的7.65毫米手枪弹的主要性能相似。

区别是7.65毫米手枪弹采用半凸缘式底缘弹壳,弹壳底缘直径是9.06毫米,弹壳长17.3毫米。而64式手枪弹则是采用无凸缘式底缘弹壳,弹壳底缘直径是8.44毫米,弹壳长16.8毫米。

原则上,7.65毫米的PPK手枪可以发射64式的7.62毫米子弹,但64式手枪不能发射7.65毫米子弹。

扯远了。

64式手枪是在52式和PPK手枪基础上的改进型。

遗憾的是,64式手枪的综合性能显然不如原尊。

更惨的是,明明是1964年就研发成功。因文革的影响,该枪一直没有大规模生产,直到80年代才开始量产装备军警。

64式手枪有着很多优点,这基本都是传承PPK手枪而来。

最大的优点,在于64式手枪的安全性较好。

具体怎么好,类似文章很多,萨沙也不多说了。

另外,64式手枪也具有快速反应能力。因为设计合理,该枪上弹匣的速度很快,便于持续射击。枪即便上了保险,只要子弹上膛,64式手枪也可以直接扣动扳机发射。对于随时可能遇到危险的警察,快速反应具有巨大的意义。

另外,64式手枪的后坐力较小。

以萨沙使用64式手枪打靶的经验来说,这枪很容易控制,连续射击也没有问题,比较容易训练。

而54式手枪后坐力要大的多,枪身跳动明显,新手会有畏惧感。

还有,64式手枪体积很小,重量轻,便于高级军官和警察长期佩戴。

萨沙写过很多案件,中国歹徒购买制式手枪作案,基本都会选择64和77式。它们体积很小,可以随意放入裤袋中。

几乎没有人会选择54式手枪,因为体积较大,不好隐藏。

著名的董利案件中,董利就揣着1支64式手枪堂而皇之四处流传。因枪支体积小,董利根本不怕被人发现。

总体来说,64式手枪大体满足了军队高级军官自卫以及警察的日常需要。

不过,作为一款一战前的手枪延伸而来的产物,64式手枪也有很多问题。

其一,就是威力不够。

这主要是7.62毫米手枪弹的问题。

根据我国的相关杀伤动能标准,杀伤人体所需动能为80焦耳,而杀伤马匹的动能则为180焦耳,所以该枪的枪口动能设定为220焦耳,其威力理论上能满足日常自卫的需要。

实际上,这个数值显然有问题。

彭加木他们在罗布泊的时候,曾经追猎过1只野骆驼。

彭加木的队友,当过兵的陈百录用64式手枪射击:

“我坐在5座车的后排,身上挂着64式手枪。这把枪从出发到现在从来没有用过,我把枪从车窗伸出去,瞄准,”陈百录说。

“我扣了两下板机,一两米远的距离而且射出两颗子弹,它还在跑!”

“车上的人都在叫,陈百录,你这当兵的,枪法咋这么差!”

其实子弹是射中了。不一会,血随着野骆驼的跃动一下一下地往外喷。

不行,得打脑袋!有人喊。

陈百录再一次瞄准,一枪、二枪、三枪!

“突然之间,野骆驼不跑了,回过身来,四腿杈开很大地站住,眼睛瞪着我们,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二十分钟,我们吓得大气不敢出,动也不敢动。突然,轰的一下,野骆驼倒下了”。

看看,打一头野骆驼用了至少5发子弹,而且很可能是击中头部才致命的。即便如此,野骆驼也坚持了20分钟才倒下去。

打大型动物这样,打人呢?

而深圳2009年劫持人质案。面对吸毒产生幻觉的歹徒,2名特警使用64式手枪连续射击了12枪才将其击毙。

根据视频显示,歹徒是中了5枪以后才向后摔倒的,前4枪不是没有打中就是击中没有效果。

当时报道记载:黑衣民警探出头朝保安亭内望了一眼,但被歹徒发现。突然,歹徒发疯似地举起菜刀朝蹲在地上的人质郑某砍了下去。就在此时,一直躲在岗亭旁的白衣民警果断举枪向歹徒射击。第一声枪响后,歹徒被击中,身体下滑,但很快又站起来,举刀砍向人质。见歹徒还没有放下菜刀,白衣民警继续向歹徒射击……歹徒在中第三枪后仍然负隅顽抗,举刀砍向女人质。在这千钧一发之际,2名民警齐齐举枪向歹徒射击,“砰砰砰……”连续的枪响声中,歹徒终于倒下了。。

万幸的是,歹徒吸毒过量,反应较慢,凶器也只是随手操起的菜刀。

如果歹徒也是持枪或者神志清醒,这次解救人质的结果还很难说。

这类的例子非常多,小砸炮的外号并不仅仅说该枪枪声很小,还有抱怨威力小的意思。

资料中写道:一个巡夜片警抓获一撬门贼,贼用铁棍反抗,片警开枪自卫打光弹匣内6颗子弹,6发5中,但还是被贼击晕,片警第二天早上才苏醒过来,发现贼因为失血过多死于200米外的水沟里。

自然,手枪威力小也是相对的。

如果击中头部或者重要内脏,还是可以1枪毙命的。

萨沙看过多个使用64手枪杀人和自杀的案例,这枪绝对打的死人。

只是,通过对子弹的反复测试,认为这种弹药的停止率(一枪将敌人打的失去抵抗能力)是百分之五十几。而目前美国警察主流手枪的数值,均在百分之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以上。

萨沙的肥手

另外,64式手枪就是人机功效不好。

这个也很多人说过了。

和52式手枪一样,64式取消了PPK弹匣的指托,握把厚度又小。这导致手掌较大的射手,小指头基本是悬空的,掌心也是悬空的,导致握枪非常变扭。

不要小看这个问题,对于手枪使用是致命的。

萨沙用64式手枪射击时,就觉得握枪比较变扭。

萨沙因为遗传因素的手掌比普通男人要小一些,仍然觉得握枪很不舒服。如果手掌很大的军警,感受就可想而知。这不利于射击训练,也不利于射击精度。

还有最大的问题,恐怕就是枪的重心不对。

刻意减低枪支重量,导致枪的重心和PPK不同,上重下轻,射击时候跳动明显,严重影响了手枪射击的精度。

客观来说,64式手枪在设计的60年代算是世界中流手枪,并不算很落后。

在80年代,64式手枪相比众多世界名枪,早已过时了,应该淘汰了。

就以装弹为例。在60年代,64式手枪可以装弹7发并不算少了,在今天就太少。

也许,这就是新疆特警装备格洛克手枪的原因吧。

64式手枪和77式手枪到底怎么样?

老哥好,我是@特别懂枪的隔壁老王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都不怎么样,总结一下,64式毁在时代,77式毁在设计

64式

64式是由母胎设计的,那就是德国PPK手枪。

在64式之前,我们仿制的PPK被称为52式公安手枪。

但这款手枪生产质量问题较多,并不长久。

到了64式时,我们做出了一些符合当年国情的改进。

如果64式真的在1964年生产了,那么即使有一些不足,也是一款不错的手枪。

但遗憾的是,中间受了一些波折,64式生产定型,到了1980年了。

此时64式诞生已经16年了。

16年啊,16年够一款枪械由生到死了,完全够一款手枪设计、生产,甚至淘汰了。

你们说64式冤不冤?

77式

不同于64式源于PPK的“优良血统”,77式设计存在较大问题

77式是击针单动手枪,所谓的特色也无非是单手上膛。

但这款由济南军区修械厂设计的枪械,存在很多设计上的不足。

击针单动却没有击针保险,单手上膛力量太大十分累赘。

所谓的单手上膛也不是什么创新设计,而是早就有之的,质量还不如原品。

护圈在射击时,居然有一定概率脱开打到手指!

64式时代所限,77呢?谁又能给它开脱呢?

综上,64式毁在时代,77式毁在设计

我是@特别懂枪的隔壁老王,喜欢回答还请点赞+关注哦

64式手枪和77式手枪到底怎么样?

感谢邀请。

本人使用过54、64、77、92式手枪。总体感觉,64和77式最大的优点是外型小、枪身短、重量轻,方便携带。操控性,威力,射击精度等方面不如54和92式。

64式手枪是我国自主研制的第一种手枪。研制过程中充分借鉴了苏制马卡洛夫手枪的优点。由枪管、套筒、复进簧、套简座、击发机和弹匣六大部分组成,使用7.62毫米手枪弹,全长152.8毫米,空枪重量为560克,弹匣容量7发。小巧轻便,外形美观。64式手枪在我国手枪史上最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手枪制造由模仿走向自主研制。

77式手枪是我国自主研制的第二种手枪,与64式最大的区别是采用单手装填机构,可实现单手装填枪弹或单手排除瞎火弹。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活动护圈距握把相对较远,食指不大容易够得着护圈,单手上弹有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由于取消了空枪挂机功能,是否上弹不好判断。总体性能上,较64式手枪有一定的提升。

关于64式和77式的争议。64式和77式作为我国自主研制的第一和第二种手枪,大量装备公、检、法系统和武警部队,作为执法用枪。随之而来的争议主要是火力不大、声音小、射程有限,威慑效果差等。其实,真是错怪了64式和77式了。原本64式和77式就不是为公、检、法系统设计的执法用枪,而是作为高级指挥员和情报人员的近身防卫武器,小巧灵活,便于携带是其最大的优势,不需要太大威力。只是我们没有针对公、检、法系统需要,设计专门的执法用枪,使用64式和77式是不得已而为之,是没办法。只能说明其不适合警用执法,并不代表其本身不好。

个人观点,欢迎评论!

64式手枪和77式手枪到底怎么样?

九一年入警!配发过五一、五四、六四、七七!后来取消配枪(民警丢枪和开枪犯罪等原因)。公用的九二也使用过!

五一五四不消说,和微冲使用弹药一样,威力大,打得相对远,准头一般!如果想打得准需要自己到驻军武警部队找熟人校枪,调准星缺口磨扳机卡口。

换了六四后,按说国家层面的军工仿制ppk,制造出来开的枪支应该具备原版的一切功能,实际却让人失望:比如空枪挂机功能居然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枪机后面有观弹器,据说枪膛里有子弹可以看出来避免事故,但经过仔细观察,这观弹器就是摆设。六四最大的好处是上膛后可以把机头放下,使用时打开保险直接扣动击发。如果扣动一次子弹没响可以再扣动一次击发,降低哑弹率!准头就不要提了,反正用来抵近射击,不用瞄准!有人说这枪是小炸炮,也不全对,九二年郑州市金水路发生一起摩托车抢夺案件,当时某派出所长向逃跑的嫌疑人开枪,他使用的六四枪一枪击穿二人,一死一重伤。九九年郑州东明路附近民警追击抢劫嫌疑人,疑犯反抗也是一枪毙命。

新式枪支配发也是一种待遇。七七式手枪就像奥迪轿车一样刚开始是处级以上标配!非处级干部换发七七要和领导关系好才有可能!很幸运,因为后一种原因,我也换发了七七!很精致,出枪时开保险扣外护圈上膛击发一气呵成。里外打磨比较仔细,感觉这枪不错。准头和六四一样,让人心里没底。使用过程中发现击发时扳机护圈打手,这毛病据说是枪里面有毛刺造成的!没来得及研究,国内发生了河南南阳民警刘德州持枪杀害邻居和河北霸州杜书贵枪杀纠纷路人案件,全国民警刀枪入库,除任务外不再配枪!

九二准头不错,但制造太垃圾,枪支弹匣不通用,保养拆卸较麻烦,保养后又不好装!国家级军工造出来的家伙什就这水平?实在想不通!同事是章丘人,戏称:俺县铁匠打制也比这强!好消息是:公安厅准备进口格洛克手枪。

从警用枪支发展来看,国家造枪技艺还有很很长的路要走。

64式手枪和77式手枪到底怎么样?

提问的潜台词老白深有体会。虽然64式和77式这两种国产手枪常常会被相提并论,不过可惜的是,除了使用相同的7.62×17手枪弹、且具备极其相似的弹道学特性以外,这哥俩实际上并无多少共同点可言。

与水牛和犯罪分子的对抗——关于64式手枪弹的威力

64式和77式不但使用同一种手枪弹,而且其枪口初速大致相同(均在300-310米/秒之间),所以我们就先从“弹”的角度切入讨论。

近来网上有一个流传甚广的视频:某地有一水牛发疯伤人,民警到现场后用64式手枪打光了一个弹夹(7发弹),结果水牛非但未被制服,反而暴起追击民警,场面一度相当惊险……可是使用64式这种自卫手枪来对付像水牛这样的大型动物(要知道,成年水牛的体重可达500千克),却恰恰说明了对其实际杀伤力所知甚少。

该弹实测枪口动能仅220焦耳,远不如54式手枪的480焦耳。这就意味着64式手枪弹出膛以后动能衰减极快,对目标的侵彻力有限。根据我国的相关杀伤动能标准,针对人员的有效杀伤所需动能为80焦耳,而杀伤马匹的动能则为180焦耳。看来,要用这么一把“小枪”放倒大水牛,的确是勉为其难了。

那么,对付正在行凶作案的犯罪嫌疑人,220焦耳的动能是否就足够呢?关于这点,在2010年2月号的某著名军事杂志上,老白曾在有关使用64式手枪处置人质劫持事件的专题讨论中,专门就此问题进行过分析。

从左至右:64式手枪弹,51式手枪弹(供54式手枪使用),56式步枪弹(供56半和56冲使用),53式机枪弹(供53式重机使用)

从理论上说,64式手枪所使用的7.62×17全被甲弹(FMJ)可在25米距离上射穿2mm厚的钢板、11cm~13cm厚的松木板、4cm厚的砖墙或25cm厚的土层;但用这组主要反映枪弹侵彻性能的数据来评价一种警用手枪的威力是不合适的,何况枪弹对有生目标的杀伤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课题。

按照美国司法部门的统计,在警察与嫌犯之间的手枪战案例中,约有80%是在10米内进行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警察射出的子弹命中嫌犯后无法立即将其制服,那么就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为了衡量枪弹命中有生目标后致其瞬间失能的能力,在弹道学上引入了所谓的“停止作用”(Stopping Power)这一概念。

在我国的《警察战术学应用教程》中,对于停止作用的要求是“子弹在命中有生目标的要害部位后5秒内使其丧失战斗力”。但在执法实践中这显然有些过于理想化了,尤其是在类似解救人质的行动中,成功与失败更是在1秒甚至0.1秒之间。而具备更加丰富的用枪经验的美国执法部门对停止作用的要求更为苛刻,他们往往会用单发子弹命中目标后对的制止概率(One-shot stops)来考核某种枪弹的优劣。

美国国家司法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通过对数千起警匪手枪战的案例进行分析,给出了一个准官方的衡量标准。首先,需要选取在交火中仅有一发子弹命中有生目标躯干部位的案例,按照弹药型号的不同加以归类,并将其作为分母,然后,从中挑选出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One-shot stops”案例作为分子:

1,持枪目标在被枪弹命中后未能使用枪械还击;

2,目标从中弹后至倒地前的移动距离不超过约3米(10英尺)。

将此比例数×100%,即可得所谓的“停止作用百分率”。

结果表明,美国警方普遍使用的被甲空尖弹(JHP),其停止作用百分率一般在70%以上。所谓空尖弹(Hollow Point),就是指弹头顶部开有凹洞或空腔、射入人体后弹头可以扩展变成蘑菇状、具有膨胀效应的一类枪弹的统称,显然,它较之普通子弹具有更好的杀伤力。不同公司的此类产品也在扩大杀伤力方面也是费尽心思,像臭名昭著的“黑爪弹”(Black Talon),其弹头被甲覆盖到内部铅芯空腔的内壁上,当射入人体后这些被甲会展开形成尖利的金属片,形成可怖的杀伤效果。而雷明顿公司生产的11.43mm柯尔特高性能被甲弹(HPJ,实为空尖弹的一种)的停止作用百分率则高达96%,换言之,这种子弹只要命中目标的躯干部位马上就会将其“放倒”。不过,对于普通的全被甲卵形弹来说,停止作用百分率只有55%~62%,如果将64式手枪弹纳入这一评估体系中,实测值绝对不会高于这一百分比。

对于手枪而言,子弹口径也对停止作用的发挥效果至关重要。

早在1935年,一位名叫朱利安·哈彻的美国军官就提出了一个用于(粗略的)衡量不同枪弹停止作用能力的经验公式,即,相对停止威力(RSP)= M ×A × F。其中M代表子弹出膛时的动量,A代表弹头的横截面积,F则代表弹形系数:圆头无被甲铅芯弹为1,全被甲铅芯弹(FMJ)为 0.9,平头弹为1.1,而弹头能在命中目标后扩展的空尖弹则为1.35。如果此系数小于25一般认为其停止作用不足。

然而,在05式警用左轮装备之前,我国警方所使用的自动手枪全部都是作为军用手枪而设计的产品,后者由于受到国际公约的限制,也就未曾考虑配备能够产生达姆弹效应的特种子弹。而64式手枪弹在口径和初速上又不占优势,于是其实际的停止作用也就可想而知了:通过计算可知,54式的7.62×25弹的相对停止威力为18.71,64式则仅有12.06。相比之下,国际通用的9mm 9×19派拉贝鲁姆弹(Parabellum)为26.28,同类的超高膛压空尖弹为39.42,11.43mm柯尔特手枪弹则高达69.90。

9mm派拉贝鲁姆全被甲弹和同型空尖弹。

64式手枪弹的威力不足的问题在实战中也多有体现。

在发生于2009年深圳宝安区的人质劫持事件中,参与处置的两位民警,使用64式手枪打光了12发子弹才将歹徒击倒,而据目击者称,歹徒在身中三弹的情况下仍挥刀砍杀,好在人质最终被顺利解救。而在同年广西某地闹市区围堵持械歹徒的治安突发事件中,现场一位民警在鸣枪示警无效后,面对手持利器步步紧逼的歹徒也是打光了枪里所有的子弹,然而歹徒还是猛扑上来,最后民警在短兵相接的格斗中施以擒拿术将其制服,并在其它警务人员的协助下方才完全控制此歹徒。在2002年6月6日的1302次列车劫案中,有一名歹徒在被77式手枪发射的64式手枪弹击中3发后仍能跳车逃窜(后因流血过多死亡)。.

上述还都是些有惊无险的案例,在更多的情况下,枪弹威力不足会导致目标逃窜从而增加了抓捕难度,甚至有犯罪分子反扑导致公安干警负伤乃至殉职的悲剧发生。如果枪弹威力加以适当提升,情况可能将大不相同。

不过,64式作为一种自卫手枪,实际上更适宜其发挥威力的场合应为便衣刑警执行刑侦或抓捕任务之时,执行治安或防暴等复杂任务本就非其所长,后者才应该配备使用停止作用更强之弹药的专门的警用手枪。另一方面,我国警方在使用枪械制止犯罪活动是往往慎之又慎,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前提下,并不希望使用“无限武力”对犯罪分子予以致命杀伤,而是以制服罪犯和完成抓捕任务为首要目的。为了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局面,盲目效仿欧美等国在执法领域使用“空尖弹”和“软尖弹”等超大威力枪弹,恐怕也不符合我国国情。

性能尚佳的64式手枪

64式原本是为解放军团级以上干部所设计的一款紧凑型自卫手枪,它以建国早期我国仿制的52式手枪和59式手枪(二者均与德制PPK手枪颇有渊源)为基础,沿袭了其结构和功能的诸多优点,并对其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和创新,最终于1964年正式定型(故名)。然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该枪直至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大面积列装,并成为了此后数十年里成为了我国公安警察部队的主力武器。

单就手枪本身的结构和操作等特性来说,该枪其实相当不错。它短小精悍便于携行,结构设计紧凑,制作工艺较为精良,套筒及各活动部件结合紧密且动作顺畅。

作为一种采用单/双动(SA/DA)击发机构的半自动手枪,当首发子弹上膛后,它既可以在扳动击锤至待机状态后,再扣压扳机击发(单动),也可以在击锤处于释放状态(前方)时,直接扣动扳机击发膛内子弹(双动)。在首发弹击发时,因扳机需要牵动击锤进入待击状态,故所需之扳机力要比单动模式时大上许多。不过这种设计在确保机构冗余度的同时,提升了开火反应速度。

现代自动手枪的击发机构可分为“单动”(SAO)、“单/双动”(SA/DA)和“纯双动”(DAO)三种。所谓“单动”击发,即安装弹匣并上膛后,须手动扳击锤至待击状态,扳机只是起到释放击锤并通过后者撞击击针以引爆子弹底火的作用,美制柯尔特M1911型自动手枪即为典型的单动模式。而“纯双动”设计则没有外露击锤,其套筒后方是平滑的,每次击发都是先拉击锤/击针向后,再释放击发枪弹底火,像“西格-绍尔” SIG Sauer P250等即为此类,这种模式往往在专门的民用或警用手枪上采用。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单动还是双动手枪,只有拉动套筒,首发弹才能上膛。而首发弹射出后,则可在火药气体作用下驱动套筒与复进簧后座,并实现抛壳和续弹上膛击发等一系列的动作。

可靠的保险机构

作为一种20世纪60年代的产品(实际上,作为其设计蓝本的PPK手枪早在1935年即已列装),64式手枪的保险机构堪称非常完备。其手动保险位于枪身套筒的左侧,用拇指轻轻往上扳动是“保险”状态,而往下拨动则是“射击”状态,符合正常的操作习惯,不过对于惯用左手的射击者来说不算太友好。

手动保险的“关闭”(保险)状态

手动保险的“开启”(射击)状态

将手动保险扳动至“保险”位置时,击锤便自动释放,注意!此时击锤并未接触到击针,而是与击针尾端面之间保持着不小于0.3mm的极短距离。设计精巧的机械机构保证了其在安全释放击锤的同时锁住击锤、套筒和扳机。在保险关上后,套筒不能拉动、击锤无法扳倒、扳机也扣不动,大大降低了偶然走火的可能性。

此外,附在扳机之上的连杆机构还提供了类似“防跌落保险”(Drop Safety)的功能,在解脱保险(待击)状态下,只有当扳机扣压下一定行程后,击锤才能撞到击针尾部进而击发底火,击针不可能以其它方式发生位移,所以就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安全性。“不到位保险”则确保只有在枪机复进就位后,击针才可被解除保险状态并击发弹药,以免出现炸膛。

带弹携行的操作

对于警察来说,街头执勤随时有可能遇到需要开枪的情况,这就需要警察迅速反应,所以安全可靠的膛内带弹携行,也成为了衡量一种警用手枪是否合格的重要性能指标。64式手枪在这方面完全可满足需要。具体步骤为:

安装弹匣——拉套筒首弹上膛,将手动保险扳至“保险”位置(释放击锤,但此时击锤撞击面与击针尾部并未接触)——将手动保险扳至“射击”状态(此时手动保险解除,但枪械结构中的自动保险仍有效,只有扣动扳机并完成一定行程,膛内子弹方可击发,且由于首发弹所需的扳机力较大,基本不会出现走火情况)——扣动扳机打第一发(扳机带动杠杆机构先拉击锤再释放,此时为双动模式)——第二发(单动模式)——依次类推,直到打光一个弹匣为止。

膛内有弹指示器

若扳动击锤至待击位置,即可看到击针和击针上方的膛内有弹指示器(如下图红圈处所示)。当弹膛内装有子弹时,子弹会将膛内有弹指示器推出套筒尾部,用枪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夜暗条件下则可用手触摸此处确定膛内是否有弹。如退出膛内子弹,膛内有弹指示器便在弹簧的拉力下缩进套筒内。

空仓挂机和自动回闩

空仓挂机也是源自PPK的标配,不过在64式手枪上还具有安装新弹匣后空仓挂机自动复位(自动回闩)的独创功能。该枪的弹匣底盖与枪底把的下平面有些许间隙,装入实弹匣后用力将弹匣向上拍到位,弹匣左侧的突起即可顶住充当空仓挂机限位器的抛壳挺,并迫使其顺时针回转以解脱空仓挂机,在解脱空仓挂机的同时,套筒复进并将首发弹送入膛内。按照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这一设计可使弹匣装填的平均速度缩短至1.7秒!

除了上述方法外,也可在装入实弹匣后用手拉动套筒再释放的传统方法解脱空仓挂机。

人机工效

衡量人机功效优劣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手枪的指向性。所谓的指向性,就是在单手持枪不进行瞄准的情况下,手臂自然伸直指向目标时,手枪瞄准点是否能与目标重合的一个性能指标。换言之,在手握枪把且食指自然伸直的情况下,食指应与手枪枪管大致保持平行。在这一点上,64式比54式要好得多。后者握把与枪管之间的夹角太小,握把背部又没有便于握持的弧度,因此很难“凭借本能的习惯射击”,出枪后须刻意抬起手腕才能对准目标;如此一来,“指哪打哪”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话。

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紧凑型手枪,由于尺寸限制导致了64式的握把前边长(从扳机底部到握把底部的长度)只有40mm,成年男性往往只能使用中指与无名指两个指头握持,小指无处可放。可是,握把宽度与扳机位置的设计,又让手小的人只能用食指指尖扣动扳机,这样不但费力也影响射击精度。很多公安干警都反映,使用这种手枪总有种握持不牢的感觉。

其实此问题很好解决,只要在弹匣底部安上一个手指托就可增加握把前边的长度,从而提高手枪的握持性(PPK手枪就是如此设计的)。并且小手指的可靠握持对控制射击时枪口的上跳也会起到一定作用。当然,这一缺陷很难说是研发过程中的失误,因为它的设计师们恐怕也没有想到,这一主要高级军官设计的小型自卫配枪,会在几十年后成为我国基层警员的主力装备。可是从该枪大量配发公安部门起已有30余年的历史,本应及早解决的这一缺陷却从来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无论如何都有些说不过去吧。

注意德制PPK手枪弹匣底部的手指托。

枪械外形和威慑力

因我国实施严格禁枪的政策法规,广大人民群众乃至少数犯罪分子对于枪械知识和杀伤力普遍所知甚少,所以往往习惯于以外形是否“威猛”来衡量某种武器有多厉害,再加上香港警匪片中出场频率极高的“大黑星”(54式手枪)的巨大影响,进而导致了类似64式的紧凑型手枪的威慑力极为有限。再加之64手枪加工细致的表面缺乏金属质感,容易让人产生塑料制品的错觉。坊间流传,某地换装64式手枪后,公安干警在执行抓捕任务中明显感觉到阻力增加,犯罪嫌疑人对民警的警告动作反应不明显,反抗和逃跑比例大幅度增加……

为64式手枪配备的快拔式枪套,除具有快速反应的实战意义外,也增强了这种武器在警方治安执勤场合的威慑力。

奇葩的设计——77式手枪

77式手枪从一开始就被打上了“小作坊”产品的烙印。它是在上世纪70年代,由某省军区军械修理所以旧式“利格诺斯”3型手枪为原型仿制而成的一款产品。其独特之处在于可通过扳机护圈活动前缘与手枪套筒的联动,从而实现所谓的单手上膛功能。因为这一点,77式手枪深受军区某位独臂将军的喜爱,同时由于其体积小重量轻的优势,在部队中以“高级指挥员专用枪”的名号而著称,装备各级公安队伍的也为数不少。

单手上膛功能可能是该枪唯一的亮点了,然而,对于一种警用武器(而非军用自卫手枪)而言,此功能很少派上用场的机会,除非是类似骑警在驾驶摩托车时使用手枪等特殊情况;何况,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优势还是以进一步牺牲人机功效为代价的。

“单手上膛”示意图

除此之外,77式手枪在设计上存在严重缺陷,说它是我国手枪发展史的一个倒退也不足为过。该枪工艺粗糙,可靠性差,并不适合作为制式武器使用。它仍采用单动击发的方式,仅配有手动保险和不到位保险,根本无法满足膛内带弹安全携行的需求,且无膛内有弹指示和空仓挂机功能。另外,为了实现所谓的快速射击,其扳机行程过短,不但影响动态瞄准,而且容易走火,在实际训练使用中甚至造成过若干次意外伤亡。

结语

77式手枪的综合性能远远比不上64式手枪。如果说64式是一种博采众家之长,同时又不乏独创之处,仅有少数缺点的尚需改进的手枪,那么77式则是一款浑身缺点,优点却屈指可数的糟糕枪械,作为后继型产品,它不但没有完善64式手枪的不足之处,反而连其原本较成熟的结构和功能特性都未能沿袭下来。它是特殊时代背景下的特殊产物,不管是作为军用自卫武器还是警用枪械都难称合格。

就64式手枪本身而言,其关键问题还是“在弹不在枪”。除了弹药本身威力不足的问题以外,弹匣容量不足也是影响其实战发挥的重要因素。64式的弹匣容量仅7发,实际使用时为避免弹匣托簧疲劳,往往少装一发弹,而在执法实践中,在实射之前通常还需按照惯例鸣枪示警,这样一来真正可用的子弹只剩下了4-5发。关于这一点,以老白之浅见,鉴于64式的握把厚度足有23.5mm,如果能有采用13-15发弹容之双排弹匣的改进型产品问世,或许将会大大提升它的实战威力吧。

64式手枪和77式手枪到底怎么样?

64式手枪和77式手枪目前大部分都在我国人民公安系统当中服役,可能会有相当少量的在部队系统当中还有保留,也就是说这两型手枪统统划归到了警用装备的行列当中。

77式和上图64式手枪在外观上的区别,一是扳机护圈,二是击锤。

从军用角度来说,手枪在战场上用处确实不大,不但威力太小射程也太近了,并且手枪射击是一门技术含量很高的技能,因为手枪的枪管较短,子弹发射药装量也少,再加上弹丸质量很轻,弹丸飞出枪口之后弹道抛物线弯曲度很大,射手要想在10米之外精确击中目标,这需要长时间的技能练习,而对于一般战士来说有这时间还不如练习步枪精确射击了…其实,64式手枪设计之初是给团以上指挥员配备的自卫手枪,但是团一级指挥员都是经过了长时间部队训练出来的,怎么可能会用这种“小砸炮”当自卫武器?最起码是一支54手枪,真的要参加一线战斗有一支步枪更能保护自己的安全!

所以,64式手枪仅在部队服役了很短暂的时间就被封存了。

进入到1980年代,我国公安部门为了适应社会变化,开始了大规模武器换装,64式手枪就大批量的进入到了公安系统,与54手枪搭档处理治安案件。

64式和77式手枪均使用7.62×17毫米子弹,而非54式手枪的7.62×25毫米托卡列夫子弹,最大枪口初速310米/秒、动能220焦耳,仅及7.62×25毫米子弹的三分之二,这也是64和77手枪被诟病的原因之一,说是子弹为了太小了,但作为警用装备在处理案件时通常之下只是制止歹徒继续犯罪,致伤而不是致死。

另外,子弹威力过大,比如54式手枪子弹在25米外还能打死马匹,这样大的威力要是在执行任务当中误伤了群众咋办?(前些年这类事情发生了几次,子弹不但将歹徒当场击毙,剩下的余量居然误伤了群众)所以从警用装备在处理内部矛盾的时候仍然以致伤不致死为原则。

64和77式手枪属于小型手枪,比较适合公安部门的侦察员使用,装在兜里外面也看不到,隐蔽性比较好,但有利就会有弊,由于手枪过于短小精悍,在使用过程非常的不便,主要表现为枪的握把太短了,男警的手掌在握持时只能用三根手指,手感太差,控枪性能不好。

《烈日灼心》

当中段奕宏发现出租车上有情况之后,迅速将警车挡在嫌疑车辆前面,然后下车用64式手枪逼住司机…但是他单手持枪时小手指是虚握枪柄的。

但是他发现车上的犯罪嫌疑人有不轨企图时,迅速的

双手握枪增强控枪能力,虽然说7.62×17子弹的后坐力小,但是三根手指要想控制是比较困难的,必须要用另外一只手共同才能把持住…单手控枪性能不好 握持感觉别扭是64式和77式手枪的另一个主要弊端。

77式

的握持手感要比64式好一点,但是图片对比当中男警仍然会感觉不舒服,女警手小感觉会好一些。

虽然说64式和77式手枪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设计缺陷和威力不足的缺点,但是它们作为警用装备执行一般的任务已经足够了,如何遇到恶性犯罪时有54式和92式手枪,79式轻型冲锋枪坐镇,没啥不能解决的。

64手枪和77式手枪都是在1980中期进入到我国公安机关的,服役已经块40年了,换枪的呼吁还是很高的,但我国治安环境总体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很少有恶性案件的发生,而一般犯罪嫌疑人的凶器质量低劣,不足以和派出所这类的最基层公安机关对抗,干警们执行出警任务时这两型枪还是足够震慑犯罪的,估计它俩还能在公安机关继续服役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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