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监狱里的潜规则有些什么?

清代监狱中时常会出现非正常死亡,这些里哪些潜规则?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窃格瓦拉”周某某,如果大家不记得,我可以帮大家回忆一下: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这样子。进看守所感觉像回家一样,在看守所里的感觉比家里感觉好多了!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里面的!

这位小哥哥住在看守所里面,非常的怡然自得,觉得比住在家里舒服得多,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也好听,简直是安享晚年的理想去处。

不过,这个小哥哥应该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古代,然后他绝对无法这么轻松的说出这番话来。

但凡监狱诞生以来,这里就是人间地狱,狱卒都是阎王殿的小鬼,进了监狱的人,就算是不死恐怕也得脱层皮。

其实不只是清朝监狱特别黑暗,历朝历代的监狱都是非常恐怖的。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狱卒们虽然不是什么官,没有生杀大权,但是他们可以让监狱里面的犯人生不如死。

刚刚进监狱的犯人,免不了是要打点狱卒,否则在监狱里面的日子不好过,他们虽然不能杀了犯人,却又一万种方法折磨犯人。拳打脚踢都算轻的,时不时给用点死刑是再正常不过了。

监狱里面的环境大家能想象的:阴暗,潮湿,脏乱差,在监狱里生活绝对不好过,一旦被狱卒弄出点伤口,很容易感染。严重的时候烂掉半边身体都是有可能的。

而且,监狱里面也有三六九等,弱肉强食是这个世界永恒不变的法则,强壮的凶狠的,拉帮结派欺负弱小的,而且还会和狱卒勾结。

前几年《越狱》热播,监狱里面的情形不就是那样吗?监狱里面的犯人,也会分成各种势力,和看守的狱警相互勾结,欺负那些弱势群体。

更别说,有多少人是因为冤假错案进了监狱,然后被屈打成招,被各种酷刑折磨而死!

清代监狱里的潜规则有些什么?

“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悬着“正大光明”牌匾的县衙都是那么不光明,关押犯人的监狱就更是黑暗了,狱卒都是阎王殿里的小鬼――难缠的货色。想法设法的从犯人身上榨油水,无论是杀人放火的死刑犯还是小偷小摸的轻罪者,亦或是无辜蒙冤者,都难逃魔爪。而且针对不同人群,他们都有不同的威胁方式,无往而不利。

犯人入狱之时,家中有钱且明白套路的,都主动奉上钱财孝敬狱卒,送给狱卒买酒的钱就是犯人在里面保平安的本钱。而那些不肯孝敬和孝敬不起的穷人在监狱里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狱卒虽然不是官,也没有什么权力,但是在监狱的几间牢房里就是玉皇大帝。一般来说,关押重罪的犯人的死牢没有窗户,几百人挤在一间牢房,潮湿闷热的地上席地而眠,每逢春季瘟疫高发,死牢里都会有人感染瘟疫死亡,这些死者往往不能及时被清理,经常出现活人和死人一起睡觉的现象,每年死牢里都有许多人暴毙;而罪过较轻者一般都羁押在现监里,就类似今天的看守所,条件相对好一些。

而在狱卒的暗箱操作下,有钱贿赂的重刑犯都住进了现监,而那些不应重罚的穷人却被发配到了死牢里,无辜暴毙。所以,在古代若是家中有人入狱,家人都是张罗银子上下打点,使其少受些苦难。

后来,凡是新犯人入狱,狱吏都会明着要孝敬,而且有的是阴招伺候,不怕犯人不就范,比如说竹签扎手指、放在笼子里半蹲着等等。若是女子入狱还不打点,就要成为狱卒们的玩物,甚至将其分给有钱的男犯人消遣娱乐。

勒索活人就算了,最绝的是已经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他们还能狠狠的敲诈一笔。原来,凡是被判处死刑的案子定案上报以后,负责行刑的刽子手就会来到死囚所在监狱,伙同狱吏向死刑犯家属索要小费。按理说人都铁定要死了,还有什么可花钱贿赂的,别说还真有,那就是让他死的痛快点!

古代死刑不是安乐死,反而都是酷刑,犯人临死前承受痛苦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刽子手的技术。比如说腰斩,刽子手收到贿赂就手起刀落,犯人当场毙命干脆利落;犯人若是没贿赂,刽子手就故意往下挪几寸,因为人的重要器官都集中在上半身,犯人得疼上个把时辰才能咽气。

再比如说斩首,给钱了就一刀让犯人脑袋搬家;如若不然一刀下去血肉模糊还不毙命,让你意识清醒的等待下一刀,没砍死之前就被吓死了。犯人死后,家属想要全尸还得付钱去把人头赎回来。

古代监狱中的黑暗往事数不清道不尽,害人不浅啊!

清代监狱里的潜规则有些什么?

狱卒的法律地位很低,列为“贱役”,其地位列妓女、戏子或奴婢之后。民间称“牢头”、“禁子”、“狱子”等。同时,他们被禁止参加科举考试及进入官场,甚至于他们的子孙也被剥夺科举的权利。 因此,有的家族规定,家族成员有充任衙役者将被革除族籍。况且,大多数狱卒出身贫寒,充任衙役也是无奈。狱卒的经济待遇又太低,在清代,大多数地区衙役的年薪约为6两银子。其年薪几乎不足于糊自己之口,更不必说养家了。于是,衙役们经常采用延长嫌犯囚禁班房的时间,或者把嫌犯关在肮脏场所,置于夏日暴晒、冬日奇寒之中,直到嫌犯家属同意向衙役交钱为止。若没从犯人身上榨到钱财,狱卒就会对其施以虐待。 虽然,从制度上讲,历朝历代对狱吏的控制相当严格。清代在监狱管理上建立了检查制度,清刑部有南北两监,设提牢二员,司狱八员。每月派御史查验一次。地方官员有监督控制衙役的责任,如法律规定,州县官明知犯人被狱卒虐待致死而不加查究,或虽未致犯人死亡但纵容狱卒此种虐待行为发生,将被革职。若对此疏忽不察,致犯人死亡的,州县官受降二级处罚,致犯人未死亡的州县官受降一级处罚。但在实际执行中,有些州县官对狱卒敲诈勒索、贪赃枉法的行为可能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而且,衙役服役的时间规定为三年,极易产生“短期行为”。 因此,在封建社会里,从中央的高官到地方官员一般都将衙役们,特别是狱卒视为狡诈不忠、利欲熏心之徒。所以,“提牢责在束猾役,恤累囚,盖古狱吏职”。

清代监狱里的潜规则有些什么?

清朝时期,一般衙门对于犯人的用刑,还是没有特别严格的明文规定的。因此,很多地方都采用严刑逼供的方式,不乏一些贪官污吏对一些犯人屈打成招,早日结案,古代对于地方官府的监管很松散,我们先来说一下女囚犯所受的潜规则。

清朝文学家蒲松龄《聊斋志异》里有这样一个情节:一个名叫伍秋月的女鬼下了地狱,地狱的狱卒看她有几分姿色,便对她动手动脚,伍秋月不从,狱卒便说:“进了牢狱,你还想守住贞洁吗?!”

虽然蒲松龄写的是阴间之事,但却是对凡间牢狱的真实写照。明清时代,女子犯罪一般不会被收入监狱,以免被侵犯,所以如果不是大醉,女子是不会入狱的,只听候传唤就行了。但是犯了大罪,被押入大牢,若颇有姿色,其贞洁就很难保住了。

如果家中有罪犯在牢狱之中,那么家人必定是要贿赂狱卒的。因为如果不贿赂,他在狱中就会过的很惨。对于死刑犯,同样要贿赂,如果不贿赂,就会死的很不痛快。比如凌迟和腰斩,如果不贿赂刽子手,那么就会一刀一刀的割,让犯人求死不得,十分痛苦。而给了钱的就不一样了,刽子手会在第一刀就切中犯人要害,这样就免去了所受的极大痛苦。

清代监狱里的潜规则有些什么?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清代很黑暗,但最黑暗的地方就是在监狱。

清代监狱里面狱卒唯一目标,就是搞钱。

如果给钱,你可以生活的很好,几乎像在外面一样。

如果不给钱或者没钱,让你要死不能死,要活不能活。

拿死刑犯为例,一般认为马上就要处决的犯人,你怎么勒索呢?没办法勒索了吧!

有办法。

比如凌迟处死。刽子手让狱卒告诉你,给钱,就先刺心脏,让你死了,然后再割肉。

如果不给钱,就一片片割肉,割光了都不让你死。

再说腰斩。

给钱,先用斧头砸你后脑,砸死了以后再斩。

如果不给钱,就直接斩,让你斩断以后还不死。

据说清代的俞鸿图,被雍正下令腰斩。这家伙很糊涂,竟然没去打点。结果,公元1734年(雍正十二年)4月,俞鸿图被刽子手腰斩,他未立刻死去,上半身痛苦万分地在地上打滚,用身上的血在地上一连写了七个“惨”字,然后才慢慢痛苦地死去,随后邹士恒向雍正皇帝报告了这一惨状后,雍正皇帝居然也震惊了,动了恻隐之心,于是他下令废除这种非常惨烈的刑罚,从此,延续了2000多年的腰斩刑罚成为历史,俞鸿图也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死于腰斩的人。

绞刑,也是一样,给钱就一下把你绞死。不给钱,反复把你绞半死,救活,然后再绞,让你几次痛苦濒于死亡。

就算最无法敲诈的斩首,也要给钱,不然不把人头给你。

对于不给钱的人,就是这么狠,甚至下毒手。比如处决之前先要捆绑。一些狱卒在捆绑的时候,就把犯人压成骨折甚至残疾。

诚然,有些不给钱的人,是真的没钱。

即便如此,狱卒也不会仁慈,因为不能破坏规矩,要不以后没人给钱。

巴夏礼师团被关入满清大牢后,没多久就折磨死了一半。

清代监狱里的潜规则有些什么?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人类是最贪婪的,永远都没法满足。有人地方除了江湖,剩下的就是阶级。监狱最早在国家出现的时候就有了,早期可见书于《小雅》――哀我填寡,宜岸宜狱!

Δ监狱

到了汉唐的时候,监狱其实很残酷了。有的人犯了错,宁愿自杀也不愿意坐牢。而到了清朝末年,更加混乱,甚至是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欺压、虐待是再常有不过的事情。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于人。

清朝监狱到底有多混乱?

清朝山西监狱,里面的女囚犯出狱时竟然怀孕。在扬州监狱中,有的囚犯在牢狱里面迎娶女囚犯,甚至是给狱友、狱卒、县太爷发去请帖。这些只不过是最底层人员,上层也同样混乱。

清朝一个县长的儿子看上了女犯人,因为垂涎她的美色,故意降低判罚。女犯人刚出狱,就被县太爷的儿子抬着花轿接到了府上。这些是有记载的,没记载的又不知几何了。Δ监狱囚犯

清朝的监狱只要有钱,甚至是比外面还要快活。如果和狱卒关系比较好,可以把女人接过来在狱中同住,甚至有的监狱发生了卖淫的事情。

新的犯人进来后,不仅要贿赂狱卒,还要贿赂里面的“龙头”。龙头就是监狱里面资格最老的人,一般是终身监禁者。时间久了,犯人甚至会产生一种“此间乐,不思蜀”的感情。

监狱里面的房子也分等级:老监、现监、板屋三种。如果没有打点狱卒,一般会被带上脚铐镣铐扔进老监。但凡贿赂几十两的人,就可以不带脚铐镣铐的住进板屋。然而这些“潜规则”都是公开的,入狱之前会有人来给犯人说清楚。

Δ牢房

当然朝廷里面并没有不想整顿,像李鸿章的父亲李愚荃,刑部尚书张廷枢等人都曾经下过大力气。然而就像早些年间的某些地方,治理顽疾的时候,也是一阵风的事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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