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时期的“空印案”到底怎么一回事?

导语:

明朝开国的时候,有很多非常可怕的案子,其中胡惟庸案和蓝玉案波及非常广,被杀人员多达4.5万人之多。因为这两个案子被杀的人太多,所以导致空印案就显得没有那么出名。

其实空印案比前面那两个案子显得更加蹊跷。胡惟庸的案子主要是朱元璋想要废除宰相制度而引发,蓝玉的案子主要是朱元璋为了给孙子朱允炆清除障碍而引发。而空印案,则是朱元璋对反腐的一种态度。

01空印案是否是一场冤案?为何后世鸣冤者众多?

元朝的时候,对地方上交税收给国库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成熟的体系,那就是官员们先将应该缴纳的税收数额通过官方文书报到国库,随后赋税才会运往国库。

而运输到国库的赋税如果跟官员们上报过来的对不上号,那就会被打发回去核对重审再重新申报。再将文书盖上官方的打印发往南京。这本身是没什么关系,但是这件事里面有三个比较难办的地方。

  1. 首先赋税的形式不仅仅是银两,更多是粮食。在运输的过程当中,这些各种各样的赋税会存在一定的损耗,结果到了那边必然会被打回重审。
  2. 其次离南京近的好办,离南京远的诸如贵州、陕西等地,来回一趟就要几个月。如果途中有损耗,将会耽误很长时间。
  3. 再者当时也没有手机这些比较便捷的通讯工具,远距离的省份时常会出现打回重审的情况。连现场补缴都没有任何机会。

所以说这种运送赋税的方式存在一定的缺漏,没有任何制度会是完美无缺的,如果有,那就是在骗你。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官员们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带着一份空额的盖好印章的文书进京城。

等押送赋税的人到了京城以后,重新校验过赋税的数量后,再填写赋税的数额,从而得到一个较为准确的数据,这样就完美地避免了会被打回重审的问题。

士元出,士利乃为书数千言,言数事,而于空印事尤详。曰:“陛下欲深罪空印者,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耳。夫文移必完印乃可。今考较书策,乃合两缝印,非一印一纸比。纵得之,亦不能行,况不可得乎?钱谷之数,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数难悬决,至部乃定。省府去部远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册成而后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以故先印而后书。此权宜之务,所从来久,何足深罪?”---《明史》

这个方法的确不错,基本上元朝时期就已经在施行。虽然有悖于朝廷的指令,却切实地解决了地方官员们的困难。

但是朱元璋不懂这里面的门道,某天他自己发现了一份盖有官方印章的空文书,立刻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认为这就是贪污,所以开始大开杀戒。

这就是为什么后世有那么人为这件事打抱不平的原因,理由很简单,老朱自己不懂这个体系的潜规则,却非要搅浑这一趟水。

02空印案的背后是否存在贪污行为?我认为一定有。

官员们当然有自己的理由,而且十分充分。他们认为这么做最大的好处,就是有效地实行了国家的赋税指令,节省了大量时间。

而老朱自己也有自己的想法,这一张张盖着官方打印的文书,可就是国家收税的证据。如果有人随意填写这上面的数字,就一定会存在贪污的行为。

看似都是比较有道理的事情,到底谁的说法一定准确呢?其实这件事根本就没有谁是一定都对的。

  • 不排除一部分官员是一心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了大量处理税务的工作时间。这对整个国家的运转更有好处。
  • 但是这件事一旦实行下来,并且没有被朝廷惩处的话,必然会有人从中钻空子。这才是朱元璋最担心的事情。
  • 即使空印案爆发的时候,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会利用这个空子捞钱,但是朱元璋必须要第一时间堵住这个缺口。

因为一旦有了一两个官员开始利用这个制度缺口贪污,那么就会有前赴后继的官员争相效仿,这是朱元璋永远都不希望看到的事情。

人性是经不起推敲的,你的同僚个个都靠这件事来捞钱,而且没有被朝廷发现过,即使发现了也不惩处,那么你会怎么想?清汤寡水的日子你也过腻味了,所以你也必然会去尝试,毕竟谁也没有被处罚过。

且国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后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国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诛之,何以使受诛者无词?朝廷求贤士,置庶位,得之甚难。位至郡守,皆数十年所成就。通达廉明之士,非如草菅然,可刈而复生也。陛下奈何以不足罪之罪,而坏足用之材乎?臣窃为陛下惜之。---《明史》

由此可见,朱元璋有可能是知道这件事存在一定的冤屈,不过为了杀一儆百,朱元璋必须要对这件事严厉惩处,只有这样,后面的人才不敢以此作为贪污的渠道。

03空印案以后,难道就没有人再实行这样的做法了吗?

朱元璋在杀了一批贪官以后,不愿意再有人提及这件事。这是为什么呢?很多人认为,朱元璋是知道自己杀错人了,但是也不想悔改,所以就禁止大家谈论。

其实我觉得以朱元璋的头脑,不会做这种事情。朱元璋对整件事的把控,其实有一种上帝视角的感觉。

太祖知其有母在,赐白金,驰驿归省。还改监察御史,出为怀庆知府。徵志节甚伟,遇事敢直言。居郡时,因星变求言,疏言:“风宪官以激浊扬清为职。今不闻旌廉拔能,专务罗织人罪,多征赃罚,此大患也。朝廷赏罚明信,乃能劝惩。去年各行省官吏以用空印罹重罪,而河南参政安然、山东参政朱芾俱有空印,反迁布政使,何以示劝惩?”帝问罗织及多征赃罚者为谁,徵指河南佥事彭京以对。贬沁阳驿丞。十三年,以事逮至京,卒。---《明史》

在空印案发生以后,这种空白文书的做法难道就杜绝了吗?当然没有。因为偏远身份交税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一次次不断重复打回来重申以后,其实大家都明白,空印案是存在一定错误性的。所以后来朱元璋并没有对这件事再有过多的干涉。

不干涉不代表就是放任,朱元璋杀了这一批人至少可以保证十几年之内,都不会有人利用空印的做法来贪污。这就是上帝视角,即使他杀错了人,却从根源上解决了两件事。

  1. 第一件事那就是官员利用这件事贪污的事情,从此以后,短期内再也不会有人以此来贪污,因为随时会有杀头的可能。
  2. 第二件事,那就是依旧默许偏远地区以空印的办法来解决交税难的问题,虽然前几年可能是一次次打回重审,但是后来他们一定也会尝试着重新动用原来的办法。

朱元璋看得一清二楚,但是这一次他不会再出手处罚,因为他知道,没有人敢再利用空印的办法贪污了。

总结:朱元璋没读过多少书吗?其实不然。

很多人认为朱元璋从小不读书,所以就没有读过书,他真的是一个文盲皇帝吗?当然不是,朱元璋在成了一方诸侯以后,读书写字的学习机会非常多,而且他的老师,都是当时的顶尖名流。

宋濂、李善长、刘伯温等人,都可以成为朱元璋的师傅。他在这些人身上学习了很多文化知识,之所以被人称之为文盲,那是因为他做的事情像个文盲罢了。

  • 他不顾西汉七国之乱的危险,大肆分封自己的儿子作为诸侯王。不少人说他没有读过历史,其实他恰恰就是读过历史才会这么做。反正打来打去,都是他的子孙后代做皇帝,这有何不可呢?
  • 由此可见,这一次的空印案,其实朱元璋是知道内幕的,他完全了解偏远地区的艰难情况。但是他还是惩处了一批贪官,这其中的目的就比较明显了,杀一儆百而已。

老朱顺便告诉一下百官,如果你有更好解决空印问题的办法,完全可以提出来。没有的话,就别说话了。

参考资料:《明史》

朱元璋时期的“空印案”到底怎么一回事?

朱元璋不懂行政流程,昏头昏脑又残酷嗜杀,所以发动了“空印案”。如果这么理解,那就把朱元璋看简单了,也把“空印案”看简单了。

朱元璋残酷嗜杀没错,却从不昏头昏脑。

古之为官的三种境界,有子产的“不能欺”、有子产的“不能欺”、有西门豹的“不敢欺”。即“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那朱元璋这个明朝最大的官,属于哪一种?

子产的“不能欺”,还要再加上西门豹的“不敢欺”。

既然是“不能欺”,那就不要设想朱元璋能昏头昏脑。

刘邦的风格是善于纳谏,最后证明谋士说得对;朱元璋的风格是力排众议,最后证明他这个主公说得对。朱元璋能从乞丐打到九五之尊,客观上说是他运气太好,而主观上说则是他的决策能力碾压群雄。

既然是“不敢欺”,那也不要指望朱元璋能被人奸人蛊惑。

老朱一朝,只有被错杀的忠臣,却少见漏杀的奸臣。大明洪武朝真正做到了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胡惟庸、李善长都是人精级的存在。但这两个人精,哪一个把朱元璋给忽悠了,反倒都被朱元璋忽悠了。

“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朱元璋很可能是后者:大事英明、小事难免晕头 ,但残酷嗜杀一以贯之。

吴晗《朱元璋传》说,“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方孝孺《逊志斋集》称,“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而当时大明的官员总数也就2万来人。即便往少说,空印案也要牵扯上千人。上千人已经占比大明官员的5%。

设想一下,现在一气干掉全国5%能掌印签字的官员,会是一个什么概念?不仅地震加海啸震动官场,而且连社会也跟着一起震。

“空印案”绝对是大事。

所以,朱元璋即便大事英明、小事糊涂,也不可能玩出“空印案”。这么玩,就等于地主老财朱元璋突然想不开,然后杀掉自家耕牛、赶跑自家长工,最后撂荒自家耕地。就中国历史而言,精打算盘加吝啬守财的皇帝,有两个:一个是隋文帝杨坚、另一个就是明太祖朱元璋。黄册、鱼鳞册,能把老百姓算到了骨子里。朱元璋死活也干不出撂荒自家耕地的事。

一种可能是昏头昏脑了,一种可能是奸人蛊惑了,一种可能是小事糊涂了。这些个可能,统统不可能。

“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难以置信,那也是真相”。

在“空印案”这件事上,老朱不是“过失犯罪”,该预见到的、他都能预见;也不是“间接故意犯罪”,地主老财绝不会放任自家耕地撂荒。所以,他只能是“直接故意犯罪”。说得直白一点儿:老朱就是要这么干。

这么干,不是蠢吗?平白无故地冤死那么多主印官员,““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并充军远方”,这不是蠢,还能是啥?

有些蠢事,站高一个维度再去看,就不是蠢,而是高明。

贾谊,西汉第一才子,笔下《治安策》堪称两汉第一雄文。但他的《过秦论》是怎么解释秦朝灭亡的?“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能写出两汉第一雄文的西汉第一才子贾谊,就这种见地?

苏洵,苏家一门三进士,他是老爹,大才子苏东坡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但是,他的《六国论》是怎么解释六国灭亡的?“弊在赂秦也”。“博辩宏伟”而以古之贤士自居的苏洵,就这种见地?

但是,站高一个维度呢?

西汉初年,一直照抄秦朝留下的制度作业。但天下疲敝,人民思治。这时候,继续秦政秦制,百姓受得了吗?北宋年间,北边贿赂契丹、西边贿赂党项。这时候,北宋的操作就是六国的操作。长此以往,结果会怎样?

所以,这两个人都不是在说秦朝的事,而是拿秦朝说事,用过去的秦朝来说眼下的国事:不行仁义的汉朝,就是秦朝,秦朝怎么死、汉朝怎么死;贿赂敌国的北宋,就是六国,六国怎么灭、北宋怎么灭。

然后,类比大明朝的“空印案”,朱元璋到底要干什么,也就清楚了:他不是在说“空印案”的事,而是拿“空印案”说事。

所以,理解“空印案”,一定要探究朱元璋要拿“空印案”说什么事。那么,我们该怎么探究?

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

从小处着眼,就从办公室政治来看,有新官上任三把火之说,但三把火要烧谁?谁出头就烧谁。但烧谁不是目的、放火也不是目的,揽住权力、树立规矩以及改变接下来的生态风气,才是目的。你把自己所在的这个办公室放大,有多大就放多大,道理都是一样。甚至,一个时代的风气转变,都可以从放不放火和放多大火中,嗅出味道。

既然是写历史,那就从历史上找类比。明朝有“空印案”,那清朝呢?清朝有“奏销案”,玩得比朱元璋还邪乎。被黜降的官员,被革掉功名的是秀才、举人和进士,多达一万三千余人。甚至,民间还出现了“探花不值一文钱”的俚语。不就是催缴税款吗?有必要搞这么大动静吗?催缴税款,算得是经济账。但人家顺治皇帝、人家满清八旗,怎么可能只算经济账,而一定要算政治账。简单说就是:通过算经济账,跟江南缙绅算政治账,咱们一笔一笔地算,必须把你们这些人算得永世不能翻身。

不多说了,继续说空印案,以及朱元璋要拿“空印案”说什么事。

“空印案”的大概案情,非常简单,但需要详细交代一下。否则,理解不了大明官员到底有多冤。

按照明朝的行政流程,每年年底,大明的地方政府都要派人向户部递报钱粮收支的税款账目。

在明朝,这叫“考校钱粮”。地方政府收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以及结余多少钱,皇帝和朝廷必须要知道。

在秦汉,这叫上计。地方官要将境内的户口、赋税、盗贼、狱讼等项编造计簿,派人呈报给皇帝和丞相。

这种数目字管理,表面看是一种行政管理,而实质看则是一种统治。你只有盯着地方怎么算账,才能说你能统治了地方。记住这个定性,因为朱元璋的出发点就是统治的定性,而不是流程的变通。

大体的运作流程,看着简单,但执行起来非常困难。这种困难,不仅在古代无解,甚至现代也可能无解。

秦汉时,是皇帝和丞相亲自主持考核。明朝有了专业化的衙门,即户部主持考核。“考校钱粮”的要求是:户部的数据,省布政司的数据、府的数据和县的数据必须严丝合缝、分毫不差。即府必合省,省必合部,哪一级、哪一项都不能差。

如果差了怎么办?

官僚制低头走流程。流程走不通,那就重新走。于是,地方造册,也就是地方政府算的账,会被驳回,然后重新算账、重新造册,再重新跑到户部报批。

但问题是:这些重新造的册是要盖印的。

到这个时候,就不是统治的问题了,而是技术的问题。这个技术问题在当时纯属无解。因为没有电报、没有传真、没有电话,还没有高铁。“省府去部远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册成而后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但凡折腾一次,今年数据还没报完,明年数据又要开始报。你就是弄死地方官,他们也无法完成。

但是,活人不会被尿憋死。上计这种事,从战国时代就开始搞;到宋朝,已经登峰造极,堪比现代财务制度。所以,明朝官员积累了足够丰富的变通经验。

地方政府的报账人员,会带来若干盖有印章的空表格,现场出错、现场就改、改完再填、填完再报。考校钱粮的时候,朝廷的户部算多少、地方政府就填多少。这就相当于先打靶,打完再贴靶纸,自然分毫不差、枪枪十环。

这种灵活变通的手段,由来已久。

但是,这个行政“潜规则”被朱元璋发现了。而且,老朱不认历史的账、更不认流程的账,非要说大明官员集体舞弊。“考校钱粮”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地方政府。简单说,表面上是为了收钱,而实质上是为了统治。结果你们枪枪十环地不让监督,那监督还有什么意义?中央监督不了地方、皇帝监督不了官员,那还叫什么统治?

于是,大明首席检察官朱元璋,提起公诉:大明官员集体舞弊;然后,大明首席大法官朱元璋,做出判决:大明官员集体入狱。所以,这场官司,大明官员死活也打不赢。

以上就是“空印案”的大体过程。

尽管首席检察官是朱元璋、首席大法官还是朱元璋,但大明官员就不辩解吗?可以不请律师,但被告总要说话、锦衣卫也要问话。即便被告不说、锦衣卫不问,关进监狱就是打,但大明的丞相、御史呢?这些人总不能看着同僚活活冤死吧?

史载:时帝方盛怒,以为欺罔,丞相御史莫敢谏。看来,丞相和御史真得统统闭嘴了,惹不起朱元璋这个活阎王。

但总有人要说话的,因为动静太大。皇帝肯定是不了解具体情况,但凡皇帝了解情况,那就不会发动“空印案”。这不是我们现在的臆测,而就是当时官员的想法。

“士利叹曰:上不知,以空印为大罪。诚得人言之,上圣明,宁有不悟?”。于是,浙江宁海人郑士利上书朱元璋,把“空印案”的来龙去脉讲得清清楚楚。后世关于“空印案”的记载,都绕不过这个人的上书。

但是,有用吗?

根本没用。“帝览书,大怒,下丞相御史杂问,究使者”,“而空印者竟多不免”。上书的挨办、“空印”的不免。

朱元璋难道没能看懂郑士利的上书吗?

如果老朱看不懂,他会把郑士利薅过来猛揍一顿,然后接着看,一定要看懂为止。明朝有一个奇葩大臣,叫茹太素。这家伙的特点就是能写,动不动就来个万言折。有一次,朱元璋实在看烦了,就把这个人薅过来痛打一顿。但是,然后呢?然后,老朱接着看,文尾发现可取之处,还给采纳了。茹太素奇葩、朱元璋也奇葩,过是过、你写得太长,所以该打;功是功、你写得有理,所以采纳。

郑士利的上书,朱元璋看到了;上书不到万字,朱元璋看不烦;讲得也清楚,朱元璋能看懂。

既然是这样,那朱元璋到底安的什么心?

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有1375年、1376年和1382年的不同说法。一般取1382年之说,因为这个时间来自《明史•刑罚志》。但这三个时间比较接近,所以不影响接下来的分析,只需要记住这个大体时间段就行了。

我们以这个时间段为聚焦点,然后往前、往后推,看一看此时的大明正在发生什么事。

1380年,朱元璋以丞相胡惟庸谋反为由,发动了胡惟庸案。这起大案,前后株连3万多人,而且一直办到1392年。

在此期间,除空印案外,朱元璋还在1385年发动了郭桓案。这是一起举国反腐大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

而且,郭桓案跟空印案,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官员能够随意涂改账册。这起案件之后,朱元璋将记账用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

在胡党案后,朱元璋又在1393年发动了蓝玉案。胡党案,是丞相要造反;蓝玉案,是将军要造反。此案牵连诛杀一万五千余人,史载“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1380年胡惟庸案、1382年空印案、1385年郭桓案、1393年蓝玉案,这就是明初四大案。

明初四大案,不能分别看待。因为四起案件在时间上非常集中、在节奏上非常紧凑。它们不是一案刚结、一案又起的关系,而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甚至,在时间上,还出现了叠加。

现在看来,朱元璋是为了杀功臣。

胡蓝案,的确打击了功勋集团。但空印案和郭桓案呢?而同时期,洪武十九年,即公元1386年,还有“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即公元1390年,还有“罪妄言者”。这两起官场整风,连同空印案和郭桓案,统统不是打击功勋集团,而就是在打击官僚集团,甚至把老百姓拉过来一起打击。

朱元璋不是在办案,而是在放火。

胡蓝案,烧了功勋集团;空印案、郭桓案,烧了官僚集团。新官上任三把火,总要凑成一个三吧,那第三把火呢?第三把火,烧的是天下百姓。而且,这把火一直在烧,即朱元璋要以猛治国。

烧谁不是目的、放火也不是目的,那么,朱元璋的目的是什么?

“胡元以宽而失,朕收中国,非猛不可”,这就是目的。

大明洪武朝的时代风气,就是猛。对天下百姓猛,对官僚集团更猛,对功勋集团最猛。猛只是程度,内容是严。

因为元以宽亡,所以明以严惩。这就是朱元璋和大明洪武朝的时代逻辑。

朱元璋是不是反应过度了?或者说,是不是我们臆测过度了?这个因为所以的逻辑关系能成立吗?

纵观历代王朝更替,你会发现朱元璋不仅不是反应过度,而且是最合理、最应该的反应。

同时,也不是我们主观臆测过度。因为王朝更替统统都遵循这套逻辑。甚至,这套逻辑还在大明洪武朝被人清楚明白地点了出来。

点出这套逻辑的人,与朱元璋过从甚密。只不过最后的落脚点不是严,而是站高一个维度,站到了德这个层面。

对臣子来说,朱元璋这种主公堪称噩梦。但也有例外,这个例外之人,就是方孝孺。跟煊赫之人搞关系,一般有四个途径:为其做事当徒友、与其合作当盟友、情投意合当恋友、志同道合做志友,方孝孺属于第四种。前三种,基本都被朱元璋干废了。志同道合,也就是说方孝孺与朱元璋立场一致、观点一致。

立场一致,就不用说了。方孝孺被灭十族,都是为了朱元璋所立的皇长孙、建文帝。观点一致,不是与朱元璋的大肆放火一致,而是与朱元璋的以严惩宽一致。

而佐证就是方孝孺的《深虑论》,为了说明问题,截取摘录如下:

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

简言之,就是:秦孤立而亡,汉惩秦之孤立;七国诸侯乱政,武帝惩汉之诸侯;王莽篡位代汉,光武惩哀帝、平帝之政;后世继续如此,曹魏惩汉、西晋惩魏。再往后,还有唐太宗惩武氏之杀其子孙(PS:这一条太违和,与行文逻辑完全不符),宋太宗惩五代割据之乱,于是强干弱枝。

前代王朝是因为什么亡国的,后代王朝就一定会惩之什么、戒之什么,即“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这是历代王朝标准操作。新王朝之一代风气,往往不是来自对前朝正确的继承,而是来自对前朝错误的纠正。

方孝孺发现了这套逻辑,也点明了这套逻辑。

但历史发展到明朝,毕竟提供了足够丰富的经验。而其中最重要的经验就是:无论你怎么纠正前朝错误,最后总归还是要亡国,而且亡国的原因根本不是你能算到和你想到的,即“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

于是,方孝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超越性的天命论,即“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进而为大明指出了出路,“而惟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

方孝孺的天命论,朱元璋大概率不信。因为老朱是个实干派。但是,实干派不是不关心未来,而是不能从超越性的层面来关心未来。老朱作为大明的开国皇帝,一定关心未来,但实干着关心未来将会一头雾水,最后总要在超越性上寻找答案。所以,朱元璋属意的继承人太子朱标,行事风格与老朱截然相反,却与《深虑论》暗合。后来的皇长孙建文帝,也是如此,不是朱元璋的,而是《深虑论》的。

天命论和超越性的问题,不多说了,回到朱元璋和“空印案”。

元朝是怎么亡的?“以宽而失”,这是元朝的错误。那么,明朝会怎么办?以猛治国。大明洪武朝,是一个从严的时代。接下来的问题是怎么从严?

传统帝国始终存在一个悖论,即:制度的原则性和实践的变通性。

面对庞大国土,皇帝和朝廷要实现有效统治,就必须确立统一的制度,比如官僚制、郡县制,同时辅以刚性的监察制度,比如御史制、刺史制。

这就是制度的原则性。

但是,官员要因地制宜的治理地方和践行朝廷法制,就必须在制度之外进行各种变通,比如明朝的空印、清朝的火耗,等等。

这就是实践的变通性。

倾向于原则性,就是严;而倾向于变通性,就是宽。

元朝,实际是行省大框架下的各种变通集合。别说对地方难以实现有效治理,就是收税这种事都能搞出竞标来:谁能收更多的税,那谁就去当收税官。

所以,朱元璋一定要改,而改的方式就是一律向制度的原则性靠拢:正规制度之下,绝不变通。

但是,新王朝都是从旧王朝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肯定纠正了前朝的错误,但也肯定继承了前朝的衣钵。元朝有中书省、明初也有中书省,元朝有丞相、明初也有丞相,元朝有行省制、明朝有布政司,换个名字,实际差不多。甚至,明初中书省的六部还留用了大量元朝的旧官吏。

而所谓的“空印”,恰是前朝往事,“元时,官府府于文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

在朱元璋看来,元朝的一切都是宽松软:老百姓中,唱歌演戏比辛苦种地,过得好;官员中,弄虚作假比清正廉洁,升得快;功勋中,躺在功劳簿上比斩首立功,活得久。

所以,“空印案”这把火,也就不得不不放、不得不烧了。烧这把火,不是为了惩恶,而是为了惩宽,不是为了纠正当时瑕疵,而是为了纠正前朝错误。最后的目的,都是为了开创一个不同前朝的时代风气。

按照这个逻辑,洪武朝的各种大案酷案、各种奇葩法令以及各种祖制国策,也就都有了合理解释。大明洪武朝,是一个从严的时代。严是手段,但严到内卷就是目的。这种制度刚性一以贯之,大明朝就是一个从严的朝代。甚至还穿越了朝代更迭,贯彻到了清朝。

朱元璋时期的“空印案”到底怎么一回事?

“空印案”是朱元璋时期的“洪武四大案”之一,其余三案为“胡惟庸案”、“蓝玉蓝”和“郭桓案”。其中“胡”“蓝”两案,主要是朱元璋用来大杀开国功臣的文臣和武将,“空”“郭”两案则是惩治贪腐的大案,“四大案”合计杀了有十几万人,其中“空印案”是杀人最少的。

要想知道“空印案”是怎么回事,就得先弄明白什么叫做“空印”。朱元璋建国之后,定都南京,按照规定,全国各地的布政司(省)、府、县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经过户部核对后,完全相符的才能结项,如果有一点点错误,就要回到地发政府重新提报、盖章,然后再到南京来申报。

这项规定是从元朝开始实行的,本意也是为了防止官员中饱私囊。如果是放到今天,这也不叫事,但在古代就会有一个极大地难题。因为古代没有飞机、汽车,最快的交通工具就是骑马了。如果是江浙等南方地区的还好,可如果是云贵、广西、四川等地官员就麻烦了,因为他们要来一次南京,在路上就要走近两个月的时间。

打个比方说,如果你是广西某地的一名官员,负责到南京户部报账。过了年,走完亲戚朋友,带上装满本地政府的账目明细,骑马赶往南京。你走的时候还是冬天,可你到了南京就应该是三月了,春天了。

到了户部,交结账目,负责审核的官员冲你嘿嘿一笑,“老兄,这里有个数字错了。”得,你只能拿上有错的账目,骑马赶回广西,三月出发五月到,就是夏天了。

找地方长官改了账目,盖上大印,你再往南京赶,快马加鞭到了南京,起码到了七月,秋天了。忐忑不安的到户部把账目交上去,官员看了看账目,再看看你,“老兄,你看看这还有个数字是不是有点不对……”

好么,你再回广西,再来南京……四个月过去了,快过年了,你这时候该考虑是留在南京过年,还是赶回广西过年了。

总而言之,很多地方官员因为这个规定吃尽了苦头,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家集思广益,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从地方上出发的时候,带上几份空白的文册,提前盖上大印,如果哪里出错了,就在南京户部直接在空白文册上一填,省得再来回跑了。

有的说干脆带上地方大印不就行了?这可不行,大印那是一个地方最高权力的象征,你带着大印去南京,一走四五个月,地方官拿萝卜盖章吗?

其实这种做法在当时很流行,几乎所有的地方官员都是这么操作的,户部也知道,就是当皇帝的朱元璋不知道。但是,当朱元璋知道的那一刻起,他怒了,很多官员也就倒霉了。

朱元璋发怒,是因为他感觉自己的权威被挑战了,下面的人居然敢“糊弄”他,这还了得,下令彻查。这一查结果朱元璋更生气了,原来所有的官员都在“糊弄”他!

于是,朱元璋下令:主印官员全部判处死刑,副手杖一百充军,地方言官因为监管不力,也分情况给予处分。当时明朝共有十三个省,一百四十多个府,一千多个县,其中绝大部分都“违规操作”过,逃无可逃。明朝著名的建文忠臣方孝孺他爹方克勤,当时在山东济宁当知府,是主印官,也稀里糊涂的掉了脑袋。

其实,也是有人对朱元璋说明了情况的,这个人叫郑士元,当时任湖广按察使佥事,也就是言官。他上书给朱元璋说,您是唯恐奸吏得到空印文册,弄虚作假,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空印账册盖的是骑缝印,并不是一纸一印,办不成什么事;印而后书,这是权宜之计,由来已久;大家一直是这么做的,并不知道有罪,一旦治罪,不能服人;官员不是韭菜,割了可就没了。

郑士元当时受“空印案”牵连,因为监管不力入狱,这封奏疏是他出狱后递交的。结果,朱元璋的答复是把他抓起来查幕后主使,查不到就把他流放了。不过,本来籍籍无名的郑士元却因此被写进了《明史》,倒是搏了一个直言能谏的名声,就是代价稍微大了点。

至于“空印案”的发生时间,史学界众说纷纭,主要有洪武七年、九年、十五年三种说法,至今没有定论。而“空印案”中杀的人数也没有定论,据推测应该在一千人左右,占当时全国官员的百分之五,当然也有人说是上万人。

综上所述,“空印案”实际上就是朱元璋发起的一场“特大冤案”,很多清官、能吏在此次冤案中被错杀,但朱元璋显然不这么认为,他只会感叹说,“想不到天下的贪腐官员这么多啊!”对此,我们也只能说,“老朱你对官员们也太狠了!”

朱元璋时期的“空印案”到底怎么一回事?

空印案的缘由是这样的。

明朝规定,各地衙门每年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而地方账目必须跟户部的审核完全相符,这一年的地方财政计划才能完成。如果对不上,账目就得打回去重造。

这个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不难执行。但以当时的生产力,则存在很多技术性难点。

毕竟,当时又没有飞机、高铁。地方官员带着账册去京城,离南京近一点的,可能还只要十天半个月,远一点的,就得两仨月。官员们这一来一回,怕是半年时间就过去了。

而且这还是账目能对得上的情况下,来回所需的时间。如果账目有问题,对不上,那地方官员来回折腾个一两年,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很显然,这种办事流程对于地方官员而言就太折腾人了。本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宗旨,地方官员便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

也就是,先给空白文书盖上官印,如果进京对账,数目对不上,到时候再重造账册。

其实早在元朝时,元廷官员就发现进京对账的关键在于盖印。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账册错了,现场重造就是了。而地方掌印官的大印是不能带到京城的。不然地方官拿什么给公文盖印?

于是,元廷官员就灵机一动,想出了每次进京对账前,先给空白文册盖好官印的办法。

由于这种操作对于官员而言,办事效率能够大大提升。故而明朝建立后,元朝官场的这一不成文传统也就保留了下来。

不夸张的说,明初的满朝文武应该都知道。

除了一个人例外。这个人就是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的性格如何,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

他平生最恨的就是别人欺瞒自己。所以当他知道事件详情后,气的是勃然大怒,用了三个月时间,处理了很多涉事官员。

这里插一嘴。空印案具体处理了多少人,史料并未记载确切数字

按《明史》的说法推测“凡主印者论死,佐贰以下榜一百,戍远方。”

朱元璋应该至少杀了几百地方掌印官,至多杀了一千余人。又至少流放了几百个掌印官的佐官。

因为明初时,明朝地方县、府、省三级的掌印官员一共有1291人。

如果全被杀了,也就是一千余人。

现在网传的“空印案牵连数万人”,其实是一种谣传。最早出自吴晗的《朱元璋传》。

吴晗起初的原话是“空印案和郭桓案,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

这个说法,本来就缺乏依据。而且,吴晗说的是两个案件,“空印案”和“郭桓案”,一共杀了七、八万人。

但这个说法,传着传着,郭恒案就被一些人故意抠了,变成了“空印案一起事件,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

其实想想也明白,明初的官僚集团,撑死也就三四万人。一个案子就杀了七八万,朝廷有那么多官员吗?

怎么评价空印案呢?

空印案爆发时,有一个叫郑士利的老百姓给朱元璋上书,反对朱元璋惩罚涉案官员,并给出了五点理由:

一,册书用的是骑缝印,并非一印一纸,所以不会造成伪造文书的事;

二,钱粮册书审核要求很高,必须要到户部才能最后确定,这样往返费时费力;

三,使用空印纸是惯例,元朝就如此,并非大明官员首创。

四,朝廷没有不能用空印的法律禁令,无法可依。不能不教而诛。

五,朝廷培养一个士子不容易,这么轻易就杀掉、流放,甚是可惜。

由于郑士利的观点,符合方孝孺胃口。且方孝孺编撰的《叶伯巨、郑士利传》对后世影响比较大。比如清朝编《明史》时,就基本引用了方孝孺的内容。(方孝孺的父亲和郑士利的哥哥都受到了空印案的牵连)

所以一直以来,很多人对空印案的评价便都是冤案,认为是朱元璋小题大做了。并认可方孝孺“空印者无它罪,可恕”的观点。

不过如果今天旁观者的眼光来看,方孝孺和郑士利的一些观点,貌似并不能站住脚。

比如第三条,郑士利说明朝官员用空印纸是历史传统。可是历史传统就一定合理吗?

用鲁迅的话说:从来如此,便对吗?

还有第四条,郑士利用明朝没有现成的法令禁止官员用空印纸为由,替官员开脱,建议朱元璋先立法,再禁止。

可问题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从来针对的都是私权利。这句话其实还有下半句,叫“法无授权即禁止”。下半句针对的是公权力。

对私权利来说,确实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但对于公权力来说,这句话就不适用了。

因为官员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员,他们享有公权力。当他们在行使公权力时,他们的每个行政行为都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要有明确的授权。要严格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

否则,天下必然大乱。

说到这里,不得不吐槽下今天的某些高知。

郑士利作为一介草民,不懂什么公权力和私权力,且还是因为其兄受到空印案牵连,才斗胆上书,情有可原。

可今天很多受过高等教育,平日里还张口闭口谈法制精神的高知,居然也把这条视为朱元璋无理的依据,就太让人大跌眼镜了。

难道现在的高知,都官僚主义、腐败、堕落成这样了吗?嘴上一套,背地里一套。

要我说,这种根本连现代法制思维都没有的人就不要大言不惭的谈什么法治精神了。

再来说第一条。郑士利说官方册书用的是骑缝印,地方官员很难伪造文书。

可是,空印案令朱元璋震怒的原因,根本就不在于此。

举个例子说,现在的会计做账,也经常会碰到账目不平,要拿着原始数据和分公司公章到总公司对账,然后核算修改的情况。

如果会计是拿着公章,现场核算,现场确认后再盖章,这没有问题。

但如果会计先盖好章,然后再去总公司,那问题就大了。

因为这代表,账目数据,会计可以随便填。

继而又还能代表,总部的核算失去了意义。

甚至于,可能连核算这个制度,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如果,核算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那文书是不是“两缝印”,又有什么关系呢?

(明代契书上的骑缝印)

毕竟,如果是制度上有明显漏洞,而公司老总对此又不管不问,那下面人的胆子必然会越来越大。

现在大家不敢贪污,不代表以后也不敢。

到最后,怕是公司直接就被人搬空了。等老总知道时,还能有机会开除人?

人性这种东西,是经不住考验的。

还有第二条也是如此。

制度上有漏洞,不想办法补救,而是以“技术上有困难”为借口,进行辩解。这就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空印案导致朱元璋大开杀戒的原因,我不是很清楚。

但作为草莽出身的皇帝,元朝是因为什么灭亡的,他太清楚了。

眼见自己的政权,建国还不到十年,下面的官吏就如此弄权舞弊。他忍不住要拿地方掌印官立威,貌似也可以理解。

换作是任何人,估计也是如此。

自己挥着车链子、西瓜刀,一刀一枪,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自己稀罕的不得了。可下面的人却无所谓,尽干亡国之举。这不是咒自己的政权完蛋吗?

这事要是不管,以后这队伍别带了!

只不过嘛,朱元璋异于常人。大多数人没他那股子狠劲。要换做是别人,不会因此而砍那么多人头。

实际上,提到空印案,当时的明朝官员也是底气不足。

不然,为什么当朱元璋大开杀戒时,整个大明朝,只有一介草民郑士利敢出来直言?

而满朝文武,却没一个人敢说话?

这说明,其实大家也知道,这么干,确实有问题。只是碍于潜规则,大家又不便于反对。只要朝廷不问,就权当皇帝默认了。

朱元璋时期的“空印案”到底怎么一回事?

朱元璋是和尚出身,年轻时,他不像刘邦,刘邦有在底层衙门工作的经验,好歹也是一个“亭长”。

而朱元璋从来就没有在底层衙门工作过,所以比较认“死理”,他要求所有官员,事情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能有任何变通。

事实上,“空印案”就是典型的冤案,那么这个空印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先来说说什么是空印?

一般来说,衙门按规定的办事程序,应该是先有钱粮记录,官员核查后,才能盖官印,也就是说官印不能随便乱盖,把官印盖在白纸上面就是所谓的“空印文书”。

那么朱元璋时代,掌印官员为什么要盖空印呢?

因为百姓纳税后的钱粮,在地方官员的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从各地发运时的钱粮数字肯定跟户部接收时的数字,可能多少有些不符合。

但是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吏们并不事先知晓,只有到了户部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官吏们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就地填写实际的钱粮数额。

说白了,就是掌印的地方官员,一般不会亲自押运钱粮到京城户部,可是在办事的过程中会用到公章,总不能为了一点点的数字误差,又千里迢迢,马不停蹄的返回地方,仅仅是盖个官印,就来回跑。

再说白一点,就是官员之间办事可以通融,可以简化程序,可以避免官员们来回跑,而这个“空印文书”的最大作用就是避免办差的人在户部和地方衙门之间来回跑路而已。

朱元璋对“空印案”的处理

这个朱元璋却不这么看,他认为老百姓办事,为了盖一个官印可以来回跑,当官的办事也应该和老百姓一样,不能简化行政程序,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于是乎就有了明朝的“空印案”。

事实上,朱元璋还有一层担心,他怕办事的官员从中徇私舞弊,中饱私囊,他认为“空印文书”可以用来谋取私利。

打击“空印文书”,朱元璋可能也是“将错就错”,借机震慑明朝的高层官吏,让他们明白,敢于欺君的下场,因为在使用空印文书的过程中,没有高层官员事先征求皇帝的同意。

洪武九年的空印案据说:

空印狱起,官吏下狱者数百人

所有主管官印的官员,以及署名者,都被逮捕,而入御史狱。狱中官员就有数百人之多。

事实上,熟悉衙门的地方官员,都知道这个运输钱粮过程中,用到的“空印文书”,事实上不能有什么其他的用途,是一事一章的斜封官印,根本不能用于徇私舞弊,也不能让押运钱粮的人中饱私囊。

所以说,空印案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冤案,可能是朱元璋过于痛恨贪官,而造成的一次官场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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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时期的“空印案”到底怎么一回事?

首先谢谢邀请。

“空印案”是朱元璋时期四大“政治案件”即1380年的胡惟庸案,1382年前后的的“空印案”,1385年的郭桓案和1393年的“蓝玉案”。在这里面的“空印案”是典型的经济案件,是朱元璋对贪墨的官员的镇压。后世对朱元璋这一行为非议颇多。

什么叫“空印案”,顾名思义就先盖印后办事。根据朱元璋立下的规定,每年各个地方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和财政收支、户部与各省府、县的数字须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用印,如果有差异必须重新填报。户部嫌麻烦。地方布政使司也不愿意多跑,在此情况下,户部就先盖章然后地方自己填直到符合。可以说,这个做法从明朝律法来说,肯定不是冤案,老朱杀人肯定是正确的,户部盖空白章是犯法的,任何角度都无可辩驳。

但问题在于,如果按照明朝律法的,根本无法按规定完成财政收支报备。即便在财会如此完备的今天也无法彻底做到一清二楚。也就是说,朱元璋时期财政法规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完善的,就是说从实际看“空印案”,他合理而不合法,朱元璋为此大开杀戒合法而不理。最初明面上出现“空印案”肯定是不可能的,必然有一种类似于潜规则的方式来处理。后来才逐渐明朗化和公开化,无疑,这里面必然要有假账,虚账和贪污。这些完全是必然的。那么,国家为此流失多少税款,又有多少人为此贪污和谋取了多少了私利。不能因事而杀,因盖空印而杀人 。朱元璋应该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

朱元璋因“空印案”杀 了多少人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书法,从几百到几万不等。朱元璋和明朝中枢没有现代财会知识。即便实在现在,国际上各个国家的中央与地方财务的误差与遗漏账户依旧存在,误差百亿规模。这在技术上就是不可能做平的。在朱元璋时代要“做平账”只能盖空印,大明户部的官员冤也不冤,不冤也冤。实际上,朱元璋最终杀人的原因不是“空印案”。老朱也知道如此辽阔的一个国家的账目很难对上。但气愤和厌恶的官吏对他的欺骗和隐瞒。还有就是。朱元璋害怕中央和地方的官员联手期满他、此事朱元璋如果不管,就真是天下大乱了。

再就是朱元璋对腐败的切齿痛恨,是对于的官僚的集团的蔑视和反感,对于他们的舞弊行为的唾弃。“空印案”会给贪污大开方便之门。国家律法制定就必须遵守。朱元璋的行为确实是暴虐,带有一些时代局限性。但确实是那个年代最有效的手段了。总体而言,朱元璋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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