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航母舰队来犯,在海面上投一枚核弹,海浪会不会把舰艇掀翻?

问:如果航母舰队来犯,在海面上投一枚核弹,海浪会不会把舰艇掀翻?

答:这要看多方面情况,比如核弹爆心的位置、核弹的当量等,不能一概而论。

下面根据我了解的情况说一下。

一、核弹的破坏作用有哪些

核武器的威力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核电磁脉冲、放射性沾染。

光辐射的作用时间很短,也就是爆炸开始的十几秒,是由于核爆炸时的高温高压火球向外发出的强光和高热;冲击波是核爆炸形成的高温高压火球以极高的速度向外膨胀而产生的,是一种通过介质传播的高压脉冲波;早期核辐射主要是开始爆炸时产生的中子和γ射线,时间比光辐射时间要长一些;放射性沾染是核爆炸后的爆炸物质尘埃所具有的放射性,是核爆炸的特点,存在时间很长,有半衰期;核电磁脉冲其实就是一个向外扩散的强电磁场,是核爆炸产生的强脉冲射线和周围物质相互作用产生的。

以原子弹空中爆炸为例,冲击波的能量约占总能量的50%,光辐射约占35%,可见冲击波的的破坏是最大的。核爆炸冲击波的早期特点和普通炸药爆炸时的冲击波相似,但由于核爆炸冲击波的压力值比普通炸药大得多,持续时间也长,所以破坏性也大,而且后期还有负压作用;光热辐射作用时间短、作用距离是一定的,但是在作用距离内,破坏性是巨大的,比如爆心位置的一些物质由于强烈的光热作用甚至被气化;近距离观察核爆,眼睛就没了,远点会致盲,更远些会有灼烧感。

早期核辐射与放射性沾染的破坏性这里就不说了,他们的破坏性是长期的,其致命性与放射剂量有关;核电磁脉冲对通讯等无线电设备有影响与破坏。

二、核爆炸的威力

许多的网上资料说核爆炸威力如何,其实这个并不是十分准确,谁家的核爆炸资料都是保密的,并且核爆炸分多种类型,爆心位置不同,破坏作用也不一样,空中爆炸的效果最佳。

1945年8月6日,美国在日本广岛上空投下了一枚绰号“小男孩”的原子弹,这颗原子弹是在距离地面600米高度空中爆炸的,爆炸当量为1.5万吨。这样的爆炸强度,爆炸火球中心的温度超过了近1000万度,中心物质基本气化;1公里内生命基本立刻消失,1~7公里裸露生命也会有致命伤害;周围的木质房屋因温度太高而发生自燃。据说爆炸当天死亡近8万人,后来有近20万人因爆炸而失去生命。

1961年10月30日,前苏联试爆了“沙皇炸弹”,爆炸产生了巨大的火球,测量直径约4.6公里,在1000公里外都能清楚地看到;热辐射的能量让170公里外的人3级灼伤,核爆炸闪光让220公里外的人眼剧痛、灼伤;55公里内所有房屋全毁,一百公里内所有木结构房屋全毁;爆炸后的核电磁脉冲让全球无线电通讯中断一个小时,并引发三次全球大气扰动。

三、海上的舰艇遇到核爆炸,怎么办

攻击海上舰艇编队的核弹一般是战术核弹,当量不会太大。其实这东西没法防,最好的措施就是让敌人不打核弹、不敢打核弹,叫“恐怖平衡”;真打了,叫它打不准,早期把它拦截了;如果打来了,核弹在编队附近爆炸,就要看你与爆心的距离,如果你在爆心的投影正下方、或者五百米以内,伤害最大,结果就不说了,你懂的。一千米以外,舰艇上的生命还是可以防护一下的,前提是小当量的。记住藏、抗、跑、消四个字,至于有没有用,也就是这么回事,看运气。

首先舰艇外面的易燃物都要收起来,以免引起火灾,这些是提前就要做好的工作,舰艇上的防核部署就有。核爆炸先有核爆炸闪光,这是不能看的,要藏起来;除非必要,人员要抓住固定物低身躲藏,戴好深色墨镜;几秒的强光后就是冲击波来临,舰艇最好是尾部对准爆炸中心,加速快跑,这样的影响最小;舰首对准爆心时一定不能转向或前进,人员躲起来硬抗着吧;最差的是正横位置,受冲击波最大,有可能翻了;抗过了冲击波,基本命是保住了,到远处洗消,把放射性沾染物清除舰体表面,对人员进行洗消,再检查舰体损坏程度。舰艇由于其特效的构造,生命力顽强,所以这样措施在远距离有作用。

总之,核爆炸释放的能量巨大,破坏力强,对舰艇编队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威胁。航母编队也是一样,区别只是航母要大一些,防护更好一些,抗打击能力强一些罢了。

如果航母舰队来犯,在海面上投一枚核弹,海浪会不会把舰艇掀翻?

讨论这个话题,肯定要拿1946年美国的“十字路口”核弹试验来当论据,确实全球范围内也只有美国如此财大气粗,直接拿95艘军舰来当靶子,其中还有航母,这一切的目的就为了测试军舰在核爆下的各项数据。

我们先来看看美国前无古人的“十字路口”核爆试验到底是怎么回事?

美国“十字路口”实验

20世纪50年代,美国不断对核武器进行各种实验,1946年,美军突然产生了一个极其大胆,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想法,那就是测试各类军舰在核爆下的生存能力,“心动不如行动”,美国很快展开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十字路口”实验。

此实验分为两部分,主要以核弹爆炸方式来区分,第一阶段是让核弹在空中爆炸,第二阶段是让核弹在水下爆炸。

为此,财大气粗的美国直接拉来95艘军舰,其中包括包括2艘航母、5艘战列舰、4艘巡洋舰、12艘驱逐舰、8艘潜艇、60艘小型登陆艇等。

1946年7月1日早上9点钟,Able原子弹(当量2.3万吨)在目标军舰上空轰然爆炸,令人意外的是,只有4艘舰艇沉没(2艘巡洋舰、2艘驱逐舰),其他军舰虽然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但7月1日当天并没有沉没。

对于这次实验,美军的心情十分复杂,他们是该庆贺军舰在核爆(空)下的惊人生存能力,还是该反思为什么核弹的威力这么弱?

于是在24天后,也就是7月25日,美军决定展开水下核爆实验,这次的Baker核弹当量为2.1万吨,引爆地点位于海底27米处,四周布满了实验军舰。

早上8点35分,Baker轰然爆炸,海床瞬间被炸开,周边海水瞬间被雾化,位于“死亡区域”内的LSM-60登陆舰直接被汽化。

核弹爆炸的能量直接形成了一道高1800米,厚90米,直径为600米的水墙,并且从中心不断向外扩散,8艘距离较近的军舰也纷纷沉没,其中就有一艘航母,但绝大多数军舰都只是被水浪冲向远处,也就是说,距离核爆中心较远的军舰,即便遭受到核弹的攻击,也不会葬身于汪洋大海。

美国对各种武器装备的实验从未停过,到了2005年,美军又把目光锁定在已经服役了31年的小鹰级美国号航空母舰身上。

当时尽管有6000多位美国老兵极力反对,但美国仍然把这艘航母拖到实验区域,接着就是一顿狂轰滥炸。

各种空对舰、舰队舰、潜对舰弹药对它360度无死角不断轰炸,整个实验持续了整整1个月,最终这艘美国最后一艘一级常规动力航空母舰沉入了幽暗深邃的海底。

核弹爆炸造成的4大类伤害

各位看官先不着急,要想搞懂核弹对舰艇的杀伤力,首先就得弄明白核爆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核弹爆炸后的伤害很简单,主要分为四大类,分别是热辐射、冲击波、贯穿性辐射、放射性辐射。

当核爆引爆后,在它爆炸的中心区域就会产生热辐射,中心温度能瞬间高达5千万摄氏度,在“死亡半径”内,所有物体都会直接被汽化。

如果离核爆中心稍远一些,就要面临冲击波的危害,因为高温能将空气压缩,接着就会向外形成高压冲击波,如果没有凹地、掩体,在冲击波范围内的生物,基本上也只有“死亡”这一条路。

接着就是中子流贯穿性辐射,它不会让生物立即死亡,但也活不了多久,因为这类辐射能让人体的细胞产生电离现象,通俗易懂的讲就是“异变”。

这个阶段一般持续72小时,最后就是漫长的放射性辐射,这类辐射伤害能持续几十年。

在海面上投一枚核弹,海浪会不会把舰艇掀翻?

在了解完核弹的伤害模式后,再分析这个问题就很好理解了,核弹的爆炸地点通常有三个,分别是空中、地面、地下,如果是水域的话,要么海底空中爆炸,要么是在海底爆炸。

从美国“十字路口”的两次核爆数据来看,很显然,核弹在海底爆炸的伤害更高,如果只是要让舰艇掀翻,那么只要舰艇在核爆的冲击波范围内,它是完全有可能被冲击波掀起的滔天巨浪直接掀翻的,从美国投在日本的两颗核弹数据来看,那个级别的核弹冲击波范围一般在半径800米左右。

也就是说,超过核爆中心800米,冲击波掀起的巨浪威力将不断削弱,掀翻舰艇的概率也会逐层递减。

但关键问题是,核弹能不能在地方航母群水域底下引爆?

通常核弹的发射都要借助海陆空三基,现在不同往日,各国反导系统不断升级,就拿2.21万平方公里的以色列来讲,别看人家的国土面积只有这么点,但以色列的反导系统就像个“金钟罩”一般,最底层是“铁穹”,可拦截5~70公里的火箭弹,中间是“大卫投石器”,可拦截中短程导弹,最外层是“箭”,可拦截中远程导弹。

而作为拥有航母战斗群的国家,其本身必然配备了先进的反导系统,就算敌方核弹能顺利引爆,但现在的航母的生存能力早就今非昔比,况且航母本身也能搭载大量核弹头,接下来就是“不死不休”的核战了。

“十字路口”的实验航母排水量仅有2万吨,而且还处于静止不动状态,如今的航母在作战时都处于高速运动状态,舰与舰之间的距离通常保持在20海里,整个航母战斗群铺开来的面积高达1000平方海里,即便核弹没被拦截,舰艇也能在短时间内驶离中心爆炸区域跟冲击波区域。

要让核弹要掀翻舰艇,最好让核弹在以舰艇为中心的500米内引爆,总体来说,理论上很简单,但实际可行性极低,因为核弹的威力,真的没你想的那么大,它最大的作用就是持续性辐射污染,核弹首要目标是针对敌国的农业区域、工业区域、科技航天区域,谁没事用核弹去针对高速移动的航母舰队……

而且美国从1946年就开始测验航母在核爆下的各种数据了,今时今日的航母,其生存能力绝对首屈一指,其他拥有航母作战群的国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不然大力发展航母的意义何在。

——END——

你觉得呢?

如果航母舰队来犯,在海面上投一枚核弹,海浪会不会把舰艇掀翻?

以现在核弹的爆炸的威力来说,只要航母在核弹爆心一定范围内,不说被海浪掀翻,直接气化都是有可能,这点依据我们可以参照美国的十字路口行动试验。那次试验让世界了解到了核弹在海里爆炸的威力以及不同距离的破坏程度。

美国十字路口行动试验数据分析

美国在1946年的时候,为了研究原子弹对于海面舰队的打击能力,特地在太平洋马绍尔群岛的比基尼环礁进行了一次原子弹试验。此次试验名称的为:十字路口行动!

这次试验美国人一共投了两枚原子弹,一个是在空中,另一个是在海里。既然问题提的是海里,我们就来说下原子弹在海里的试验数据。

那时美国人把一枚叫原子弹放在27米深海里引爆,这枚原子弹为2.3万吨TNT当量。爆炸后原子弹释放出的威力把海床炸出了一个巨大的坑。同时巨大的能量雾化了海水,200万吨的海水和海沙直接被巨大的能量推向了半空中,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水墙。这个水墙的直径高达600米,高度达到了1800米,当时看起来十分壮观。

然后随着海水和海沙重新落回海里,激起了巨大的海浪。海浪的高度十分吓人,在传播到300米开外时,竟然还有29米高。在传到5600米开外的海岸边时,甚至还有4.6米高。

而试验结果是布置在引爆点上方的LSM-60登陆舰(0米)连影儿都没有找到,估计当场被气化了。附近其余的船只几乎也都被当场击沉,包括阿肯色号战列舰(160米)、舟鰤号潜艇(332米)、萨拉托加号航母(410米)等。但有一艘舰艇特别点,它叫欧根亲王号重巡洋舰。它距离爆点最远(距离引爆点1600米),爆炸后并未马上沉没,但当研究人员打算把它拖到其他地方进行维修时,在运送过程中,这艘巡洋舰也沉没了。

所以通过美国人的试验也可以看出,在几万吨核弹当量下,百米范围内的目标基本被气化,1.5公里内的目标有很大可能被击沉,至于掀翻更不用说了。而且核弹爆炸所带来的热辐射、光辐射、核辐射等危害远不止一两公里,所以即便舰艇没有被当场击沉,里面的人员也命不久矣。

试验数据是否适用于现在的航母

十字路口行动试验距今已过去75年时间了,里面的数据结果对现在的航母是否还有效呢?我们来分析下。

当时被击沉的萨拉托加号航母只有3.5万吨,跟现在的法国戴高乐号航母差不多,但又跟美国的10万吨级尼米兹级航母相差甚远。航母的吨位越大,里面设计的密闭舱室也就越多,一下子被击沉的概率也就越低。所以如果还按当时的核弹当量来计算的话,美国现在的航母在百米内大概率也会被气化,但在上千米以外还会不会被掀翻或者击沉就不好说了。

以尼米兹级航母为例,据了解尼米兹级航母设计之初可抵御9级狂浪(波高20米)以及12级台风的冲击。而当时水下核爆试验在300米时巨浪还有29米高,所以个人估计只要尼米兹级航母在6、7百米以外,以其自身强大的防冲击能力,应该不会沉没。

但话也说回来,核弹技术毕竟经历了几代的发展,其爆炸威力远不止几万吨级别了。基本上都是几十万或者几百万吨级别的了,你像“沙皇炸弹”那种上千万吨级别的核弹在海里爆炸,别说一艘航母了,就算多来几艘基本都是被气化的,连掀翻都用不着。

总的来说航母的抗揍能力在提升,但核弹爆炸的威力也在快速提升,而且两者提升的差距在拉大。所以航母在核弹面前还是弱势的一方,两者相遇航母还是走为上策!

核弹海上投射利器有哪些

利用核弹打击海上航母的方式有多种,但最具威胁的还是利用反舰弹道导弹以及核鱼雷这两种方式。反舰弹道导弹像我国的东风-21D和东风-26都是比较出名的对付航母的“克星”。而俄罗斯尽管缺乏反舰弹道导弹,但它的“花岗岩”、“匕首”等高超音速反舰导弹也是打击航母的利器。

在核鱼雷上,就不得不提及俄罗斯的“波塞冬”核鱼雷。这种鱼雷号称“末日核鱼雷”,它采用核动力设计,原则上可以无限制巡航。而且潜航深度比一般潜艇更深,同时采用水下隐身化技术,所以发现起来十分困难。最重要的是它的爆炸威力惊人,其威力可以达到一千万吨级以上。如果在敌方国家近海引爆,在中心区域可以掀起接近百米的巨浪,造成大面积的海啸和核污染。试问哪艘航母能承受百米巨浪的吞噬,所以航母遇上这种核鱼雷,只有听天由命了。

随着科技的进步,未来还会有更多打击航母的武器出现。而介于航母以及附属舰艇的拦截能力有限,所以航母还能称霸海洋多久以及还能不能适应未来的海战,我们走着瞧。

结语

航母在面对核弹时还是无能为力的,所以大力研发反舰弹道导弹或者核鱼雷能对航母形成真正的威慑。我国和俄罗斯在这两种武器的研发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所以对于美国航母的威胁,我们还是有信心应对的!

如果航母舰队来犯,在海面上投一枚核弹,海浪会不会把舰艇掀翻?

我们说2个例子吧,第一个是在2005年,美国海军的一次测试,当时美军使用的是小鹰号航母。

小鹰级航母是美军最后一艘常规动力航母,这次的靶子是小鹰级航母的美国号。当时,就是要测试各种反舰武器的功效。美军足足对这艘航母打击了4个星期。最后,为了真实了解爆炸毁伤如何对航母机库内的舰载机产生杀伤效应,“美国”号机库还装满了退役的A-7舰载攻击机。最终,“美国”号航母被安装在舰上的高能炸药炸沉。

第2次是1946年3月,美国使用一艘缴获的日本战列舰长门号进行核弹攻击实验。“长门”号服役后多作为日本联合舰队的旗舰直到大和号战列舰服役。从1920年开始,到1941年“大和”号建成,20年期间,长门级战列舰是日本海军最强大的战列舰。

当时,美军将长门号战列舰摆放在核弹爆炸点的400米距离,并且核弹将在长门号上方600米偏西方向发生爆炸。但是,长门号战列舰在核弹爆炸以后,完全无损,啥事没有。

到了7月24日,美军又扔了一颗原子弹,长门号战列舰就在爆炸点900米位置,只是造成了5度倾斜,而在附近的美军萨拉托加号航母却在7个小时以后沉没了。

第一次核爆的时候,核弹就在萨拉托加号航母上方600米爆炸,当时就发生了火灾。第2次核弹爆炸,就在水面下面爆炸,距离航母只有318米,这次造成了航母重伤。最后在7个小时以后沉没。

如果航母舰队来犯,在海面上投一枚核弹,海浪会不会把舰艇掀翻?

掀不翻一个小足球场就不是核弹了。当年美国投到广岛的小男孩,只有1.4万吨TNT当量,基本上瘫痪了广岛市,导到10万人死于非命,想必一艘小航母的抗击打能力,说起天也无法与一座数十万人的城市相比。5-10万吨当量的核武器,美国人定性为战术核武器,五角大楼一再降低使用核武的门槛,天真的认为核武小型化是他的独门绝技,实在是无知可笑至极。

核武小型化技术,中美俄都已掌握其技术要领,不存在技术瓶颈。只不过俄罗斯的军武发展方向,历来都追求大,毁天灭地的能量发挥,这个思想是由美国的存在决定的。身边存在着一个超强的敌人,容不得他存在小打小闹的幻想,唯有一招毁灭对手,才能震慑敌人不敢轻举妄动,为所欲为。

美国是最爱炫武的国家,总喜欢拿自己的先进武器恐吓世界各国,以此赢得世界的敬畏之心。我们的国防战略,向来都处于温和理性的状态,从来不会自吹自擂,有什么顶尖的成果,只在自己心里存储,根本没必上去炫。等到真正派上用场的时候,敌人的嚣张自然会付出沉重的代价。美国人很清楚航母战斗群招惹核大国的后果,果真到了那个时刻,说实话,那十一个航母战斗群,还真的和小纸船无异。所以,还是奉劝嚣张狂妄的美国政客的,最好不要过度的玩火,不要拿美国军人及人民的性命赌未来,根本没有出路,更谈不上再次伟大,继续霸凌世界。

如果航母舰队来犯,在海面上投一枚核弹,海浪会不会把舰艇掀翻?

使用核弹攻击来犯的航母舰队,这是一个很难抉择的问题!海浪是否能够掀翻舰只是次要的。

有问就有答,星空会悟空。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再望星空,今天参与这个有关战争、特别是涉及核攻击的问题讨论,心情很复杂,因为按照这个题目去抉择,有可能出现“杀敌一万,自损十万”,甚至是更为惨烈的结果:

1、题目说航母舰队来犯,那就意味着它们已经侵入我国的领海即12海里的领土范围;不然,在12海里之外,别人有航行自由的权利,不说你用核弹,就是用常规(陆基、空射、舰载)反舰导弹攻击或者用舰炮、岸防炮或机炮攻击,也会引发国际间的军事冲突甚至局部战争。

2、一旦进入到12海里领海,那就意味着距离我们沿海城市或海岛非常的近,而你用小当量的战术核弹攻击航母舰队,因为目前各国海军舰队的新型舰只都有重点防核弹的设计,似乎对它作用不大;如果你用中等甚至高当量的战略核弹攻击,在该航母舰队被摧毁的同时,我们沿岸城市或海岛,不仅仅是不可避免被摧毁甚至抹平,而且核弹爆炸后的核辐射、核污染对方圆几百上千公里范围的海岛、海水域、沿岸的土地所造成的危害是长期而显现的,这该有多大的不必要牺牲与损失啊?而你使用核弹的同时,意味着一场核战争就要开打,无论是哪个国家、军队或民众,谁愿意这一天真正到来呢?如果你是决策者,你会下此核攻击的命令吗?当然,如果决战双方之前已经开战并发动了核攻击,这就另当别论啦。不过,保护自身沿岸及海岛军民的生命安全,依然是第一位考量的因素,不能贸然选择或抉择近距离核攻击。如果已经开战并核攻击了,我们就应该在航母舰队尚在公海水域航行时对其进行有效攻击,这样既能打击敌人,也能保护自己。

正因如此,作为目前唯独一家超级大国的美国,其近百年来最基本的战略战术就是:好战并喜欢挑战,但每一场战争都不让发生在其国土之内。“9.11”恐袭用被劫持的客机撞击世贸大厦与五角大楼,虽然死伤惨重,但这还不算是战争。

所以,在答题之前先分析题意的现实可能性与必要性,不要先入为主让大家觉得用核弹攻击来犯的航母舰队,好像可以随性而为,其实不然。

3、核弹攻击伤敌(包括舰只),主要靠以下几种爆炸杀伤破坏效应~~

一是强烈的核爆响(爆震、可以划归冲击波)——造成有生力量全身或脑部、脏器、听力、四肢等严重受损而失去战斗力甚至直接死亡;

二是核辐射——核爆炸时,产生大量放射性核素能够放射出几种射线:α射线、β射线、伽玛射线、X射线、中子射线等,它们具有不同的特定能量与穿透、间离能力,长时间大剂量照射,会无声无息使人的细胞器官机体受损,破坏遗传基因排序甚至致癌;

三是热辐射(光辐射)——爆炸1~10秒内,闪光及几千万摄氏度高温火球辐射出来的强光与热,可以将爆炸点附近的人或物品(非金属物)直接气化蒸发,对较远处观察的人眼致盲或烧伤,烧伤呼吸道,引燃、引爆易燃易爆物,同时造成人员伤害与构建筑物品损坏;

四是冲击波——核爆几十秒内,高温高压火球猛烈膨胀压缩周围空气而形成的高速高温高压气浪,对人员、物体能够造成挤压、抛掷(包括舰只及建筑)、倒塌、摧毁等危害(损坏);

五是核电磁脉冲——是核爆瞬间产生的一种强电磁波,作用半径可以达到几千公里,对人无害,对电子元器件、即时通讯、计算机存储信息、自动控制系统、家电等造成干扰和破坏;

六是核爆核尘埃放射性沾染——从蘑菇云中散落的放射性物质随风飘散并沉降,形成大范围、不同程度的放射性沾染区;随空气、水、食物进入人体内照射损害;环境外照射损害;皮肤直接接触灼伤等。

4、回到题意,核弹能否掀翻来犯舰只?

从上述核弹破坏效应不难看出,能够摧毁或掀翻舰只的主要效应是核爆光热辐射与冲击波。

我看到很多答题者列举了美国1946年同期两次海上核爆试验,旨在测试核弹攻击航母舰队的实际效果;另外还列举了2005年对小鹰号航母炮火攻击的例子,在此我不予类叙。我只想说 新一代航母舰队的各种舰船,其建造材料、工艺、设计水平及防核弹功能,肯定比上述试验的靶船更完美、更坚固牢靠。如果仅仅停留在上述试验的思维定势与攻击火力配置,不见得就能摧毁或掀翻现在的舰只。

要摧毁或掀翻航母舰队的舰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核弹当量足够大,爆炸产生的光热辐射与冲击波才足以起到摧毁或掀翻作用;

二是核弹攻击的点位要与舰队近距离,否则即使当量足够大,远距离效应发挥受限,也无法摧毁或掀翻舰只;

三是我个人看法在水中引爆比空中引爆的击沉掀翻效果更直接也更好。因为,无论是冲击波还是光热辐射,如果仅仅通过空气传导所产生的效能肯定比不上水体传导攻击效能,极高速高温高压光热可以直接将舰船下方海水气化并形成巨大漩涡,掀翻吞噬舰只;水下冲击波还可以形成巨大的高速水浪水幕,冲击撕裂掀翻舰船,这比空气传导冲击更加直接而且破坏力更强。这种现象,在现代工业中就有体现~~切割机喷嘴喷出的超高极速水线,可以直接用于切割钢板。

至于实践中上述推断是否可行,作为我个人来说,但愿不会出现这种境况,也没必要去比较。

毕竟,核爆炸与核战争对于人类就是灭顶之灾,一旦出现连命都没了,你还看还想怎么去掀翻航母舰队舰只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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